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第158章

作者:雪映红梅

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後,萬可法覺得方軼是最佳人選,要學歷有學歷,有案例有案例,而且目前在本地已經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推廣難度小,見效快,現在團隊的主要任務是讓他在本省多做些刑事案子,把名聲傳出去。

一邊捧方軼,一邊留方軼,一旦方軼的名聲起來了,肯定會有同行來挖人,或者他跳槽自己幹,現在不做工作,臨時抱佛腳,不靈的!

這也是爲什麼萬可法前段時間跟方軼談申請合夥人的原因,他想利用合夥人的待遇留住方軼,爲團隊,也爲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留住人才。

“沒有,等你跟對方見過面後再籤。條件都談好了。”萬可法微笑道。

正說着,辦公桌上的電話響了,萬可法接聽後嗯了一聲,說了聲馬上到後掛斷了電話。

“說曹操,曹操就到,走,咱們上樓。”萬可法微笑道。

樓上的會議室內,坐着一位身材魁梧,肚子如懷胎五個月的男子。方軼跟在萬可法身後走進會議室時,他正在打電話,嗓門很大,在門外都能隱隱的聽到他說的是什麼。

“萬主任,您好。”男子見萬可法二人進門,急忙掛斷了手機,起身相迎。

“吳總,這位就是我們所的方軼律師。方律師,這位就是我剛纔給你提到的客戶吳總。”萬可法介紹道。

吳總看向方軼道:“方律師,久仰大名。我是吳氏集團的總經理,吳龍,您的介紹我看過,做了不少知名刑事案件。”

他邊說話邊端詳方軼,可能是在與網上的照片作對比,看看是不是自己挑選的那個方軼。

吳總說的吳氏集團其實只有一家養生館和兩家小公司,搞個“集團”的名頭主要是感覺在外面行走有面子。

“吳總,您好。咱們坐下聊。”方軼微笑道。吳總的口音有點重,讓他想起了趙麗蓉老師。

雙方坐下後,萬可法道:“吳總,您弟弟的案子。我跟方軼律師提了一嘴,你再說說吧。”

“其實我也是聽公司的部門經理說的,出事當天我有個酒局,去維護關係了,不在現場。但是據我所知是對方來我們養生館鬧事,我弟弟纔打死的人。”吳總瞪着大眼睛道。

“對方爲什麼會來你們養生館鬧事?事情的起因是什麼,您有了解嗎?”方軼問道。

“嗨,同行是冤家,距離我們養生館不遠有一家足療館,您想啊,我們都在一條街上做生意,難免有競爭。

被打死的那位是足療館孫老闆的朋友,我找人打聽了下,據說案發前幾天,有人舉報足療館涉黃,被查了。

足療館孫老闆認爲是我派人去相關部門把他們舉報的,就懷恨在心。明着幹,他怕幹不過我,就趁我不在家的時候帶着一幫人來砸場子。

案發當天我弟弟正好來養生館,也不知道是怎麼搞的,我弟弟在混戰中把對方給打趴下了。後來拉到醫院一檢查,說是人已經死了。”吳總道。

“明白了,也就是說,您也不清楚具體發生了什麼,現場是怎麼回事?”方軼道。

“對,事後我去找過足療館孫老闆,那孫子比兔子跑的都快,我讓人找了一個多月了,愣是沒找到人。不止我在找他,據說公安部門也在找他。”吳總道。

“吳總,我讓助理把委託手續準備下,您跟萬律師先聊聊哈。今天辦完手續,我馬上聯繫看守所和法院,預約會見和閱卷。”方軼道。

“行,我馬上給會計打電話,讓人把律師費打過來。”吳總辦事嘎嘣脆,說幹就幹,方軼下樓去準備委託手續,他給會計打了電話,讓會計準備律師費。

十多分鐘後,周穎拿着手續跟着方軼來到了會議室,協助吳總辦理委託手續。

“方律師,您什麼時候過去看我弟弟,給我打個電話,我跟您一起去。”吳總簽完字後,說道。

“我現在就跟看守所聯繫,預約時間。”方軼看了下時間後,拿出手機按照吳總給的看守所聯繫方式,撥了過去,趕在下班前預約了明天早上的會見。

“方律師,您辦事就是利落,您今天晚上去唐市還是明天早上走?”吳總道。

“明天早上走趕不上,今天晚上我就得過去。剛纔我打法院的電話沒人接,明天早上我再給法院打電話,預約閱卷。”方軼道。

“法院的電話最難打,之前我找的律師打了好幾次纔有人接聽。”吳總深有同感道。

“吳總,本來晚上我還想請您喫飯,現在看來只能等下次了。”萬可法笑呵呵道。

“萬主任,您客氣了。您有空到唐市,給我打電話,我請客。”吳總豪邁道。

辦完委託手續後,吳總讓人給方軼和自己預定火車票,之前都說好差旅費包乾了,人家也給了錢,現在吳總又叫人訂火車票,搞的方軼還挺不好意思的。吳總卻毫不在意。

與吳總約好在火車站見面後,方軼先回家準備出差用品去了。

入夜後,高大的路燈散發出耀眼的白光,路上下班的人羣三三兩兩,少了不少,方軼打了一輛出租車去了火車站。

方軼跟着吳總走進車廂後,眼前一亮,紅色的座椅,寬敞的車廂,吳總訂了兩個商務座。

兩人坐下後,吳總遞給方軼一袋堅果:“方律師,我弟弟就全靠您了。您不知道,我們家哥兩個,我腦子笨不愛讀書,上完高中就在社會上摸爬滾打,混到今天這地步已經到頭了。

我弟弟不一樣,他從小學習好,現在正在上高中,正是要緊的時候,我不指望跟着他雞犬升天,只要他能考個好大學將來有出息,光宗耀祖就行。

我是沒什麼希望了,我們家全看我弟弟的了。這個案子關係到他的前途,他可千萬不能出事,否則我爸媽非倒下不可。

所以……方律師全靠您了!”吳總懇切的低聲道。

“吳總,我現在不能給您任何保證,不過我會盡全力,您放心。等我會見完,看過案卷後,再給您商討辯護方案。”方軼謹慎道。

吳總對他期望越大,方軼越不敢隨便說話,事關一個高中生的命撸坏貌桓又斏鳌啔v山大啊!

吳總幫他訂了一家四星級酒店,方軼辦完入住手續後,雙方約定次日一早趕往看守所。

次日早上六點,方軼起牀洗漱已畢,去樓下喫自助早餐,飯後不久吳總給他打來了電話,車已經到樓下了。

吳總的車是一輛進口奧迪,估價在百萬以上,方軼上車後,司機將他和吳總送到了看守所。

看守所內,穿着馬甲的吳文身材偏瘦,顯得很斯文,他的眼神中閃爍着恐懼和迷茫。方軼將委託手續遞給他,他看了一眼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又還了回來。

“案發當天都發生什麼?”方軼語氣平緩的問道。

吳文涉世未深,但卻比同年人顯得成熟、穩重。方軼猜測,這可能跟他哥哥的“言傳身教”有關,主要是“身教”。

“我當天早上去我哥的養生館……”吳文低着頭將事發經過說了一遍。

事發當天正好是週六,他跑去養生館找懂中醫推拿按摩的趙師傅給自己治療落枕。正在趙師傅給他按摩頸部的時候,突然門口咣噹一聲響,好像砸碎了什麼東西。

吳文怎麼說也是老闆的弟弟,店裏出現異響他立刻跑了過去,只見前臺的招財貓在足療館孫老闆的腳下已經粉身碎骨了。

吳文剛想質問孫老闆,大門外又跑進來五六個漢子,手裏拿着棒球棍、西瓜刀之類的武器,衝上來見人就打,見東西就砸,與店內的員工打在一起。

有個壯漢手持西瓜刀直奔吳文,吳文一開始被嚇傻了,等他反應過來胳膊和腿上各捱了一刀。

吳文拼命的躲閃,後面的壯漢可能覺得他年齡小好欺負,緊追不放,後來在混戰中,前面一個拿着棒球棍的男人被從裏面衝出來的店員撲倒,棒球棍落在了吳文的腳下。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何況人乎!

吳文被追急了,一時血往上湧,血灌瞳仁,抄起腳下的棒球棍,狠命的向後面追來的漢子掄去,後面的漢子下意識的用手中的西瓜刀格擋。哪知吳文的勁兒太大一下將西瓜刀打飛出去,漢子想撲上來搶棒球棍,卻被吳文一下打到了頭部,漢子當場倒地。

正在養生館混亂之時,警察趕到將鬧事者抓獲,足療店的孫老闆見勢不妙,撒丫子從養生館的後門逃走。

緊跟着急救車趕到,將吳文等傷者和地上躺着的漢子送去了醫院。後經搶救,被吳文打倒在地的傷者,因嚴重顱腦損傷於當晚死亡。吳文的損傷爲輕微傷,除吳文外,養生館另有三人爲輕微傷。

公安機關以吳文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此後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將案件移送市中院。經查吳文案發前一個月剛好滿十八週歲,系高三學生。

方軼沉吟片刻後問道:“養生館裏有沒有監控錄像?”

“有,當時警方來了後,就把監控錄像拿走了。”吳文道。

“當時是誰先動的手,你還記得嗎?”方軼問道。

“當時大門外一下湧進來好幾個人,手裏都拿着傢伙,只有我和二個男店員在門口,是他們先動的手。他們一進門就開始砸東西。我和店員攔着,他們就開始打我們,後來店裏的人出來了,雙方就打了起來。”吳文想了下道。

“嗯,你有什麼話要我轉告你哥嗎?”方軼問道。

吳文搖了搖頭。

“要不要給你送幾件衣服,或者存點錢?”方軼語氣柔和的問道。他突然發現吳文挺可憐的,還沒進入社會先被關了進來。

“不用了,我哥之前給我存的錢還沒花完。”吳文看向方軼問道:“方律師,我會被判刑嗎?”

“從你說的情況看,我認爲你可能屬於正當防衛。當然是否屬於正當防衛要等我去法院閱完卷後才能確定。辯護方案出來後,我會再來見你。

你別想太多,身體是第一位的。”方軼道。

從看守所出來後,方軼給法院打了電話,嘟嘟想了幾聲後,有人接了電話,方軼跟對方約閱卷時間,對方讓他下午兩點到法院閱卷。

中午在一家酒樓上,吳總請方軼喫飯。

“方律師,我弟弟的事怎麼樣?有沒有希望?”吳總問道。

“從目前情況看,我個人認爲您弟弟吳文可能構成正當防衛,下午我閱完卷後,回去再分析下,過兩天我給您打電話,咱們再探討辯護方案的事。”方軼道。

當事人的話只能信一半,因爲人在被關進去後,壓力劇增,頭腦可能會混亂,甚至崩潰,他們說的與現實情況可能差別很大。

“方律師,之前那位律師說,我弟弟的案子構不成正當防衛,他說對方屬於尋釁滋事,而且主要目的是砸東西,並不是傷人,否則對方有備而來,我們養身館裏的員工早就躺下好幾位了,不會只有輕微傷。

另外,那位律師還說,我弟弟把對方的刀打落後,對方赤手空拳已經不構成威脅,我弟弟再次掄棒球棍擊擊打對方頭部的行爲構成防衛過當,也就是故意傷害罪。”吳總停下筷子問道。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尋隙滋事也分情況。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對方帶人到您的養身館打砸,在此過程中傷人,不屬於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中的任何一種,但是有可能構成‘行兇’和‘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且‘行兇’與‘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在認定上可以有一定交叉,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在司法實踐中,尋釁滋事行爲的暴力程度越高,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程度的,有可能被認定爲《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中的行兇。但是侵害行爲最終構成什麼罪名,對防衛人正當防衛的認定沒有影響。

下午我會去法院閱卷,等我分析完案情後,才能給你最終的答覆。”方軼道。

下午閱卷很順利,拿到案卷的複印件後,他可沒敢給吳總看,李明博就是前車之鑑,雖然最終被無罪釋放,但是被關在裏面滋味不好受,這種風險應規避。

次日一早,方軼帶着案卷來到律所,開始分析案情,查找唐市中院的相關判例,忙的一塌糊塗。

上衣的袖子被挽了起來,襯衫最上面的兩個紐扣是敞着的,方軼癱坐在椅子上,看着辦公桌上散亂的案卷和查到的案例材料,心中暗道:看來週末帶兒子回老家的計劃要改一改了。

快喫午飯時,萬可法回來了,他身後跟着馮助理。不一會兒,馮助理來到方軼面前,告訴他老闆請他進去喝茶。方軼答應一聲,放下手中的案卷,起身向主任辦公室走去。

第434章 大悲大喜!

“過來坐,喝杯茶!”萬可法倒了一杯茶水遞給了方軼。

“您叫我過來,不會是專門品茶的吧?”方軼接過茶杯後說道。

“上午我和馮助理去看錢文錢律師了。”萬可法一邊泡茶一邊道。

“錢律師生病了?”方軼端起茶杯的手一頓,問道。

之前他與錢文一同辦過一個法援的刑事案件,所以還算熟悉,但交往不多。

“嗯,昨天晚上他老公給我打電話,說她抑鬱了,請幾天假。錢文以前給我做過助理,做事很認真,但是情感太豐富了,容易被當事人帶節奏。說白了就是心太軟。

她始終不明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這話我曾經告訴過她不止一次,勸她想開點,凡事要正反兩面看,但是……

這不,她這些年見到太多不平事,太多的社會陰暗面,心裏排解不開,抑鬱了。”萬可法惋惜道。

“這事確實麻煩,心鎖只能自己解,別人沒轍。”方軼嘆息道。

“他老公說給她找了位心理學專家,一週去兩次,治療抑鬱症。”萬可法道。

“那玩意能管用嗎?”方軼疑惑道。

“管用?心理醫生看誰都有病,在他們眼中就沒有正常人,你說能管用嗎?天長日久的,他們看自己都有病。”萬可法不屑一顧道。

好吧!您高興就好。方軼見萬可法一臉老憤青的模樣,只得保持沉默。

“錢律師自己有什麼打算?”方軼問道。

“錢文現在正抑鬱着呢,即便有什麼打算也得治好以後再說了。他老公想讓她把律師證註銷了,去考公。

我覺得如果她能考公上岸也不錯,做律師這麼多年錢沒賺到多少,自己先抑鬱了,看來她不太適合做律師。”萬可法道。

“嗯,您說的對。我記得之前您說過,做律師要直麪人性的邪惡,如果在面對邪惡的時候,心態崩了,受不了,扛不住,不忍直視,無法接受現實的殘酷,還不如留在象牙塔內舒坦。

雖然象牙塔內也有黑白灰,但是總比社會要婉轉些、柔和些。畢竟很多人自譽爲高知分子,雖然既當又立,還是要考慮臉面的。”方軼道。

“哈哈,小方,不要那麼憤青,凡事都有一正一反兩面,你得這麼想,爲什麼法律需求日增,就是因爲有太多又當又立的人。

換句話說,正是他們給了我們賺錢的機會。我們做好分內之事就好了,其他的沒必要想太多。”萬可法笑眯眯道:“你可要調整好心態。”

呃……剛纔心裏還唸叨你是老憤青呢,轉眼就把這話還給我了!難不成您能掐會算,知道我心裏是怎麼想的?方軼一臉愕然。

“您放心吧,我拎的清。”方軼尬笑道。

“吳總弟弟的案子怎麼樣?”萬可法給方軼添了些茶水,問道。

“案卷我看了,事實上跟吳總弟弟說的差不多,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起訴。不過從案件事實來看,我覺得應該屬於正當防衛,這兩天我正在爲開庭做準備。”方軼道。

“壓力比較大吧!”萬可法笑呵呵的看向方軼。

“說實話刑事案子都有壓力,畢竟關係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人這一輩子就那麼幾十年,現在社會發展這麼快,真被關進去再出來肯定會跟社會脫節。

吳總弟弟現在上高三,如果真被判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少說也得十年有期徒刑,被關進去再出來,人生最關鍵的幾個節點都過去了,……可惜了!”方軼道。

“別給自己太大壓力,盡心盡力就好。”萬可法安慰道。

一週後的一個早上,吳文故意傷害的案子開庭了。因爲是公開審理,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大部分都是吳總養生館的員工,吳總也在其中。

被告人席上的吳文眼神中充滿了慌亂和不安,靜靜的聽着公訴人宣讀起訴狀。

“……本案孫仲(足療店老闆)等人的行爲屬於尋隙滋事,在打砸養生館的過程中,被告人吳文上前制止,在此過程中被告人使用棒球棍猛擊被害人頭部,造成被害人死亡。

我們認爲,被告人吳文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裁判。完畢。”坐在公訴人席首位的中年女檢察員道。

“被告人吳文,剛纔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有何異議?”審判長沉着臉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