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细胞琼脂
兩隻狗的形象逐漸重疊。
只是原本還只有自己小腿那麼高的小狗,現在都已經長這麼大啦?
不過面對這個“老熟人”,路夢也絲毫沒有放鬆的意思。
俗話說,獸性難改。
雖然好像這隻骨犬還記得自己,但誰又知道動物的心裏是怎麼想的。
何況幾個月過去,看起來它在荒漠裏混得還不錯。
這已經是個可怕的廢土捕食者了。
(本章完)
第49章 前有惡犬
“嗯嗚~”
見眼前的這個人類仍然用刀對著自己,骨犬急得原地打轉。
直覺告訴這隻野獸,若是這個獵人不放過它,那麼自己也沒有逃跑的機會。
它緩緩地後退,然後轉身小跑開去。
看它這個樣子也不像是在逃跑,路夢也就沒有追趕,只是跟在它身後,看看這骨犬想幹什麼。
只見骨犬跑到之前山羊駐足的地方,在沙地上嗅了一嗅,然後就開始刨土。
不一會就挖出了一塊肉團,叼著就跑回路夢的身邊,俯首放在他面前,伸出舌頭耷拉著,眼睛還一直盯著路夢。
“這是想討好我?”
但這本來就是我自己準備的餌料啊?
看來這隻骨犬畢竟年幼,還分不清什麼是獵物,什麼是獵人準備的陷阱,只是嗅到香氣就以爲是荒野中絕佳的食物。
而把捕獲的獵物先讓給強者和領袖食用,也是骨犬的天性。
路夢突然冒出來一個想法。
他雖然沒有飼養過寵物,但想來最基本的原則也就幾條。
要想讓動物親近人類,要麼是在幼崽剛出生時就開始撫養,讓它們誤認爲自己是它們的母親。
要麼就是展現足夠強大的實力,宣示自己的統治地位,讓動物承認自己是它的族羣首領。
後者對於具有羣居特性的動物更是有效。
至於像那類認爲它自己纔是主人的寵物則不在此列。
路夢想起,上一次是用加駝的內臟打發的這隻骨犬。
不過現在這隻捕獵到的山羊他還留有它用,最好還是能保證皮毛的完整性,不適合當場解刨處理。
他乾脆回到自己的揹包前,拿出剩餘做好的餌料,拋給眼巴巴盯著他的骨犬。
骨犬先是被落地的事物嚇得一跳,隨即聞出了氣味又高興地圍著餌料打轉。
它看了一眼路夢,然後側身倒下,撲騰著腿,笨拙地試圖露出肚皮。
將自己的弱點展示給強者,這就是服從的表現。
雖說經過長久的進化,骨犬的腹部也有骨甲覆蓋,但這種天性是很難改變的。
就在路夢感覺有戲的時候,骨犬卻“噌”得一下站了起來,擰頭看向遠方。
“汪汪,嗚——”
它吠叫兩聲,然後揚天長嗷。
在荒野上,這種如狼般低頻率長氣息的叫聲能夠傳得更遠,更適合作爲動物之間溝通的信號。
雖然是由家犬進化而來的,但骨犬經過廢土的洗禮反而恢復了它大部分遠祖的習性。
“嗚嗚——”
“嗚————”
沒一會兒,從遙遠處傳來此起彼伏的回應聲。
路夢握緊了刀柄。
“是骨犬羣!”
單隻的骨犬並不是什麼威脅,但三隻骨犬就能形成合圍,全方位的攻擊能讓獵物應接不暇。
數量再往上,一支在“頭狼”帶領下的能夠施行各種野蠻戰術,發動攻擊前仆後繼不計代價的骨犬羣,絕對是廢土之上最頂尖的那批掠食者之一。
“是它叫過來的?”
路夢瞥向身邊的這隻骨犬。
卻沒想到這隻小崽子也豎起了全身骨板,如臨大敵。
看來它並不屬於這隻骨犬羣,之前的嚎叫只是因爲察覺到了對方的靠近這纔出聲示警,可惜收效甚微。
聯想到第一次遇見它時,這還是隻幼犬。
一般的骨犬羣外出打獵都是三兩成行,更不會派這麼小的幼崽充當斥候。
應該是隻脫離了族羣的流浪骨犬。
得想辦法把它撬過來。
一隻獵犬對獵人的助力有多大自不必多說,一隻正常的骨犬成年後身長能有兩米,肩高接近人的半腰,體型上堪比滅絕前最大的北美灰狼不說,背脊如同甲片一般覆蓋的骨板加上週身堅硬的鬃毛,也讓它的防禦力和戰鬥力尤有勝之。
堪稱守家護院、協同作戰的好夥伴。
危急關頭還能充當應急食品……以路夢的能力應該不會落到這一步。
小骨犬打了個寒顫,總覺得危險在很近的地方。
聽著骨犬羣的聲音,小骨犬看了一眼路夢,小心翼翼地靠過來,用力用頭推了他兩下,像是示意。
在廢土上獨自生活多有不易,而兩次遇到這個人都得到了不錯的食物,這讓它對這個人類頗有好感。
何況自己還打不過他。
感覺到骨犬是在催自己離開,路夢也沒有耽擱,快速收拾起了丟在地上的射弩還有其他的行囊,背起大概幾十斤重的山羊。
如果可以的話,路夢並不想直接對上一支數量未知的骨犬羣。
他的這身皮長袍能夠防禦住一些箭矢和劣質刀劍的切割攻擊,卻應對不了骨犬長牙的撕咬。
畢竟專業對口。
如果換成金屬製的中甲乃至重甲倒是有一戰之力。
臨走之前,路夢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他摘下了藤帽,露出一頭純色白髮。
——當然不是爲了讓骨犬記住自己的樣貌。
路夢把帽子遞向骨犬,小東西會意,湊著鼻子上前來聞了一聞。
對骨犬來說,氣味纔是它們辨別其他個體的最好方式。
平時在出發打獵前,路夢會在自己裸露的皮膚上先抹一層泥土和枯木香料的混合塗料,以掩蓋人身上汗腺的氣息。
所以一般只有像帽子這樣貼身的衣物纔會帶有他真正的氣味。
順帶一提路夢抹在自己身上的塗料要先用火烤乾再加水混合,這樣一來不但不用擔心泥土裏的微生物,還能起到驅蟲殺菌的作用。
氣味也頗爲好聞,有種自然香囊的感覺。
路夢記得在許多幹旱的地區,當地土著也會使用泥巴來製作防曬防蟲塗層,像一般的樞紐站人也都是使用沙粒來搓洗身體,這都是不得已而爲之。
骨犬嗅了兩下,就叼著餌料朝著遠離犬羣的方向跑遠。
路夢則選擇了另一個方向快速離開。
他知道馴獸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如果強行捕捉骨犬反而會激起它的逆反心理和傲氣。
……
等到路夢快步走出幾里地之後,他再次停下了腳步。
因爲他又看到了一道人影。
“今天遇見的‘熟人’怎麼這麼多?”
遠處那人頂著雜亂虯結的頭髮,一身獸皮大衣,手提牛角長弓。
不是老獵人張英又是誰?
路夢想了想,沒有像第一次相遇那樣舉起十字弩防備,而是直接高喊:“張師傅!”
老獵人這才發現路夢,也站在原地。
“路老闆,”張英掃了一眼路夢肩上的山羊,“看來本事進步了嘛。”
他的聲音粗啞,音量也不大,但因爲足夠低沉渾厚,即便隔了這麼遠能聽得很清楚。
張英沒有提之前獵殺加駝的事情,以他的經驗很容易就能判斷出這個年輕人是用了其他的手段。
即便路夢成爲武者的消息已經傳開,這個老獵人待人的態度還是不鹹不淡。
不過現在不是說這些的時候。
路夢朗聲道:“張師傅,前面有骨犬羣——”
“要小心了!”
(本章完)
第50章 異族,沙克人
“狗羣?”
張英的語氣帶著明顯的疑惑意味。
他指向遠處的天空:
“你看這天上連一隻食腐鳥都沒有,怎麼可能有這些狗崽子?”
張英的話看起來前言不搭後語,但路夢知道他的意思。
曾經,“食腐鳥”只是一種泛指,包括了禿鷲、兀鷲等多種鳥類,但如今在這顆星球上只有一種食腐鳥,誰也不知道它是由哪一支演進幸存下來的。
就好比當世界上只剩下一種魚時,不管它曾經是草魚還是鯉魚,如今只用“魚”來稱呼它就夠了。
而食腐鳥這種生物沒有獨立捕食的能力,所以它們會盤旋在高空,緊跟著捕食者們出行。
在荒漠,骨犬羣就是它們跟隨的最佳對象了,但凡骨犬羣出沒,不是在捕食獵物的過程中,就是已經殺死了獵物。
食腐鳥的視野比人類廣得多,沒有道理會錯過出行的骨犬羣,這也是這兩種生物之間奇妙的共生關係。
像張英這樣生存經驗豐富的老獵人,早已能熟練地利用這層關係來示警。
如今天上除了稀疏的雲層還有飛舞的黃沙,哪有一隻鳥的影子?
他懷疑地看向路夢。
該不會是怕自己搶佔了獵場,這才故意編出來的消息吧。
路夢明白老獵人的疑慮,因爲同樣的疑問他自己也有。
但是剛纔那此起彼伏的犬嚎聲,以及小骨犬的示警卻不是假的。
“張師傅你可以先過去看看。”
路夢沒有過多解釋,這種事只要看了便知。
以張英的經驗,他比自己更適合確認是否真的有骨犬羣出沒。
見路夢說的坦眨汐C人也是點了點頭。
“對了,張師傅你這明天去黑市嗎?”臨別前路夢朝著張英遠遠地喊了一句,“我想請伱幫忙處理我這隻山羊。”
在粘合劑質量不理想的情況下,製作水囊的動物皮自然是越完整越好。
李柳等人有將動物皮製成革的手藝,但如何完整地處理剛打下來的獵物,那還是張英這樣的老獵人最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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