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第265章

作者:雪映红梅

你有什麼需要我轉告你愛人的嗎?”方軼問道。

“麻煩您告訴我媳婦,我在裏面挺好,沒事。讓她照顧好老人和孩子。”談培才眼神複雜的說道。

第709章 防衛過當

出了看守所後,方軼和雲喬上了車,中午在縣裏找了一家餐館,喫了一頓驢肉火燒。

“師父,對方三個人,還拿着鋼管等兇器,爲什麼您剛纔說談培纔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對方三個人打談培才一個,結果談培才被打急眼了,掏出刀扎傷了對方,在這種情況下,談培纔有沒有可能構成特殊防衛。

畢竟是對方先動的手,而且對方的行爲應該算是行兇吧?”雲喬啃着驢肉火燒,看向方軼,問道。

“談培才確實是出於正當防衛的目的,才掏刀扎人。但是被害人手裏沒有拿任何兇器,只是空手抽談培才嘴巴。

雖然被害人構成對談培才的故意傷害,但遠達不到致人重傷或死亡的程度。所以談培才的防衛行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防衛過當。”方軼解釋道。

“但是對方三個人中,不是有兩個人拿着鋼管嗎?鋼管不算是兇器嗎?”雲喬歪着腦袋,不解的問道。

“但是,實際上對談培才進行毆打的只有被害人一人,另外兩人並未動手,只是起到了威懾作用。

如果三人是奔着要談培才命的目的去的,絕對不會是這個結果,可能第一輪談培才就倒下了,不死也得重傷。”方軼說道。

“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雲喬點了點頭。

次日下午,彭華雁和田彩英再次走進律所會議室,來見方軼。

“方律師,按照您的說法,我外甥談培才很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不能做無罪辯護,只能做罪輕辯護?”在方軼分析完案情後,彭華雁看向方軼問道。

“是的,從目前的情況看,檢察院認爲您外甥談培才與被害人之間屬於互毆,您外甥的行爲不構成正當防衛,他的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

但是我認爲,您外甥談培才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只是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方軼解釋道。

“那這罪名不都一樣嗎?都是故意傷害罪。”田彩英的潛臺詞是,既然檢察院和律師的意見都是構成故意傷害罪,那我請律師有什麼用,這不白花錢嗎?

“方律師,您別誤會,彩英的意思是說,檢察院認定的故意傷害罪和您說的故意傷害罪,差別在哪?”彭華雁急忙把話往回拉了拉,以免平白無故的得罪人。

彭華雁是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了幾十年的商場老將,在待人接物上,絕對不是家庭主婦田彩英可以比擬的。

雖然方軼說的和檢察院說的罪名一樣,但是彭華雁卻沒有像田彩英那樣不過大腦的去理解問題。她注意到檢察院認定的是互毆,而方軼說的是防衛過當,這兩種說法應該是有區別的,但是區別有多大她不太清楚,所以她想聽聽方軼的解釋。

“沒關係,田女士的心情我能理解。是這樣,如果按照檢察院的指控,雙方是互毆,那麼談培纔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爲對方被紮成了重傷,很有可能判下來刑期會在五年以上。

如果法院採納我的辯護意見,認定談培才屬於防衛過當,雖然仍然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應當減輕處罰。談培才極有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者的區別在量刑上。”方軼解釋道。

“方律師,不好意思哈,剛纔是我沒聽明白。”聽方軼解釋完後,田彩英覺得剛纔自己的話有些不太妥,急忙往回找了找。

“沒關係,這個案子稍微有點複雜。”方軼客氣道。

很多時候律師不能因爲當事人的一句氣話就瘋狂的回懟,就好比狗咬你一口,你總不能再咬狗一口吧(關鍵是跟狗對咬,大概率人是咬不贏的),那樣會讓客戶覺得律師很沒有素質,也會得罪潛在客戶。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不跟當事人吵,直接回到問題本身,用案件事實、法律邏輯,和已有案例拍死對方,讓對方服你,不敢再跟你呲牙。

如果拍不死、拍不倒怎麼辦,比如碰到混不吝的當事人,那最好的辦法就是不接受他的委託,以免陷入被動,案子辦的一肚子氣,搞不好最後還得退費。

“方律師,就按照您說的辦吧,如果委託您出庭辯護,律師費多少錢?”彭華雁當場拍板道。

“一審律師費十萬元。如果有二審,二審律師費五萬元。”方軼說道。

“對了,方律師,我丈夫的案子,您有多大把握能讓法院判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田彩英突然問道。

“呃……這個我真沒辦法給您保證。庭審過程中什麼情況都有可能出現。”方軼一怔,解釋道。

“彩英,你還有其他要問的嗎?”彭華雁看向身旁的田彩英,眼神中有些許的無奈,但後者卻未發現。

田彩英搖了搖頭。

“方律師,那就按照您說的辦吧,您準備手續,我們今天就簽字付款。後面的事就交給您了。”彭華雁諔┑恼f道。

“您放心,我一定盡全力。”方軼說完,看向雲喬,後者起身去了樓下,準備委託手續。

辦公室內,方軼正在爲談培才故意傷害案准備辯護意見,馬義走了進來。

“老方,你的隊伍咋樣了?”馬義坐在沙發上,拿出一盒香菸,抽出了一根。

“一共三人,包括一名助理。”方軼來到馬義近前,在他對面坐了下來。

“怎麼這麼點人啊!”馬義把香菸從嘴中拿掉,驚訝的看向他。

“我們團隊主打刑事訴訟,而且目前工作量還算飽和,等後期業務量上來了,再招律師也不遲,這段時間我正在物色合適的律師。”方軼不緊不慢的說道。

“你這是要搞精英律師團隊啊!”馬義點着頭,一副我懂的表情,說道。

“你團隊怎麼樣?”方軼問道。

“三個律師名額已經滿了,最近這幾年離婚訴訟比較多,而且分的家產也多是房產、汽車、股票等高價值的財產。所以很多律師往這塊業務鑽。不愁招律師。”馬義得意的說道。

第710章 人性

“也是,大家都看到你賺錢了,而且近些年婚姻類案件收費都比較高,你只要站在律所門口振臂一呼,立刻就會有不少律師奔你而來。

我們團隊是刑事業務,風險太高,有不少律師都不願意辦刑事案子,而且現在環境又不是太好,我們是新成立的團隊,能不能賺到錢大家心裏都沒底,所以不太好招人。”方軼無奈的說道。

“算啦!不提這事了。”馬義說完,身體前傾,神祕兮兮的低聲問道:“你知道爲啥老闆這麼着急讓咱們成立團隊嗎?”

“爲什麼?”方軼一怔,反問道。

馬義伸手向上方指了指,壓低聲音說道:“咱們律所可能要引入資本的資金,往超大型律師事務所的方向發展,對標宇宙第一大所的模式。但是上面的一級合夥人意見不一致……”

“你的意思是合夥人在爭奪律所的內部資源,老闆想讓咱們儘快壯大,有更多的影響力,以便他有更多的話語權?”方軼想了想,看向馬義。

“對嘍!你別看咱們律所表面上與往常一樣,看不出什麼波瀾,但是底下已經開始做手腳了。”馬義煞有介事的低聲道。

“真的假的?有這麼嚴重嗎?”方軼對馬義的話深表懷疑。

“你看,你還別不信,這事你清楚就行。昨天晚上咱們律所的一位平時跟我關係不錯的三級合夥人,請我喫飯。明裏暗裏的勸我站隊……”馬義低聲道。

“站什麼隊,你不是在老闆的團隊嗎?”方軼有些發懵。

“別跟我說,沒人找過你。”馬義盯着方軼的眼睛看了半天,見後者不像是裝傻:“好吧,可能是還沒找到你,你是三級合夥人,估計早晚得有人拉攏你。

對方想讓我跳槽去一位二級合夥人的團隊,那位合夥人我有過了解,團隊以訴訟爲主,跟咱們團隊的業務模式差不多,但是規模較小,他們在婚姻家庭方面做的有一定影響力,算是比較成功。”

“你不會是真打算跳過去吧!這不是挖牆腳嗎?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以後你怎麼面對老闆?”方軼驚訝的看着馬義。

“所以啊,我沒立刻表態。我跟你說這事的意思,是告訴你,現在上層很亂,最好別輕易表態,一旦表態對方就會給你打上不能爭取的標籤,你想用所裏的資源,有可能會被限制,或者出現惡意競爭的情況。”馬義認真的說道。

“但是即便咱們不表態,整個律所誰不知道,你和我是老闆極力培養的人?”方軼說完,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老闆之前那麼急的催促自己和馬義組建團隊,是不是有意對外釋放信號,告訴其他人:這兩個人是我的鐵桿,是不可能跟你們走的。

“你這話說的一點錯都沒有,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只要你不明確的拒絕對方的邀請,就有可能改旗易幟,對方就不好逼的你太緊。

當然如果你不想依靠律所的資源,直接拒絕對方,也沒有什麼問題,這事你可得想好了。

不過從目前律所內的整體情況看,咱們團隊不佔優勢,老闆的日子不太好過。”馬義意味深長的說道。

方軼從茶几上馬義的煙盒中抽了一根華子,點燃後,深吸了一口,靠在沙發上慢慢的皺起來眉頭。

“哎!這纔剛過兩天好日子,看見些曙光,上面這幫傢伙就開始折騰了,這麼搞下去真的好嗎?”方軼喃喃道。

“古語云: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哪家律所敢說自己一輩子不變,合夥人都是一條心?只不過是利益相對平衡,在沒有大的利益紛爭之前,沒有合夥人願意跳出來搞事而已。

其實變來變去,咱們這種底層的合夥人不過是人家手裏的籌碼,用完了該幹什麼幹什麼。

上面喝酒喫肉的時候從來都是關起門來的,只有紛爭起來了,纔會講情義,搞道德綁架,利用你我去實現人家的利益。

所以,在目前的情況下,人心叵測,什麼情況都有可能出現。你心裏有數就行。

平心而論,我是不希望看到內鬥兩敗俱傷,讓場外的資本得利的。但是咱人微言輕……不說了,還是先幹好自己的事吧,自己的團隊硬氣了,別人自然不敢小看你。

實在不行,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處處不留爺,咱自己幹,只要團隊還在,渠道還在,肯定不會餓死。”馬義邊吸菸,邊發牢騷。

馬義心裏有怨氣,方軼心裏也有怨氣,他們不理解律所的上層爲什麼這麼搞,自己的業務剛有點起色,結果就出現了這種事。

其實這就是人性,在風平浪靜之時,大家拼命的撈錢,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平衡被打破,有人跳出來攪局,每個人的小心思就會逐漸顯露出來。

時也,命也,咭玻�

正如馬義說的“人微言輕”,方軼爭不了,也沒辦法爭,他能做的只是不斷的讓自己的團隊發展壯大,增強自己的實力。這也正是萬可法希望看到的,可發展、壯大團隊,又豈是說說那麼簡單。

馬義離開辦公室後,方軼坐在沙發上想了許久,他不得不爲自己和團隊的將來考慮。

不久之後,談培才故意傷害的案子開庭了。方軼和雲喬早上八點半便趕到了縣法院,彭華雁和田彩英也來了,旁聽案件的庭審。

……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審判長看向公訴人席上的兩位男檢察員,說道。

“……被害人衛潤泉等三人爲覃雷明排班一事,在下班路上,圍堵被告人談培才,隨後雙方發生鬥毆。被告人隨即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刺中被害人胸部,致其重傷。

被告人談培纔在主觀上具有鬥毆的故意,併爲鬥毆準備了兇器,被害人雖有不法侵害的行爲,但其不法侵害行爲不具有傷害人身的嚴重性和急迫性,被告人的行爲不屬於防衛性質。

本院認爲,被告人的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檢察員板着臉,語氣嚴厲的宣讀着起訴書。

第711章 我當時被抽懵了

“被告人談培才,剛纔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看向坐在被告席上的談培才。

“聽清楚了。我對罪名無異議,但是對案件事實有意義。

我與被害人之間不是鬥毆,我被對方挾持到小樹林後,是對方先打的我,我沒想跟他打架。我完全是爲了自衛才用刀扎的他。”談培才辯解道。

此時的談培才並未像其他被告人那樣,精神崩潰,之前他一直認爲自己是正當防衛。而且跟他關在一起的那幫人,聽說他是捅人進來的,也沒有難爲他,甚至有幾位多次進宮的“資深人士”,還時不時的開導他,大有一回生二回熟,以後跟着大哥保平安,收馬仔的意思。

看守所也是一個小社會,人來人往的,不斷人。

談培纔不是榆木腦袋,相反他初中畢業後就跑出來打工,見過的人和事不少,深知社會底層的潛規則,否則他也不會選擇相信彈簧刀。

對於“資深人士”的話他是一概不信的,小弟、馬仔是用來幹什麼的,那就是新時代的炮灰。但是他不會說出來,因爲有些事看破不說破比胡咧咧更有利於保護自己。

如今上了法庭,談培才的邏輯思維還是比較清晰的,只是心很慌。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審判長說道。

“被告人談培才,被害人衛潤泉等人將你挾持進小樹林後,都發生了什麼?”檢察員問道。

“那個叫衛潤泉的上來就打我嘴巴子,連續抽了好幾個,我當時都被抽懵了。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在替覃雷明出氣。我被打急了,掏出刀捅了他。”談培才略顯淡定的看着檢察員,說道。

“你捅被害人用的彈簧刀是哪來的?”檢察員問道。

“是我自己的,之前一直放在抽屜裏。”談培纔回答道。

“爲什麼你下班回家會隨身攜帶彈簧刀?以前你也帶刀上下班嗎?”檢察員盯着談培才接着問道。

坐在方軼身旁的雲喬聽了檢察員的問話後,暗暗的撇了撇嘴,心道:帶刀上下班,你以爲被告人是皇上的御前帶刀侍衛啊!

“沒有,以前我從來不帶彈簧刀上下班。我帶彈簧刀是因爲覃雷明揚言要找人弄我,我是爲了防身。”談培才解釋道。

“找人弄你的‘弄’字,你怎麼理解,是什麼意思?”檢察員問道。

“‘弄’就是打的意思,我理解他的意思是想找人打我,收拾我。”談培才解釋道。

“審判長,公訴人問完了。”檢察員說完,看向審判席。

“被告人的辯護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發問?”審判長問道。

“需要發問。”方軼說完後,看向被告席:“被告人談培才,被害人等三人挾持你進入小樹林後,是誰先動的手?”

“是那個被我扎的人,他左右開工打我嘴巴子。我當時整個人都懵掉了。”談培才答道。

“其他人有動手嗎?”方軼問道。

“沒有,那兩個人拿着鋼管,站在一旁看着我。沒動手。”談培纔回道。

“當時你扎被害人的時候,他是什麼狀態?”方軼問道。

“他打了我幾個嘴巴子後,停下開始罵我,後來他又要打我,我趁着他走到近前再次打我嘴巴的時候,掏出刀紮了他。”談培才說道。

“從他挾持你進入小樹林,到後來你扎他,大約持續了多久?你有印象嗎?”方軼問道。

“大約也有五六分鐘的樣子,我當時特別害怕。他們一共有三個人,除了打我的人外,另外兩個人拿着鋼管,在一旁看着,嚇唬我。

我是迫不得已才扎的他,如果我不扎他根本跑不掉。”談培才解釋道。

“審判長,辯護人問完了。”方軼說道。

……

“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主要圍繞未被法庭認證的爭議事實和根據事實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辯論。

先由公訴人發言。”審判長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