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第156章

作者:雪映红梅

“別誤會,我只是閒聊。”馮助理見方軼眼神有了變化,立刻辯解道。他不懂專業上的事,但是爲人處世,察言觀色確是一等一的高手。

“您可能不知道,老幫娘對老闆的身體很關心,喝茶總比喝酒強,錢多少是小事,好好的活着纔是第一位的。”馮助理吐出一口煙霧後,慢條斯理的說道:“老闆娘讓我替她謝謝您。”

方軼一笑:“老闆歲數大了,生活沒有樂趣他肯定不願意。不過你有一句話說的很對:喝茶總比喝酒強。”

“謝謝!”馮助理說完,轉身上樓去了。

他走後,黃援朝湊了過來:“‘逡滦l’找你什麼事?”

“逡滦l?”方軼一頭霧水道。

“對呀,馮助理,老闆娘的逡滦l。本來我想叫他東廠或者西廠,但是他的資歷還是差了一點,所以還是逡滦l比較合適。”黃援朝解釋道。

“好吧,你高興就行。”方軼無奈一笑:“他問我老闆爲啥突然對喝茶感興趣。”

“你咋說的?”黃援朝追問道。

“我說可能是老闆口渴。”方軼開玩笑道。

“切,鬼才信你的話。馮助理肯定是問老闆突然喜歡飲茶是不是你搞的鬼。”黃援朝撇了撇嘴道。

“知道你還問。”方軼道。

“不會真的是你吧!”黃援朝驚訝道。

“是啊!怎麼啦?”方軼道:“有什麼問題嗎?”

“太有了!以後老闆、你和我,咱們可以一起切磋茶藝,品茶了。對了,有空把你那套紫砂茶具拿出來,讓老闆開開眼,看看什麼是好茶具。”黃援朝鼓動方軼道。

第429章 貓三年狗三年

“你可拉倒吧!老黃,你不會是傩牟凰溃胗浳夷翘撞杈甙伞D翘撞杈咭潜焕祥浛瓷狭耍疫�能拿的回來?不行,絕對不行。”方軼連連擺手道。

“看你說的,什麼叫惦記你的茶具啊,這叫交流懂不,茶是一種文化,茶具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需要交流,所以你要把好東西拿出來大家觀賞,大家用……不,大家體驗。”說完,黃援朝一臉的傩Α�

方軼抬頭看了看藍天白雲,有句話說的真對:不怕偻稻团沦惦記。

北方的秋天很短,很快天就冷了,山上的樹葉被西伯利亞來的冷空氣吹得已經所剩無幾,柿子樹上只有最高處還掛着十幾二十個紅彤彤的柿子,那是給鳥兒留的。

市內溫度雖然比村裏高,但是仍然抵不住冬日的冷風,路旁的樹下樹葉成堆,環衛工人最忙碌的時刻到來了。

早上方軼無事,坐在工位上攏了下自己的創收,系統上的數據着實嚇了他一跳,不知不覺的創收已經過了二百萬,當然最大頭是給蘭姐討債得的一百六十多萬律師費和給雲梅追債得到的四十多萬律師費。真正做訴訟業務拿到的錢卻不多。

萬可法說,提合夥人的標準是創收而不是律師實得,今年創收高是因爲有兩筆追債業務做的好,明年要是沒有追債業務,就靠自己一個案子接一個案子的辦,能不能過五十萬都不好說。

做訴訟律師,貓三年狗三年,很正常,尤其是中下層的訴訟律師,競爭大,資源有限,連下個月能不能賺到錢都不知道……明年的事還是明年再說吧。

就在方軼胡思亂想之際,周穎給他發來了一條微信:方律師,談案組有個刑事案子,當事人指定由您來承辦,您要接嗎?

方軼立刻回覆:接,把信息發過來吧?

他想的明白,既然有人指定自己來承辦案件,那就說明自己在本市已經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至少老百姓知道有個做刑事案子的律師叫方軼,這就已經不容易了。錢多錢少都得接,此時正是打品牌立口碑的時候。

半個小時後,談案組將刑事案件談妥後,直接轉給了方軼。當方軼來到樓上會議室時,一位五十多歲,穿着樸素,有些禿頂的男人坐在裏面正在嘆氣。

“您好,我是方軼律師,您是鄒光的父親鄒達良嗎?”方軼關上會議室的門後,問道。

“我是,方律師,您好。”鄒達良起身看向方軼道。

“我看了下談案筆錄,您之前請律師去會見,公安部門認定鄒光構成盜竊罪,而案子到了檢察院後,變成了詐騙罪。您瞭解案情嗎?具體是怎麼回事?”方軼坐到他對面後,問道。

“具體是怎麼回事,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個看倉庫的,哪懂這些啊!之前我請了位律師去看守所看我兒子,回來後律師告訴我公安機關將我兒子的行爲定性爲盜竊罪。

後來那位律師幫我申請取保候審,但是公安那邊不放人,說是不符合取保的條件。後來案子到了檢察院,之前請的那位律師又去檢察院閱卷,檢察院說不構成盜竊罪,構成詐騙罪。

請的那位律師說應該定盜竊罪纔對,檢察院說的不對。我心裏不踏實,又諮詢了幾位律師,有說是詐騙罪的,也有說是盜竊罪的,還有的說是搶奪罪,我也不知道該聽誰的。

後來我讓同事在網上幫我查了下,我同事說您擅長做刑事案子,而且做過很多知名的案件,讓我來找您,我就來了。”鄒達良一臉懵逼道。

“這樣吧,我先去看守所會見問問情況,然後去檢察院閱卷,回頭我通知您過來,咱們再談。”方軼一聽對方啥都不知道,問了等於白問,便草草的結束了談話。

次日一早,方軼去了看守所。

隔欄對面的鄒光二十來歲,長得挺氣派,但是眼神卻讓人感覺忽忽悠悠,好像總在有意躲閃着方軼的目光,給人一種不可信賴的感覺。

方軼收起委託手續,道:“鄒光,你把之前跟公安部門和檢察院說過的案發經過跟我再敘述一遍。儘量說的詳細些。”

“嗯,自打從裏面出來,我一直沒什麼正經工作,每天打點零工,後來我爸給我介紹了個開車的工作,但是人家嫌棄我蹲過牢找個理由把我辭了。”鄒光道。

“之前你因爲什麼事進去的?”方軼插話道。

“盜竊罪。那時候小,不懂事,跟着一幫哥們整天瞎混。有一次一個哥們告訴我,說一家工廠的倉庫裏有好多廢鐵,都上鏽了沒人要,讓我幫忙開車過去把東西都拉出來,賣了錢大家分。

我一想反正我只管開車,萬一出了什麼事有他們擔着呢,就同意了。後來去了倉庫後,我看他們搬出來的都是嶄新的零件,燈光一照個個都冒着光,這哪是什麼廢鐵啊。而且看哪零件好多連包裝都沒拆,我這心裏就突突上了。

結果剛搬了兩趟,就被人發現了,後來警察開車追我們,我們車裏裝的東西太多,跑不快,就被抓了。

法院認爲我是從犯,認罪態度好,後來判了我一年有期徒刑。”鄒光道。

“你被放出來多久了?”方軼問道。

這是一個重要信息,之前鄒光因爲盜竊罪被判過刑,如果出來不滿五年,這次被抓很可能會構成累犯,累犯是要從重處罰的。

“五年前出來的,好像是十一月份,當時我記得天挺冷的了。具體時間我記不得了。”鄒光想了想道。

“說說你這次的事吧。”方軼道。

“有一次我坐公交車,看到一個警察帶着兩個輔警在路上查身份證,我受到了啓發……”鄒光將案發經過說了一遍。

鄒光腦袋瓜其實挺好使的,就是不往正道上用,他看到警察帶着輔警查身份證後就琢磨着,如果自己有個輔警的身份,想弄點錢花應該不難。

但是輔警也就查查身份證,然後跟在警察屁股後面巡邏,也不能向路人甲乙丙丁要錢啊,總不能拿個盆蹲牆邊吧,城管也不讓啊,於是他就想到了一個歪招。

第430章 盜竊VS詐騙

警察和輔警都穿制服太顯眼,鄒光沒有制服,想來想去他覺得還是冒充便衣最方便,不用換衣服,節約成本。哎!這年頭乾點啥都得講成本。

但是冒充便衣他又怕被抓到重判,在監獄服刑那會兒,就有一個獄友是因爲冒充警察詐騙被抓的,判的可重了。最後他決定冒充幫助民警辦案的工作人員,要求路人協助辦案,而且目標定爲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比較單純,容易獲得信任。

作案手段有了,目標人羣也有了,怎麼變現?他觀察了很久,未成年人身上一般帶的錢不多,但是大多有手機,而且都是不錯的手機,他便將目標盯在了手機上。

電子市場收二手手機的攤位有的是,沒有發票的手機會比有發票的手機便宜很多,因爲大家都知道這種手機來路不明,所以正大光明的壓價。

此後,鄒光在各個區學校附近轉悠,專門搭訕未成年人,以其涉及刑事案件需要辨認犯罪嫌疑人等爲由,收繳對方手機進行查驗。拿到手機後,他會藉口車停的比較遠需要去開車或者編造其他理由,讓被害人在原地等待,不要亂走。而後,他逃離現場,去二手電子市場銷贓,所得贓款全部被他揮霍殆盡。

開始時他還膽戰心驚的,但是後來他發現只要說對方涉及刑事案件,對面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立刻老實,乖乖的配合交出手機。他也越做膽子越大,在市內的各個區亂竄。

未成年人缺乏社會經驗,容易上當,但是家長可不是好糊弄的,接到多個家長報案後,鄒光的行爲也引起了公安部門的注意。就在他春風得意馬蹄疾之時,公安部門根據學生家長的報案信息,展開了大排查。

一邊部署警力在學校周邊撒網,一邊派人走訪市內二手手機最大的集散地——電子市場。

在電子市場跟鄒光交易的攤位有好幾個,其中一個是他在獄中認識的獄友姓章,警察在摸排過程中,將有前科的章獄友定成了重點摸排對象,正巧那一日章獄友收了幾部無票手機,被警察抓了現行。

章獄友本來做的買賣就不黑不白,這下可好拔出蘿蔔帶出泥,爲了減輕處罰,他將鄒光的事抖了出來,警察讓他配合抓捕鄒光,如果成功可以建議檢察員對他不起訴。

章獄友一聽頭點的跟小雞啄米似得,他可不想二進宮,正所謂死道友不死貧道,於是他一個電話把鄒光叫了出來,就這樣鄒光再次被捕。

“你一共弄了幾部手機?”方軼問道。

“五部,就五部,一部諾基亞老款,價值一千多,一部聯想手機價值幾百元,還有三部是三星手機,每部價值一千至三千不等。姓章的壓價壓的厲害,一共纔給我三千五百元。”鄒光道。

“你跟公安機關和檢察院說的也是五部手機?”方軼看着他的眼睛問道。

“是,一共就五部,真的。”鄒光眼珠滴溜溜亂轉,不敢看方軼。

方軼知道他肯定沒說實話,但是公安和檢察院都沒往下挖自己又何必呢。

其實方軼猜的還真對,鄒光在市內流竄作案二個多月,怎麼可能就弄了五部手機(章獄友也沒跟警察說實話),只不過很多家長沒報案而已,就這五部手機還有一部是鄒光被警察詐出來的呢。

說起來鄒光也是倒黴,之前報案那三位家長都是普通民校斓怯涐岫甲銎胀ūI竊案處理了,第四位報案的家長身份有些特殊,立刻引起了公安部門的重視,於是一頓操作後很快便有了結果。

從看守所回來,中午喫飯後方軼稍事休息直奔檢察院進行調卷,並與負責該案的檢察員溝通了案情。

次日下午鄒光的父親鄒達良再次走進了律所的會議室。

“方律師,我兒子的案子怎麼樣?您覺得是盜竊罪,還是詐騙罪?”鄒達良抻着脖子,雙眼盯着方軼問道。

在他看來,詐騙罪好像要比盜竊罪重,之前鄒光參與盜竊被判了一年,所以他對盜竊罪有些瞭解。

“我認爲鄒光構成詐騙罪,不是盜竊罪。我與檢察院的意見一致。”方軼道。

“爲啥?”鄒達良追問道。

“嗯……這裏面涉及一些理論問題,我儘量用大白話給您解釋哈。

從詐騙罪與盜竊罪的區分來看,理論界和司法實踐中的主流觀點認爲:兩個罪名的區別在於被害人是否基於認識錯誤而處分自己的財產。

說的直白點,詐騙罪是以一定的欺詐手段對被害人進行洗腦,被害人受騙後自願將財物交給騙子,即詐騙罪是被害人自願將財物交給行爲人佔有、支配的犯罪;盜竊罪則是違反被害人意志,竊取財物的犯罪。

我個人認爲,詐騙罪主要以欺騙的手段騙取財物,重點在騙上;盜竊罪通常以祕密手段竊取財物,重點在竊取上。

我給您打個比方,比如您在大街上遇到有人求助借用您手機打電話,您會怎麼辦?”方軼問道。

“打個電話花不了幾個錢,用唄。”鄒達良道。

“您會不會盯着他,會不會擔心他把您手機拿走?”方軼追問道。

“嗯……肯定會。我又不認識他。”鄒達良猶豫了下道。

“這就對啦,因爲你們之間缺乏信任。

所以在正常的借用手機過程中,如果手機的出借方與借用方之間不存在信任關係,出借方出借手機後肯定會在一旁密切關注着手機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收回手機。

如果借用人藉着打電話之際,趁被害人不備,拿着手機偷偷溜走,離開現場,從而非法佔有手機。那麼借用人的行爲就可能構成盜竊罪。

您兒子鄒光的案情與上述情況不同。

鄒光冒充幫助警察辦案的工作人員,從而獲得未成年人的信任,從未成年人手裏騙得手機,然後又以種種理由使未成年人陷入錯誤認識,同意他帶着手機離開現場,並在原地等待他回來返還手機。

從案件的整個過程來看,鄒光獲取被害人(未成年人)手機的主要方式是騙取而不是竊取,所以鄒光的行爲不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刑法上的佔有與日常佔有的概念不太一樣。比如,鄒光在借得手機後,將手機帶離現場,被害人如果不加阻止,則應當認爲手機的佔有、支配關係已發生變化,被害人實際已因受騙而對財物做出錯誤處分。

就您兒子的案子而言,被害人將手機交給您兒子鄒光,只是手機的交付行爲,您兒子鄒光將手機帶離現場,被害人未採取有效的措施阻攔,此時才發生財物的處分行爲。

本案是因鄒光的欺騙行爲,導致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進而導致手機被拿走,從頭到尾被害人都是在場的,被害人始終認爲鄒光會回來返還手機,所以本案更符合詐騙罪的本質特徵。您明白了吧!”方軼解釋道。

“哦,雖然我不是太懂,但是我明白您說的大概意思,一個是騙人,一個是偷唄。就跟當年我們村裏的李大屁股忽悠我們拿錢入股,投資辦廠,然後卷錢跑路差不多吧。是這意思吧?”鄒達良反問道。

“對,就是這意思。”方軼道。

“那……方律師,盜竊罪和詐騙罪那個罪更重?”鄒達良最關心的是那個罪名對兒子鄒光更有利。

“我這麼給您解釋吧,根據《刑法》規定: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方軼道。

“要是這麼說,這兩個罪判的輕重都差不多。”鄒達良眨巴眨巴眼,說道。

“可不是您說的那樣,表面上看兩個罪名的刑罰都是三個檔次,而且相同,但是起刑點卻不一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爲‘數額較大’,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爲‘數額巨大’,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爲‘數額較大’,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爲‘數額巨大’,五十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

您兒子鄒光的犯罪數額爲九千多元,不足萬元,咱們省裏對這兩個罪名的犯罪數額沒有特殊規定,所以參照上述解釋,您兒子的犯罪數額在兩個罪名中應該屬於‘數額較大’。

但是盜竊罪的起刑點比詐騙罪的起刑點要低,在同樣金額的情況下,一般來說盜竊罪會判的比較重些。當然這不是絕對的,還要看案情。

您兒子之前有過犯罪記錄,被處罰過,而且在五年內,又犯罪,構成累犯,這次會被從重處罰。”方軼道。

“啊!那我兒子會被判幾年?”鄒達良驚愕的看向方軼,累犯這事之前那位律師壓根就沒提過,此時方軼一說讓他大腦有點反應不過來。

“根據《刑法》規定,應該會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可能性不大,因爲是累犯,也不適用緩刑。我會爲他做罪輕辯護。”方軼道。

鄒達良聽完,有些失神,片刻後嘆了口氣:“哎!從小不學好,這剛出來踏實幾天又進去了!

我有責任啊,當年爲了賺錢四處打工照顧不上他,他在老家跟着奶奶過……,一晃眼孩子大了,錢沒賺到,孩子也被耽誤了……”

說着說着,他的眼睛潮溼了。

送走了鄒達良,方軼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兒子方安志,忙忙碌碌的過了半輩子,好像還真沒怎麼管過孩子。

自從去過一次雲霧茶莊後,萬可法算是迷上了茶藝,一週最少跑三次,雲梅忙着做生意,經常不在茶莊,便安排了一位茶藝師傳授他茶藝。

今天胖老頭來了興致,下班後非拉着方軼和黃援朝到辦公室喝茶,藉機展示自己的茶藝。

看着胖老頭不太嫺熟的動作,聽着黃援朝爐火純青的馬屁之聲,喝着價值不菲的大紅袍,方軼心中暗歎:胖老頭這算不算剛出酒罈,又進茶坑!喝酒傷身,喝茶費錢,不知道胖老頭會不會後悔。

就在他胡思亂想之際,萬可法說話了:“老黃,最近看你氣色不錯,是不是又接什麼大案子了?”

“瞧您說的,非得接大案子才能高興啊!咱是律師,不能總往錢眼裏鑽。要有一顆赤盏某跣摹7铰蓭煟阏f對不?”說着,黃援朝看了一眼方軼,儋赓獾男Φ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