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映红梅
被告人周英琪雖然存在違規行爲,但是其行爲的動機完全是出於其與趙曉傑的親密關係,不存在不正當利益,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情形,因此被告人的行爲不屬於受賄。完畢。”方軼道。
方軼知道自己的辯護在說理上有些薄弱,但是檢察機關的辯護意見漏洞百出,也不比自己強多少。不過只要存在合理的懷疑,不是唯一的結論,辯護意見就成功了一半。剩下的就看法院怎麼認定了。
……
“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周英琪受賄一案,本合議庭經過開庭審理,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聽取了公訴人的指控,被告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辯解、陳述以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法庭審理結束。現在休庭,合議庭評議後擇期宣判。把被告人帶出法庭。”審判長敲響法槌後,法庭庭審結束。
審判長並未當庭宣判,周英琪及其家人的心仍舊懸着,不知道法院最後會怎麼判決。
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後,因爲周英琪的取保候審期限尚未到期,中院認爲周英琪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因此繼續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第461章 品茗
“方律師,您看這案子法院會怎麼判?”法院大門外,周老爺子心情忐忑的問道。
“現在還不好說,我雖然爲周英琪做了無罪辯護,但是成功的幾率有多大不好說。當然檢察機關的指控也不是無懈可擊,所以結果有可能不會像檢察員說的那麼嚴重,但是判無罪的可能性也比較小。”方軼諔┑恼f道。
“爸,您別問方律師了。方律師之前跟我溝通過辯護方案,我相信方律師的專業能力。”周英琪想的很明白,自己當庭認罪與律師辯護是兩碼事,各有各的目的,互不妨礙。
“小周,你感覺庭審過程怎麼樣?”方軼一臉疲憊的坐在副駕駛座上,問道。
“我感覺這水已經混了,就看法官是否按照咱們的思路走了。”周穎興奮道。雖然沒有發言的權利,但是整個案子自始至終她都參與了,感覺收穫滿滿。
開完庭,方軼累成狗,她卻興奮勁尚未過去。
回到律所樓下,已過了飯點,方軼請周穎在樓下的快餐店喫了午飯。他剛進辦公室,萬可法笑呵呵的走了進來。
“上午開庭情況如何?”萬可法道。
“還可以,估計合議庭沒達成一致,所以審判長沒當庭宣判。”方軼道。
“下午跟我去趟雲霧茶莊,上午雲梅打電話說新弄了一批普洱茶。咱們過去看看。”萬可法道。
方軼疑惑的看向眼前的胖老頭,問道:“您不是不喜歡普洱的味道嗎?怎麼想起買普洱來了?”
“我不喜歡,但是有人喜歡啊。我是買來送人的。”萬可法一笑道。
下午二時許,方軼和萬可法走進了雲霧茶莊的茶室,雲梅穿着一身素色純棉旗袍,身材極其有型,顯得古樸大方。
她臉色紅潤,雙眼明亮,黑白分明,烏黑的長髮在頭後挽了一個優雅的髮髻,整個人看起來成熟、穩重,很有親和力。
“萬律師,您最近氣色不錯啊。”雲梅見到萬可法後,驚訝道。
方軼心道,整天無所事事,就知道聽老歌,喝貴茶,不愁喫穿的,氣色不好纔怪。
“借您吉言。這段時間,一直在喝茶,感覺身體比以前強多了。您說的沒錯,喝茶可以強身健體,增加抵抗力。”萬可法哈哈一笑道。
“方律師,好久不見。”雲梅微笑道。
“您好雲總,好久不見。”方軼面帶笑容道:“聽說您這次南下帶回來不少普洱茶,我跟着萬律師過來蹭點茶喝。”
“您客氣了,沒事經常過來坐,想喝什麼茶我這兒都有。兩位快坐,我馬上泡茶。”雲梅一邊招呼二人,一邊來到茶桌旁,開始忙活起來。
“萬律師,方律師,您們品品這茶怎麼樣?”雲梅面帶微笑的將兩杯茶放到了二人面前。
方軼端起杯子,舉至鼻前,此時他聞到一陣陣芳香如泉湧般撲鼻而來,其高雅沁心之感,不在幽蘭清菊之下。他頓時眼前一亮,暗道:看來這次沒白來,雲梅果然淘換來了好茶。
“普洱茶需用心品茗,啜飲入口,始能得其真韻,茶湯初入口略感苦澀,但待茶湯於喉舌間略作停留時,即可感受茶湯穿透牙縫、沁滲齒齦,並由舌根產生甘津送回舌面,此時滿口芳香,甘露‘生津’,令人神清氣爽,而且津液四溢,持久不散不渴,此乃品茗之最佳感受‘回韻’。”雲梅一邊品茶,一邊不急不緩的說道。
萬可法一怔:“雲總,您剛纔說的那套詞兒,能否發我手機上,我想對照着品茶,回去感受下是否真的如此。”
方軼差點將口中的茶水噴出來,暗道:這胖老頭夠能裝的,回去感受?別扯了,肯定是拿着這套詞回去找華連成臭顯擺,顯示下自己的文雅。
“沒問題,我一會兒就發您。”雲梅微笑道。她可不知道萬可法的小心思。
“這茶不錯,您給我六個茶餅。”萬可法道。
“沒問題。但是我得給您解釋下,這次我帶回來的是沱茶,不是餅茶。”雲梅認真道。
“沱茶?”萬可法疑惑道:“您別笑話我哈,我很少喝普洱,您說的沱茶是什麼?”
“我一說您就清楚了,餅茶是扁平圓盤狀,沱茶的形狀跟飯碗一般大小,每個淨重一百克或者二百五十克。我這回去南邊帶回來的就是沱茶。
您看這就是沱茶。”說着,雲梅隨手拿出沱茶遞給了萬可法。
“哦,就是這個啊,給我拿十個。我刷卡。”萬可法看着手中的沱茶,說道。
好傢伙!胖老頭買茶怎麼感覺跟買大白菜似得,這沱茶恐怕不便宜,方軼看着心裏直嘀咕。
正在此時,雲梅的手機響了起來,雲梅與萬可法和方軼打過招呼後,起身走到一旁的窗邊接電話去了。
不一會兒,雲梅坐了回來。
“雲總,既然事辦完了,我就不待着了,律所裏還有事,我們先回去了。”萬可法微笑道。
“好,我一會兒讓人把普洱茶放您車上。”雲梅道。
萬可法結完賬,與方軼一起下樓,準備回律所。臨出門時,雲梅叫住了方軼。
“方律師,晚上是否方便?”雲梅雙目含笑道。
“方便,您有事?”方軼一怔問道。
“我有個朋友,是我們茶協的會員,剛纔就是他打的電話。他家裏出了點事,想讓我約您諮詢下。今天您正好在,如果晚上您沒事,不如我安排下,介紹你們認識。不會讓您白忙活。”雲梅道。
“雲總,您這麼說就見外了。我聽您安排。我先回所裏處理點事,等您信兒。”方軼一聽有法律諮詢的,頓時來了興趣。
“好,我安排好了,給您信兒。”雲梅微笑道。
雲霧茶莊的夥計將茶葉放入車後備箱後,方軼啓動車子向律所開去。
“美人卷珠簾,深坐顰蛾眉……”萬可法突然道。
“老萬,你這是怎麼啦,怎麼還吟上詩了,這是想琴棋書畫全面發展啊?不過恐怕老年大學很難滿足你的需求。”方軼搖了搖頭笑道。
第462章 故意毀壞財物罪
“你小子別得便宜賣乖,是不是佳人有約?”萬可法一臉壞笑道。
“雲總有個客戶剛纔打電話想找我諮詢法律問題,改日不如撞日,所以就安排在了今天晚上見面。”方軼邊開車邊道。
“小方啊,我看雲總看你的眼神有些不對呀,你可得抓住機會。你都離了這麼多年了,家裏也該有個女人啦。”萬可法語重心長道。
方軼一笑:“這種事得投緣!”
“投緣?不試試怎麼知道頭方的不行?”萬可法嘿嘿一笑道。
沒人不喜歡美女,但美女並不一定適合自己,方軼覺得自己與雲梅之間無論是財力還是容貌都相差太多了,萬可法不過是說笑而已。
“小志,飯菜我給你留在桌上了。晚上爸爸不一定幾點回來,要是太晚了你先睡,別等我哈。”方軼來到小臥室門口,衝着正在準備考試的方安志說道。
“爸,晚上少喝點酒。”方安志伸着懶腰回頭說道。
“放心吧,爸爸開車,不喝酒。”方軼微笑道。有人關心的感覺真好。
方軼開車去雲霧茶莊接上雲梅後,直奔市裏的一家高檔飯店。二人走進包間後,只見裏面坐着一位四十多歲的女人,她長得並不驚豔,屬於很耐看的那種,渾身散發着知性的美,宛如一塊溫潤的玉石一般。
“方律師,這位是盧萍盧姐,是我的好朋友。盧姐,這位就是方律師。”雲梅介紹道。
“方律師,您好。這次麻煩您了。”盧萍微笑道。
“您客氣了。雲總說您有事要諮詢,不知道是哪方面的事?”方軼直奔主題道。
“嗨,家裏的一點事。咱們先點菜,邊喫邊聊。”盧萍叫來服務生,讓方軼點菜,方軼推脫不過,便隨便點了兩個。
三人都不喝酒,雲梅讓服務生將自己帶來的香茶泡了一壺。
菜過五味後,盧萍打開了話匣子。
“我老家的弟弟出了點事,今天下午打電話給我,讓我拿主意。生意上的事我可以幫他出主意,可法律上的事我是外行,尤其是刑事案件,馬虎不得。
我記得雲梅說認識一位刑事律師,便請她幫忙約您出來,想向您諮詢下。”盧萍不緊不慢的說道。
“嗯,案發經過您都清楚嗎?”方軼問道。
“瞭解一些。事情是這樣的……”盧萍將事情的經過講述了一遍。
盧萍有個弟弟叫盧光,盧萍的茶葉生意做的風生水起,她弟弟在老家做公司雖然年收入沒有她多,但在當地也算是一號人物。
五年前,盧光的公司通過司法拍賣在當地獲得了一塊土地,這塊土地原來是一家老的國有機械廠,後來因爲資不抵債破產了。但是機械廠的地理位置很好,在周圍有兩所大學,還有幾個高檔居民區。
拿到機械廠後,盧光將公司搬了過去,但是隻佔用了辦公樓,車間和員工宿舍都比較陳舊,如果推倒重建需要很多資金,審批手續也很麻煩,最後他一合計將車間出租給了一個叫田有良的人。
田有良是搞體育的,他見車間面積大,很適合搞體育館,打打羽毛球和網球之類的,便花錢租了下來。一租便是三年,之後開始裝修改造,招攬客戶。
剛開始時客戶不多,後來隨着大量廣告的投放,體育館漸漸有了名氣,從第二年開始盈利。租約到期後,又續了五年。
就在此時,盧光的工廠所在地區搬遷,生產線無處安放,於是他便與田有良商量,退還租金,收回體育館用於安放工廠的生產線,進行生產。
田有良一聽要收回體育館,他說什麼也不幹,體育館從開業至今剛收回成本,正是賺錢的時候,他怎麼可能放棄。再說了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他有使用權。
雙方你來我往的商量了一個多星期,最後盧光火了,他指使手下人對體育館設施進行拆除,但是遭到了田有良的反抗。後來盧光的手下人將田有良的奔馳車給砸了。
經鑑定,田有良的奔馳車損失爲九萬八千元。案發後,盧光接到了公安部門的電話通知,去了便交代了全部情況。
砸車那小子是個愣頭青,叫盧林,跟盧光一起光屁股長大的,是盧家的親戚。盧林一直在公司作保安隊副隊長,案發後人都散了。警察來了以後盧林被人叫去了現場,後來被現場的警察口頭傳喚回派出所配合調查後,直接關了起來。
此後,公安機關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將盧光二人的案子移送檢察院,現在盧光二人處於取保候審狀態。
“方律師,我弟弟盧光沒有參與砸車,能構成犯罪嗎?”盧萍不解道。
“如果他只是指使手下人去拆除體育館的設施,沒有讓他們砸車,這事還真與您弟弟沒什麼關係,您有沒有問過,盧林砸車是不是盧光授意的?”方軼道。
“這……我弟弟倒是說過,當時對方不讓拆體育館的設施,雙方對峙,盧林給我弟弟打電話,請示怎麼辦,要不要動手。
我弟弟怕搞出人命來,不好收場,就讓他砸車嚇唬下對方。結果盧林就把田有良的奔馳車砸了。”盧萍道。
“嗯,這就是了。車雖然不是你弟弟砸的,但是他指使盧林乾的,兩人屬於共犯。
而且您弟弟盧光在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盧林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所以公安機關指控他犯故意毀壞財物罪沒有什麼問題。”方軼道。
“方律師,盧林只是砸了幾塊玻璃,把奔馳車外殼敲了幾下,就要近十萬元,這合理嗎?能構成破壞財物罪嗎?”盧萍問道。
“合不合理我說了不算,要看修理費用,您也知道,車一進四S店,錢肯定少不了。而且車修理後,會有貶損價值。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公通字[2008]36號)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五千元以上損失的,應予立案追訴。
雖然各省執行的標準可能不盡相同,但是您弟弟給對方造成近十萬的損失,肯定夠立案標準。”方軼心道:這事恐怕沒有那麼簡單,簡單敲幾下能有近十萬元的損失?
第463章 爲啥不算自首?
“哦,是這樣啊!”盧萍點頭道:“方律師,您有沒有什麼好的辦法,減輕法院對他們的處罰?”
“方律師,盧姐跟我是老朋友啦,您幫想想辦法。”雲梅插話道。
“他們請的律師是怎麼說的?”方軼想了想問道。
“律師說會替他們疏通關係,讓他們找被害人要諒解書。”盧萍道。
“疏通關係的事我不好發表意見。但是積極賠償被害人,獲得被害人的諒解書,這是可行的,有了諒解書後,法院在量刑時會進行考慮。
除此以外,您弟弟有可能具有自首情節,如果悔罪態度好,自願認罪認罰,再加上被害人出具的諒解書,說不定可以不用蹲大牢,爭取到緩刑。您一定要告訴您弟弟,千萬別跟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對着幹,要配合調查,因爲他的態度將涉及量刑。”方軼道。
要證據有證據,要事實有事實,盧光自己又認了,在方軼看來,這種情況只能積極的配合公安機關和檢察院調查,爭取寬大處理,沒什麼好辦法。
“嗯,我明白了。那盧林呢,他是不是也能被認定爲自首,從輕處罰?”盧萍接着問道。
“盧林的事有點複雜。根據您剛纔所述,盧林是在警察現場處理案子時被別人叫過去的,後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他可能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條件,夠不上自首。”方軼道。
“這是爲什麼?我弟弟也是被通知去公安機關後說的事情經過,公安說他算是自首。爲什麼盧林不算?”盧萍道。
“不是所有被公安機關傳喚後,如實供述事實的犯罪嫌疑人,都構成自首。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簡單的說,自首包括兩個條件,第一個是自動投案,第二個是如實供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8號)的規定:
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後,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而盧林是被人叫去案發現場的,不具有主動性,此後有可能現場有人指認是他砸的奔馳車,所以警察口頭傳喚,讓他去公安機關配合調查,然後對他採取了強制措施。
我推測警察已經知道是他乾的了,採用口頭傳喚是爲了穩住他,怕他逃走,到了公安機關後警察自然會對他採取措施。
我也是根據您說的案發經過推測的,不一定準確。需要他們委託的律師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不過您也不用太擔心,盧林屬於從犯,依法可以減輕處罰。如果盧光被判緩刑,他應該也能爭取到緩刑。”方軼道。
“哦,是這樣啊。那我明白了。謝謝您,方律師。回去我給我弟弟打電話,讓他按照您說的辦,一定配合檢察機關調查案件。”盧萍點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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