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第241章

作者:雪映红梅

“好嘞!”周靜拿起筆根據案卷材料將案件的時間軸和被告人的行爲先後順序畫了一個橫軸,都標了出來。

“這個案子,你怎麼看,先談談你的看法。”方軼端着茶杯說道。

“好。”周穎答應一聲,打開了筆記本電腦說道:“本案被告人一共有三個,周得明、閻少興還有宋大春。

我認爲,周得明和閻少興構成搶劫罪,而且是入戶搶劫,在搶劫過程中造成被害人重傷,刑期至少在十年以上。

被告人宋大春的行爲該如何定性,我和組裏的律師討論過,目前有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被告人宋大春雖明確指使被告人閻少興將佘清雲所帶回的值錢物品搶走,但他主觀上只是想把媳婦帶回來的財物給閻少興二人,作爲二人的報酬,以此引誘閻少興二人對其妻實施故意傷害,以達到他不讓媳婦出去打工的目的。

搶劫不過是宋大春讓閻少興二人制造的假相,爲的是防止引起佘清雲的懷疑,宋大春主觀上並無教唆閻少興二人搶劫的故意。因此,宋大春的行爲應只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搶劫罪。

第二種意見,被告人宋大春不僅教唆被告人閻少興實施故意傷害行爲,而且還教唆閻少興實施搶劫行爲,因此,宋大春不僅構成故意傷害(教唆)罪,同時也構成搶劫(教唆)罪。

您怎麼看?”周穎說完,看向方軼,徵求他的意見。

“小伍,你怎麼看?”方軼突然看向坐在一旁的伍慶輝,而後者正在偷偷看着周穎的背影,心裏YY着,被方軼這麼一提問,他一臉的懵逼,根本不知道方軼問的是什麼。

“啊!我都成,你們定。”伍慶輝很無腦的回了一句。

周穎一臉無奈的瞥了他一眼。方軼一笑,直接忽視了他的存在。

“所以,現在爭議的關鍵點是:被告人宋大春的行爲能否構成搶劫罪?對嗎?”方軼衝着周穎問道。

“對,還有周得明和閻少興是隻構成搶劫罪一個罪名,還是構成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其實宋大春的問題解決了,他們二人的罪名基本上也就定了。”周穎回覆道。

“嗯,首先宋大春在本案中屬於教唆犯罪,這一點你沒有意見吧?”方軼看向周穎。

“嗯,宋大春教唆他表弟犯罪,屬於教唆犯。”周穎點頭道。

第641章 財物是自家的,能算是搶劫嗎?

“根據《刑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也就是說,對教唆犯應按其所教唆的犯罪確定罪名,並按照共同犯罪處理。

本案中,被告人宋大春不僅有教唆被告人閻少興找人對佘清雲進行故意傷害的行爲,而且還教唆閻少興將佘清雲帶回的財物搶走。

宋大春的本意是利用後一個搶劫財物的行爲來遮掩前面的故意傷害的目的,並將搶得的財物作爲閻少興二人對佘清雲實施故意傷害犯的報酬,同時製造假相以達到混淆視聽,規避佘清雲懷疑自己的目的。

從犯罪構成來看,閻少興二人持刀入室後,先實施了搶劫財物的行爲,在搶劫行爲實施完畢後,又對被害人進行傷害,由此可見,故意傷害行爲是在搶劫之後,也就是說閻少興二人對被害人實施的傷害並不是爲了制服被害人實施搶劫,所以後面的傷害行爲獨立成罪,不是搶劫的加重情節。

對於宋大春來說,他客觀上既有實際教唆他人搶劫的行爲(告訴閻少興二人事成之後,被害人帶回來的財物歸二人所有),主觀上也有教唆他人搶劫的故意,符合搶劫教唆犯的構成要件,因此,他構成搶劫罪(教唆犯)。

另外,宋大春教唆閻少興二人到自己家中搶劫妻子,被告人閻少興和周得明實際上也確實到宋大春的家裏實施了搶劫行爲,因此,三被告人的行爲屬於‘入戶搶劫’,具有加重處罰的情節,應當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量刑。”方軼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嗯,我明白了。要這麼說,本案中的三個被告人應該構成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

我還有一個問題,宋大春與佘清雲是夫妻關係,直到案發之時,他們雙方的婚姻關係並沒有解除。那麼佘清雲打工賺回來的錢應該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宋大春如果構成搶劫罪的話,法院在定罪量刑時,搶劫的數額是不是也要有個說法?”周穎噼裏啪啦的敲完鍵盤後,想了想問道。

“嗯,不錯,學會獨立思考了,這個案子確實有點特殊。

本案的被告人宋大春與被害人佘清雲是夫妻關係,截止案發之時,並未解除婚姻關係。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所以,本案被搶財物應屬於宋大春夫妻的共同財產……”方軼點頭說道。

“方律師,我突然想起了一個問題。

您說宋大春教唆他人搶劫自家的夫妻共同財產,宋大春如果被認定爲搶劫罪,在犯罪主體上會不會有問題?財物是自家的,能算是搶劫嗎?

畢竟《刑法》中規定搶劫罪侵犯的客體只能是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物,不包括自有財產。”周穎突然問道。

方軼想了下,笑道:“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未經與對方同意,夫妻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佔有或者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否則就構成侵權。如果以暴力手段非法佔有夫妻共同財產,則有可能構成犯罪。

本案被告人宋大春教唆他人搶劫自家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以被教唆人閻少興和周得明搶得的佘清雲的財物作爲實施被教唆之罪(故意傷害)的報酬。

在這種情況下,宋大春的行爲不屬於夫妻一方擅自佔有、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侵權行爲,而是轉化爲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刑事犯罪行爲。

雖然宋大春教唆他人搶劫的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但這並不影響被告人宋大春行爲性質的確認,其構成搶劫罪(教唆)。

因此,丈夫教唆他人搶劫自己與妻子的共同財產,丈夫可以成爲搶劫罪的主體,與《刑法》中規定的搶劫罪的內容並不矛盾。但是宋大春與被害人之間的夫妻關係,卻會影響本案中法院對具體搶劫數額的認定。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規定,爲個人使用,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產的,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教唆或者夥同他人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產的,可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本案中,被告人宋大春在得知妻子佘清雲要與其離婚的情況下,教唆他人故意傷害自己妻子的同時,又教唆他人搶走妻子帶回的財物,並以搶得的財物作爲被教唆人實施故意傷害行爲的報酬,其社會危害性及主觀惡性,都足以達到了應按照《刑法》定罪處罰的程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的規定,宋大春的行爲應構成搶劫罪。”

“嗯,我明白了,看來這個法援的案子,唯一可辯護的點就在搶劫金額上了。其他的意義不大。”周穎自顧自的說道。

“你可不要這麼說,我只是給你說下我的意見,我的意見並不代表法官的意見,你不要被我的意見影響了。

作爲一名律師,聽一聽別人的意見,看一看案例固然重要,但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獨立思考,每個刑事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否則你會產生依賴心理,以後很難獨立執業。”方軼笑呵呵的說道。

“謝謝方律師。不過我覺得您說的還是很有道理的,別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最服您。”周穎一臉俏皮的笑道。

“其實吧,我也挺服方律師的……”一直在一旁聽天書的伍慶輝,爲了證明自己是這屋裏的第三個會呼吸的人,也表態道。

“哪都有你,一邊去。”周穎回頭瞪了他一眼,毫不客氣的說道。

“你看你,跟我說話老這麼客氣……”多虧了伍慶輝臉大,否則被周穎這麼一懟肯定下不來臺。

第642章 勸人學法,千刀萬剮

“小伍還是挺不錯的,自從進了團隊,天天啃考試材料,準備司法考試,雖然底子差點,但有上進心!已經很不容易了!”方軼給了伍慶輝一個臺階。

“他不容易?方律師,我纔不容易呢,一天到晚除了辦案子,還得幫他講題,劃重點。要不是……啥也不說了,全是眼淚啊!”周穎苦着臉道。

“行啦!溫故而知新,可以爲師矣。他這是在幫你複習之前的知識,讓你掌握的更紮實些,凡事都有兩面性。”方軼呵呵笑道。

“您這麼一說似乎也有點道理。謝謝方律師,我先回去了,等案子有結果了我告訴您。”周穎笑嘻嘻的離開了辦公室。

待周穎走後,伍慶輝儋赓獾淖吡诉^來,從一個紙袋裏拿出了兩盒茶葉放在了方軼的桌上。

“方律師,謝謝您替我解圍,我聽二爺爺說您喜歡喝茶,我特意買了兩盒大紅袍,也不知道合不合您口味,您先喝着,喝完了說一聲。”伍慶輝嘿嘿笑道。

“我就不明白了,你家裏喫穿不愁,又開着公司,咋就非在律所裏混啊!當個小助理多屈才啊!”方軼看了一眼桌上的大紅袍,一臉不解的問道。

“咋說呢,我爺爺說我在家裏的公司任職沒發展,讓我在二爺爺這幹幾年,多跟大家學下,對我以後的成長有好處。”伍慶輝可不敢說自己是被家裏人轟出公司的,那樣顯得自己太無能力。

“好啊!你去忙吧。”方軼一笑,擺擺手說道。

“方律師,我想問您一個問題,您得幫我保密哈。”伍慶輝猶豫了下,說道。

“你說,我一定保密。”方軼疑惑的看向他。

“您說,周律師喜歡什麼樣的男人?我覺得我各項條件都不錯,可她總是對我愛答不理的。”伍慶輝撓撓頭問道。

之前他從黃援朝那得知,周穎在做實習律師時,跟方軼做的案子最多,接觸的時間也最長,伍慶輝覺得方軼應該比黃援朝更瞭解周穎。

“你這問題可把我難住了!我感覺吧,女孩子肯定喜歡有上進心的男孩子,她應該也不例外。這是我猜的,僅供參考。”方軼皺了皺眉頭,摸着下巴想了想,說道。

“有上進心……我明白了。”伍慶輝眼神一亮,快步離開了辦公室。

方軼眨眨眼,暗道:這小子不會是玩真的吧,難道被老黃說中了。這要是伍慶輝真考司法考試……,勸人學法,千刀萬剮……

周穎辦理的宋大春的案子在一週後開庭了。

經審理,法院認爲,被告人宋大春唆使他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搶劫他人財物;被告人周得明和閻少興受被告人宋大春教唆,共同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重傷,併入戶搶劫他人財物,三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應數罪併罰。

最後宋大春和閻少興被法院認定爲主犯,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而周得明被認定爲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法院的裁判理由大致上與方軼的判斷一致,這讓周穎驚訝不已,當然這都是後話。

這一日,方軼喫過午飯後,正準備在沙發上眯一會兒,突然萬可法給他打來了電話,讓他到杜三娘杜主任的辦公室去一趟,說是有要事相商。

十分鐘後,方軼敲門走進了杜主任的辦公室,杜主任的辦公室佈置的比較簡潔,與她乾淨利落的形象很搭。

方軼進門時,萬可法正在與杜三娘聊着什麼,後者的眉頭緊皺,看來是遇到了不太好解決的事情。

“杜主任,老闆,你們找我?”方軼進門後坐在了萬可法身旁的沙發上,問道。

“方律師,咱們都是一個律所的,我就不跟您客氣了,我們團隊的郭律師因爲涉嫌妨害作證罪被抓了,現在一審法院認爲郭律師構成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這對郭律師意味着什麼,我想我不說,您也明白。

郭律師不服,已經上訴了,二審法院是市裏的中院。一審是我們團隊的王律師代理的,一審效果不好,王律師對二審的結果不太看好。

所以郭律師案子的二審我打算讓您來代理,不知道你是否願意接這案子?”杜主任說完看向方軼,眼神中看不出任何波動,但是方軼能感覺出來,對方想讓他接下這案子。

“好,沒問題。不過我不能向您保證結果。”方軼說的很直接。

“嗯,這我明白。律師費的話,郭律師的愛人答應出五萬元,律師費不多,我會再給您一些費用,以獎勵的方式發放。”杜主任乾淨利落的說道。

“費用就算了,都是一個律所的同事,沒必要。”方軼略一猶豫回道。

他想的很明白,既然萬可法讓自己過來,肯定兩位主任已經商量好了,不看僧面看佛面,這案子肯定是要接的,既然要接,爲什麼不把面上的事辦的漂亮點!杜主任給的費用還是不拿的好,讓杜主任欠自己一個人情,以後不知道什麼時候能發揮大作用。

“你看我說什麼來着,方律師不是斤斤計較的人。”萬可法對方軼的表現很滿意。

“也好,算我個人欠你一個人情。”杜主任衝着方軼點了點頭:“一會兒我讓王律師把案卷給您送過去。你先了解下案情。”

中午喫過飯後,萬可法將方軼叫去了主任辦公室。

“老萬,這個郭律師是不是與杜主任有什麼關係啊?”方軼端起茶杯,想了下問道。

在方軼看來郭律師與杜主任肯定關係密切,否則杜主任怎麼會自己墊錢,給他補律師費。

“這個郭文直郭律師是杜主任的最後一個徒弟,關門弟子,跟杜主任有些親戚關係。

郭律師膽子比較大,杜律師曾經勸過他,但是他總覺得幹刑事律師就像火中取栗,膽子大的喫個夠,後來杜主任也不好多管,畢竟都是成年人,說兩句點到爲止,說多了面子上不好看。

這次郭律師接了一個刑事案子,爲了幫被告人少蹲幾年大牢,據說郭律師跟着被告人家屬去找了證人,此後向法院提交了證人證言,後來就出事了,公安機關以妨害作證案爲由,把他抓了。

杜主任團隊在刑事方面的專業水平比華主任的團隊要高很多,所以這個案子的二審不太好做,但是你也不要有太大壓力,畢竟一審被他們搞成了那樣,讓你收拾爛攤子……,杜主任找到我,我不幫忙又不合適,所以……你明白了吧!”關起門來,萬可法說了實話。

“嗯,我明白,我會盡力!”方軼點頭道。

第643章 引誘作證

下午的時候,郭文直的妻子來到律所,辦理了二審的委託手續。

之後不久,杜主任團隊的王律師讓助理將案卷材料給方軼送了過來,方軼本來想找王律師瞭解下案情,但是助理說王律師去外省開庭了,估計要兩三天才能回來。

方軼看着助理離去的背影,心中狐疑,搞不懂王律師是真出差了,還是對杜主任將案子的二審交給其他團隊的律師辦,心中不滿,不願意配合自己,這要是平白無故的得罪人可不值得。但是他又一想,反正王律師跟自己又不是一個團隊的,大家各憑本事喫飯,無所謂。律所又不是公司,沒有那麼複雜的人際關係。

次日下午,方軼去了看守所會見郭文直律師。

雖然郭文直與方軼都在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執業,但是兩人分屬兩個不同的團隊,之前方軼與他沒有交集,也不認識。

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不算律師助理,僅僅律師就有二百多號,像三位主任那樣成規模的團隊,還有兩個。其他的律師團隊,雖然人不多,可能只有三四個,甚至二三個律師,但也有八九個。平時大家各忙各的,方軼不可能全認識。

即便是在萬可法團隊內部,法顧團隊和談案組的律師,方軼也不全都認識,大部分律師也僅僅是混個臉熟,叫不上名字,更沒有什麼交集。

看守所內的郭文直早就沒了律師的風采,不管最後的判決結果怎樣,目前他是階下囚,就得按照看守所的規矩來,讓你蹲着不能站着,讓你等你不能着急。不管你在外面多麼風光,到了裏面都得老老實實的,因爲自由沒了!

方軼看向坐在對面的郭文直:“郭律師,杜主任找我談過了,二審由我爲你辯護。”

“嗯。”郭文直慘笑了下,看向方軼:“我感覺挺滑稽的,以前你坐的位置是我的……”

“既然已經這樣了,你也不要想太多。案卷我看了,你把案發經過再詳細說一遍吧,我需要細節。”方軼看着眼前的郭文直,心裏挺不是滋味。

刑事律師的工作其實就是在刀尖上跳舞,跳好了,腥撕炔省L缓茫蜁鷮γ娴墓闹币粯樱硐堇为z。當然也可以選擇妥協,不溫不火,窩窩囔囔的幹活兒,但是即便這樣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踩到紅線,說錯話。總之這個工作,不是手裏有律師證就能幹好的,很容易把自己送進去。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之前我接了一個刑事案子……”郭文直也是做律師的,而且也辦刑事案子,只不過沒有方軼那麼好的邭猓矝]有他那麼深的理論基礎,但是方軼的話他明白。

今年年初時,郭文直經人介紹認識了犯罪嫌疑人許春根的哥哥許春明,許春根因爲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許春明爲了弟弟的案子找郭文直諮詢了兩次。後來許春明將弟弟的案子委託給了郭文直辦理。

接受委託後,郭文直去了看守所會見許春根,瞭解到許春根原是一家鐵廠的職工,他利用在廠內工作,熟悉環境的優勢,夥同他人先後多次偷盜廠裏的王八鐵(鑄造用生鐵)。案發時來廠裏送貨的貨車司機開着貨車偷拉王八鐵出廠,被廠保衛科發現,隨後報警。

根據貨車司機交代,他與許春根是朋友關係,案發當天許春根和另外一位姓李的同事一起合直I竊廠內的王八鐵,他負責咻敚鲁舍崛朔众E。車上的王八鐵是許春根和他同事幫忙裝的。

經過調查,公安部門認定,許春根等三人一共盜竊廠內王八鐵六次,被盜竊的王八鐵價值爲三萬一千三百元。最後一次盜竊的王八鐵價值人民幣三千八百元。

此後,郭文直再次去看守所會見許春根,在會見中,許春根辯稱自己未參與案發當晚的盜竊,案發當晚他一直在朋友時大禮家喝酒。

會見結束後,郭文直將許春明約到茶館,告訴他許春根不承認起訴書指控的最後一次盜竊,該次盜竊成立與否關係到對許春根的量刑(盜竊罪數額標準:“數額巨大”的標準爲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數額較大”較大的標準爲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因爲省內沒有特殊規定,所以數額巨大的起點爲三萬元,而許春根的盜竊數額正好卡在線上),如果時大禮能出面作證則最後一次盜竊不能成立,盜竊數額在三萬元以下,法院只能認定許春根盜竊數額較大,判處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否則許春根很可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

郭文直讓許春明去找時大禮,看看後者是否願意作證。

許春明一聽弟弟的刑期能減少這麼多,當天便將時大禮叫到了自己家中。隨後許春明又怕自己不專業,時大禮出具的證人證言不規範,又將郭文直請到了家裏。

郭文直向時大禮介紹了從訴訟材料上得知的許春根盜竊、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逃,以及會見許春根的情況。同時,他告訴時大禮,如能時大禮給許春根作證,可以減輕許春根的罪責,讓許春根少蹲好幾年大牢。時大禮礙於情面同意了郭文直和許春明的要求。

隨後,郭文直以只要時大禮回答“是”或“不是”的形式,對李進行誘導式詢問,並製成一份案發之時許春根與時大禮在一起喝酒,許春根無盜竊作案時間的調查材料。

郭文直故意將調查人寫成郭文直和律師助理兩人,調查地點寫的是時大禮家,並囑咐時大禮如有人問起調查情況,就說是郭文直和律師助理兩人在時家調查的。

此後,許春根盜竊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在庭審中,許春根當庭推翻了原先的供述,辯稱自己當晚與時大禮在一起喝酒,未作案。

爲覈查案件事實,審判長宣佈休庭。

此後,許春根盜竊案的公訴人、法院主審法官與郭文直一起找時大禮調查取證,時大禮的所說與之前的證言一致。

第644章 明修棧道暗度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