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第72章

作者:雪映红梅

第201章 人總要拼一把!

“我媳婦懷孕了,今天有大集,我想去集市上轉轉,給她買點肉,補補。”生子不好意思道。

生子家欠着一屁股外債,隔三差五的喫肉肯定被人罵,也不現實,但是家裏媳婦懷孕了,一個勁兒的饞肉,生子不爲大人着想也得考慮媳婦肚子裏的孩子。

他見媳婦饞肉饞的厲害,怕影響孩子發育,於是狠了很心,決定趁着下午集市快收攤時(主要是此時集市上人少,以免被熟人撞見),去買塊豬肉,給媳婦解饞,補充下營養。花錢喫喝補充營養,總比花錢喫藥強。

方軼非常理解此時生子的感受,當初他從大學辭職出來,改行做律師時,村裏人那異樣的眼神,四處飄蕩的閒話,讓他好長時間抬不起頭來。直到他在縣裏站住了腳,錢包慢慢鼓了起來,喫喝不愁,纔敢挺胸抬頭的走在村裏的大街上。

方軼沉默片刻,伸出手在生子肩上輕輕拍了拍:“日子是自己的,嘴是人家的,不管別人怎麼說,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別想太多。人生短短幾十年,不求大富大貴,但求平安健康。”

生子裂開被胡茬子包圍的嘴,笑了笑:“還是上過大學的人想的通透,當年……,哎,不說了,這都是命。

咱沒有關係,也沒有背景,大富大貴的事就不想了,我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家人健康,在有生之年將外債還清了,然後一家人好好過日子。”

“嗯,這就對啦。”方軼看到生子如此,心裏爲他高興。

生子好像一直邭獠惶茫瑥男〖已Y條件不好,後來大學沒考上,好不容易討了個二婚的媳婦,有了孩子,可孩子又因病去世,家裏外債如山。一年到頭在地裏忙活的生子賺不了幾個大錢,出去打工又被老闆騙,彷彿一切不好的事都讓他趕上了。可就算是這樣,生子也沒有倒下,他依然心懷希望。

眼前的生子讓方軼想起了《孟子·告子下》中的內容。

方軼越來越覺得所謂的“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只是對那些百年不遇的能人志士來說的,而對於絕大多數的普通人來說,對於生子來說,恐怕只剩“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爲”了。

生子只能掙扎的活着,他之所以沒有倒下是因爲他心中掛念着家,雖然家徒四壁,雖然外債如山,但是他心中依然有希望,期盼着靠養羊過上好日子,延續香火。

時光如白駒過隙,人總要拼一把!

十月一放假這幾天,方安志玩瘋了,用他的話說,平日裏補課補到腦子不轉,作業做到凌晨,現在終於可以休息休息了。方有財帶着孫子滿山跑,東山摘柿子,西山掰玉茭,整天不閒着。

放假這幾天,方冒又來找過方軼兩次,提供了一些他認爲很重要,但是其實沒什麼卵用的證據。方軼對他又是一番安撫。

十月一假期很快過去了。方軼回到律所繼續忙手裏的案子。不幾日,區法院給他打電話讓他過去取判決書,郝連瑩侵犯前夫隱私權的案子判下來了。

區法院最終認定,郝連瑩的行爲並未造成前夫精神上的嚴重損害,她的行爲尚不符合隱私侵權的構成要件,一審法院對其前夫的主張不予支持。同時,法院也認爲郝連瑩的行爲確有失妥當,應引以爲戒,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矛盾。

下班後,郝連瑩來律所取走了判決書,看到判決結果後,她對方軼再三表示感謝,這案子算是結了。

方冒媳婦趙翠霞販賣野生動物案的二審終於要開庭了。因爲是早上九點在市裏的中院開庭,方軼提前一天去了市裏,住在輝煌。

在開庭前一週,方軼去檢察院見負責承辦該案件的宋檢察員,兩人對案件事實進行了溝通,並提交了律師意見,但是並沒有什麼效果。

此後方軼在查看從法院調取回來的案卷時發現,那位找方冒媳婦趙翠霞購買野生動物的吳姓男子,確係森林公安分局的警員。只不過在庭審過程中記錄的筆墨較少而已,判決書上也沒有描述。

在開庭前,方軼再次去了看守所,與趙翠霞溝通了案子的訴訟方案。趙翠霞不管什麼方案不方案的,覺得現在只有方軼能救自己,他說什麼,自己就做什麼。

趙翠霞的案子是公開審理,在開庭當天方冒和幾個關係不錯的親戚朋友來到法庭旁聽。

村裏人都知道方軼在做律師,但是具體如何,誰都不知道,這次來旁聽正好藉機看看方軼風采。

公訴人是兩名女檢察員,其中坐在首位的是之前方軼見過的宋檢察員,另外一位是助理檢察員。

上面坐着的三位男法官,主審的男法官,也就是審判長,長得比較帥氣,年齡也就三十多歲的樣子,左手邊坐着一個胖法官,眼神冷森森的,右手邊的法官戴着眼鏡,文縐縐的。

……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審判長道。

隨着審判長的話音落下,右手邊戴眼鏡文質彬彬的男法官開始宣讀第一審判決書。

“下面由上訴人趙翠霞先宣讀上訴狀、陳述上訴理由。”待眼鏡男法官宣讀完一審判決書後,審判長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對一審的判決書不服,我認爲我的行爲不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我所做的一切不是我的本意,是一位姓吳的人讓我這麼做的,是他不斷的鼓動我去收購野生動物……”趙翠霞顫抖着雙手拿出早已準備好的上訴理由說道。

這是她第一次上法庭,而且上的還是刑事法庭,不緊張那是假的,她用盡了全力依舊無法抑制心中的恐懼與顫抖。

“上訴人的辯護律師發表上訴理由。”審判長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上訴理由如下:

一、森林公安分局的偵查人員以虛假的“吳姓男人”的身份,誘騙趙翠霞“弄到好的野生動物”,在趙翠霞表示沒有野生動物的情況下,又多次打電話催促其想辦法,前後持續了半年之久。

趙翠霞聯繫到野生動物的賣家後,偵查人員支付了五千元的定金,而後在交易時將趙翠霞抓獲。這是典型的犯意引誘,趙翠霞因被引誘而實施的犯罪行爲不應受到刑罰處罰。

二、一審法院認定趙翠霞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證據不足,請求改判其無罪。

審判長,上訴理由陳述完畢。”方軼道。

第202章 氣的直哼哼

“上訴人趙翠霞,你對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問道。

“我對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和罪名有異議:

一、一審判決書中認定我販賣國家保護動物,我不認可。

我沒有販賣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我只是居間介紹,我店裏的國家保護動物大天鵝不是我的,是劉三定的,之前我就跟警察說過了。

另外,買受人也不是我,是姓吳的,他是警方的人,是他鼓動我幫他介紹購買野生動物,我們有微信和電話記錄。之前一審時,檢察院只出示了我們雙方達成交易的微信,前面他給我打電話和發微信催我辦事的微信未提交。”

說道此處,趙翠霞的身體緊張的抖動着,心臟也如脫繮野馬般狂奔起來,聲音抖得厲害,手中的A4紙晃的她看不清字,緩了緩勁兒,她才接着道:

“二、我對一審法院認定的罪名也不認可,我根本就沒有販賣野生動物,我只是居間介紹。我說完了。”

說完後,趙翠霞的身體哆嗦成了一團,手中的A4紙已經有些拿不住,額頭已經潮溼,連帶着聲音都有些失真了。

“上訴人,你平復下心情。”審判長見趙翠霞如此,怕她緊張過度昏倒在法庭上影響庭審,說道。

兩邊的女法警走到近前,低聲詢問趙翠霞的情況。

“檢察員就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對上訴人進行發問。”片刻後,審判長道。

“上訴人趙翠霞,劉三定跟你是怎麼認識的?你們之前熟悉嗎?”宋檢察員問道。

“劉三定跟我是一個鄉的,……我在鄉里開飯館,他經常來我這兒喫飯,一來而去就認識了。”經過最初的緊張後,此時的趙翠霞心情平靜了不少。

“你怎麼知道他有野生動物的?”宋檢察員問道。

“之前姓吳的找我買野生動物送禮,而且要那種好的,‘好的’就是受保護,平時喫不到的那種野生動物。

我店裏沒有,就沒答應他,後來姓吳的催了我很長時間,我就問了經常來喫飯的劉三定,我知道他關係廣,就拖他幫忙打聽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趙翠霞眼神中的恐懼少了很多,可能已經慢慢適應了庭審的節奏。

“此前你有沒有從劉三定手裏買過野生動物?”宋檢察員問道。

“有過兩次,但不是我主動買的,是劉三定提到店裏賣給我的。”趙翠霞道。

“買的什麼?”宋檢察員追問道。

“我記得是野兔,就是山上那種野兔,但是後來廚師說不像是野生的,有點太肥了,應該是家養的。

還有一次,他給我帶來了一隻野雞,後來經廚師鑑定說是家養的,根本不是野雞,後來我按照家雞的價格收下了。”

此前趙翠霞確實做過不少次買賣野生動物的生意,也從劉三定手裏買過,但是她不能說,她相信劉三定那個老滑頭肯定也不會承認以前賣過野生動物。所以她避重就輕,順口胡謅了兩句。

宋檢察員氣的直哼哼,雖然猜到趙翠霞不老實,但是他沒有證據:“審判長,公訴人問完了。”

“下面由上訴人趙翠霞的辯護人發問。”審判長道。

“好的,審判長。趙翠霞,你之前認識那個買野生動物的姓吳的買家嗎?”方軼問道。

“不認識,他是自己找上門來的。”聽到方軼的提問,趙翠霞的心踏實了不少,她知道方軼不會給他挖坑。

“姓吳的買家找到你是怎麼說的?”方軼問道。

“他說要好的野生動物,送禮用。”趙翠霞道。

“你當時手裏有好的野生動物嗎?”方軼問道。

“沒有。”趙翠霞道。

“你當時是否主動幫他聯繫了賣家?”方軼問道。

“沒有,我跟他又不熟,就沒上心這事,我琢磨着等有人來店裏賣野生動物了,我再聯繫他,沒有就算了。”趙翠霞道。

“後來姓吳的買家有沒有聯繫你?”方軼問道。

“聯繫了,基本上每週都給我打電話,有時候還來店裏找我問這事。問的我都煩了。”趙翠霞道。

“後來你找了劉三定,讓他幫忙尋找野生動物的賣家?”方軼問道。

“是,姓吳的老問這事,我有點煩了,正好劉三定來我這兒喫飯,我就把這事跟他說了。後來他打電話告訴我說是有貨了,貨就是指好的野生動物,我這才聯繫的姓吳的。”趙翠霞道。

“趙翠霞,你介紹劉三定給吳姓買方,收取費用嗎?”方軼問道。

“收,不過只收五十元介紹費。”趙翠霞道。

“審判長,辯護人問完了。”方軼道。

“現在進行舉證質證,公訴人和辯護人、上訴人是否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審判長問道。

“沒有。”宋檢察員道。

“審判長,開庭前,上訴人曾申請調取此前趙翠霞與吳姓買家的微信聊天記錄,和通話記錄,除此以外,沒有其他證據要提交。”方軼道。

因爲趙翠霞的手機在公安機關扣着,方軼無法拿到,所以他在開庭前申請了法院調取證據。

“我沒有新證據。”趙翠霞道。

……

“根據辯護人的申請,本院在開庭前調取了趙翠霞的一至六月的通話記錄和微信記錄。現在提供給你們,進行現場質證。

先由公訴人質證。”審判長說完,將調取的證據交給了書記員,分發給三方。

“我們對調取的證據沒有異議。”宋檢察員道。

微信聊天記錄和通話記錄都是法院調取的,而且之前宋檢察員在查看證據材料時也有看到過,所以他對證據沒有什麼異議。一審時區檢察院沒有提交全部微信聊天記錄有可能是遺漏了,也有可能認爲該等證據不重要。

“沒有異議。”趙翠霞道。

方軼道:“辯護人對上述證據認可。

從該份證據可以看出,從一月份到六月份吳姓買家給趙翠霞打了幾十個電話,基本上每個月都有三四個電話。

另外從微信聊天記錄來看,幾乎全部都是催促趙翠霞儘快幫着購買好的野貨(野生動物)的內容。可見趙翠霞一直是處於被動的地位,並沒有主動爲吳姓買方牽線搭橋購買野生動物的行爲和想法,也就是說沒有明顯的主觀犯罪意圖。”

第203章 犯意誘發

頓了頓,方軼接着說道:“除此以外,辯護人提請審判長注意,本案中提及的吳姓買方爲森林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該人的真實身份在一審的庭審記錄中有相關記載,就在第九十三頁第五行。質證完畢。”

聽方軼說完,合議庭的三位法官低頭耳語了幾句,一位法官開始翻看案卷。

……

“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進行法庭辯論。

在辯論前,法庭提請控、辯雙方注意,辯論應主要圍繞確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辯論。先請上訴人、辯護人發言。

上訴人趙翠霞可以自行辯護。”審判長道。

“我認爲我不構成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我是被姓吳的引誘爲其牽線搭橋購買的野生動物,我在其中只是牽線搭橋的作用,不應該被認定爲犯罪。

另外,姓吳的是森林公安的人,我認爲他們是故意引誘我犯罪,一審法院判我有罪,有違天理。我說完了。”趙翠霞道

“上訴人趙翠霞的辯護人發言。”審判長道。

“從本案事實上看,一直是吳姓買方在催促趙翠霞幫其購買野生動物,時間長達六個月之久,可見趙翠霞並沒有主動出售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的犯意。

森林公安機關在未掌握趙翠霞有出售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事實的情況下,派偵查人員主動引誘趙翠霞向其出售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趙翠霞才以中介人身份參與了兩隻大天鵝的交易,其從中獲取的介紹費僅爲五十元。

偵查機關以引誘的方式收集證據,有悖於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其收集的證據具有非法性,其證據不應被採納。請法院依法撤銷一審法院的刑事判決,改判上訴人(原審被告人)趙翠霞無罪。

辯護人發言完畢。”方軼道。

“現在由公訴人發言。”審判長道。

“好的,審判長。

上訴人趙翠霞爲牟利,非法出售國家二類保護野生動物大天鵝,其行爲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主觀上趙翠霞有販賣野生動物掷南敕ǎ陀^上確實實施了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爲,我們認爲一審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的刑罰適當,請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請求。

審判長,公訴人發言完畢。”宋檢察員道。

“檢察員可以回應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審判長道。

“好的,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我們認爲:即便上訴人趙翠霞的違法行爲受到了他人的影響,但是如果她不存在違法掷闹饔^意願,是不可能做出違法犯罪的行爲的。

大天鵝雖然不是趙翠霞的,但是她參與了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的交易,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不管她獲利多少,都應構成犯罪。”宋檢察員道。

“辯護人可以回應公訴人的意見。”審判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