1836:我在大英當文豪 第153章

作者:小颗栗子

  與萊爾的這場對話,不僅是給那位地質學泰斗打開了一扇全新的大門,更是激發了米歇爾自己的創作熱情。

  他發現,自己腦海中那些超越時代的知識,與這個時代最頂尖的頭腦碰撞時,所產生的化學反應,是如此的迷人。

  一個大膽的念頭,在他心中逐漸成型。

  既然《勇氣號的非洲之旅》能夠點燃人們對天空的嚮往,那爲什麼不能有另一部作品,帶領他們去探索腳下這片土地的深處呢?

  地心。

  這個神祕而又充滿誘惑的詞語,在米歇爾的腦海中漸漸浮現。

  凡爾納的另一部不朽傑作,《地心遊記》!

  不僅米歇爾打算魔改。

  歷史上,即便是大名鼎鼎的魯迅,也是改編過《地心遊記》的。

  1903年,魯迅在日本留學時候,看到日本正流行凡爾納科幻熱,決定把這部作品翻譯到中國來,用來啓蒙國人、普及科學。

  他當時提出:“導中國人羣以進行,必自科學小說始”。

  在當時的魯迅看來,科幻小說是最容易讓中國人接受科學、破除迷信、開眼看世界的文體。

  魯迅一共翻譯了兩本凡爾納的科幻小說。

  先翻譯的是《月界旅行》,也就是《從地球到月球》。

  後翻譯的是《地心遊記》,定名爲《地底旅行》。

  這恐怕是周樹人和法國文學唯一的聯繫了......

  

  (圖爲魯迅翻譯的兩部凡爾納著作)

  至於翻譯的底本,居然不是法文本,而是從日譯本轉譯的。

  因爲當時中國幾乎沒人懂法文,全靠日譯本過活。

  事實上,這也是晚清翻譯的常態。

  日譯本把凡爾納音譯成“威男”,魯迅也跟着錯。

  更大的錯漏則是凡爾納的國籍。

  在1903年的《浙江潮》上,寫着“英國威男著”。

  在1906年單行本上則變成了“美國威男著”。

  好傢伙,好端端的法國科幻之父,一會兒變成了英國人、一會兒變成了美國人。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時候魯迅的翻譯也很有意思。

  翻譯方式不是直譯,而是魔改加上二度創作。

  魯迅直接改成了中國古典章回體。

  第一章的名字和內容就很有中國古典小說的韻味......

  “奇書照眼九地路通,流光逼人尺波電謝”

  “溯學術初胎,文明肇闢以來,那歐洲人士,皆瀝血剖心,凝神竭智,與天爲戰,無有已時;漸而得萬匯之祕機,窺宇宙之大法,人間品位,日以益尊。所惜天下地上,人類所居,而地球內部情形,卻至今猶聚訟盈庭,究不知誰非誰是。”

  爲了好讀省篇幅、適合國人,內容上更是進行了大幅的刪改。

  魯迅刪去了大量的枯燥地質學科普,而是強化了冒險、懸念的部分。

  將德國教授和侄子的國籍淡化,改成了西方探險家。

  人物譯名也非常有“晚清味道”。

  黎登布洛克教授翻譯爲了列曼教授,侄子阿克塞爾則翻譯爲亞蘺士漢斯。

  在《地底旅行》第二回中,話說列曼叔父督促亞蘺士登高樓以練膽氣,亞蘺士戰戰兢兢,列曼出言怒斥。

  魯迅把列曼的斥責是這樣翻譯的:“你如此懦弱,是個支那學校請安裝煙科學生的胚子!能旅行地底的麼?”

  另外兩個譯本都只簡單地把它譯作“膽小鬼”,顯然這是魯迅自己的手筆......

  歸根到底,他們那輩人譯書,爲的還是“轉移性情,改造社會”。

  當然,晚年的魯迅回憶起這段,還是有些後悔的。

  三十年後,他在致楊霽雲的信中這樣說道:

  “我因爲向學科學,所以喜歡科學小說,但年青時自作聰明,不肯直譯,回想起來真是悔之已晚。”

  言歸正傳這個想法一經出現,便再也無法抑制。

  米歇爾甚至沒有點亮壁爐,只是草草地點亮了書桌上的煤油燈。

  昏黃的燈光下,他從箱子裏取出了那臺心愛的打字機。

  “咔噠,咔噠,咔噠……”

  清脆而富有節奏的敲擊聲,很快便打破了深夜的寂靜。

  米歇爾沒有立刻開始寫作,而是在一張白紙上,飛快地羅列着改編的要點。

  他很清楚,直接照搬原著是行不通的。

  尤其是這種科幻小說。

  太過於超前的理念,不僅不會被理解,甚至會被當成瘋子。

  《地心遊記》成書於1864年,其中涉及的不少地質學、古生物學知識,對於1837年的現在來說,還是太過於超前了。

  要知道,在這個年代,每一年的科學進步就是飛速的。

  幾十年的時間,已經是整整一代的科技了。

  他必須進行一次徹底的本土化改造,將故事的科學內核,錨定在當前時代的認知水平上,然後再稍稍領先半步。

  這樣既能保證故事的真實感,又能帶來足夠的震撼。

  另外主角團的人設身份,也得進行修改。

  原著中的主角,德國漢堡的奧托.黎登布洛克教授,一位性格古怪、知識淵博的礦物學家。

  這個設定必須改。

  故事要發生在英國,主角必須是一位能讓大英讀者產生強烈代入感的英國紳士。

  他應該畢業於牛津或者劍橋,是皇家學會的會員,對地質學和古生物學有着狂熱的愛好,喜歡收集各種奇怪的化石和岩石標本........

  性格嘛,可以稍微孤僻一些,甚至有點偏執,一旦投入研究就會廢寢忘食.......

  這也相當符合人們對科學家天才的刻板印象......

  不對,這怎麼有種熟悉的感覺。

  米歇爾寫着寫着,忽然停了下來。

  他看着紙上的人物設定,臉上浮現出一抹古怪的笑意。

  這.........怎麼越看越像查爾斯.萊爾本人?

  簡直就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不過,這倒是個絕佳的機會。

  正好萊爾不是邀請自己去家裏做客嗎?

  還有誰比萊爾本人,更適合擔任這部地質學科普小說的科學顧問呢?

  米歇爾甚至能想象到,當萊爾讀到這部小說時,臉上會是何等精彩的表情。

  他不僅能從萊爾那裏獲取最專業、最前沿的地質學知識,還能通過這種方式,將自己那些超前的觀點,潛移默化地植入到故事中。

  簡直是一舉兩得。

  想到這裏,米歇爾的心情愈發暢快。

  他又在紙上寫下了幾個關鍵點。

  探險的起點,不能是冰島的斯奈菲爾火山,那對英國讀者來說太遙遠了。

  可以換成蘇格蘭的某個古老火山,比如本尼維斯山,那更能激起讀者的興趣。

  探險隊的人員構成也要調整,除了教授和他的侄子,或許還可以加入一個經驗豐富的蘇格蘭嚮導,增加一些地方色彩和戲劇衝突。

  至於地心世界的描繪,則要更加謹慎。

  不能出現過於魔幻的場景,但可以根據萊爾的理論,結合化石證據,構建一個合乎邏輯的、充滿了遠古生物的地下生態系統。

  巨大的蘑菇森林,史前的海洋,早已滅絕的魚龍和蛇頸龍.......

  這些元素,就已經足以讓這個時代的讀者爲之瘋狂。

  米歇爾越想越興奮,手指在打字機上敲擊的速度也越來越快。

  一行行文字,在他的手下迅速成型。

  這一夜,米歇爾幾乎沒有閤眼。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透過窗簾縫隙照進房間時,他的桌上已經多了一份數千字的故事大綱和第一章的初稿。

  他伸了個懶腰,渾身骨骼發出一陣噼啪的響聲。

  雖然身體有些疲憊,但米歇爾的精神卻異常亢奮。

  他看着窗外逐漸甦醒的倫敦城,心中湧起一股豪情。

  如果說《勇氣號的非洲之旅》中人類征服了天空,那麼接下來,就用這部全新的作品,去征服大地深處吧!

  人類的讚歌就是勇氣的讚歌!

  米歇爾拿起那份還散發着墨香的稿紙,看着上面的工整的文字。

  是時候去拜訪一下故事的原型了。

  米歇爾相信,萊爾先生一定會對這份禮物感到驚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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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萊爾家的書房,簡直就是一座小型的自然歷史博物館。

  巨大的書架從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上面塞滿了各種厚重的精裝書籍。

  牆壁上掛着手繪的地質圖和探險路線圖。

  房間的各個角落,則隨意地堆放着大大小小的箱子,裏面裝滿了從世界各地蒐集來的岩石和化石標本。

  整個書房的空氣中瀰漫着一股泥土的味道。

  甚至可以說,這不像是書房,而是一個科學狂人的巢穴。

  當米歇爾第二天下午登門拜訪的時候。

  萊爾正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鏡,趴在桌子上,用一把小刷子,小心翼翼地清理着一塊新得到的化石。

  他的專注力是如此之高,以至於管家通報了兩次,他才抬起頭來。

  “米歇爾先生?”

  萊爾顯然對米歇爾的到來有些意外,他扶了扶眼鏡,那張“苦大仇深”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困惑。

  “我們昨天不是才見過面嗎?”

  “正是因爲昨晚的談話,才促使我今天前來叨擾。”

  米歇爾微笑着,將手中那份連夜趕出來的稿子遞了過去。

  “我構思了一個全新的故事,想請您這位最專業的權威,幫忙斧正一下。”

  萊爾將信將疑地接過了稿子。

  他本以爲這又是什麼詩歌或者幻想故事,但當他的視線落在標題上時,動作卻停頓了一下。

  《地心遊記》。

  這個名字一下子就讓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這不會是一本關於地質學的小說吧?

  聽上去,似乎是在地心進行了遊覽?

  這簡直太瘋狂也太刺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