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映红梅
“給了。”沙叢叢點頭道。
“被害人的手錶爲什麼會在你家?”檢察員問道。
“是我拿的,當時他去衛生間了。我走的時候順手放到了包裏。”事到如今沙叢叢也沒什麼好說的。
“事後,被害人找過你嗎?”檢察員問道。
“找過,他問我是否看到手錶了,我告訴他沒看到。後來他告訴我那塊手錶不值錢,但是對於他來說有紀念意義,如果我能找到,他會給我一千元獎勵。”沙叢叢回道。
“你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嗎?”檢察員問道。
“不知道,幹我們這行不能隨便問別人的身份。”沙叢叢答道。
“審判長,公訴人問完了。”檢察員完成了發問。
“被告人的辯護人可以向被告人發問。”審判長看向方軼。
“被告人沙叢叢,你當時取走手錶時,是否知道手錶的品牌和價格?”方軼問道。
“不知道,我只是看到桌上有塊手錶,當時也沒覺得那塊手錶怎麼樣,就放到了包裏。”沙叢叢回答。
“你當時覺得那塊表值多少錢?”方軼問道。
“我當時並不覺得那塊表值錢,也就八九百,一千元左右,所以就拿走了。我覺得那塊表不太值錢,即便丟了,對方也不會怎樣。”沙叢叢回道。
“你在拿手錶時,桌上都有什麼?”方軼問道。
“有一個菸灰缸,一個防風打火機,一盒華子,沒有其他的東西。”沙叢叢想了下回答。
“你拿走被害人的手錶是出於什麼目的?”方軼繼續問道。
“我想報復他。因爲他對我非常粗暴,給我的身體造成了一定的傷害,所以我想報復他,讓他付出一定的代價。”沙叢叢解釋道。
……
第782章 一切起於貪念
“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主要圍繞未被法庭認證的爭議事實和根據事實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辯論。
先由公訴人發言。”審判長抬頭看向公訴人。
“審判長、審判員:我們認爲,本案中,被告人沙叢叢祕密竊取被害人數額巨大以上財物的行爲,已構成盜竊罪。具體理由如下:
一、本案盜竊的地點是在被害人租住的連鎖酒店房間內,被害人無論將自己的手錶放在何處,均應認爲被害人仍實際佔有該手錶。
二、被告人自認,她拿走被害人的手錶是因爲在X交易過程中被害人的行爲粗暴,她拿走手錶的目的是爲了泄憤,由此可見被告人存在非法佔有的故意。
三、被告人在被害人去衛生間之際,將該表拿走,屬於祕密竊取。
綜上所述,本案被告人沙叢叢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數額巨大以上物品的目的,實施了祕密竊取的行爲,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因被告人盜取的手錶品牌爲寶珀,價值爲十二萬四千元,盜竊數額巨大,我們建議法院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完畢。”檢察員發言道。
方軼看了對面的公訴人一眼,心道:這傢伙可以啊,庭下肯定做了不少功課。
……
“被告人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審判長說道。
“審判長、審判員:辯護人針對公訴人指控的罪名不持異議,但是辯護人認爲被告人沙叢叢對所盜手錶價值存在重大認識錯誤,不應按照手錶的實際價值對被告人進行處罰,應免除處罰。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對手錶的價值存在重大認識錯誤。
第一,被害人將價值如此巨大的手錶隨便放在桌上,與香菸和打火機放在一起,使沙叢叢產生該表價值一般的錯誤認識。
第二,被告人沙叢叢歸案後,在歷次訊問中,始終不能準確說出該表的品牌、型號等具體特徵,而且一直認爲該表只值千元左右。這表明其對名錶確實一無所知,也不關心該表的實際價值。
第三,被告人沙叢叢將手錶帶回家後,既沒有馬上逃走、也沒有將手錶處理掉,只是放在了不帶鎖的抽屜裏,這說明被告人對該表的實際價值沒有明確的認識。如果被告人知道該表的實際價值,是不可能不妥善存放的。
第四,被害人在給被告人打電話詢問手錶的過程中,始終未說手錶的實際價值,僅稱該表‘對自己意義重大’,並表示手錶並不值錢,願拿出一千元作爲獎勵,拿回手錶。
以上情況,加深了被告人對所盜手錶的實際價值的誤認。
綜上,我們認爲,被告人順手拿走他人手錶的行爲,主觀上雖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但被告人當時確實沒有認識到手錶的實際價值。
也就是說,被告人主觀上只有非法佔有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故意內容,而無非法佔有‘數額巨大’財物的故意。
本案中,被告人沙叢叢對手錶價值存在嚴重的認識錯誤,其所認識的數額遠遠低於實際數額,不應讓其對所不能認識的財物數額承擔犯罪的責任。
二、對被告人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鑑於被告人沙叢叢對所盜手錶的價值有重大認識錯誤,且所盜手錶已追繳並退還被害人,其行爲屬犯罪情節輕微的犯罪。辯護人建議對被告人沙叢叢免予刑事處罰。完畢。”方軼讀完了剛剛修改過的辯護意見。
“公訴人可以回應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審判長說道。
“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我們發表以下觀點:
被告人對所盜手錶價值是否存在重大認識錯誤,不能僅憑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來認定,否則,在案件中被告人均可以自稱對所盜物品價值有重大認識錯誤,以此來規避或逃脫其應負的法律責任。
因此,我們認爲僅憑被告人的供述及案發時現場的情況不能認定被告人對所盜手錶價值存在認識錯誤。應按照手錶的實際價值定罪量刑。完畢。”檢察員回應。
“辯護人可以回應檢察員的意見。”審判長看向方軼。
“根據檢察員的辯護意見和回應,辯護人發表以下辯護意見:
辯護人認爲,判斷被告人是否對所盜手錶價值存在重大認識錯誤,應從行爲人的個人情況及其行爲前後的表現來綜合分析。
本案被告人沙叢叢出生於本地縣下面的自然村,其家庭條件不好,從沒有見過如此昂貴的手錶,既不知道也沒聽說過此類名貴手錶。
沙叢叢不過二十多歲,從農村來到城市不過三年多,此前從未接觸過帶有如此昂貴手錶的人,案發地也不是高檔酒店,而是普通的連鎖酒店,而且不管是案發地,還是其居住地附近,最好的商場內出售的最好的手錶也不過幾千元。
因此,以本案沙叢叢的出身、作案時的年齡、職業、見識、閱歷等狀況來看,其對所盜手錶的實際價值不可能存在明確的或概括的認識。完畢。”方軼回應道。
……
沙叢叢的案子,合議庭評議後,審判長進行了當庭宣判。
法院認爲,被告人沙叢叢祕密竊取他人數額較大以上的財物,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盜竊罪的罪名成立,應予支持。
被害人將價值巨大的手錶與打火機和香菸放在一起,一方面足以使對名錶缺乏起碼認識的被告人產生該表價值一般的錯誤認識;另一方面也可能讓一個以賣Y爲生計的被告人產生中±呢澞睢�
被告人在被羈押後、知悉其所盜手錶的實際價值前,一直誤認爲其所盜取的只是一隻價值近千元的普通手錶。
結合被告人的出身、年齡、職業、見識、閱歷等狀況來看,被告人誤認所盜手錶的價值是真實可信的,並非被告人故意規避。
第783章 大趴
法院認爲,被告人對所盜手錶價值的誤認,也可以從被告人始終不能準確說出該表的牌號、型號等能體現價值巨大的特徵,以及在盜得手錶後沒有馬上逃走或者將手錶及時處理掉,甚至未妥善放置等情形中得到驗證。
被害人在向被告人追索手錶的過程中,雖表示願意用一千元換回手錶,但僅稱該表“對自己意義重大”,並未明確表明該表的實際價值,相反卻明確表示該表並不太值錢。
此節事實,並不足以使被告人對所盜手錶的實際價值產生新的認識,相反更可能加深被告人對該表價值的誤認。
綜上,被告人順手拿走他人手錶的行爲,主觀上雖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但被告人當時沒有認識到其所盜手錶的實際價值,其認識到的價值只是“數額較大”,而非“數額巨大”。
也就是說,被告人主觀上只有非法佔有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故意,而無非法佔有“數額巨大”財物的故意。
由於被告人對所盜物品價值存在重大誤解(或者認識錯誤),其所認識的數額遠遠低於實際數額,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刑法原則,故不能讓其對所不能認識的價值數額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而應按其盜竊時所能認識到的價值數額作爲量刑標準。
鑑於被告人犯罪後主動坦白其盜竊事實,且所盜手錶已被追繳並退還失主,屬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判決:被告人沙叢叢犯盜竊罪,免予刑事處罰。
宣判完畢後,方軼愣了一下,他沒想到法院居然採納了自己的辯護意見。旁聽席上的沙潮一顆心總算是放到了肚子裏。對於他來說,只要女兒不蹲大牢咋都行。
法院大門外,沙潮看着方軼,一再表示感謝。
“沙先生,雖然一審法院判您女兒沙叢叢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判決尚未生效,下發判決後十日內如果檢察院不提抗訴,您女兒就沒事了。”方軼說道。
“那如果檢察院抗訴呢?我女兒會不會蹲大牢?”沙潮眼巴巴的看向方軼。
“不一定。要看二審的情況。”方軼猶豫了下說道。
判決書下發後不幾日,方軼得到消息,檢察院抗訴了。
檢察院以被告人沙叢叢犯盜竊罪,數額巨大,原判量刑畸輕爲由,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按常理,檢察院抗訴,被告人或者家屬肯定會聯繫律師應訴,但詭異的是,都過了十多日了,沙家人也沒來,連個電話都沒有,難道他們不準備請律師了?
後來雲喬告訴方軼,由於被告人沙叢叢下落不明,該案的二審依法中止審理了。
方軼聽到後,愣住了,人跑了?!
因爲該案的二審當事人沒有委託,所以方軼也沒有再關心後續情況。
……
一晃眼已經到了八月中旬,小志在老家這段時間天天跟着方冒的兒子四處竄,盡情的撒歡,整個人都被曬的黢黑,但卻更結實,更健康了。
週末的時候方軼請了兩個保潔,將房子收拾了下,雲梅無事跑過來幫方軼把牀單被罩都換下來,洗了一遍。
之所以要搞大掃除,主要是馬上要開學了,方安志要回來了,方軼可不想讓兒子發現老爸的祕密。
爲了以防萬一,李書明建議方軼,在家裏搞個大趴,接小志回來的當天請些朋友來家裏喫頓飯,這樣可以混淆視聽,掩蓋蛛絲馬跡。
方軼覺得李書明的建議有道理,不怕一萬,就是萬一,爲了不讓兒子發現自己的小祕密,方軼煞費苦心。
在開學前一週的週六一大早,雲喬從茶社借了一輛車,和周穎一起去菜市場採購蔬菜和水果。
李書明也趕了過來,本來老李同志想睡個懶覺,可開大趴的主意是他出的,方軼要求他必須過來,沒辦法他只得過來湊數。
早上方軼把家裏的鑰匙扔給李書明後,便開着車去老家接兒子方安志了。
上午十點左右,雲喬和周穎拉着一車蔬菜和水果來到了方家。
“兩位美女,辛苦了。採購的如何?”李書明來到樓下車旁笑道。
“按照您給的單子,都買了。”周穎笑道。
之前周穎與李書明見過幾次,所以比較熟,雲喬是第一次見李書明,她從周穎口中得知眼前的中年男人是輝煌的大老闆,也是自己師父的好哥們。
“你們兩個誰會炒菜?”李書明笑呵呵的問道。
雲喬和周穎相互看了一眼後,搖了搖頭,這兩位好喫,但是不會做,屬於好喫懶做那一類的。
“好吧,看來只能我上了。”李書明無奈道。
“李總,您還會炒菜?”周穎驚訝的看向李書明。
“我不會,但是我們輝煌後廚有會的。”說着,李書明掏出電話,直接調來了兩名專業廚師。
中午的時候,方軼父子回家進門時,三人正在忙着端菜,廚師已經回去了。
“今天都不是外人,都別客氣哈。大家一起聚一聚。”方軼見大家都很給力,說道。
就在此時,門鈴響起,小志去開門,見到門外的人後,驚訝道:“雲阿姨,您怎麼來了?”
“怎麼啦?不歡迎啊!”雲梅開玩笑道。
“歡迎!快進來,喫飯了嗎?”小志問道。
“沒有,聽說你今天回來,我特意帶了些水果過來蹭頓飯。”雲梅笑道。
“正好,我們也剛回來,雲阿姨咱們一起喫吧,人多熱鬧。”小志很禮貌的笑道。
“姐,你也來了。”雲喬看着走進來的雲梅,驚訝的說道。
“怎麼,就許你來,不許我來啊!一會兒咱們開一局,喫雞哈。”雲梅笑呵呵道。
“行,沒問題。把水果給我吧。”說着,雲喬接過了姐姐手中的水果,去了廚房。
“我來幫你吧。”雲梅見腥硕荚诿β担阃炱鹦渥痈胚M了廚房。
在洗水果的過程中,雲喬發現了一個問題,好像雲梅對方家的廚房相當熟悉,有好幾次她要找工具,雲梅一開櫃子門就拿出來了。
雲喬看着姐姐忙碌的背影,陷入了沉思:廚房重地,一般外人是不會進的,爲什麼自己想找的東西,姐姐伸手就能拿到?難道姐姐真的……
第784章 黃毛與伍哥
大趴開的很成功,腥肆奶齑蜻[戲,玩的不亦樂乎。因爲茶莊有事,雲梅在下午四點多的時候先走了。
喫過晚飯後,雲喬和周穎幫着方軼將桌子上的碗筷收拾乾淨後才離開。
“喬喬,你下回跟你師父提提,千萬別再在家裏搞聚餐了,我啥都沒幹,刷了一天的碟子碗。太累了!”周穎躺在副駕駛座上,直接葛優躺了,給她累劈了。
“就你累啊,我跟你說吧,這一天我把這輩子的碗都刷了。下回給錢我都不來了。”雲喬賣慘的模樣,看着人見猶憐。
其實雲喬的心裏還是挺滿足的,因爲她又從大媽手裏拿到了一筆補助。
南方的大別墅內。
“老雲,雲喬那丫頭又給我發過來幾個照片,你看。”喫晚飯前,林婉寧將手機遞給了雲振國:“據云喬說,咱家梅梅對方家廚房非常熟悉,所以她推斷,梅梅可能跟那個方軼的關係極其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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