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映红梅
方軼嘴裏嚼着烤肉,含混不清道:“對,你說的沒錯。來這裏的都是老百姓,都是社會底層的人,大家用不着裝,也沒人想從對方身上得到些什麼。即便真有所圖,也是圖個樂兒,圖能暫時在酒精的麻醉下放下所有的不快和不堪。”
一個小時後,一瓶紅星下去了大半瓶,方軼還好,周慎已經有點醉意了。
“師弟,我真羨慕你的生活。一切都那麼的真實。”周慎放下烤大腰子道:“小夥計說的沒錯,這腰子真香。”
“我有什麼好羨慕的,家沒了,大學教書的工作也沒了,迫不得已當了律師。我現在是孤家寡人一個,孤獨啊!”想起往事,方軼心生感慨。
“你這不叫孤獨,你知道真正的孤獨是什麼感覺嗎?”周慎咬了一嘴大腰子,嘟囔道。
“不知道,不過我敢肯定你不孤獨,要家有家,啥都不缺,比我強多了。”方軼抿了一口酒道。
“我記得曾有人深度剖析過孤獨的含義,好像是這麼說的:什麼樣的男人最孤獨呢?不是單身的男人,而是明明有妻子有孩子,卻依然感覺孤立無助,無人傾訴;明明有家庭,卻感覺不到一絲溫暖的男人。
有妻子但是沒有愛人!有婚姻但沒有家庭!每天朝夕相處卻形同陌路,關鍵是還不能像單身男人那樣自由灑脫的生活。
我覺得這話說的很精闢,最關鍵的是:不能像單身男人,比如你,那樣自由灑脫的生活。這是最悲哀,最不堪的事!”周慎瞪着帶有醉意的眼睛,看向方軼:“你說我說的對不對,就問你對不對。”說着,他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
“對,你說的都對,快坐,坐下聊。”方軼心中暗笑,這才一瓶紅星就這樣了,看來師兄你是真不能喝啊。
“哎,你嫂子跟我是在國外大學讀研究生時認識的,如果夫妻兩個都是律師,家庭生活會怎樣?我家就是。
她在另一家紅圈所做資本市場的業務,自己帶一個團隊,從早忙到晚。我最開始也在紅圈所,幹了五年後,我去了另外一家大所,做到了合夥人,有了自己的團隊,靠着我叔叔,業務不愁。
我們兩口子回到家,她繼續忙她的項目,我忙我的工作,喫飯、閒聊,聊的全是業務及做業務過程中的見聞,基本上我就是生活在業務堆裏,想跟她說句心裏話,又怕打擾她工作,等她有空了,又飛到國外去陪兒子了。
有妻子但是沒有愛人,有婚姻但沒有家庭,就說的是我這樣的,錢沒少賺,但是卻找不到家的感覺。
你知道嗎,京城律師酗酒的,離婚的,得高血壓的很多,基本上都是那些所爲的‘成功人士’,你知道爲什麼嗎?”周慎問道。
“因爲壓力大!”方軼道。
“冰狗,你答對了。壓力和焦慮是主要原因,有業務和沒業務都會焦慮,都有壓力。”周慎道。
方軼覺得這個話題太過沉重,便想換個輕鬆點的話題,恰在此時,小夥計將羊蛋端了上來:“來,喫點羊蛋,這東西要趁熱喫,涼了就不好了。”說着,他拿起一串遞了過去。
周慎接過羊蛋,喫了一口:“嗯,好喫。”
“您兒子在國外讀書,一定很優秀吧!”方軼邊喫邊道。
“嗯,他學習挺好的,我們每年也就放假能見見。平時就像是放出去的衛星,只有需要錢的時候才傳回微弱的信號:給錢……給錢……給錢……”周慎道。
方軼剛喝進去的一口白酒“噗”的一聲噴了出來,他笑噴了。
“你別笑,真是這樣。”周慎一本正經道:“等你兒子住校了,你就體會到了。”
“不用住校,我現在就體會到了,你只放出去了一顆衛星,我一下放了兩顆衛星,隔一段時間就會有強烈的信號傳回來:撫養費……撫養費……撫養費……,可能是距離比較近,我接收的信號比你的清晰而且更加強烈。”方軼煞有介事道。
這次沒有人笑,兩個男人沉默了,片刻後周慎舉起酒杯:“敬孤獨的男人!”
“敬孤獨的男人!”方軼也舉起了酒杯。
第76章 感覺自己很卑劣
在烤肉店打烊前,方軼結了賬。本來說好是周慎買單的,但是烤肉店不能刷碼付費,周慎又沒帶現金和銀行卡,便只能由方軼買單。
周慎想將錢轉給方軼,但是被方軼拒絕了。
“這麼晚了,要不我在賓館給你開個房間?”站在烤肉店門外,西北風嗖嗖的颳着,方軼扣緊衣服釦子道。
“不用!司機一會兒到。我送你?”兩人喝了三個多小時的酒,此時周慎的酒勁去了大半。
“不用了。這裏距離我住的地方不遠。走回去也就二十分鐘,今天晚上喫多了,我得散散步。”方軼微笑道。
兩人正說着,周慎的車到了,是一輛S級奔馳車,司機停好車後,立刻下車將車門打開,等着周慎坐進去。
周慎猶豫了下:“這邊的事基本上處理的差不多了,我下週回京城,你要是來京城記得打電話給我。我欠你兩頓飯。”
“好,回去我得記在本子上,以免忘了。”說完,方軼笑了起來。
周慎也笑了:“走了!”說完,他鑽進了奔馳車。
車燈消失不見後,方軼裹緊羽絨服,邁步向住處走去:原來這世間不是隻有自己孤獨,那個表面光鮮亮麗的傢伙也不比自己好多少。這麼一想,他的心裏舒暢了不少。
此時他突然意識到,原來自己追求的從來不是幸福,而是比別人更幸福,只要比別人幸福,自己心裏就會舒暢。
他感覺自己很卑劣,居然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不幸之上!不,建立在比較之上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只是幸災樂禍而已。人之所以活得累,可能就源於此。
次日週六,一早起來,喫過早飯後,方軼給姨夫周建軍打了電話,告訴他找到周陽了,並把自己的想法說了一遍。方軼的話說的很明白,如果姨夫周建軍心疼兒子,現在就可以過來把周陽接回村裏去。
周建軍沉默片刻後,同意了方軼的處理方式。他也想給兒子一點教訓,希望他以後能腳踏實地。
之前他不能接受優秀的兒子變得平庸,但是在家待業一年多以後,周建軍慢慢的接受了現實,自己沒有背景,沒有關係,本來就是個平庸的人,憑什麼要求兒子變得不平庸,他認命了!
方軼沒敢給霞姨打電話,是怕霞姨母愛氾濫,見不得兒子喫苦,馬上跑來接走周陽。不管怎麼說,姨夫是個男人,能理解他的苦心,也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至於姨夫會不會告訴霞姨,那就不是他能管的事了。
經過將近一個月的等待後,周海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凶宅案)終於開庭了。
開庭當天,周海沒有出庭,原告席位上只坐着方軼。女書記員進門後瞥了一眼方軼,讓他領取李月娥與周海離婚後財產糾紛案的判決書。
直到此時,方軼才認出來原來這女書記員正是之前李月娥訴周海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的書記員。
因爲開庭時間是電話通知的,沒有傳票,方軼試探着問了下審理此案的法官是否是之前審理離婚後財產糾紛案的法官,書記員確認了方軼的猜測。
被告席上坐着的並不是被告本人,而是一位年輕的男律師,看起來很精明的樣子,是縣裏一家小律所的律師。
不一會兒,一位燙着捲髮的女法官走了進來,正是之前方軼見過的那位女法官,她的眼袋還是那麼明顯。女法官打開案卷看了一會兒後敲響了法槌。
“原告,明確下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女法官邊查看案卷邊道。
“訴訟請求:一、原告請求撤銷原被告之間簽署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二零一二年十月,原告與被告就花園小區五號樓三單元六零一房屋達成交易,並簽訂了《存量房買賣合同》,此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房屋交割,原告支付了全部購房款。
在收房後,原告偶然得知交易的房屋內曾經發生過兇殺案,並且一家五口全都死在該套房中,該套房產爲凶宅。
在雙方交易前,被告並未如實告知該套房產曾發生過兇殺案,直至今日被告仍未主動告知相關情況。
原告認爲,被告故意隱瞞凶宅的事實,將房產賣給原告,構成欺詐,因此請求法院撤銷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以維護原告的權益。
完畢!”方軼道。
“被告答辯。”女法官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是訴訟請求,首先,《存量房買賣合同》系雙方自願簽署,不存在欺詐的情況。
其次,在簽署前房產中介已經介紹過房產情況,被告也向原告介紹了房產的相關情況,該房屋內根本不存在原告所說的兇殺案,也未出現非正死亡的情況,被告不存在欺詐行爲。
最後,“凶宅”之說純屬封建迷信,法院不應支持。雙方已經按照合同履行完畢相關義務,爲了維護交易的穩定性,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答辯完畢!”被告律師道。
“原告,進行舉證。”女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合同》和房產證及稅票,證明雙方交易房產的事實。
第二份證據,本地報紙刊登的花園小區五號樓發生兇殺案的報道,證明該套房產內曾發生過兇殺案。
因該案屬於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偵辦,我們無法取得相關證據,已經申請法院調取相關證據。
舉證完畢。”方軼道。
“被告質證。”女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被告認可。第二份證據的證明目的不認可,該份報道只是說花園小區五號樓發生兇殺案,並未指明是六零一室發生的兇殺案,因此我們不認可。”被告律師道。
方軼早就預料到了被告律師會不認可第二份證據,現在就看法院依申請調取的證據了。
“被告是否有證據要提交?”女法官沒有見到被告提交的證據,問道。
第77章 最後陳述
“沒有證據。”被告律師道。
這也可以理解,畢竟提出撤銷合同的一方是原告,原告需要就被告存在欺詐行爲提供證據予以佐證,被告只需要質證對方提交的對自己不利的證據不成立即可。
“此前原告申請本院去縣公安局調取證據,本院依申請調取了相關案件材料,案件材料顯示,雙方交易的房產內未發生過非正常死亡的情況,兇殺現場爲樓頂的小花園……”女法官說完將相關證據交給了原被告質證。
“該證據原告認可,但是根據調取的證據顯示,與交易房產相連接的小花園曾發生過兇殺案,一共死了六個人,一家五口加兇手一人。
該小花園系被告一家實際使用,而且相對獨立,有別於公共場所,是買房時開發商附贈的露臺改造的,應作爲房子的整體看待。
雖然兇殺案不是發生在房內,但是發生在與其相連,且相對獨立,被告獨用的小花園內,原告買房也是看中了該花園的使用功能,因此不能將兩者割裂對待。
質證完畢。”方軼道。
聽完法官的話,方軼的大腦就在飛快的思考着,之前他與李斌談案子時,沒有追問案發現場到底是在室內還是在小花園內,他本能的認爲應該兩者都有。現在法官調取證據後,明確事發現場不在室內,這讓方軼感到很被動。
不過當他看到室內和小花園的平面圖時,他靈機一動,兩者是連通的,而且是排他使用的,也就是說小花園是由原業主專用的。從這一點上看,似乎可以往一個整體上靠,只要是被認定爲一個整體,這個案子還是有機會的。
“被告對該證據認可。小花園並不在被告出售的房產面積內,《存量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出售面積也不包括小花園,因此被告不構成欺詐。”被告律師微笑着看向對面的原告席,心道:小樣,還想跟我鬥,連案發現場都不知道在哪,還想贏案子,做夢去吧。
“被告,小花園與出售的房產之間是連接的嗎?是隻能由被告使用嗎?”女法官問道:這兩貨到底知不知道具體情況啊,看來得去現場看看。
“兩者是連通的,但是小花園並不在出售面積內,也不屬於被告。”被告律師道。
“原告,你們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小花園是原住戶(被告)專用,其他住戶無法使用嗎?”女法官問道。
“我們有繪製的平面圖。”說着,方軼將周海繪製的房產和小花園的平面圖及幾張房屋與小花園連接通道的照片提交給了法官。
“被告看下平面圖,及照片。”女法官看了下原告提交的材料,遞給了被告。
“因爲房子在原告的控制下,我沒進去過,所以不能確認。”被告律師撓了撓頭道。
“咱們繼續庭審,庭下我會安排時間組織雙方到現場看下,原告律師提前跟當事人溝通好,到時候一起去看下現場。”女法官道。
“好的。”方軼道。
……
“現在進行最後陳述,原告做最後陳述。”女法官已經開始收拾桌上的案卷了。
方軼拿起剛剛修改好的代理詞,道:“原告認爲,兇殺現場雖然發生在樓頂的小花園內,但小花園相對封閉,而且與房屋相連,實際也是由被告一家在使用,雖然被告對樓頂的小花園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權,也未將其納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但該小花園在客觀上有別於小區其他公共區域,不能爲其他人使用,事實上已經與案涉房產形成了一體。
原告購買該房產時,房產中介和被告都曾將小花園作爲一個亮點介紹給原告,小花園已經成爲了原告交易的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這是符合日常交易習慣的。
因此,小花園中是否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會嚴重影響本案交易房產的交易,也會對原告的主觀感受造成嚴重影響。不能僅因小花園不屬於原被告雙方交易的範圍而對小花園中發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視而不見,並認爲對案涉房屋的交易不產生影響。
另外,對“凶宅”有所忌憚是國人主觀上的心理感受,雖然房產本身客觀使用並不受影響,但這種主觀感受形成一定規模,爲社會較多數人接受,勢必會影響房屋的交易價值,也會影響到購買方的心理。因此,“凶宅”並非單純主觀的封建迷信,相反屬於客觀的公序良俗。
回到本案,根據公安部門提供的材料,小花園內確實曾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而且該事件發生在被告及其家人居住案涉房產期間,被告對於該情況應當知道。
而上述情況屬於直接影響房產交易的重大信息,根據諏嵭庞迷瓌t,被告負有告知義務,被告在出售房產時應向原告明確告知上述信息,由原告自行決定是否購買。
但遺憾的是,被告並未如實告知原告相關情況,反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從而影響原告的正確判斷,最終做出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被告的行爲已經構成欺詐。
請法院依法裁判撤銷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陳述完畢!”
“被告做最後陳述。”女法官收拾完案卷道:“原告,庭下給我們提交一份代理詞。”
……
方軼簽完庭審筆錄後,走出法庭,拿出手機給周海撥了過去。
“方律師,開完庭了?”手機中傳出周海的聲音。
“嗯,開完庭了,上次您和李月娥的案子判決下來了,李月娥的訴求被駁回了,不知道她會不會上訴。
今天這個案子庭審程序都走完了,週五法官會去現場看下,您安排下時間,法官查看現場需要您在場。
另外,今天庭審從法院調取的證據上看,兇案現場不在室內,在小花園內,您要不要考慮下……”
方軼的話還沒說完,就聽周海急忙說道:“不考慮,絕對不考慮,那小花園跟房子連着,是他們家專用的,就跟咱們農村的院子似得。在院子裏殺人和在屋子裏殺人有什麼區別,我可不敢再住了。”
第78章 方律師真是高人啊
“好,我明白您的意思了,到時候法官查看現場,您也跟法官說下您的感受,記住週五早上過去,十點哈。別忘了。”方軼提示道。
“好,方律師您放心,我馬上安排。說實話,如果不知道那是凶宅我還敢進去,現在如果不是有人陪着,我都不敢進屋,總感覺後脊背冷颼颼的。”周海說話時,心都一顫一顫的,感覺後怕。
“嗯,我明白了,你放心,法官那身衣服再加上一身浩然正氣,能辟邪,而且這次去現場有五個人呢,不用怕。
您要是忙就不用過來取之前案子的判決書了,我週五給您帶過去。”方軼安慰他道。
回到律所時,已經下午一點多了,走進律所前,他在路邊的小飯店隨便喫了兩口。
雲梅坐在辦公桌後,皺着眉頭看着手裏的判決書,之前那位律師說他弟弟這案子只要花點錢,少判幾年是沒問題的,而且已經羈押了一段時間了,羈押的時間與判的刑期相互衝抵後,用不了多久就能出來,如果搞得好的話,說不定能在家裏過年。
可錢花了,當她拿到判決書時卻傻了眼,她弟弟因爲非法侵入住宅罪,而且構成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這個結果是她不能接受的。
之前她本以爲弟弟雲海能回家過今年的春節,現在看來,那位律師說的應該是一年半以後的春節,整個一個大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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