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伦的刀客 第1章

作者:大地之怒

《费伦的刀客》作者:大地之怒

文案:

一个传统的华夏爷们儿在费伦的冒险故事,且看这个诸神威能所掩盖下的世界的真相,历史的延迁、选民的奥秘、封神的内幕……见证一个魔幻大时代的巨变。

卷一 蛮荒边境

第一章 初临贵地

对陈进阳来说,当雇佣兵还是当杀手都只是一种工作,只要业务熟练,核心竞争力卓越,总能混口饭吃。

因为家乡的大环境趋于稳定,只擅长打打杀杀的他,只能把业务区域放在国外。

陈进阳刀用的很好,应该说好得让人恐惧,都说十步之外枪快,十步之内枪更快,但是七步之内陈进阳的刀更致命。原因很简单,他可以说是当今世上唯一一个已知的把拳术练至半步丹劲的大高手,其体力之强横简直超乎人类的极限,生厮虎豹只是等闲。

陈进阳早先有一个梦想,等赚够了钱,就退休回老家,娶一个不太漂亮的老婆,生两个孩子,最好是一儿一女,没事儿打打小崽子(儿子),宠溺一下小棉袄儿(女儿),然后开一家小小的商店,下半辈子平平淡淡的,直到到咽气的那一天。

正是因为梦想,陈进阳很知道扮猪吃虎的诀窍,他很少展露自己非人的一面,以免引来不必要的窥测。但是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在一次貌似普通的救援行动中,陈进阳在危急关头不小心展露了自己堪比蜘蛛侠的弹跳能力,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某个依靠漫材制造国家精神支柱的国家立刻闻风而动,先是某以C字开头的情报组织,试探着设计抓捕陈进阳。但是他们失败了,因为哪怕他们往高了估量目标的能力,却依然低估了陈进阳的真正战斗力,这是一个基础硬件完全不逊色于某漫队长的杀戮机器。然后某F组织,某全球插旗的大兵,相继加入了追捕陈进阳的行列,他们相信只要抓住这个种花人,幻想中的超级英雄将不再是梦想,而陈进阳在逃亡过程中展现出来的战斗力,更是加深了他们的认知。

多亏了追捕者的添油战术,才让陈进阳得以逃亡了整整三年,他手上沾满了追捕者的鲜血。最后他终究没能找到一块安身之地,并非陈进阳不能回老家躲避,老家也曾来人相助,但是杀伤了太多人命的他,早已无法回头,陈进阳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就将老家之人牵连进去,那会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

一个习惯了吞噬同类生命的野兽,你不能指望他能重新回到兽群。所以陈进阳在某次因为强行突破武道境界失败导致近乎半身不遂之后,毅然选择了直面终局,用一场轰轰烈烈的“烟花”为自己的逃亡之旅画上了句号。

当陈进阳从无边的黑暗中醒来时,却发现身处一个陌生的丛林之中。这是一个典型的寒温带半针叶半落叶林,到处是十几人高的高大乔木,树下丛生的灌木林满是枯枝败叶,一片深秋的萧杀之中透着几分诡异。陈进阳慢慢坐起身子,浑身未着寸缕,体表伴随着烧伤后的撩热刺痛,满是黑灰的皮肤在寒风中乍起一身鸡皮疙瘩。

陈进阳活动了一下身体,除了有些寒冷之外,浑身上下充满力量,以前的暗伤也不药而愈,整个人像是年轻了几十岁,他试着搬运气血却发现毫无动静。

一番检查陈进阳终于确定,他的身体已经不是原来的了。这具身体可以说是天生神力,未经修炼体力已不输于一般明劲巅峰武者;身材足有六英尺三英寸高,也就是一米九多一点;筋骨力量和韧性极其出色,虽然比不上前世已入化劲巅峰的身体,比普通人可强多了,一身倒三角腱子肉块块隆起宛如大力神重生,下面的家伙也整整大了一号(想歪的童鞋自个儿面壁去)。

威廉原本是个伐木工人,被一群冒险者雇佣来潜藏森林探险,冒险者小队被一群由食人魔领衔的魔怪突袭打散。威廉仗着身强体壮侥幸逃脱,又倒霉催的让一头狮鹫给盯上了,一发狮鹫火焰弹打下来,逃进密林的威廉杯具了,魂飞魄散之后让陈进阳捡了个便宜。

那头狮鹫已经离开(一头狮鹫很少会单独在密林中落地,即便是为了食物),陈进阳哆哆嗦嗦的一边站起来,一边打算着未来的出路。可以确定这里已不是地球,不用再担心那些红了眼的追捕者。

但要想在这里生存下去,首先要融入这个世界,不过宿主留下的记忆太少,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看来以后要借用威廉这层身份了,不知道威廉的家人会不会来找他。

当然最紧要的是先解决衣食的问题,否则没被人杀死也要先冻饿死了。

潜藏森林的秋天冷的厉害,地上枯枝落叶经过无数年堆积,形成深厚的腐质层,踩上去软绵绵的“嘎吱”“嘎吱”的响。陈进阳沿着威廉逃跑时留下的痕迹,抱着膀子赤脚往回走。沿途采了些柔软的干草,用细藤扎了裹在身上,虽然难当风寒,却也聊胜于无。在一棵伏倒的大树上,折了根一人多长的硬木棒,拿在手中当做武器。转了许久也没找到什么吃的,连只鸟雀鼠类都没有,偶尔林间灌木枝头挂着几个风干的浆果,捡看起来无毒的丢入口中慢慢嚼碎吞下,越发觉得饿的狠了。

陈进阳走了小半天,听到远处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一种说不出的恶臭夹杂着血腥味传了过来,呛得陈进阳忍不住干呕,这辈子从来没闻过这么难闻的味儿。脚步声霎时一停,“嘭”一声重物落地声。威廉正爬上一个土坡,循声望去,不远处一头足有十英尺高的人形巨怪,正咧着嘴对眼望了过来。巨怪暴眼凹观,血迹斑斑的黑褐色皮服犹如陈年老榆树皮一般,几乎咧到耳根的大嘴,巨大的犬齿外翻,沥拉着白褐色的涎水,手持一根巨棒,腰间围着大块看不出颜色的兽皮,脚下扔着半头死去的驮马,正是不久前袭击冒险者的食人魔之一。

食人魔喜欢生吃新鲜的血肉,尤其是活着的人类。人类相对于野外的魔怪来说比较干净整洁,对食人魔来说是极好的美食,特别是年轻的女人和孩子,最能引起食人魔的疯狂。

人形巨怪兴奋地张嘴“嗷”一声吼叫,露出一口暗黄发黑的尖牙,舞动巨棒如同一辆人型坦克,甩开两条大粗腿咆哮着冲了过来。

巨怪如此高大体型配上丑陋的外表,极具压迫感。陈进阳看着比自己高出半截的怪物,心里不由一哆嗦,任谁见到这等巨大凶恶的魔怪都会禁不住惊恐,这到底是什么怪物?食人魔看起来很笨重,实际上动作很快,嚎叫着搂头一棒冲陈进阳脑袋砸下来。

“看这怪物皮糙肉厚,手中木棍恐难伤它,须攻其要害方能奏效。”心中一念闪过,陈进阳手持硬木棒,沉下心神深吸一口气,迎着冲过来的食人魔不退反进,脚底生根腰腿发劲,凝聚全身之力弓步向前挺棒突刺,陈进阳站直身体才刚到食人魔胸部,一盘身硬木棒正刺中食人魔胯间,“啪”一声棒折人翻,食人魔双手捂着胯下,如树桩一样翻倒在地,“嗷嗷”惨叫着满地翻滚。

陈进阳翻身躲过扑倒的食人魔,一跃而起扔掉断成两截的硬木棒,甩了甩撞得麻木了的双手,抄起食人魔丢掉的巨棒,对着食人魔的脑门狠狠抡了下去,几下就把食人魔的脑袋开了瓢,流出白花花的脑浆。食人魔拼命挣扎了一会儿渐渐没了声息,只有四肢还在不停抽搐。

陈进阳丢掉巨棒,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只觉得手脚酸软无力,浑身冒汗。刚才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陈进阳运用拳法中的发力法门克敌,用力过猛脱了力。这身体虽然天赋出众,却是没有经过系统的锻炼,难以支撑如此暴烈的动作。

陈进阳靠着大树喘匀气息,抹掉身上的汗泥,风一吹觉得更冷了,眼下得先找东西挡寒,不然冻着可就伤了元气。他活动着手脚开始清理战场,食人魔身上除了那根沾满血迹和脑浆的巨棒,只有腰上裹着的斑驳兽皮还有些价值,起码能挡挡寒气。陈进阳小心的除下食人魔身上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的兽皮,摊在地上用泥土和干草树叶揉搓,待稍微清理一下裹在身上,可比干草束更能挡寒。以前为了活命更残酷的事情都经历过,这点恶臭又算得了什么!

陈进阳花了好大的功夫,把整张兽皮来回揉搓均匀,原本污渍斑驳的花斑兽皮变成土褐色。抖落掉泥土拍打干净,一张足有两张八仙桌子拼起来那么大的完整兽皮呈现在眼前,这是一张典型的猫科类兽皮,皮质柔韧而顺滑,带着完整的头顶皮和四肢,只有尾巴少了半截。兽皮上的臭味散淡了许多,混合着大地的土腥味,吸入鼻子——陈进阳趴在地上直呕苦水。

这身体的本能反映还是难以适应,不过闻不惯兽皮上的气味也得忍着,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陈进阳把兽皮像袈裟一样裹在身上,把两只对角的四肢和尾巴打了个结,配上没有毛发满是黑灰的脑袋,简直就是异界版的“非洲喇嘛”。

陈进阳在地上蹭干净巨棒上的血迹扛在肩上,一手拖着食人魔丢弃的半只驮马尸体,转身离开杀戮现场。

陈进阳拖了一段路想想不对,这驮马整只被极大的蛮力生生撕扯掉半边身子,脑袋碎裂前腿夹断,内脏也空了,只剩下一只后腿连着皮肉半挂在肋排上,看情形明显是被两只怪物相互争夺时造成的,说明这片丛林不只一头魔怪。这丛林里太安静了,自从醒来竟然没有碰到一个小动物,实在太不正常了,很显然这是个危险的是非之地。

这是他不了解食人魔的习性,食人魔是一种极其贪婪的半群居类人生物,它们会把聚集点附近所有能找到的东西吃低掉,尤其是天气转冷之后,食人魔居住地附近就会出现这种鸟尽鼠藏的情况。

陈进阳感觉很是诡异不安,以他现在的体力面对一头魔怪尚能应付,若是多来几头必死无疑。他只扯下驮马的后大腿带上,拖着巨棒顺着威廉逃来的方向快速逃跑。几次听到食人魔的脚步声都事先躲开,一路上幸运的没有再出现意外,陈进阳找到了冒险者的营地。

冒险者营地设在一条小河边不远处的空地上,营地乱七八糟一片狼藉,陈进阳把整个营地搜索了一遍,找到十码见方的帆布帐篷一块,羊毛毯两张,睡袋六具,木桶一只,匕首一把,弯折的铁条一根,便携背包一个里面装有燧石、墨水和鹅毛笔、几张羊皮纸、盐、一包不知名调味剂、五瓶装着不知名液体的扁瓶。陈进阳搜集了些枯枝木头和引火物,用燧石点燃搭起篝火,搭上粗大的木柴。

陈进阳提着木桶来到小河边,小河水面丈许宽,河水清澈见底水流平缓,两岸草木林林落叶纷飞,配上即将落下的夕阳,一派秋凉似我心的伤感景象。他就着河水洗了把脸,对着河面欣赏自己的新“伟大”形象倒影。稚嫩中带着傻气,看脸型倒是有点基努·里维斯的风采,煞风景的是脑袋上毛发皆无,我了个去!简直一个剥了皮的龟蛋,实在晦气!陈进阳连兽皮带人跳进河里,兽皮毛面竟然不沾水,这兽皮确实奇异,披在身上即使敞着怀也暖融融的,整个一自动保暖,就是味道实在难闻。他在河中洗了个澡,漂洗干净兽皮和马腿,披着羊毛毯提了桶水回到冒险者营地。

陈进阳把兽皮用木棍搭上在篝火旁晾好,拿匕首切了马肉,穿上扳直的铁条架在篝火上转动。他一手转动铁条,一手均匀的撒上盐粒,火苗燎上肉块渗出的油脂,发出“嗞嗞”的声响化作淡淡的青烟飘散,一股香浓的烧肉香飘散开来。他不禁喉咙耸动,闻着香味直咽口水,觉得肚子越发饿的狠了。一顿饭就着凉水吃的是狼吞虎咽的香,吃完后陈进阳把剩下的马肉烤熟切成小块,装进背包准备做来日的干粮。

第二章 火之血脉

夜之神沙尔代替苏伦覆盖了整个大地,凛冽的寒风在丛林中呼啸。陈进阳裹着毛毯钻进睡袋,望着起伏不定的篝火陷入沉思。

陈进阳上一世原本是一个拳师,内外兼修已达化劲宗师顶点,一口秋水雁翎刀更是绝世无伦。只是年轻时与人争斗受了暗伤,为治暗伤潜入金顶观偷学“莽牛劲”,失手打伤了武当几个门人,三十几岁不得不远走国外,成为了一个靠武力混饭吃的雇佣兵。

而今在这陌生异乡,又寄身别宿再世为人,往后的路该何去何从。脑子一片混乱想不明白的陈进阳,索性合眼睡去。

迷迷糊糊陷入沉睡,陈进阳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朦朦胧胧中化为一个呆呆傻傻的婴儿,从幼年开始成长,模糊不清的男女,更幼小的兄弟和妹妹,瘸腿的老人等等等等,直到少年被一头凶猛的怪鸟,一头长着鹰的翅膀和脑袋,狮子的身躯的怪物袭击,然后在迎面飞来的火球中化作火炬。陈进阳只觉得自己在梦中化作一个火焰精灵在火海中跳舞,直觉浑身滚烫燥热难当,全身都在燃烧。

陈进阳猛然惊醒坐起,却发现身下毛毯和睡袋都已经烧焦,成了一滩黑灰,血脉中一股火热的古怪能量,在红通赤裸的体内不受控制的滚动。陈进阳回想梦境,却是这叫威廉的少年一生的经历,这少年是个痴傻,可惜没有语言记忆,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也少的可怜,只是不知体内这股热流是怎么回事。

他却不知这威廉却是身具术士异脉,被狮鹫(或许)的火焰弹击中时,引发了体内火之血脉觉醒,热劲内外交攻而魂飞魄散,否则也轮不到陈进阳来附身;而今他与这具身体终于完全融合,火之血脉重新激活回朔记忆,内火外泄烧了衣物和铺盖。

随着时间的流逝,热流渐渐平静,自血脉中隐没,体温稍微回复正常的陈进阳披上兽皮,起身开始练功。

天光开始放亮,丛林中遍是奇异的鸟雀声,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陈进阳在空地上打了一趟拳路,活动开筋骨,开始站三体桩。这身体第一次开练,却有许多关碍,关节未开,筋骨难张,动作身形都难以到位。陈进阳凭前世的记忆慢慢站好身形,从上到下感受自己的每一寸脊椎,重心垂落至尾椎,汗毛乍起毛孔闭合,仿佛外散的热气被逼了回去。这时隐没于血脉中的那股热流骤然升起,直达全身,陈进阳只觉毛孔闭合不住,不由大喝一声,顺着热流挥掌向前一击,一股尺许火焰随之闪现。陈进阳见之大惊失色,回过神来,只感觉却只觉得浑身上下神清气爽,劲力充足,并无什么不适。

陈进阳又试着做了几遍挥掌吐焰,效果依然如旧,那火焰拍在木头上,形成焦黑痕迹,简直就是一微型喷火器。只是过后精神体力下降不少,等到第五次之后,陈进阳更是觉得像打了一场烂架一般,全身疲软。

陈进阳研究几次后大喜,认为这可能是传说中的火焰异能,这身体果然是天赋异禀,所谓“拳法加异能,神仙也头疼。”老天果然待我不薄,既有这等资质,一身所学何愁不能更上层楼。

“既然老天给了我重生再来一次的机会,我必将踏上武道巅峰,一探武学之神境。从今以后我既是陈进阳,也是威廉。”陈进阳心中定计后,吃了几块熟马肉填饱肚子,然后找块开始练习形意拳十二式,龙、虎、猴、马、鸡、鹞、燕、蛇、鼍、骀、鹰、熊十二式,他反复练了几遍,直到天已近正午。

陈进阳削木为矛,到河中又叉了十几尾鲜鱼烤熟,吃饱以后,将剩下的烤鱼收入囊中。又将帐篷连同剩下的毛毯、便携背包和睡袋一起打包,背在背上,提着木桶,手持木矛循路返回威廉居住的村子。

威廉是一个呆呆的大个子,一个单纯可爱的阿甘式傻子,天生智力低下。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他比诺姆村里的所有人都要高大,威廉有着堪比洛斯兽的巨力,天生不惧怕普通火焰,有人说如果威廉不是傻子,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强大的战士或者术士。

威廉有一个十四岁的弟弟和十一岁的妹妹,在他七岁时父母把他兄妹三人托付给村里的一个瘸腿的老头,从此他再也没见过父母。三年后,老人病死,自幼体力堪比成人的威廉,十岁就成为了一个伐木工,跟着村里的男人们一起干活养家,虽然脑袋不好使,但善良的小村子仍然给了他们生活下去的希望。

伐木工并不是一个好工作,这种破坏树木的行为会被德鲁伊所敌视,当然有时候威廉还会跟着村里的人,给过路冒险者当苦力。

丛林里危险重重,许多人因此丧命,但威廉却总是幸运的活了下来,因为他拥有着不同寻常的知觉,能够聆听到别人难以察觉的异动。很多时候他还会顺手救回同伴,当然不是靠战斗,而是靠他超绝的体力和一对跑得飞快的大长腿。

瘸腿老人在世时,曾经对威廉进行过战士训练,但是不久老人就放弃了,威廉有成为强者的潜质,但是心智不全太容易被人利用,他担心威廉会因此而丧命。

既然代替威廉活了下来,威廉的责任也就是陈进阳的责任——陈进阳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威廉一家兄妹三人相依为命,日子过的极为艰苦,若是弃之不顾,他自己离开倒是轻松,两个孩子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若是由此心存缺憾,甚至可能成为他武道上的心魔。

诺姆村位于米拉尔河南岸,峭崖岗下靠近潜藏森林的长路附近。作为米拉巴和长鞍镇之间长路上的落脚点,与其说是个村子,倒不如说是家客栈,村子里三十几个人,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一原则,为路过的的商旅提供饮食和住宿。

威廉的弟弟,十四岁的阿洛斯就在村里唯一的赛鲁酒馆里做侍应。

不过此时的阿洛斯却双眼红肿,神情低落的靠在酒馆的门口发呆,原本火红的卷发乱糟糟的,暗淡无光,因为昨天两个逃回来的冒险者告诉他,他的哥哥威廉被食人魔杀死了,阿洛斯简直不能相信。

傍晚,同威廉一起出去的村民活着回来后,也宣称他亲眼看到,威廉跑去了食人魔部落的方向,想来必然难以幸免。阿洛斯彻底绝望了,晚上和妹妹两个人在家里哭了一夜。

现在已经是中午时分,昨天的两个冒险者,今天早上天不亮就偷偷离开了,酒馆里冷冷清清,只有几个无事的村民在喝酒闲聊。

“阿洛斯!不要伤心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每天都会有人死去,愿洛山达保佑可怜的威廉。”

“哦!可怜的阿洛斯!来喝一杯吧!香醇的朗姆酒能让你忘记烦恼!”

“对不起,先生们!我还要赶回家给米莎儿送午饭,再见!”回过神的阿洛斯擦擦眼睛,跑回厨房拿了些冻菜和几片面包,揣在怀里跑出酒馆。

“阿洛斯,你这个小坏蛋!面包我会从你工钱里扣的!送过去赶紧回来干活!别忘了替我向小米莎儿问好!”酒馆老板恶狠狠追着阿洛斯大声叫喊。

“谢谢您,赛鲁先生!您是个好人!”阿洛斯头也不回笑嘻嘻的跑掉了。

“我当然是个好人,好人赛鲁!”酒馆老板赛鲁自言自语的嘟囔,一脸的落寞与无奈。

“可怜的小兄妹,哥哥是个傻子,妹妹又卧床不起,如今威廉死了,阿洛斯以后的日子可就更难过了,不知道小米莎儿还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酒馆里的几个人唏嘁不已,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残酷,谁也无法改变,至少他们没有这个能力。

陈进阳一边赶路,一边考虑着如何面对威廉的家人,明说肯定不行,语言不通也说不明白,不说的话就这个形象一看就不对劲。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那只有一条路可走了——装傻。

“威廉本来就是个傻子,到时候别人问什么我就装傻不吱声,他们也没辙。”

“不过该怎么装傻,吐舌头、流口水、翻白眼,太没水平了,一眼就能看出不对,让我堂堂一个武学宗师做这种没品的动作,传出去太丢人了。傻笑、呆笑,对!平时威廉也只是傻兮兮的笑而已,说话也结巴不清。到时候光傻笑不吱声,说话时就结结巴巴的‘哼哼’几声。”陈进阳总结前世电影中的傻子形象,时而“嘿嘿”时而“哈哈”的练习了一阵,为未来的傻子生活做准备准备。

就在陈进阳沉浸在‘学习傻子’的实践之中时,一群不速之客从四周的丛林里围了上来。

陈进阳神色一凝,停下脚步,站在原地四处打量了一下,风水宝地呀!这里绝对是个易于躲藏,适合打埋伏的好地方。林深树密,地形复杂,巨大的树根矮墙一般,横七竖八突出地面。若是一个团队落在这里,极易被分割包围;但对于一个单枪匹马的高手来说,却又是一个适合以寡敌众,不用担心被围攻的绝佳地势。

陈进阳选了个位置,放下木桶和大背包,腰插匕首右手倒提木矛,专心等着不速之客现身。

很快他就看清了拦路者,数十个肮脏落魄的人型生物。只见它们(姑且用它们)双脚直立不过四五尺高,手臂下垂直到膝盖,肤色浅红带黄;脸面宽阔,鼻子扁平,尖耳大嘴前额后倾,眼睛晦暗发黄;小部分穿着样式各异的皮甲,手持木柄石锤和木盾,大部分只披着小块兽皮或破麻布,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木枪、短木棒、兽骨、石块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其中最高大的一个家伙头戴牛角盔,身穿黄褐色皮甲,手中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的二尺铁剑,看样子应该是头领。

这些怪物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又脏又臭,在威廉的记忆里没少被它们骚扰。

地精,一种邪恶狡猾但又天性懦弱的群体类人生物,依靠劫掠和偷窃维生。它们会趁着夜色溜进巢穴、村落甚至城市里,拿走它们想要的一切东西。

它们也会在路边或丛林里伏击旅行者,扒光对方身上的所有物品(包括你的小裤裤)。

……

注:火之血脉:继承来自远古的先祖火巨灵、火龙、火精灵或其他强大的火领域存在的血脉力量,他们能够更轻易地控制火焰的力量,成为一名强大而又暴躁的施法者。

第三章 兄妹

地精们盯着地上的大帆布包裹,暗黄的小眼中充满了贪婪,地精头领“咕嘎”一声铁剑一挥,所有的地精全部乱哄哄的冲了上来。

地精这种矮小的生物,陈进阳在前世小说和游戏中也经常看到。不管是小说中描写的,还是眼前看到的,怎么着都是当炮灰的命,陈进阳当然丝毫不惧,手中木矛一扎一摆,冲在最前面的一头地精被刺穿喉咙挑飞,矛头借势弹射,撕裂旁边的另一头地精的脑袋,旋即跨步转身回枪连刺,接连刺中三头地精脸面。虽然很多招式动作限于身体都没法做,陈进阳仍然一照面连挑五人,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五头地精四死一脑袋开瓢,那脑袋开瓢的地精趴在地上直哼哼,离死也不远了。陈进阳站的地方背靠大树,两旁是一米多高的树根突起,整个接触面只够四五头地精并排向前。地精可没有天朝革命先辈前仆后继的传统,前面的地精一倒下,后头的顿时慌了神,立马停住脚步畏缩不前,惹得地精头领又是吆喝又是跳脚。

陈进阳见机大喝一声,挺矛冲入地精群中,脚下步伐不停,手中木矛前扎后刺,左抽右扫,一口气连伤地精十几头,骇得剩下的地精魂都散了,地精头领更是呆住了。它们何曾见过如此变态的人物,以前不是没见过强大的战士,可再强大的战士那也是挥一剑砍一下,顶天给他砍上三四个,大部分都能保住性命逃掉;哪像这位,不过眨眼间的功夫,来的总共不到三十头地精已经倒下大半多,跑都来不及跑。

剩下的地精一窝蜂四散逃入密林,陈进阳也懒得追,倒是这个地精头领还有点意思,别的地精都跑了,它还勇敢的站在这里,木矛指着鼻子也一动不动。待到地精头领回过神来,一只血肉模糊的木矛尖正戳在了眼前,屁眼儿一紧,险些吓的大小便失禁。

(地精头领大哭:我也不想啊!我是被吓呆了忘了跑,要不早跑了。现在被长矛指着脑袋,谁敢动呀!看看矛头上的血肉,那可都是血的教训!就是想动也动不了啊,腿肚子不听使唤了。)

陈进阳抄着木矛指着地精头领,准备结果了它,地精头领突然扔掉手中的剑跪在地上,双手摘下牛角盔捧着“咕咕嘎嘎”似乎是在说什么,那表情诚挚的犹如向美丽公主献上玫瑰花的发情骑士,那动作熟练的像是经过几百次排练一样。地精头领这一手倒把陈进阳吓了一跳,敢情这里的怪物智商还挺高,还兴投降这一套。上一次那头食人魔被他几个呼吸间解决了,看不出有什么智慧,这一次倒是长了见识。

饶有兴趣的拾起地精头领手中的牛角盔,看起来还挺别致,就是有股臭味,拿回去洗干净送给小米莎儿当见面礼也不错。正想着陈进阳忽然觉得脚下一凉,低头一看地精头领正抱着他的大脚丫子猛舔。

“我操!这是什么破德行?”心中一阵咯咛的陈进阳抬脚把地精头领踹飞。

飞出数米远的地精头领可怜兮兮的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咕咕”的哼哼。陈进阳觉得老大没趣,也不管地上或伤或死的地精,蹭干净木矛上附着的血肉,捡起地精头领丢掉的铁剑,回到树下塞进包裹背上,牛角盔搁木桶里提在左手,右手执矛转身离开。

陈进阳刚走不远,回头却见地精头领跟在屁股后面。“滚蛋!小心我抽你!”陈进阳说着作势挥矛做抽打状。

地精头领虽然听不懂他说什么,那抽打的动作可明白,“滋溜”一下连蹦带窜的躲到树后边去了。待到陈进阳走远了才敢露头,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

一直走到太阳西斜,陈进阳终于看到了诺姆村。粗大的原木建造的高大围墙将整个诺姆村保护起来,只露出高高的木制瞭望塔和半截屋顶;村子和丛林之间隔着一条宽大的土路,围墙上两个手持长矛的民兵正在巡逻,随时警惕着来自潜藏森林的威胁。

陈进阳朝身后斜了一眼微微一笑,想想身上还有没有什么遗漏:嗯!大包裹可以说是捡得,不过逃脱大难的傻子身上太干净了,带血迹的木矛和牛角盔也不该出现。

把木矛使劲插在树后面的地上,陈进阳把牛角盔也塞进包裹,他们应该不至于要打开包裹查看;往身上洒了些泥土,脸和脑门上更是狠狠抹了几把,几番折腾之后,陈进阳直接变成了一个逃难的非洲难民,还是刚从土拨鼠窝里钻出来,被人轮了大米的那种。

非洲难民!哦不,是陈进阳拖着半人多高的包裹,抱着个木桶朝着村子大门跑去。巡逻的民兵远远的看到一个逃难的旅人从森林里出来,提着个大包裹拼命往这里跑,顿时心中一紧,紧紧地盯着森林出口,其中一个拿起旁边的的木槌随时准备敲响警钟。

一直到外面的陈进阳跑到大门前,除了有一只地精在丛林边缘露了下头,森林里也没有什么大动静。感到纳闷的民兵站在围墙上开口向下边灰头土脸的大个子问道:

“来自远方的朋友,发生了什么……”

“哦!坦帕斯在上!威廉!是威廉!你还活着!”

“哦!可怜的小威廉!看你这一身脏的,你的头发呢,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两个民兵一眼就认出了威廉,即便是威廉没有了眉毛和头发,脸上满是泥土,只看那熟悉的傻笑,两个民兵就立即认出了他——村子里的傻大个威廉。

“也只有威廉才能干出这种被一头地精追的落荒而逃的丢脸事来,等晚上去酒馆里喝酒的时候又有新的话题可讲了。”两个村民心中明了。

陈进阳以最纯真最甜美的笑容抬起头看向两个守卫,看着两个人又是激动又是兴奋,叽里咕噜的大喊大叫,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终于过了第一关了。

两个民兵慌手忙脚的下了围墙,打开铁皮包木的大门,拍打着几乎比自己高出一头的陈进阳,极其热情的把他迎进村子。看着两个“热心过度”的民兵,陈进阳美滋滋的心里想:看来自己这个傻子在村里还挺有地位。不过如果他知道两人如此热心的真正原因和想法,陈进阳肯定会用最大的力气一巴掌拍死他们。

陈进阳傻笑着离开两个看门的,抱着木桶提起包裹往威廉家的小木屋跑去。

诺姆村大概有足球场那么大,中间靠近大门是一栋两层的大木屋——赛鲁酒馆,酒馆前面是停放货车的空地和马厩,酒馆后面一溜排村民住的小木屋,最边上的那座木屋就是威廉的家。陈进阳来到木屋前放下木桶和帆布包,轻轻推开虚掩的木门,木屋中靠墙摆着一张木板床,垫着厚厚的干草,上面铺着破旧的羊毛毯,床上跪坐着一个火红卷发的小女孩,双手抱在胸前,闭着眼睛正默默祈祷。小女孩身上宽大的灰色亚麻片上衣,几乎可以当被子盖,白皙的皮肤下几乎可以看到青色的血管和骨头,消瘦的让人心疼,苍白精致的小脸儿,一副虔诚认真的模样,可爱的让人心酸,想来这就是威廉的小妹妹米莎儿了。

看着瘦弱的米莎儿,陈进阳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我怎么流泪了,唏!一个大老爷们儿!唏!太丢人了!”陈进阳简直要疯了,小姑娘虽然看起来让人心疼,可也不至于到让他一见面就泪流满面得地步,眼泪怎么也止不住的哗哗的。

小女孩并没有听见陈进阳的推门声,听到陈进阳抽鼻涕声才觉察到屋里多了个人,睁开红肿的眼睛先见到一个泪流满面的大花脸,把她给吓的一惊,小嘴儿一撇就要哭的样子,仔细看了几眼倒把他认了出来:

“威廉!呜呜呜呜……”

“威廉!呜呜……小米莎儿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威廉!哥哥!我好害怕!呜呜呜……”小米莎儿哭着扑跌下来,陈进阳赶紧冲过去一把抱住,搂着小米莎儿灯芯草般轻盈的身体,眼泪流的更狠了,跟人家小姑娘飚着劲的哭。几乎抓狂的陈进阳一手搂着小米莎儿,一手直拍大腿。

“我这是怎么了我!呃呃呃……”一个大老爷们儿哭成这样,陈进阳觉得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尴尬过。

即便是生命不再,即便是魂飞魄散,流淌在血脉中的亲情,刻入骨子里的疼爱,我依然无法忘记。——逝去的亡魂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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