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第170章

作者:雪映红梅

按照土地承包合同之約定,上訴人竇濤在承包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而根據在案證據顯示,村裏召開兩委會議和村民代表大會,以竇濤沒有繳納土地承包費爲由,收回土地明顯與事實不符。

村委會在上訴人竇濤沒有明確放棄承包權的前提下,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另行出租給他人,其目的不正當。

2、村委會強行收回土地的程序不正當。

村委會與上訴人竇濤簽署的土地承包合同就期滿後地上物的處置沒有進行約定,而村委會曾出具證明,承包土地上的地上物爲上訴人的合法財產。

如村委會需要收回該土地,應與上訴人竇濤協商地上物的補償事宜。如協商不成,雙方應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回到本案,村委會在收回土地前並未與上訴人溝通地上物的補償事宜,也沒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僅以通知的形式告知上訴人退還土地,此後,因村委會與上訴人未能達成一致,村委會委派保安及臨時僱用人員強行砍伐果樹,導致上訴人竇濤的合法財產被侵害,其妻子在阻攔過程中被保安強行控制。

因此,村委會的行具有非法性,構成不法侵害。

二、上訴人竇濤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防衛,客觀上具有緊迫性。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是指不法侵害行爲已經開始且尚未結束,正在實施過程中。

本案中,臨時僱員張大寶等人員闖入上訴人的果園後,開始實施砍伐果樹的行爲,上訴人的妻子上前阻攔,被保安扯到一旁強行控制。

在此情況下,上訴人竇濤手持菜刀將闖入之人驅離,其目的是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行爲的侵害,保護妻子和自家的合法財產安全,因此,竇濤的行爲符合正當防衛構成要件中的緊迫性的要求。

三、上訴人竇濤主觀上具有正當性。

在刑法理論上,實施正當防衛的行爲人應具有防衛意識。防衛意識包括:1、行爲人意識到不法侵害的發生且正在進行;2、行爲人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本案中,上訴人竇濤承包期滿後,曾主動要求繳納土地承包款,但被村委會以各種理由拒絕了。在上訴人竇濤未明確表示放棄承包權,村委會也沒有與竇濤協商果園內果樹的補償事宜的情況下,村委會派人到其果園砍伐果樹侵害了竇濤的合法財產。

面對不法侵害,如果上訴人竇濤不採取防衛措施,其合法權益必將遭受巨大損失,因此竇濤的防衛意識具有正當性。

四、上訴人竇濤實施的防衛行爲僅針對不法侵害人。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之規定,正當防衛必須針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人本人進行防衛。正當防衛的目的是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本案中,上訴人竇濤爲保護其合法財產,不得不持菜刀驅離闖入其果園強行砍伐果樹的不法侵害人,被害人張大寶正是不法侵害人之一。

由此可見,上訴人竇濤實施防衛行爲針對的對象是不法侵害人,而不是無辜路人或者羣小�

五、上訴人竇濤的行爲不屬於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一般來講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行爲人的防衛行爲明顯超過了防衛的客觀需要,比如不法侵害人已經收手,行爲人仍然追打;另一方面與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損害相比,防衛行爲造成的損失過於重大。

本案中,上訴人竇濤的行爲僅造成不法侵害人張大寶輕微傷,與上訴人竇濤可能遭受的重大財產損失相比,其防衛行爲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也沒有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害。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爲,上訴人竇濤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尋釁滋事罪。此外,辯護人認爲,本案定性爲正當防衛有助於彰顯法律的價值取向,培育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請法院依法裁判,完畢!”方軼道。

“現在由檢察員發言。”審判長道。

“審判長、審判員:我們認爲,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量刑恰當,請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王檢察員道。

“檢察員可以回應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審判長道。

“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我們主要發表以下觀點:

我們認爲,上訴人的行爲不構成正當防衛。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後,雙方未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此後上訴人竇濤長期霸佔土地進行經營長達兩年之久,而且未繳納土地租金,其行爲已經侵害了村集體的利益。在村委會收回土地的過程中,竇濤持菜刀毆打保安,並將張大寶砍成輕微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之規定,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節惡劣’,……(四)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

上訴人竇濤持菜刀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微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其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因此,一審法院確定的罪名及量刑適當。完畢。”王檢察員道。

“辯護人可以回應檢察員的意見。”審判長道。

坐在方軼身旁的周穎在庭審過程中不能發言,只能暗暗的給方軼打氣:方律師,加油,辯死他們。

“根據檢察員的辯護意見和回應,辯護人發表以下辯護意見:

辯護人認爲,上訴人竇濤不存在霸佔村集體土地的情況,在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後,上訴人曾找到村委會商量續約事宜,但未能達成一致,此後村委會並未要求竇濤返還土地,竇濤曾多次主動找到村委會要求繳納租金,但是被村委會拒絕了。

去年十月,村委會書面通知竇濤退還土地,但並未提及補償事宜,竇濤認爲果園內的果樹屬於其個人財產,退還土地村委會應給予一定的補償(事實上經村委會、後續承租方和竇濤協商,後續承租方對竇濤果園內的果樹等地上物進行了補償),但村委會卻派人企圖強行砍伐果樹,收回土地。

辯護人認爲,竇濤的行爲不構成尋釁滋事,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情況。

上述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行爲人爲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認定爲“尋釁滋事”。行爲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藉故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認定爲“尋釁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發或者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主要責任的除外。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可知,認定本案上訴人竇濤是否構成尋釁滋事罪,要從主客觀兩方面進行分析。不僅客觀上要具備上述司法解釋規定的情形,在主觀上行爲人還應具有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或者藉故生非的故意。

在本案中,村委會派人闖入上訴人竇濤的果園,強行砍伐果樹,侵犯上訴人的合法權益,進而激化了雙方之間的矛盾,村委會應承擔主要責任。

因此,上訴人竇濤的行爲具有正當性,主觀上不具有無事生非、藉故生非的故意,不應構成尋釁滋事罪。完畢。”方軼道。

……

第451章 刀尖上的舞者

庭審整整持續了四個多小時,下午一點四十分審判長宣佈休庭結束了案件的審理,審判長並未當庭宣判。因一審判處竇濤管制,所以在二審期間,並未將竇濤羈押。

開完庭後,判決沒有下來,竇濤兩口子心裏忐忑不安,不知道二審是否會改判。

“方律師,您看這案子能改判嗎?”法院大門外,姜雪問道。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有可能是合議庭法官對案件的意見不一致,搞不好要把案子提到庭裏研究或者到院裏的審判委員會進行討論。

這不一定是壞事。你們回去等信兒吧,有消息我會通知你們的。”方軼道。

在法院不遠處的飯館喫過午飯後,在回所的路上,考慮到方軼脣槍舌戰了一上午,比較累,周穎主動接過了開車的活兒。

“方律師,您說這案子咱們能贏嗎?”周穎邊開車邊問道。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不是太明朗。”方軼雙手揉着太陽穴道。

“這案子我對照法條和司法解釋看了好幾遍,您的辯護意見我也看了,怎麼看都覺得勝訴希望很大。您怎麼說不明朗啊?是不是哪裏感覺不對?”周穎疑惑的看了方軼一眼道。

“案子的判決結果是否會與預想的一致,要看是否滿足天時、地利、人和。雖然我們與法官讀的《刑法》及司法解釋都是一樣的,但是每個案子的案情是不一樣的,即便是相類似的案件,也有可能因爲法官的閱歷、心情、專業能力的不同,導致判決結果不盡相同。

如果有其他因素摻雜進來那就更難說了,所以律師不能給任何當事人保證案件的最終結果,因爲結果不是我們能控制的。”方軼語重心長道。

“哦,您剛纔說的‘其他因素’是指什麼?”周穎眨了眨眼,若有所思的問道。

方軼神祕一笑:“等你做的案子多了,你就知道了。”

方軼二人回到律所時,黃援朝正在喝着茶水,情緒不太高。

“老黃,咋啦?怎麼跟霜打的茄子似的,鬱悶了?”方軼半開玩笑道。

“哎,別提了。”黃援朝放下茶杯道。

“走,去我辦公室聊會兒。”方軼說着,提着包走進了辦公室。

片刻後,黃援朝也走了進去,坐在了方軼辦公桌對面的椅子上。

“來,品品這茶怎麼樣。”方軼拿出一個精美的瓷罐,取出一些茶葉給黃援朝泡了一杯茶水。

“嗯,香!這茶很香氣啊!”黃援朝聳動鼻子,聞了聞,頓時來了興致:“是不是金駿眉?你是不是從老闆哪拿的?”

“有見識!不過不是我拿的,是老闆送我的。”方軼笑呵呵道。

“老闆真大方,這麼高品質的茶葉在外面茶葉店不一定能買的到,至少二三千銀子一兩。”黃援朝端起茶杯,聞了聞,一副很享受的樣子。

“二三千?你說少了!自從戒酒後,老闆的嘴越來越刁,差一點的茶葉他根本看不上眼,可挑剔了!”方軼笑道。

片刻後黃援朝放下茶杯,淡淡道:“我之前的一個徒弟被抓了。”

“被抓了?什麼罪名?”方軼驚訝道。

“妨害作證罪。”黃援朝道。

“什麼情況?”方軼問道。

“她剛執業一年,去年從咱們律所轉走的,爲了多賺點錢,去了一家扣點比咱們律所少的中型律所。因爲剛執業,沒有客戶也沒有資源,整天在法院大門口轉悠尋找客戶。

去年底的時候,她接了一個刑事案子,是個強姦案。本來她是不做刑事案子的,也沒做過刑事案子,但是迫於經濟壓力,現在只能有什麼案子做什麼案子。

客戶問她有沒有辦法把他兒子撈出來,她一個小律師哪有辦法啊,但是又不想丟客戶,於是她就跟客戶說,這案子不用找關係,只要被害人改口,說不是強姦,客戶的兒子自然就不會有事,法院不會處罰被告人。

結果那客戶真的去找被害人了,一進門將一大筆錢往桌子上一撂,被害人見錢眼看,琢磨着自己這事已經這樣了,即便判了對方自己也拿不到這麼多錢,便同意了。

被害人手寫了一份情況說明,解釋說她與被告人之間是鬧着玩,兩人是情侶關係,不涉及強姦。客戶拿着情況說明去了檢察院和法院。”黃援朝道。

“然後呢,怎麼被發現的。”方軼喝了一口茶水問道。

“負責案件的檢察員看到被害人寫的情況說明後,立刻警覺起來,懷疑裏面有問題。當初公安機關和檢察員詢問被害人時,被害人言辭鑿鑿,說被告人強姦她。兩人之間只是認識,不是戀愛關係。而且從調查取證上也能佐證被害人的話。

檢察員覺得被害人的行爲反常,就進行了調查,結果被害人心裏發虛,扛不住壓力,很快便說出了實情。

後來檢察院將這事轉給了公安機關,客戶被傳喚去了公安機關,很快便撂了,說是律師給他出的主意。結果我那徒弟就被抓了。

公安將案子移送去了檢察院,檢察院以妨害作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客戶兒子的案子還沒判下來,她先被判了,律師證也被吊銷了。

那丫頭跟着我實習的時候,人挺機靈的,辦事能力也強。我本想把她留在團隊裏,辦幾年案子,把專業能力提上來,再放她出去闖蕩。

但是她覺得所里扣點太多,她想多賺點錢,改善生活,結果剛執業一年就被抓了。可惜了!”黃援朝惋惜道。

“老黃,咱們這行面對的誘惑太多,有些風險是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着的,有些風險是潛在水底的,不知道什麼時候爆發。這幾年,同行被抓被判的事不在少數。刑事律師更是重災區。

怎麼說呢,刑事律師是刀尖上的舞者,有時候即便律師的專業能力登峯造極,也會被刀尖傷到,主要看刀把掌握在誰的手中。

老黃,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就別多想了。這瓶茶葉送你,安撫下你受傷的心。”說着方軼從書架下面的櫃子裏拿出一罐茶葉遞給了黃援朝。

“那什麼,你那罐大紅袍要是送我,我這顆受傷的心恢復的會更快!”黃援朝起身,向前探着身子,伸着脖子,雙眼直勾勾的看着書架下面方軼剛纔取茶葉的那個櫃子,說道。

方軼一愣,眼神立刻變得凌厲起來:“老黃,做人要厚道!”說完,他作勢要將手中的茶葉罐放回去,卻被手疾眼快的黃援朝拉住了。

“別,我跟你開玩笑呢,這個也行!”黃援朝笑嘻嘻道。

第452章 小白臉,花心眼

一週後,竇濤案子的二審判決下來了。方軼去中院取了判決書。

中院認爲,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定罪及適用法律錯誤,予以糾正。上訴人竇濤的行爲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判決:一、撤銷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二、上訴人竇濤無罪。

接到消息的竇濤兩口子,當天下午便來到了律所,對方軼再三感謝。直到此時姜雪才覺得這律師費花的不虧。

今年的倒春寒來的有點猛,前幾天穿薄羽絨都覺得熱,這兩天路上的行人又將冬裝換上了。

俗話說:忽冷忽熱愛感冒,馬義便是如此。

此刻的馬義,坐在方軼的辦公室內,手上拿着一盒面巾紙,時不時的擦擦鼻涕,方軼坐的離他遠遠的,一是怕他把大鼻涕甩自己身上,二是怕被傳染感冒。

“你別坐那麼遠,我這是風寒引起的感冒,不是病毒性感冒,不傳染。”說着馬義往方軼近前挪了挪。

“你少忽悠我,誰知道你是咋得的感冒,你一天到晚的見當事人,給廣大婦女同胞做思想工作,保不齊那個當事人感冒了,把你傳染了。

我家裏可還有個上學的中學生呢,要是感冒了,會直接影響學習成績,所以你最好積點德,離我遠點。”說着,方軼抬起屁股,從沙發上移到了辦公桌後面的椅子上。

馬義不氣不惱,抽出一張面巾紙,帶着濃重的鼻音道:“這話說得,我有醫院的詳嘧C明,專家開的。”

“少拿專家糊弄我,專家在我這不好使。”方軼道:“啥事,趕緊說,我那紙簍都快被你的鼻涕紙填滿了。”

“這話說的,好像誰的紙簍沒滿過似的……,我給你介紹個案子,律師費有點低,一萬元。不過不用給我介紹費,你幹不幹?”馬義問道。

“一萬律師費,你不要介紹費?”方軼疑惑道。

“對呀,哥們夠大公無私吧,我覺着吧咱不能光看錢,作爲一名律師,要有點社會責任感,我就是不做刑事案子,否則這活兒我肯定自己幹。”馬義正氣凌然道。

“你要是這麼說,就算了。這一萬元的律師費我不賺。”方軼故作高冷道。

他知道馬義這貨壓根就不是那種社會責任感爆棚的聖人,用無利不起早來形容他最恰當不過,只不過馬義屬於那種‘盜亦有道’的律師,不會坑同事,否則團隊裏的律師也不會跟他關係那麼融洽,萬可法也不會容他。

方軼覺得老黃對馬義的評價還是很中肯的:小白臉,花心眼,專業能力與他的外貌一樣出色,但唯利是圖,不過對哥們還是很夠意思的。

今天馬義那些正氣凜然的話一出口,方軼立刻意識到了反常,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敢肯定這事情絕對沒有馬義說的那麼簡單。

“那好吧,兩萬元怎麼樣?要不是咱倆關係好,我早找老宋了,老宋五千元就幹。”馬義說的很豪氣。

“那好,我給宋律師打個電話,問問他五千幹不幹,他要是幹,你給我一萬,我給老宋五千……”說着,方軼拿起手機作勢要給宋律師打電話。

“停!停下!……我服了,大寫的服。老方啊,你原來是多麼純潔的一位律師啊,現如今怎麼變得這麼狡猾,是不是受了老黃的影響,他把你帶壞了!”馬義露出一副惋惜的模樣。

“少廢話,到底怎麼回事,從實招來!”方軼不耐煩道。

“好吧。我跟你說實情,前段時間歐陽傑給我介紹了一個離婚案子,我代理女方。不要問我爲什麼又代理女方,我也不知道,關鍵是男方他不找我啊。

當事人要分的財產挺多,有房子有車,只不過都是本地的,要是京城的,怎麼我也得收她大幾十萬。”馬義道。

“說重點。”方軼道。

“這個離婚案子我一共收了三十萬,扣除所裏的百分之三十和歐陽的百分之十五,實際上我也就拿十多萬,再扣個稅我實際上剩不下多少錢。

這是委託協議,不信你看。”說着,馬義將委託協議扔給了方軼。

“這個附加條件是怎麼回事?”方軼看到委託協議上有個特殊約定,要求馬義協調方軼辦理當事人表妹的刑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