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映红梅
“我不是爲被告人可惜,我是心疼他閨女,小丫頭才八歲,就沒了父母,關鍵是還要揹債,被強制執行。”王德友的語氣中充滿了悲哀。
“八歲,被強制執行?”方軼瞪大了眼睛:“咋回事?”
“事情是這樣的,被告人殺了他媳婦後,次日就將房子賣給了第三人,收了對方八十萬元房款,準備償還銀行的房貸和外債。
可他剛收了錢,還沒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就被抓了,錢被公安部門凍結了。買房的人已經簽了合同,付了房款,見買房人被抓了,無法辦理房產過戶,就去法院起訴,想確認房子的所有權,法院認爲他們雙方簽署的房產買賣合同無效,駁回了買房人的訴求。
房子拿不到,那就要錢吧,於是買房人又把被告人給告了,要求返還購房款,這回法院判了,支持了購房人。但是問題是被告人已經被執行死刑了,他的錢被警方沒收了。
被告人夫妻有套房,按照法律規定,應該由被告人的父母和女兒繼承,但是被告人父母放棄繼承,將被告人名下的財產都給了被告人的女兒,不願承擔任何債務。小女孩成了被執行人。
小孩子才八歲哪有還款能力,父母都沒了,住在姥姥和姥爺家,據說她姥爺請了律師上訴,結果案子還是輸了,結果小女孩被法院拉入了黑名單。”王德友說道。
方軼一怔:“那房產呢,不能拍賣了還錢嗎?
即便有銀行貸款,拍賣的錢不夠還的,那還有警方扣押的購房款呢,既然案子已經結了,扣押的款項應該查明來源,不屬於犯罪所得的贓款,應該返還。
故意殺人與購房行爲是兩個法律關係,一個是刑事案子,一個是民事糾紛,既然房產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警方應該查明事實後,返還款項。畢竟這錢不是被告人的。
法院將小孩子拉入黑名單,我覺得這事有待商榷。”
第901章 什麼是‘善’
方軼端起了茶杯,剛要喝茶,但又停下了,接着道:“如果當時小女孩也放棄繼承父親留下的遺產呢?是不是就不用承擔債務了!當然這話說起來有點馬後炮。
主要是小孩子太小,要由她的監護人替她行使權力,而繼承的放棄是有時限的(《民法典》第1124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哎!明明可以解決的事,怎麼越搞越複雜了,法律是爲了解決糾紛,解決問題,結果卻……
不過這事已經到了這個地步,程序都走了,你又不是代理人,不瞭解案件的詳情,還真不好管。”方軼直搖頭。
“學了這麼多年法律,又辦了這麼多年的案子,可到了現在,我卻對這個行業感覺越來越陌生……”王德友的眼神中帶着一絲茫然。
“老王,這說明你不是死摳法條的書呆子,能跳出法律條款,從社會的角度看待問題。你知道什麼是‘善’嗎?”方軼一怔,片刻後說道。
他怕王德友陷入自我認識的誤區,無法自拔,最終丟了飯碗。
王德友張了張嘴,最後還是搖了搖頭。他覺得‘善’的概念就在嘴邊,隨口就能說出來,可真讓他說,他又不知道該怎麼說。
“不昧良心就是最大的善,咱管不了別人,只能自存善心。你沒必要想太多,社會的進步,法制的進步,不是咱們三言兩語就能做到的,但是咱們做的事是有意義的。”方軼嘆了口氣。
王德友點了點頭。
“老王,咱們做律師的,見到的負面的東西太多,你得管理好情緒,別將工作中的情緒帶回家,那樣不好。
咱們的工作說大了是爲法治的進步,社會的和諧;說小點是爲了改善家裏的生活條件,讓家人生活的更好。
要不你也找個愛好,別一天到晚的只知道辦案子,去河邊釣釣魚,或者跟老闆學,搞搞茶藝。要不就去跑步,打球,得給自己的情緒找個出口。”方軼岔開了話題。
“釣魚我不會,一坐一天太磨人;跑步打球我這肚子越來越大,身體素質越來越差,跑不動。喝茶倒是可以,但是如果像老闆那個學法,我兜裏錢不夠,還是算了吧。”王德友晃着腦袋說道。
“那你選啥?”方軼好奇的問道。
“暴走!走路不用花錢,又比跑步輕鬆,無非是多喝點水。”王德友嘿嘿一笑。
“就是有點費鞋!”方軼補充道。
“哪怕啥,幾十塊一雙的回力球鞋,一年買一雙,不算啥。走了,回去幹活了。”聊聊天,王德友的心情舒暢了不少,說着起身向門外走去。
“老王啊,你可真夠摳的。”方軼衝着他的背影笑罵道,片刻後他覺出了不對,老王這是拿自己當垃圾桶了!
……
週五下午的時候,團隊在方軼的辦公室召開內部研討會,討論孟廣達承辦的房雲林故意殺人案。
雖然所裏有內部會議室,但是大家還是更習慣去方軼的辦公室討論案件,召開各種內部會議。
“方律師,冰箱裏還有冰棍嗎?這天太熱了,出去一趟我至少減了一斤,這汗出的。”周穎一邊擦着子虛烏有的汗水,一邊打開了辦公室牆角處的小冰箱。
這個小冰箱是周穎提議大家湊錢給方軼買的,說是給方軼買的,其實她和雲喬用的次數最多,不過大家也受益,冰箱裏從來不缺冷飲。
方軼一臉的鄙視:“我說不要冰箱,你們非要買,每次打開冰箱裏面存的最多的就是你和雲喬的東西。哎!要不我把冰箱折價賣給你算了。”
“那不合適。”周穎笑嘻嘻的往出拿着冰激凌,給大家分着。
“有什麼不合適的,你還有不好意思的時候啊!”方軼差點被氣笑了。
“我是說對我不合適!”周穎拿了一盒冰激凌放在了方軼的面前:“您想啊,冰箱放在您辦公室,我不用花錢。搬我家去,我還得掏電費。”
“我去,合着你就爲了省這點電費唄!”方軼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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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開會。今天咱們談論下孟律師的案子,老孟,你和宇文,誰給大家介紹下案情?”方軼說完,拿起冰激凌,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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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介紹下案情,被告人叫房雲林,罪名是故意殺人罪……”宇文東放下冰激凌,起身來到白板前,開始介紹案情。
團隊律師分析案子使用白板的習慣,從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帶到了盛德律師事務所。白板是方軼掏錢買的。
“老孟,這個案子的爭議點在哪?”待宇文東介紹完案情後,方軼問道。
“這個案子的案情並不複雜,在定罪方面沒有爭議,被告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是在量刑上我有些拿不準。
在《刑法》中,被害人過錯屬於量刑中的酌定情節,本案中,對於被害人顧傳富(六子)因盜竊分贓不均,數次糾纏被告人索要贓款,並實施暴力威脅,拿走錢物的行爲,能否認定爲過錯,是本案量刑的關鍵。
不知道大家對這個問題怎麼看。”雖然孟廣達心裏對案件的結果已經有了預判,但是關乎人命,他覺得有必要聽聽大家的意見。
“雲喬,你怎麼看?”方軼看向坐在沙發上喫冰激凌的雲喬。
“案情我大概聽明白了。被害人顧傳富的行爲屬於過錯行爲,他在案發之前曾多次找被告人房雲林要錢,並威脅不給錢就將房雲林的全家殺掉,被告人房雲林是在人身和財產受到雙重威脅的情況才被迫將被害人殺害。
因此,被害人的行爲屬於過錯行爲,房雲林故意殺人情有可原。所以我推測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應該會考慮被害人的過錯,很有可能會判被告人死緩。”雲喬停下手中的小勺子,歪着腦袋想了想說道。
第902章 被害人過錯的認定
“我覺得被害人顧傳富和被告人房雲林對於案件的引發均有過錯。
顧傳富的行爲雖然威脅了被告人房雲林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但前因是被告人房雲林曾教唆未成年人蔘與盜竊。
當年二人共同盜竊電纜時,被害人才十三歲,被害人死亡時才十六歲,被告人很有可能是看他年紀小好糊弄,所以纔沒給被害人分贓,我認爲雙方對引發該案均負有責任。被告人很有可能會被判死刑。”周穎嚥下口中的冰激凌說道。
雲喬和周穎有一樣特別好,只要是團隊內部討論案子,不管對不對,二人特別敢說,每次最先發言的基本上都是這二人,絕對不冷場。
在周穎看來,這是一個難得的學習的機會,在大家沒有發言前,說出自己的想法,可以避免自己的思路被其他律師帶歪,有利於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和完善自己的邏輯思維。
雲喬的想法更簡單,他覺得姐夫組織大家討論問題,一定不能冷場,不管想沒想好,一定要拋磚引玉,同時也可以驗證下自己的想法,反正自己剛拿證,說錯也不怕人笑話。
“老宋,你怎麼看?”方軼喫着冰激凌,看向拿着冰激凌若有所思的宋輝。
“我不這麼認爲。被害人顧傳富的行爲不屬於被害人過錯。顧傳富雖曾對被告人房雲林的人身和財產實施侵犯,但前因是二人曾共同盜竊分贓不均,屬於共同犯罪人爲分贓引起的內訌。
顧傳富爲索要盜竊贓款而威脅、強拿財物的行爲,緣於房雲林佔有二人共同盜竊的贓款,所以不能認定爲被害人過錯,房雲林亦因不具有任何法定或者酌定從輕情節,又繫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我估計法院會判他死刑。”宋輝放下冰激凌說道。
“我同意宋律師的意見。”孟廣達在表態的同時,習慣性的捋了下頭頂並不多的頭髮,這是他的標誌性動作,也是自信的象徵。
“嗯,這個案子是因爲分贓不均導致的被告人故意殺人,根源在於贓款,可贓款不是合法的財產,這應該不能算是被害人侵犯被告人的財產權益吧?”杜庸撓了撓頭,顯然還沒想通透,不太確定。
“師父,您怎麼看?”雲喬在律所還是更習慣喊方軼師父,畢竟是工作場所,叫姐夫不合適。
“我同意老宋的意見,被害人因盜竊分贓不均數次威脅被告人索要贓款的行爲,不能認定爲被害人過錯。”方軼回道。
“是因爲,被害人追討的是贓款嗎?”周穎追問了一句。
“嗯。《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過錯,是指被害人出於故意,實施違背社會倫理或違反法律的行爲,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或者正當利益,引發被告人實施犯罪或者激化加害行爲危害程度的情形。
我記得《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規定,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
杜律師,上次咱們討論你辦的一個死刑案子時,我記得咱們好像提到過這份紀要,你還有印象嗎?”方軼看向杜庸。
“有印象。那個案子是被害人有過錯,故意挑事,被被告人用刀捅死,最後法院判的死緩。
我記得紀要中規定,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那個案子我就是利用的這份紀要,爲被告人進行的辯護。
這份紀要第一次明確將被害人過錯引入刑事量刑體系,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對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互動性非常明顯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對案件引發或矛盾激化具有明顯過錯的,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相對較小,從而影響量刑,尤其是在可能適用死刑的案件中。”杜庸回答。
“對,根據這份紀要,被害人過錯需要具備的條件主要有:
1、被告人的犯罪行爲針對的必須是有過錯行爲的被害人。
2、被害人必須出於故意,由於被害人過錯通常出現在互動性明顯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犯罪中,單純的過失行爲或者不可歸咎於被害人的其他行爲,不能認定爲被害人過錯。
3、被害人須實施了較爲嚴重的違背社會倫理或者違反法律的行爲。
被害人過錯從性質上說就是違反法律或違背道德的行爲,但是並非所有的過錯都能爲刑法所評價,只有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纔有可能被納入刑法評價體系,纔可能成爲酌定量刑情節。
紀要明確規定被害人須有‘明顯過錯’,至於是否明顯,通常應以一般人的認識判斷爲標準。
4、被害人的過錯行爲須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或者正當利益。
所謂的‘合法權利’是法律明確規定予以保護的利益,‘正當利益’一般是指法律雖未明文規定,但根據社會倫理爲公凶撛S或認可的利益。
被害人的不法或不良行爲如果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或正當利益,被告人因此對被害人實施犯罪行爲的,被告人應受刑罰處罰的程度相對會減輕。
5、被害人的過錯行爲須足以引起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爲或者激化了加害行爲的危害程度。
被害人的過錯行爲既可能引發刑事犯罪發生,也可能在犯罪中激化矛盾,致使被告人提升加害程度。
被害人的過錯行爲與被告人的犯罪行爲必須具備引起與被引起的因果聯繫。
以上五條是在司法實踐中判斷被害人過錯的主要標準,以後碰到類似的案子,大家可以參照適用。”方軼說道。
一旁雲喬雙手十根指頭上下翻飛,在鍵盤上有節奏的敲打,記錄現場腥说囊庖姟�
這份記錄可不是走形式,只要是在會上討論過的案子都有記錄,爲的是案子判決後覆盤時,拿出來分析法院的審判的思路與團隊意見的差異。
第903章 這事你得細品!
“哦,我大概明白了。我捋一捋:
本案中,被告人房雲林因受到被害人顧傳富的數次糾纏,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財產權也多次被侵犯,房雲林因此實施了殺害顧傳富的行爲。
從表面上看,本案被害人已經滿足了被害人過錯的五項條件,但是由於顧傳富的行爲系房雲林的先行違法行爲所引發,故不能簡單的認定顧傳富存在過錯。
換句話說,本案的起因是房雲林在數年之前糾集顧傳富參與盜竊,事後未給顧傳富分贓,後顧傳富多次糾纏房雲林索要贓款。
房雲林和顧傳富均實施了盜竊行爲,二人爭執的內容是對盜竊贓款的佔有不均,而對贓款的佔有不是合法權益或正當利益,顧傳富的行爲因缺乏侵犯利益的正當性而不能被認定爲被害人過錯。
是不是應該這麼理解?”杜庸看向方軼和宋律師、孟廣達等人。
方軼微笑着點頭,表示贊同,宋律師和孟廣達也表示認可。
孟廣達接着杜庸的話說道:“若將顧傳富的索要行爲與房雲林糾集顧傳富盜竊的行爲相剝離,將顧傳富的威脅、強拿行爲認定爲過錯,就等於承認房雲林對竊取的財物擁有合法佔有的權利。
這顯然與法律全面否定和懲罰盜竊行爲的理念相悖。當然,這並不是說顧傳富的行爲對案件的引發沒有責任,但是該行爲不能被認定爲被害人過錯從而減輕被告人房雲林應受譴責的程度。
本案因參與盜竊的共同犯罪人分贓不均引發,被害人顧傳富的行爲不能認定爲刑法意義上的過錯,而被告人房雲林無法定或酌定從輕情節,故意殺死一人,又繫累犯,按照《刑法》規定應當從重處罰,所以被告人房雲林被判死刑的概率非常高。”
“大家還有其他意見嗎?或者要補充的?”方軼看向腥恕�
腥四憧纯次遥铱纯茨悖瑳]有人說話。
“好吧,對了,我傳達下律所的通知,北邊雄縣那邊的拆遷案子,咱們不要參與,這是上面下達的口頭通知。”方軼說完,腥诵念I神會的笑了笑。
“老大,咱們都不辦拆遷的案子,只辦刑事案件,這通知對咱們沒有什麼意義。”周穎笑道。
“嗯,話是這麼說,但是該傳達的還得傳達,大家知道有這麼個事就行啦。
這幾年拆遷的地方特別多,打拆遷官司收費也挺高,大家若是有想法,想辦拆遷案子撈錢的,提前跟我打招呼。
我絕對不攔着大家發財,但是我團隊不做行政訴訟。”方軼認真的說道。
腥藳]有搭話,方軼的意思很明確,團隊裏只辦刑事案子,其他案子不做,如果想做可以離開團隊單幹。方軼也是怕大家東一榔頭西一棒子的,爲了賺錢,把喫飯的本事荒廢了。
話說拆遷業務也不是長久之計,受政策影響非常大,一旦徵遷停止,這塊業務也就沒有再增長的可能了。而且拆遷這種案子,走起程序來二三年沒個結果很正常(據說七八年沒解決的都有)。
律師無所謂,拿到錢了,等多久都行,但是當事人受不了,最後肯定都是雷,對律所的名聲影響很大,所以基本上第一梯隊的律所都不太願意所裏的律師幹拆遷,雖然能賺不少錢,但毀名聲,也得罪既有客戶。這事你得細品!
“方律師,大家都是擅長刑事訴訟,沒做過行政訴訟,所以我們的專業方向也是刑事方面,不想摻和什麼拆遷的案子。”孟廣達在大學教授的就是刑法,出來執業後一直以刑法爲主,他肯定不想隨便換執業領域的,所以率先表態。
腥艘捕佳}覈着表明了態度。
方軼這麼做也是沒辦法,他可不想自己團隊的律師朝三暮四,如果想走,去賺拆遷的錢,他肯定不攔着,但是也肯定不會留。這也是他與萬可法和杜三娘商量後達成的一致。
盛德律師事務所不做拆遷業務,因爲三年後,盛德要參加政府對法律服務的招標採購,不想爲了賺錢把關係搞僵了。這不符合盛德律師事務所的長遠發展規劃。
“大家還有其他的事嗎?”方軼看了看錶,已經過了下班點了,見腥四憧纯次椅铱纯茨悖瑳]人說話,方軼接着道:“那就散了吧。”
雲喬舉手道:“師父,我姐在大門口呢,我去接下她。大家稍等下哈,有福利!”
腥艘宦犘α耍纴淼氖请吤贰0岬叫罗k公地點後,雲梅來過兩次,第一次是找萬可法商量茶協參觀律所的事,實際上是給律所介紹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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