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鄉塘吹瓶王
紙張翻動的聲音,像潮水一樣在大廳裏蔓延。
那些議員們,原本臉上還帶着那種見慣不驚的倦怠,他們看過太多草案了,大多數都是廢紙。
但很快,那種倦怠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震驚。
一頁一頁翻過去。
一條一條看過去。
禁止內幕交易。
禁止操縱市場。
禁止虛假陳述。
強制信息披露。
設立證券交易委員會,擁有調查權、執法權、處罰權……
每一個條款,都清清楚楚。
每一個定義,都明明白白。
每一處細節,都嚴絲合縫。
有人抬起頭,看向旁邊的同僚,眼神裏滿是難以置信。
有人低下頭,再看一遍,確認自己沒有看錯。
還有人,看完之後,沉默了很長時間。
很多人心中都產生了一個念頭。
這怎麼可能?
七天之前,白宮才提交諮文。
七天之後,他們就能拿出這樣一份幾乎是滴水不漏的立法草案?
這背後,到底是什麼人在操盤?
議事廳的東側角落,十幾名議員正在交頭接耳。
他們是華爾街在國會的人馬。
沒有華爾街的支持,他們上不了位。
沒有華爾街的資助,他們下一屆也很難選上。
現在,華爾街的命令已經下來了。
不惜一切代價,狙擊這項立法讓這項法案流產。
可現在最大的問題是,這份草案,完美得讓他們根本無從下手。
“你們怎麼看?”
其中一人低聲問。
另一人搖了搖頭,面色凝重:“太完美了……幾乎挑不出什麼大毛病。”
“可我們總得做點什麼,不然怎麼交代?”
沉默。
幾個人面面相覷。
終於,有人開口了。
那人的目光落在草案的某一條款上,眼睛裏閃過一絲光芒:“這裏……”
其他人湊了過去。
那人指着其中一條,壓低聲音說:“我們或許可以攻擊這一點。”
幾個人認真看了看,然後交換了一個眼神。
有人點了點頭:“可以試試。”
打定主意後,那人站起身,清了清嗓子。
議事廳裏的目光,瞬間聚焦到他身上。
第71章:凶h院舌戰
“尊敬的議長先生,尊敬的各位同僚——”
他是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凶h員,詹姆斯·莫里森。
華爾街多年的老朋友,在凶h院裏一直以‘維護市場自由’著稱。
莫里森站在座位上,手裏舉着那份草案,臉上帶着那種刻意營造出來的憂心忡忡的表情:“我必須指出,這份草案中的第七條第四款,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
“第七條第四款原文如下:‘任何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或主要股東,在持有公司證券期間,不得通過質押該公司證券的方式進行融資,除非該質押行爲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完整披露,且質押比例不得超過其所持證券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各位同僚,這個條款表面上看起來,是爲了防止內部人士過度槓桿化,避免他們因爲股價下跌而被強制平倉,從而引發連鎖反應。”
“但是——這個條款,實際上是在剝奪公民的財產權!”
議事廳裏響起一陣嗡嗡聲。
莫里森的聲音變得更加激昂:“一個公司的管理人員,他持有的股票,是他自己的財產,他用自己財產去質押貸款,只要不違法,那就是他的自由,國家有什麼權力限制他質押的比例?有什麼權力強制他披露自己的融資行爲?”
他環顧四周,目光掃過那些議員的面孔:“這是對私有財產權的侵犯!這是對公民自由市場的過度干預,這是……”
“莫里森議員。”
一個聲音打斷了他。
莫里森轉頭看去。
站起來的是來自伊利諾伊州的凶h員,阿德萊·史蒂文森,銀行與貨幣委員會的資深成員,羅斯福的堅定支持者。
“您剛纔說,這是對私有財產權的侵犯?”
史蒂文森的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遍了整個大廳。
莫里森點了點頭:“沒錯。”
史蒂文森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揚:“那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請說。”
“1929年9月,奧爾託證券的總裁,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質押了90%,換來一大筆錢,然後瘋狂加槓桿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10月股災來臨,他的股票被強制平倉,不僅自己破產,還連累那家證券公司倒閉,引發了一連串的連鎖反應。”
“您覺得,他的‘財產權’,和那些因爲他破產而失去存款的普通人的‘財產權’,哪個更重要?”
莫里森的嘴脣動了動,正要反駁,另一個聲音響了起來。
“莫里森議員,我也想問您一個問題。”
這一次站起來的,是來自得克薩斯州的凶h員山姆·雷伯恩,這是未來的凶h院議長,此刻已經是民主黨內的重要人物。
他的聲音帶着南方人特有的慢條斯理,卻有一種不容置疑的分量:“您說,這是政府過度干預。那我問您,過去這些年,政府沒有干預,結果是什麼?”
“結果是阿爾伯特·威金可以用借來的800萬做空自己的銀行,結果是查爾斯·米歇爾可以一分錢稅都不交,結果是理查德·惠特尼可以挪用孤兒寡母的錢去填自己的窟窿。”
他的目光直視莫里森:“莫里森議員,您管這叫‘自由’?”
莫里森的臉色微微一變。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發現自己的話被堵得死死的。
“莫里森議員,賓夕法尼亞州的選民知道您在爲誰說話嗎?”
就在這時,另一個聲音響了起來,不是支持他的,而是來自另一個方向的攻擊。
站起來的是來自賓夕法尼亞州本州的另一位凶h員,約瑟夫·格倫,民主黨的新生力量,和莫里森來自同一個州,立場卻截然相反。
格倫的聲音裏帶着一絲諷刺:“您口口聲聲說‘私有財產權’,可據我所知,過去這十年,您接受的競選捐款裏,有超過四分之一來自華爾街的銀行家和證券經紀人,您今天站在這裏說的每一句話,那些金主們,是不是正在某個地方聽着?”
議事廳裏爆發出一陣低低的噓聲。
莫里森的臉漲得通紅:“你這是污衊!你這是人身攻擊!”
“我只是在陳述事實,您要是不服,可以公開您的捐款記錄。”
看到莫里斯遭受圍攻。
旁邊幾個華爾街的盟友議員一看形勢不對,紛紛站了起來。
“各位同僚,莫里森議員只是提出合理的質疑,這有什麼錯?”
“凶h院的本質就是辯論,難道連質疑的權利都要被剝奪嗎?”
“第七條第四款確實值得商榷,我們可以提出修正案……”
他們你一言我一語,試圖挽回頹勢。
但很快,他們就被淹沒在更大的聲浪裏。
支持法案的議員們,一個接一個站起來。
有的從法律角度論證——第七條第四款完全符合憲法精神,財產權從來不是絕對的,國家有權爲了公共利益進行合理規制。
有的從經濟角度分析——過度的內部人槓桿是系統性風險的源頭,不加以限制,下一次危機隨時可能捲土重來。
有的從道德角度質問——那些爲華爾街辯護的人,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們在保護的是什麼人的利益?
辯論越來越激烈。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是一場一邊倒的戰鬥。
羅斯福上任初期,雖然還沒有達到後來那種對凶h院的絕對控制,但大多數重要委員會的主席,都是他的堅定支持者。
銀行與貨幣委員會,籌款委員會,規則委員會——這些關鍵位置,都掌握在羅斯福手裏。
而更重要的是——
這份證券法草案,太成熟了。
成熟到反對者幾乎找不到任何像樣的突破口。
莫里森費盡心機挑出來的第七條第四款,聽起來像是那麼回事,但只要稍微深入一想,就站不住腳。
到最後那些華爾街的議員盟友們,越辯越心虛。
他們自己都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什麼事,不是爲了公共利益,不是爲了憲法精神,只是爲了保護那些給他們錢的人的利益。
可這話,能說出來嗎?
第72章:壓倒性通過
一個半小時後。
看到時間差不多了,斯蒂格爾展開雙臂:“各位同僚,辯論已經進行了一個半小時,我想,是時候進行表決了。”
議事廳裏安靜下來。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個巨大的計票板上。
“現在,對《朗尼克七人證券法》進行表決。”
“贊成者,請投贊成。”
“反對者,請投反對。”
電子計票板開始閃爍。
數字飛快地跳動。
贊成:187票……256票……312票……
反對:13票……39票……42票……
數字最終定格。
斯蒂格爾的聲音,在大廳裏迴盪:“贊成:389票、反對:46票。”
“法案通過,下午遞交參議院!”
議事廳裏安靜了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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