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之國 第25章

作者:九魚

  他們一開始的時候有多麼憂心、沮喪,現在就有多麼的快樂和興奮,不多會,就已經有人衝出門去,將這個好訊息告訴了其他人。

  詩人這才重重的吐了口氣,抱著琵琶疲憊的坐回了自己的座位。

  酒館老闆如夢初醒般地遞來了一大杯醇厚的葡萄酒,詩人一飲而盡,捏捏耳朵——人們的歡呼聲刺得他耳朵疼。他的任務算是完成了,接下來他還要去下一個地方。

  如他這樣的詩人還有上百個,他們猶如國王撒出的種子落在了聖城的每個角落。

  阿馬里克一世與希拉克略要將這個故事,在一天之內傳遍整個亞拉薩路,或是更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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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些詩人們不遺餘力地宣傳這個新聖蹟的時候,宗主教倉皇地跑向了教皇特使的房間,他們的謩澣悸淇樟恕=酉聛恚{必報的阿馬里克一世絕對不會放過他,他需要他的同众s快拿出第二份方案來。

  他是應該宣佈苦修嗎?不見任何人的那種?

  還是應當繼續保持強硬的態度?告訴人們,這是天主給予阿馬里克以及他的兒子的最後一次機會,他們應當更虔眨鼫仨槪t卑,而不是憑藉著天主賜予他們的軍隊與力量,肆意地威脅祂的牧者。

  但他還沒來得及踢開躺在門口的僕人,門就開了,宗主教的心頓時一沉,他急急忙忙的奔進房間,果然只看到了空蕩蕩的一片,特使根本不在房間裡,他又衝向床邊,一摸床都是涼的。也就是說,可能在幾小時之前特使就偷偷溜走了。

  他不但溜走了,還帶走了房間中所有值錢的東西,從金銀的器皿到豐厚的皮毛,再到絲綢的帷幔……宗主教氣得發瘋,惡狠狠的踹了門前的僕人好幾下。

  “你是豬嗎?你是狗嗎?他們就這樣走了,你居然毫無察覺!”

  但僕人只是瞪著眼睛看著他,彷彿完全不理解他的意思。他可能喝了不少酒——一旁的教士低聲提醒,“把這個無用的傢伙處理掉!”宗主教嘶啞著聲音說道,一邊迅速調整情緒,讓它從沸騰的狀態跌落到冰點。

  他看向僕人的眼神中彷彿已經凝結上了冰霜,教士不敢違逆他的意思,只得匆匆指揮兩個守衛將那個倒霉的傢伙拖下去。

  宗主教立即做出了決定。他揮退想要跟上來的人,只叫了自己最信任的兩個學生,開始匆匆整理他自己的行李,學生有點遲疑,整理行李可不是一件輕鬆簡單的事兒,但宗主教只是擺了擺手,說“只要金銀,聖物和珠寶。”

  也就是那些體積最小也最沉重,最容易被攜帶的東西,其他東西都不要了。雖然這讓他心頭彷彿在滴血,但他也知道,等到阿馬里克一世造出的那個聖蹟遍佈了整個城市之後,他就是第二件“重要的待辦事務”,他沒有多少時間浪費。

  而就在這時,一個僕人卻跌跌撞撞的跑進來說,“大人,有人要見你,大人。”

  “誰!?”宗主教的聲音就像是被繃緊的弓弦,又尖又抖。

  “買贖罪券的。”

  宗主教的心從天上直接到了地上,又從地上跳回了胸腔。“我現在什麼人都不見。”

  按理說,這時候僕人就應該乖乖地退下去,但他居然還是一副躊躇不定的樣子,“可他是來買贖罪券的。”

  “就算是來買你的命,也叫他滾出去。”

  “但他要買一萬年的贖罪券,按照伯爵的價錢,大人。”

  宗主教收拾檔案的手停住了。

  艾蒂安伯爵曾經用五百年的贖罪券,贖清了自己衝進教堂,掠走新娘的罪過;鮑德溫和塞薩爾破壞聖像的行為則是其兩倍;阿馬里克一世暗示希拉克略焚燒聖殿教堂時,也向多馬斯承諾了一張一千年的贖罪券。

  一萬年的贖罪券,那是個多麼驚人的數字啊,就連宗主教都沒見過——一個人居然能夠一下子拿出那麼一大筆錢。

  說個很有意思的地方,原先贖罪券並不是這麼定價的。

  雖然各個地區和主教定價不同,但以法蘭克的特魯瓦地區舉例,殺人:8個金幣,瀆神:7個金幣,行巫術:7個金幣,偽造文書:6個金幣,和別人的妻子通姦:5個金幣……

  罪行越輕,價格越低,最低幾個銅子兒也不是不可以。

  不過請注意,這是針對平民的價格,貴族、領主與國王犯了罪,就要看主教和教皇斟酌後要加幾個零了。

  但等人們買了贖罪券,又聽到教士們在講道的時候,不斷的譴責世間的各種罪惡,說什麼通姦要在火湖上被灼烤五百年,褻瀆神靈要在火湖上被灼烤八百年,謿⒁诨鸷媳蛔瓶疽磺辍绱祟愅疲鹊鹊鹊取�

  就有促狹的傢伙在暗地裡說,這豈不是就是一張五百年,八百年,一千年的贖罪券嗎?

  而需要贖罪券的人,似乎也覺得,比起說某張贖罪券多少多少錢,用被懲罰的時間來表示要更為文雅妥帖一些,這種稱呼才漸漸的取代了原先的價格標籤。

  一萬年的贖罪券,就等同於可以殺十個人,通姦二十次,哦,對了,還能夠與自己的妹妹結婚三十次。

  如果是平時,宗主教可能不會在這種緊要的時刻,再去見什麼想要買贖罪券的人,但無奈教皇特使敲走了他一大筆錢,而僱傭阿薩辛的刺客又花了他一筆錢,最叫他心痛的是,他現在的資產若是帶到羅馬去還要縮水一大半。

  他摸了摸胸前的信件,在這封信裡,教皇答應他,無論他做的那件事情結果如何——若是阿馬里克一世確實失去了兒子,或者是他自己也死了……最低程度,一蹶不振,他能趁機將亞拉薩路變作一個神權國家的話,羅馬教會會全力支援他坐穩這個位置。

  或許在將來,羅馬教會會派遣新的主教來,但至少在這一代他就是聖地的主宰,披著法衣的國王。

  可如果魔鬼作祟,叫這件事情沒做成呢,他也是有退路的。

  教皇特使帶來了一張教皇的親筆信,信上給了他兩個教區和一個主教的職位,當然比起亞拉薩路的宗主教之位來說,這枚籌碼的分量顯然很輕,但就是因為很輕,才安了宗主教的心——若連這點殘羹剩飯都不肯給,教皇還能有什麼信譽呢?

  只是等他來到了教區,領取了聖職,上上下下打點的錢,交的稅,給教會的各種費用,絕對不會少。想到自己的錢箱裡會有很長一段時間空空蕩蕩,宗主教的心就不由得一陣絞痛。

  “好吧,你叫他進來,但告訴他說,我有一項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不能給他很多時間,請他儘量快些。”

  在這位不速之客踏進宗主教的房間前,宗主教還以防萬一地叫來了兩個守衛待在自己身邊,才在書桌前坐下,不過在他的對面卻沒有椅子,輕慢的態度可見一斑。

  那位客人昂首闊步的走進來,提著一個大匣子,身上穿著一套光亮的皮甲,繫著銀腰帶,套著一件帶兜帽的罩袍,他恭敬地鞠了一個躬,還想要上前親吻宗主教的戒指,被宗主教揮手拒絕了:“你現在還是一個罪人,先生。”

  “那麼我就站在這兒好了。”客人溫和的回答說,讓宗主教的心又放下了一點。“我聽說你需要一張一萬年的贖罪券。”

  “是的,我非常需要,並且很急。”

  “你犯了什麼罪?”

  “一樁無比沉重的罪孽,但是我必須要完成的。”

  “為了一個女人?”

  “不。”

  “為了一份財產?”

  “不。”

  “為了一個爵位?”

  “不。”

  “為了一份仇怨?”

  “不。”

  “那可真是太奇怪了。你花費那麼多錢,為的是什麼呢?總不見得你無緣無故的就要想去殺死某個人吧。”

  “也稱不上無緣無故。”

  客人將沉重的大匣子放在地上,然後開啟了匣子蓋,裡面耀眼的金光頓時照得宗主教一陣頭昏目眩,他幾乎要從眼睛裡伸出手來,把它們一把抓進自己的懷裡。

  “你不說你要犯下怎樣的罪行,我怎麼在贖罪券上寫明你的罪行呢?”宗主教說,語氣都溫和了不少。

  贖罪券並不如一些人所以為的,是一張張如同鈔票或者紙條一樣,成批次生產的東西。

  它和所有的通行許可證,特許證那樣,是一張一法尺長,半法尺寬的羊皮紙,周圍手工描繪著精美的花紋和聖人的畫像。

  在紙張的開頭與中間部分是簽署這份贖罪券的主教或教皇親手寫下來的,有關於這個人的罪狀,之後是解說,他們如何按照著天主,聖子與聖靈的要求,去寬恕這個人,叫他去贖罪的,最後是他將會怎樣贖罪,要贖多久,做怎樣的事情才能將這件罪責贖清。

  然後左下角是簽名,右手邊是蓋章,這樣的贖罪券才具有效力,並不是隨隨便便的寫個“我寬恕這個罪人”就能打發的事情。

  “那麼就這麼寫吧,”客人說,“我要去殺死一個竊居高位的小人。”

  宗主教的眼睛一亮,“很高嗎?”

  “很高。”

  宗主教像是怕被某人聽見似的,悄聲道,“是個伯爵?還是個公爵?又或是個親王?”他一路猜上去,在猜到最後一個單詞時咬住了嘴唇,甚至快要笑出來。

  他仔細打量著這個人,這個人身材高大,即便拉下了兜帽,將面孔掩藏在陰影之中,也依然顯得風度翩翩,氣宇不凡。這麼一個人是可以輕而易舉的走到阿馬里克一世身邊,並且殺了他的。

  這正遂了宗主教的心意。但你要說,他會捨棄自己的一部分利益,簡直比讓狗捨棄掉口中的肥肉還要難。

  他只是立即爽快地在贖罪券上寫下了這個人所犯的罪行,並且憑藉著天主、聖子、聖靈的名義,寬恕了他,但他要建造一座小禮拜堂來贖清自己的罪過,還要苦修十年。

  寫完他大筆一揮,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反轉手上的戒指蘸了印泥蓋了章。

  他插好羽毛筆,在這張羊皮紙上撒了沙子,然後吹了一吹,將沙子抖落,提著一個角把它交給了守衛,守衛轉給了那個前來求取贖罪券的人。

  那個人從騎士手中接過仔細的閱讀了一遍,確定沒有任何錯誤之後,才將這張羊皮紙捲起來,塞進了一個小銅管裡,慎重的放在自己身側的錢囊中。

  宗主教看到這隻錢囊是用堅固的鐵鏈掛在腰帶上。還覆蓋著鍊甲一般的鐵環網,心中就更加滿意了。

  他看到這個人又向他深深的鞠了一躬。他以為是在向他告別——說的也沒錯,他確實在向宗主教告別,只不過是永別。

  客人藉著這個姿勢抽出了自己身側的短劍,徑直衝了上來,宗主教的守衛立即迎了上去,但該怎麼說呢,來人力氣比他們大,反應比他們迅速,勇氣也要比這些只是拿錢的人更足,他絲毫不畏懼受傷,也不畏懼死亡。

  我們都知道,一個悍不畏死的人,倒是不那麼容易死。

  那兩個守衛死得很快,他們在經過了幾個來回後就想要爭先恐後地逃跑,將後背留給了客人,他刺倒了一個,然後是第二個。

  宗主教見狀,驚恐萬分,他大喊大叫,連滾帶爬,想要跑出這個鮮血淋漓的房間,他幾乎就要成功了。

  但客人只是在那個開啟的錢匣子上踢了一腳,金燦燦圓滾滾的錢幣頓時嘩啦一聲傾瀉而出,正好灑在了宗主教的必經之路上,他一腳踩上那些曾經被他喜歡的不得了的小東西,立刻摔了個狗啃泥。

  客人從容不迫地上前,踩住他的脊背,一劍刺入了他的後心,而後又抓著宗主教稀疏的短髮,把他提起來,暴露出喉嚨,他將短劍嵌入層疊的肥肉裡,一劍就切開了喉管和血管。

  在宗主教充滿了憎恨與哀求的眼神,以及呼哧呼哧的血流聲中,客人直起身,滿意地拍了拍自己掛在腰側的錢囊,裡面就有一份可以赦免他這樁深重罪孽的贖罪券。

  接著,他跨過宗主教肥壯的身軀,施施然地走出門去,一路上沒有一個人敢跑出來阻攔他。

  ———

  “所以,你來做這個宗主教吧。”阿馬里克一世說。

第44章 矛與……盾?

  聞言,希拉克略深深地吸了口氣,雖然對此他有所預料,也感到欣喜,但一想到接踵而來的事情,他就頭疼,麻煩的是,這件事情還不能拖延。

  “他們沒抓住那個教皇特使嗎?”

  “那隻老鼠嗅覺靈敏,在聽到我安然無恙時就決定逃走了,”阿馬里克一世說:“他可不是宗主教,宗主教還能做做成為聖城之主的美夢。

  他留在這裡,風險太大而利益卻沒多少,反正就算是他們陰值贸眩寔喞_路成了一個神權國家,宗主教他依然需要羅馬的支援,到時候,他不但不能追究特使的過錯,還要反過來逢迎他呢。”

  “那封親筆信呢?”

  “就和特使的身份一樣經不起任何推敲,”

  “那個蠢貨!”

  “也不是那麼蠢,”阿馬里克一世看向希拉克略:“只不過誘惑太大了,我的朋友。”

  “我寧願留在您身邊。”

  “可我無人可用。”阿馬里克一世一攤手,“總不能等羅馬教會再打發一個主教過來。”教皇特使逃走了,宗主教被“異教徒”殺死的事情也沒法掩藏多久,教皇一直想要得到亞拉薩路——不,等等,這麼說,特使的當機立斷也不那麼奇怪了,畢竟對於羅馬教會而言,無論是宗主教還是阿馬里克一世死了他們都算贏。

  “那我馬上著手辦理此事。”想通關節,希拉克略也就不再推辭,雖然這就意味著,他得自己操作自己的晉升事宜,從修士、司門、誦經、驅魔、襄禮、助理、執事,一直到司鐸……雖然其中可以跳過一兩階,但也是諷刺意味十足。

  “鮑德溫該高興了,”阿馬里克一世突然說:“他一直很擔心塞薩爾。”

  希拉克略立即警惕地抬起頭,但他只能看到阿馬里克一世蓬亂的捲髮,國王非常適時地低下頭去看檔案了。

  他在舉行“揀選儀式”前公開宣佈塞薩爾已經是他學生的訊息,正如塞薩爾所想的那樣,更多地還是為了國王和王子鮑德溫,免得發生什麼不好的變故,問題是,事情沒有向最糟糕的那面滑去,卻也停在了一個尷尬的位置。

  “鮑德溫王子還沒醒呢。”希拉克略溫和地調轉了話題。

  果然,聽到鮑德溫還未醒來,阿馬里克一世的注意力立即離開了檔案:“昨天不是有醒來過一次嗎?”

  “醒了,喝了點蜂蜜水,就又睡過去了。”

  “我得去看看他。”阿馬里克一世自言自語般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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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馬里克一世是個好父親嗎?是的,那麼他是個好國王嗎?是的,但這個好國王肯定是要凌駕於好父親之上的。

  當得知他的獨生子,已經長到了九歲的鮑德溫,染上了人人為之色變的麻風病時,他又震驚,又悲痛,又憤怒——他知道這並不是一次意外,而是一樁醞釀已久的陰帧�

  他將塞薩爾帶到鮑德溫面前,向他許諾絕不捨棄他的時候,既有幾分舔犢之情,也有幾分冷酷的心思——要知道,一個國王,或是領主若是沒有一個繼承人,必然會引來群狼環伺——而在亞拉薩路,因為要有個可以領導十字軍與異教徒打仗的國王,王位的交替一向不那麼太平。

  女性繼承人必須與丈夫共治,幼兒更是沒有安然即位的可能。

  國王不會如那些人期望的那樣,因為過於怯懦或是虔斩鴮⒆约旱莫毶于s走,在他擁有第二個兒子之前,鮑德溫都會是釘在聖地的一枚釘子,叫那些野心勃勃的傢伙如鯁在喉。

  但之前的“揀選儀式”堪稱起起伏伏,波瀾不斷,就算是如阿馬里克一世這種性情剛硬,意志堅定的人也不由得心力交瘁,當他在豎井邊抱起鮑德溫的時候,他已經不再奢求鮑德溫能夠得到賜福,就這樣吧,他想,只要留下足夠多,足夠忠盏拇蟪寂c將領,就算是個沒能得到賜福的麻風病人,也能握住聖地的權柄。

  他並不貪婪,十年,十年就夠了,等到他的小兒子成年,就能讓鮑德溫退位去修道院,更有可能,鮑德溫那時候早已奄奄一息,只等著天主的召喚了。

  因此,阿馬里克一世走進聖墓大殿的時候,只將這一切看做一場排練過的戲劇,並不怎麼放在心上,只擔心這段時間裡鮑德溫會不會因為石頭的陰冷而病情加重,當教士高喊“聖墓在發光”時,他都沒能反應過來,居然差點被其他人推搡出去,還是希拉克略高叫著讓國王看看他的兒子,人們才讓開。

  直至今日,阿馬里克一世依然不由自主地為了當時看到的景象而心潮起伏,熱血翻湧。

  他受到過聖喬治的賜福,當時的光芒猶如火把,整整持續了好幾個小時,直到他走出教堂的時候,依然可以在晨光中顯現。

  相比之下,他沒有血緣的兄弟,也就是雷蒙與博希蒙德,雷蒙的光亮或許比他更盛一些,但時間很短,幾乎只有四分之一根蠟燭的時候就熄滅了,博希蒙德的時間略長一些,但亮度微弱,搖曳不定,幾乎要讓人誤以為他得到了“賜受”,而不是“蒙恩”。

  而當他踏入聖墓的時候,彷彿踏入了白晝時分的庭院,每個細小的地方都清晰可辨,他看見自己的兒子鮑德溫正蜷伏在救主曾經躺臥過的石凳旁,神色安詳,氣息平穩,而在他的肩上,斜靠著一柄長矛。

  長矛的鋒刃與矛身都閃耀著明亮的光芒,這個時候,阿馬里克一世還以為,那是教士們放在這裡的聖物,他伸手去拿,卻不由得大叫了一聲——他被灼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