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映红梅
後來袁長征想起了方軼,便找來孟總,打聽方軼的情況。孟總把從李書明哪聽來的全都告訴了袁長征,後者不信,上網查到了方軼的一些新聞和介紹,還真與孟總說的差不多。
於是袁長征便有了委託案件的想法,但是在委託之前他要再見下方軼,看看他對自己兒子案子的看法,便讓孟總給方軼打電話,約時間來市裏談案子。
之前袁長征還真想故技重施多找幾位律師來一起談案子,順便壓一壓律師費。但是人家方軼根本不抻這茬,找藉口不來。二審還有一個多星期就要開庭了,沒辦法,袁長征等不起,只得到縣裏走一趟。
正在兩人說話之際,包間的門被敲響,方軼走了進來。
“方律師,快請坐。這位是我的大舅哥袁長征,之前您見過。”孟總起身介紹道。
“袁總您好。最近實在是太忙了……,孟總給我打電話時,我手頭上正好有事,沒想到您親自過來了。”方軼客氣道。
“方律師,您客氣了。我早就應該過來找您,感謝您上次提供的法律諮詢,上次您飯都沒喫就走了,實在抱歉。”袁長征說着,招呼服務生開始點菜。
點完菜後,服務生退出了包間,房間內只剩下方軼三人,方軼開口道:“我聽孟總說,您兒子的案子判了一年六個月。”
“嗯,不瞞您說,其實上次您跟我們說我兒子可能構成詐騙罪後,我就有了心裏準備。後來那個趙律師又把我約到他們律所,找了一位合夥人跟我談這案子,說是如果花點錢找找關係,有可能我兒子這案子會被判無罪。
後邊的話我就不說了,結果縣法院判了我兒子一年半,我知道這裏面肯定有趙律師他們的努力。其實我對這個判決結果還是能夠接受的,畢竟我兒子騙了人家的錢。
可是現在的問題是檢察院不認可法院的判決,認爲法院判的鬆了,應該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不應該減輕處罰……”袁長征苦着臉道。
“那趙律師是什麼意見?”方軼問道。
“哎!這事趕巧了。我本來想找他的,時間都約好了,結果他被警察抓走了,據說是涉及一起行賄案。”袁長征道。
“行賄?那您見過的那位合夥人呢?”方軼問道。
這事一出,搞的我擔驚受怕了好幾天,後來我託關係問了下,跟我這案子沒關係,是其他案子出的問題,他們進行利益輸送來着
想來想去,我覺得還是您最靠譜。所以這次我又過來找您。”袁長征眼神複雜道。
第162章 不要太樂觀
就在此時,服務員開始陸續上菜,三人邊喫邊聊。
“袁總,一審判決書和相關案件材料您帶了嗎?”方軼問道。
他琢磨着:既然趙律師和那位合夥人已經進去了,袁長征大老遠的跑過來,這案子還真可能接下來。
“帶來了,不過我只有一審判決書,抗訴書我沒有,抗訴的事是我聽趙律師說的,檢察院抗訴後,我曾委託他去看守所會見我兒子。
我想聽聽您的意見,看看二審是否會改判。”袁長征說着拿出了一個文件袋,厚厚的,裏面應該裝了不少文件。
方軼接過文件袋後,將裏面的案件材料抽了出來:“縣法院認爲,袁偉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賠償,獲得被害人諒解,可以減輕處罰。
但是按照剛纔您的說法,檢察院不同意法院的判決,提出兩條抗訴意見:
第一條,檢察院認爲一審判決量刑不當。
檢察院認爲袁偉,詐騙數額巨大,庭審後部分賠償被害人並獲得諒解,屬於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不應該‘減輕觸犯’。在沒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情況下,一審法院對袁偉減輕處罰明顯不當,檢察院認爲袁偉應該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說完,方軼拿起一份和解協議,問道:“袁總,和解協議上寫的是分期支付賠償金,先支付百分之五十,待法院判決生效後再支付尾款。第一筆賠償金給了嗎?”
“給了,簽完和解協議就給了。”袁長征道。
“爲什麼當時不一次性支付完畢,要分期支付?”方軼問道。
“主要是怕對方拿到錢後反悔,這樣可以制約對方。當時我是諮詢了趙律師的意見的,他說可以我才籤的。有什麼問題嗎?”袁長征道。
“嗯,確實有點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二條規定,和解協議約定的賠償損失內容,被告人應當在協議簽署後即時履行。所謂的即時履行就是簽完協議後要一次性的履行完畢,不能分期付款。
該解釋第五百零五條規定,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符合非監禁刑適用條件的,應當適用非監禁刑;判處法定最低刑仍然過重的,可以減輕處罰;綜合全案認爲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也就是說,和解協議如果約定分期支付,開庭時只支付了部分賠償款,法院是不應該適用該解釋第五百零五條,減輕對被告人的處罰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檢察院的抗訴沒有什麼問題。”方軼解釋道。
雖然袁長征聽不太懂那些咬文嚼字的法律條款,但是他明白了一點,自己不應該分期支付賠償款,因爲這樣的話,法院就不能適用上述解釋的第五百零五條減輕對袁偉的刑事處罰。也就意味着二審可能改判,延長袁偉的刑期。
聽了方軼剛纔的話,袁長征心中一陣後悔,除了恨自己外,他更狠趙律師,因爲當時所有的文件都是趙律師起草的。
“方律師,您剛纔說的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這個區別大嗎?難道法院的判決真錯了?”袁長征想找法律上的漏洞,但是自己不是很懂法,他只能求教於方軼。
“嗯,區別還是挺大的。從輕是指在法定處罰種類和幅度內對被告人適用較輕種類或者較小幅度的處罰。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的最輕處罰種類和最小處罰幅度以下給予處罰。
我給您打個比方,比如按照《刑法》規定,被告人應該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如果具備從輕處罰的情形,法院會綜合案情和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判處被告人三年或者四年刑期,這就屬於從輕處罰。
如果被告人具備減輕處罰的情形,法院有可能會判處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一年半或者兩年。
這就是區別。”方軼解釋道。
“那和解協議是必須要即時支付完畢才能適用減輕處罰的規定嗎?有沒有其他變通的方法?”袁長征的生意頭腦快速開動起來,對於生意人來說,沒有什麼是不能變通的,哪怕只有一絲的可能性,他也會去嘗試。
“根據最高院的指導精神,和解制度有三個原則:第一,自願原則;第二,即時全面履行原則;第三,禁止反悔原則。
其實在您與對方簽署的和解協議生效之日起,對方就不能再反悔,即便對方真反悔了,法院也不會支持。所以您一開始的擔心就是多餘的。
您的問題涉及第二個原則,即時全面履行原則。
說實話,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刑事和解協議約定的賠償款項能否延期履行、分期履行等問題,各法院存在分歧。這也可能就是縣法院適用減輕處罰,判您兒子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的原因。”方軼解釋道。
“按照您的說法,一審法院的判決未必就會被二審法院改判,二審法院還是有可能維持原判的,是這樣嗎?”聽了方軼的話,袁長征心裏稍微踏實了一些。
“有這種可能性,當然這裏面邭獬煞志佣唷�
但是根據最高院的指導意見,如允許延期履行、分期履行和解協議約定的賠償款項,將會使法院對被告人的從寬處罰建立在尚不確定的事實基礎上,一旦被告人獲得從寬處罰後,拒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賠償義務,受上訴不加刑原則所限,二審法院是不能加重其處罰的。
另外,由於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和解協議,不具有申請強制執行的效力,這無疑會損害裁判權威,也會使被害方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切實保障。
所以二審法院會不會改判,我不好說,但是我建議您做最壞的打算,不要太樂觀。”方軼道。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一審時我們就是太樂觀了,結果我愛人到現在還無法接受我兒子被判刑的事實。”袁長征明白方軼的話是對的,凡是都有可能出現例外的情況,要做好充足的準備。
第163章 不得不防啊!
“另外,根據您的講述,檢察院的另外一個抗訴意見是: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檢察院認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只是對刑事訴訟相關程序進行解釋,一審法院根據該解釋第五百零五條直接減輕處罰錯誤。減輕處罰應該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我覺得檢察院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首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明確規定,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而從輕、減輕、免除處罰都應該屬於‘從寬處罰’的範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五條正是上述規定的具體化,第五百零五條關於刑事和解案件的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除刑事處罰的規定,均屬於第二百七十九條“從寬處罰”的範疇。
因此,我認爲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決減輕處罰乃至免刑,無須再按照法定刑以下量刑程序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方軼想了想說道。
“這麼說檢察院的第一個抗訴意見纔是關鍵?”雖然聽不明白那些燒腦的法律條文,但是對於孟總來說,一些重要信息他還是能抓住的。
“嗯,或許還有其他突破口,當然這得在看過案卷後再議。這個案子,袁總想怎麼辦?”方軼看向袁長征。
他的潛臺詞很明確:袁總你是想另找律師呢,還是委託我來辦理?
剛纔方軼的話說的袁長征心裏忽忽悠悠的,就像是在坐過山車,他不得不承認,方軼的專業能力很強,之前與趙律師和那位合夥人談案子時,基本上聊不了兩句他們就會轉到找人,託關係上,進而要錢,很少對案情進行深入探討。
上過一次當的袁長征咬了咬後槽牙,打算再試一次,委託眼前這位中年男律師做兒子的二審辯護人。
“方律師,您覺得我兒子這個案子有多大把握能維持原判?”袁長征問道。
“這個我不好說,我也不會跟您拍胸脯保證什麼。您要是委託我,我會盡全力。”方軼說完看向袁長征。
他知道對方想讓他給個準話,可這種事哪有那麼多準話,畢竟裁判權不在律師的手裏,說了又有什麼用,搞不好會向趙律師一樣,落下埋怨。
其實方軼從接到孟總的邀約電話後,便一直在想這個案子的破解之法,方法他倒是想到了一個,但是法院會不會採納,即便採納了會不會維持原判,都存在不確定性,因此他不敢貿然把方案說出來。
再說了,對方還沒委託,如果自己把方案說了,保不齊對方找個便宜的小律師把案子做了,把自己撇在一邊。二審勝了自然袁長征不會說什麼,可要是二審法院改判了,袁長征不會責怪小律師,肯定會在心裏怨恨方軼專業能力不過關,害了他兒子。不得不防啊!
“方律師,我兒子的案子就拜託您了。”片刻後,袁長征一臉真盏恼f道。
最後雙方敲定二審律師費三萬元。比一審律師費要少些,主要是袁長征心裏沒底,勝了最好的結果也不過是維持原判,所以不願意付太多的錢。
袁長征與孟總在縣裏住了一宿,次日一早,二人便去了正義律師事務所,與方軼簽訂了委託手續。
走在市裏的大街上,王德友一身輕鬆,他終於離開了公平律師事務所,轉入了市內一家名叫爲民的小律所。
看着熙熙攘攘的大街,他的心裏卻不像表面那麼輕鬆。市裏機會多,但是競爭也激烈,縣裏的律所就那麼幾家,但是市裏的律所他叫得上名的就有一百多家,還有很多他不知道的。
王德友知道,很多市裏的律師都跑去京城發展了,有的律師關係在市裏,人卻在京城,這類律師大多做的是熟人朋友的案子,靠的是信任。
這類律師是具備將律師關係轉去京城的資格的,但是人家願不願意轉,以及能不能轉那就另當別論了,爲什麼這麼說呢,原因無外乎兩點:
一、跨省轉所的手續比較複雜,出於優化和競爭的考慮,京城律協對外省律師的調入審覈很嚴格,而且調入的期限很長,正常情況下需要半年左右,當然有關係另當別論(也可以理解成區域保護)。
二、京城的開票成本大約是六個點,而市裏的開票成本才一個多點(有稅收優惠),相比之下對於收入不高的律師來說,五個點的差距可是很大的,所以他們更願意將關係留在市裏。
王德友像大多數律師一樣,沒有背影,也沒有人脈,來到市裏只能做孤膽英雄,自己闖。可他的性格決定了他不是趙存良趙律師那樣見面自來熟的律師,所以初次來到市裏執業如果選擇單幹很可能會餓肚子,房租都付不起。
早在有轉所想法之時,他就想好了,去市裏找家律所做工薪律師,先過渡下。他在縣裏時往市裏跑了好幾次,有些規模的律所都喜歡招收年輕的律師,因爲年輕律師精力旺盛,可以沒日沒夜的加班,而且還沒有家的拖累。
找來找去,最後他找到了爲民律所事務所,爲民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姓宋,叫宋希濂,人很好,最近通過關係簽了一家大企業的法律顧問,需要一位穩重些的律師坐鎮,負責提供法律服務,於是王德友憑着他穩重的性格,成熟的外表獲得了這個職位。
爲民律師事務所是家小律所,工薪律師的工資不高,也就夠日常租房、喫喝的,好在王德友媳婦在縣裏有穩定工作,孩子上小學暫時花銷不大,家裏有穩定收入,不用他操心,否則真夠老王喝一壺的。王德友也沒打算做一輩子工薪律師,不過是先找個落腳的地方再徐徐圖之。
王德友是個心(軟)善(弱)之人,平日裏過年過節的在農貿市場買只活雞活鴨提回家,都得給媳婦宰殺,他是不敢動刀的,覺得太血腥了。讓他提刀宰殺一個活生生的生命(雞鴨),他不忍(敢)。
第164章 王德友
因爲軟弱的性格,王德友經常被家裏的媳婦罵的一無是處,而每當捱罵之時,他都會嘿嘿發笑,蹲在一旁看着媳婦熟練的宰殺鮮活的生命。
用他媳婦的話講,王德友這是貓哭耗子假慈悲,宰殺時一副聖人模樣不忍下手,可喫肉時卻沒見他含糊過。
當然王德友還是很好學的,當年作爲公司技術員的他,買了三大本教材自己複習了五個多月,一次性四百多分通過司法考試,可見其能力不一般。
自從上次與方軼見過後,他對方軼的印象不錯,琢磨着如果自己的話誤導了方軼的判斷,讓他對公平律師事務所產生幻想,那可就罪過了。
反正現在自己的律師關係已經轉到市裏的爲民律師事務所了,王德友決定將自己在公平律師事務所的遭遇告訴方軼,提醒他下,順便報復下顧清平。說幹就幹,王德友掏出手機後,纔想起來,自己沒有方軼的電話號碼。
他記得正義律師事務所的網站上留有律師的電話,於是他匆匆忙忙的趕回了新租的住處,打開自己的戴爾筆記本,搜索起來。
方軼剛剛會見完袁偉,從看守所裏出來,準備喫完中午飯後下午去市中院調卷,突然手機響了起來,是個陌生號。
“您好,是方軼律師嗎?”電話中傳來一箇中年男人的聲音。
“是,我是方軼,您是哪位?”方軼聽着聲音有些耳熟,但又一時間想不出是誰。
“我是王德友,之前咱們見過,在縣裏的雲霧茶莊。”王德友道。
“哦,是王律師,您有什麼事嗎?”方軼的頭腦中浮現出一位面相老成,有些悶的中年男律師的形象。
“您現在方便嗎?”王德友道。
方軼琢磨着可能是吳小清讓王德友約自己,想再談談轉所的事,便說道:“方便是方便,但是我現在市裏不在縣裏。有什麼事您直接說吧。”
“你也在市裏啊,真巧了,我正好剛轉到市裏的律所執業,您方便見一面嗎?我想跟您聊聊。”王德友心中一動道。
轉到市裏的律所執業?王德友不是在公平律師事務所做工薪律師嗎?這是什麼情況?方軼心中一下出現了好幾個問號。
半個小時後,路邊的一家驢肉火燒店內,方軼見到了匆匆趕來的王德友。
“王律師,您不在公平律師事務所了?”王德友落座,兩人點完菜後,方軼問道。
“自從上次跟您見過面後,就轉到市裏的律所來了,我現在爲民律師事務所做工薪律師。等過幾年積累點客戶,再出來做提成律師。”王德友信心滿滿道。
“這樣啊!那您這次約我過來是……”方軼有點懵,搞不懂王德友找自己要做什麼。顯擺自己到市裏執業了?不能啊,他王德友到哪執業跟自己又有什麼關係。
“方律師,我見您也是個實杖耍杂斜匾f明下,以免您被我之前的話誤導了。”王德友開門見山道。
“嗯,您說。”王德友這麼一說,方軼算是明白了,還是爲了之前吳小清拉攏自己的事。
“我之前在正義律師事務所的經歷,上次咱們見面時,我都講過了。但是進入公平律師事務所後的事,我沒跟您說。
我想將我在公平律師事務所的經歷告訴您,還是那句話,我不詆譭任何人,也不讚揚任何人,只是客觀描述,以免誤導您……”隨後王德友將自己在公平律師事務所的經歷講了出來。
按照王德友的說法,一開始他進入公平律師事務所後,每天他跟打了雞血似得,賣力的辦案子,想多勞多得,賺些錢改善家裏的生活,可是慢慢的發現,顧清平經常找藉口剋扣律師提成。
每當快下班時就安排開會,每週總有那麼兩三次,要是開會搞業務培訓王德友也不會說什麼,可每次開會都是顧清平坐在前面高談闊論,說白了就是給律師洗腦畫大餅。
不說律師各個都是人精吧,至少都不是傻子,一次兩次聽聽也就罷了,成年累月的講車軲轆話,就讓人反感了。
其實如果只是畫大餅也沒什麼,那家公司,那家律所不畫大餅,只不過畫餅的技術高低不同而已。後來王德友發現顧清平挑撥律師之間的關係,總之一句話不讓所裏的律師和睦相處,而且顧主任好像很喜歡拉攏一批人,打壓一批人帶來的快感。
若是發現那位律師私下發牢騷,顧主任就會團結一批人打擊他,搞的跟宮鬥似得,王德友都懷疑顧主任是不是電視上的宮鬥劇或者宮鬥小說看多了,把律所當成他的後宮了。
除此以外,公平律師事務所內部男女關係混亂,之前王德友加班下班晚,去主任辦公室找顧主任時,無意中看到了顧清平跟新來的小前臺膩膩歪歪的表現的非常親密,當時給王德友噁心的不行。
沒過多久他聽說小前臺漲工資了,工資比他都高,這讓王德友有些喫驚,一個小前臺的工資居然比律師還要高,太不正常了。
那段時間吳小清的臉拉的老長,見誰都跟人家欠她二百吊錢似得,一張嘴就是火藥味,跟顧清平吵了好幾次。
有一天王德友去法院開庭回來,見前臺一片凌亂,花架子倒了,玻璃也碎了好幾塊。後來一打聽才知道,原來是顧清平家的母老虎找來了,一進門二話不說抓住小前臺的頭髮就是一頓胖揍。
小前臺也不是善茬,一開始喫了點虧,後來與顧清平老婆對打起來,兩人邊打邊罵,老的罵對方是小掃貨,狐狸精,小的罵對方是老母豬,X冷淡,佔着茅坑不拉屎,雙方把村裏老孃們罵架的本事發揮到了極致,污穢之詞漫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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