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映红梅
一旁的律師聽得稀裏糊塗,這小掃貨,小狐狸精之類的詞語好理解,但是這佔着茅坑不拉屎是什麼意思?腥思娂娬归_聯想。
所裏的律師樂的看戲,沒有人上前拉架,顧主任早就尿遁了,吳小清也不敢上前。直到後來警察來了纔將二人攔下,帶走。
第165章 重頭戲就要開場了
後來所裏的律師在吳小清的鼓動下,找到顧清平要“清君側”,顧主任在內憂(家裏母老虎天天鬧事)外困(所裏律師集體抗議)之下,解僱了小前臺,當然佔了人家的便宜,補償總要給些的,好在顧主任善於鑽營,這幾年手裏搞了些錢,小金庫滿滿的,要不然這事還真不好辦。
除此以外,爲了保持律所的律師人數,顧清平還限制律師的流動,以各種滾刀肉的手段拖延或者阻礙律師轉所。凡是從公平律師事務所走的律師沒有一個說顧清平好的。
方軼聽着王德友的講述,心中一陣唏噓,他本以爲只有正義律師事務所是“廟小妖風大,池小王八多”,可沒想到這濃眉大眼,在縣裏首屈一指的公平律師事務所也這麼的不堪。
“謝謝您,王律師。”方軼點了點頭,笑道:“這頓飯我請您。”
“怎麼能讓您請呢,我來。我現在市裏做工薪律師,算是半個地主,這頓飯理應我請。”王德友是個實在人,見方軼起身要去付賬,立刻一把抓住他說道。
見王德友如此認真,方軼不好駁他的面子,便又坐了回去。
“王律師,咱們別‘您’‘您’的了,太客氣,顯得生疏,一回生二回熟,都別這麼客氣了。我加你微信,以後有什麼事也好交流。”方軼說着拿出手機加了王德友好友。
“方律師,你這次來市裏是辦案子?”王德友喫飽後,放下碗筷問道。
“嗯,接了個二審的刑事案子,下午要去法院調卷。”方軼看了看時間說道,然後抽出一根菸遞給了王德友。
“你下午有事,我就不耽誤你了。日後有需要我幫忙的,儘管說。”王德友接過香菸道。
“沒問題。下次來市裏我請你喫飯。”方軼笑道。
袁偉詐騙的案子開庭了。方軼早上來到市裏,中院安排的開庭時間是早上十點。
在審判長宣讀當事人和辯護人的權利的時候,坐在辯護席上的方軼向對面看去,兩位檢察員是市中院派來的,一男一女,男檢察員坐在首位,女檢察員次之。
男檢察員長得很有特點,一頭捲髮(應該是自來卷),大鼻子高鼻樑,臉上棱角分明,大眼睛囧囧有神,有點電視明星的味道。
相比之下女檢察員就顯得遜色多了,長得很普通,普通到扔到人堆裏就再也找不到的地步。
合議庭的三位法官都是男法官,左右兩邊的兩位年輕法官坐在那裏,很老實,眼神中露出一絲漫不經心。
中間的審判長是一位五十多歲的老法官,花白的寸頭,一雙眼睛很深邃,彷彿能將人看透一般。
袁偉的父親袁長征和母親楊靜等十餘人坐在旁聽席上,等待着正式開庭。幾名法警把門的把門,看人的看人,一雙雙眼睛不斷的看着法庭內的情況。
見到袁偉被押進法庭,他母親楊靜立刻激動起來,雙眼淚流不斷,要不是袁長征抱着她的雙肩,恐怕她早就跑過去了。
袁長征看向方軼,向他點了點頭,現在他把全部希望都寄託在了方軼的辯護上。
……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首先由審判人員宣讀第一審判決書……”審判長道。
審判長話音落下,坐在左邊的年輕法官開始宣讀一審刑事判決書,待他宣讀完畢後,審判長道:“下面由檢察員宣讀抗訴書。”
男檢察員拿起抗訴書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抗訴意見如下,請法庭提起注意:
縣人民法院以冀222刑初字(2013)19號刑事判決書對被告人袁偉涉嫌詐騙案一案,判決被告人袁偉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於2013年6月10日將判決書送達我院。本院依法審查後認爲一審法院量刑不當,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一、原審判決量刑不當。
被告人袁偉詐騙數額巨大,庭審後部分賠償被害人並獲得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應當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在被告人沒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情況下,一審法院對袁偉減輕處罰明顯不當。
二、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只是對刑事訴訟相關程序進行解釋,一審法院根據該解釋第五百零五條直接減輕處罰錯誤。減輕處罰也沒有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綜上所述爲維護司法公正,準確懲治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定,特提出抗訴,請依法判處。
完畢!”男檢察員說完看向法官。
“被上訴人袁偉,你對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道。
“我同意一審判決。”袁偉說出的話有氣無力,讓人聽起來沒什麼底氣的感覺。
“檢察員就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對上訴人進行發問。”審判長道。
……
“現在進行舉證質證,檢察員和辯護人、被上訴人是否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審判長。
“沒有新證據提交。”雙方道。
這個案子檢察院和方軼都對案件的事實沒有什麼疑問,被上訴人袁偉對犯罪的事實供認不諱。雙方的爭議點在量刑和法律適用上。
……
“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進行法庭辯論。在辯論前,法庭提請控、辯雙方注意,辯論應主要圍繞確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辯論。先請上訴人發言。”審判長面無表情的說道。
方軼看了一眼對面的檢察員,重頭戲就要開場了,現在纔是本案的關鍵。
“現在由檢察員發言。”審判長道。
“我們認爲,袁偉構成詐騙罪,雖然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但是僅賠償了被害人部分款項,並獲得諒解,該等行爲屬於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的情況,被上訴人袁偉應當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只是對刑事訴訟相關程序進行解釋,不能根據該解釋第五百零五條直接對被告人減輕處罰。如要在法定刑以下減輕處罰,須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發言完畢。”男檢察員道。
第166章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被上訴人袁偉可以自行辯護。”審判長道。
“我同意一審判決。”袁偉畢竟沒經歷過這樣的事,被押上法庭時頭腦中一片空白。
“現在由被上訴人袁偉的辯護人發言。”審判長道。
“辯護人認爲,一審適用法律正確,量刑妥當。理由如下:
被上訴人袁偉通過近親屬與被害人達成退賠協議,並獲得被害人諒解,可以從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五條規定:‘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符合非監禁刑適用條件的,應當適用非監禁刑;判處法定最低刑仍然過重的,可以減輕處罰;綜合全案認爲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上述條款只規定‘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的處理,並且明確要求必須即時履行。因此,我們認爲本案被上訴人與被害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協議,雖然未即時履行,但並不妨礙適用“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的規定,即可以適用上述解釋的第五百零五條。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袁偉詐騙數額不足十萬元。
在本省相關司法機關未對數額做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從有利於被上訴人袁偉出發,本案詐騙數額應當被認定爲數額較大,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因此一審判決的一年六個月的刑期恰當,不存在錯誤。
完畢。”方軼道。
雖然他本人不太認可和解協議的分期履行,但是現實中確實有些法院對此認可,本着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方軼將這個觀點也寫在了上面。
“檢察員可以回應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審判長道。
“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我們認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僅僅是對刑事訴訟程序方面進行的解釋,不能用程序法直接代替刑法,對於減刑的適用應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另外,雖然本省未對詐騙公私財務進行特殊規定,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可以在3萬元至10萬元之間調整,確定最低額。根據本案的情況,我們認爲不宜將最低數額調整爲十萬元。
從懲戒犯罪的角度出發,被上述人詐騙金額應被認爲數額巨大,不應被認定爲數額較大。完畢。”男檢察員道。
“辯護人可以回應檢察員的意見。”審判長道。
此時的審判長讓人感覺有點坐山觀虎鬥的感覺,辯論階段事實上就是如此,在雙方的辯論中,法官會參考雙方的辯論情況,綜合全案對上訴的事由進行分析判斷。
“針對檢察員的發言,辯護人的意見如下:
一、在刑事訴訟法當中確立刑事和解制度,是在程序法中嵌入了實體規範,因此刑事訴訟法雖然是程序法,但其對刑事和解制度的規定,均具有實體上的意義。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明確規定,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從寬處罰的意思,可體現爲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五條正是對該條規定的具體化,因此,對於符合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的刑事和解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決減輕處罰乃至免刑,無須再按照法定刑以下量刑程序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二、本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尚未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量刑數額幅度內正式確定在本地區適用的具體數額標準。
本着有利於被上訴人的原則,同時參考其他省份規定的量刑數額及本省以往判例的經驗,以司法解釋所確定的量刑數額幅度的上限爲標準,確定十萬元以上爲詐騙犯罪數額巨大的起點最爲合適。
因此,將本案詐騙金額七萬元認定爲“數額較大”更爲合適。據此,一審法院認定被上訴人袁偉構成詐騙罪,判處其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是合適的。”
“法庭辯論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現在由被上訴人做最後陳述。”審判長道。
……
審判長敲響法槌之時,庭審終於結束了,法官並未當庭宣判。方軼鬆了一口氣,開始收拾桌上的案卷材料。拿出手機看了看,已經是下午兩點五十分了。
開庭時他一直處於亢奮之中,注意力高度集中,大腦不停的咿D。此時一鬆懈下來,頓時感覺渾身發軟,肚子咕咕的叫個不停。
走出法院,袁長征問道:“方律師,您覺得今天的庭審怎麼樣?我兒子的案子……”
“庭審還算順利,估計要不了多久法院就會出判決,您等我消息。”方軼揹着雙肩背,灌了一大口礦泉水後說道。
“行,那我就等您消息。”袁長征說完,帶着家人坐上了路邊的奔馳車,離開了。
方軼看了一眼被扶上車的袁偉的母親楊靜,暗道:養不教,母之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小的時候多管管孩子,至於長大了蹲監獄嘛。
方軼在讀博士時出於興趣,曾統計過犯罪的成因,應該說被告人的家庭環境是關鍵因素。
袁偉從小被母親寵的不行,養成了他肆意妄爲,爲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性格,再加上成年後接觸的人都是些道德不端的主兒,可以說對於他的入獄,他的父母起到了主要作用,他的狐朋狗友只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第167章 老牛喫嫩草
方軼看了一眼奔馳車消失的方向,苦笑着搖了搖頭:“哎,有車真好,還是打車去長途車站吧,明天還得去所裏簽到。”
現在的方軼身體像是被掏空了一般,實在無力去擠公交車。
次日一早,方軼剛走進律所,孫主任就給他安排了一個上門諮詢法律問題的當事人。
當方軼走進會議室時,一位看起來有六十來歲,體態微胖,頭頂的頭髮都已經掉的差不多,僅剩幾根在頑強的堅守陣地的老者,坐在椅子上費力的看着手機。
他看的很認真,就連方軼進來他都未察覺。
“您好,是馮建馮先生嗎?”方軼坐在他的對面問道。
老者聽到對面的椅子作響急忙放下手機,抬頭看去:“您好,我是馮建。您是?”
“我是方軼方律師,我負責爲您解答法律諮詢。您老眼神還挺好,看手機都不用帶老花鏡。”方軼微笑道。
“嗨,看不清了,打個字得湊到手機跟前才能看到。今天忘帶老花鏡了。”老者笑道。
“您想諮詢什麼法律問題?有沒有帶材料過來?”閒聊幾句後,方軼問道。
“有,我帶了材料。我想諮詢借款的事。”老者從身旁的帆布袋子中拿出來一摞銀行轉賬記錄。
五分鐘後,方軼將銀行轉賬記錄放在了一旁,不解的問道:“您這些轉賬記錄跨越了三年,而且對方是不同人的,這是怎麼回事?怎麼這麼長時間了纔想起來起訴?”
“是這樣,這兩個女人都是我在交友網站上認識的。認識後我就跟她們談朋友。
方律師,你不知道,我老伴五年前去世了,家裏只剩下我一個,孩子們都大了,不跟我在一起住,我一個人挺孤單的,所以我就想再找個伴兒,過日子。”老者道。
方軼一聽這是個空巢老人啊,老伴去世,再找一個過日子也是人之常情,正所謂少年夫妻老來伴,有個老伴相互照顧挺好的。
想到這裏方軼對自己頓生憐憫,想想自己孤家寡人,老了說不定還不如人家呢。
“嗯,戀愛自由,老年人的愛情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您做的對,是該找個老伴兒。”方軼道。
“對呀,可是談了挺長時間,錢也花了,見面沒多久,人就跑了。”老者道。
“跑了?怎麼回事,您詳細說說。”方軼好奇道。
“第一個女人挺漂亮的,三十多歲,跟我過了沒兩天就不辭而別了。”老者一臉無奈道。
“三十來歲?!”方軼有些發矇,這老爺子是老牛喫嫩草啊。三十來歲的女人跟您過不到一起,很正常。
“對呀,當時我就想問她爲啥談的挺好,說走就走了!”老者瞪眼道。
“她怎麼說?”方軼饒有興趣的問道。
“她說我騙她,我根本沒別墅也沒錢。”老者認真道。
“您當初沒跟她說家裏的情況?”方軼一陣無語,問道。
“說啦!我問你,別墅啥樣?”老者問道。
“別墅還能啥樣,有個院子,有花有樹,有小樓。”方軼被他這麼突然一問,愣住了,隨即道。
“對呀,我家有院子,院子裏種着豆角和黃瓜,既能看到花又能喫到菜多好啊。這不是別墅嗎?”老者道。
“我打斷您下,您家在村裏吧?”方軼問道。
“沒,我家在縣裏,獨門獨院,翻蓋的二層樓,比住樓房強。”老者自豪道。
“好吧!您這也是別墅。”方軼瞬間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然後,我就琢磨着三四十歲的太現實,既然都那麼現實,那不如找個年輕的,反正都一樣要錢。年輕的還能多照顧我幾年,總比歲數大的死我前頭好。”老者道。
方軼瞬間凌亂了,暗道:就您這歲數,三四十歲的女人,但凡沒有嚴重的疾病,都應該能死你後面。你就說你想老牛喫嫩草就得了唄,還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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