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本色 第255章

作者:雪映红梅

“被告人劉猛,剛纔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有何異議?”審判員問道。

被告席上的劉猛想起了媳婦的話,說道:“我有異議,我認爲我無罪。當時劉良柱從我農用車上下車時觸電死亡,是意外,我也沒想到他會觸電,所以我無罪,不應當被判刑。”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審判員看向公訴人席。

“好的。”男檢查員說完後,看向被告席上的劉猛:“被告人劉猛,被害人劉良柱爲什麼會在你的車上?”

“當天縣裏有集市,他去趕集。我去拉豬飼料,他在村口碰到我提出搭車,我就讓他上車了。”劉猛有些緊張。

“你爲什麼不走公路,把車停在村子裏?”男檢察員問道。

“我看到路上有交通局的人檢查車輛,我的車沒交費,又拉着人,我怕被處罰所以拐去了村裏,準備放下他,繞路去拉飼料。”劉猛說道。

“你在停車的時候是否注意到了上方有電線?”男檢察員追問道。

“當時我很緊張,催促劉良柱快點下車,沒太注意上面的電線。”劉猛緊張的腦門上有些冒汗,此時他早就把媳婦的話忘到了腦後。

“沒太注意是什麼意思?”男檢察員對劉猛的回答不太滿意,追問道。

“就是,我開車過去的時候看到了電線,但是電線在天上,又不是耷拉在地上,所以我沒太當回事。”劉猛解釋道。他心裏有些莫名的煩躁。

“審判員,公訴人問完了。”男檢察員結束了問話。

第681章 套戶線

“被告人的辯護人可以向被告人發問?”審判員說道。

“被告人劉猛,之前這種戶與戶之間連接的電線你見過嗎?”方軼問道。

“見過,我們村裏也有很多這種線,我經常見,都習以爲常了。”劉猛想了想道。

方軼這麼問就是想告訴法官,案發地點的這種套戶線在農村很常見,正常情況下是很安全的,根本不會發生觸電死亡的情況,村裏人都習以爲常了,所以從一般人的認知來說,套戶線是安全的。即便是超高的改裝車碰上套戶線,正常情況下也不會發生觸電危險。

……

“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開始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主要圍繞未被法庭認證的爭議事實和根據事實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辯論。

先由公訴人發言。”審判員道。

“審判員:公訴人認爲,被告人劉猛違章改裝車輛,使車輛高度超過交通管理法規規定的高度,其在行車過程中應當預見可能會發生一定的危害結果,理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但被告人在案發之日停車時卻疏於觀察周圍環境,沒有預見到本應預見的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其主觀上有過失,客觀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當負刑事責任,故我們認爲被告人劉猛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建議對其處以有期徒刑三年。完畢。”男檢察員發言道。

……

“被告人劉猛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審判員說道。

“審判員:辯護人認爲,被告人劉猛雖然造成了被害人劉良柱死亡的後果,但其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被害人的死亡,與被告人改裝車輛,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爲之間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被害人劉良柱的死亡屬於意外,被告人劉猛對該後果不應承擔刑事責任。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劉猛對被害人觸電死亡的後果主觀上沒有過失

《刑法》第十五條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犯罪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一)被告人劉猛不存在疏忽大意過失。

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行爲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的心理狀態。該種過失包括三個要件:

1、行爲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2、行爲人沒有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3、行爲人對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缺乏認識,沒能預見,是由於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

本案中,被告人劉猛雖私自在車箱焊接遮雨棚,導致農用車高度超出了標準高度,但被告人對案發地點戶與戶之間連接的照明電線不符合安全用電高度要求,且存在部分裸露的情況,不具備預見的可能。

根據在案證據顯示,案發地點戶與戶之間的套戶線中火線的路距地高度僅爲220CM(法定最低高度應爲250CM),即使電力公司的專業維護人員未經測量也未必能夠預見火線的距地高度不符合要求。

作爲一個普通人,劉猛在將三輪車停在案發地點時,沒有義務也不可能預見案發地點的套戶線不符合安全用電對地距離的要求,更不可能預見電線外皮損壞,存在線芯裸露的情況。

另外,根據一般人的經驗,在正常的低壓照明線路下停車,根本不會發生車身帶電的意外情況。

被告人劉猛沒有違章在過往車輛頻繁的公路上停車,讓被害人下車,而是拐入其認爲較爲安全的村民住宅附近讓被害人下車,其對車上乘客的人身安全已盡到了必要的安全防範義務,並不存在疏忽。

(二)被告人不存在過於自信的過失

過於自信的過失是指行爲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的主觀心理狀態。

本案中,被告人劉猛無義務,也不可能預見其在案發地點停車,車廂遮雨棚會恰巧碰上不符合安全用電對地高度要求,且絕緣措施失效的裸露電線。因而也就不可能存在“輕信可以避免”的問題,因此,被告人主觀上也不具有過於自信的過失。

二、被告人劉猛私自改裝農用車的行爲與被害人劉良柱觸電死亡的後果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刑法上的因果關係,是指行爲人的危害行爲與危害後果之間存在着引起與被引起的直接與必然的關係。

只有當行爲人的危害行爲對危害結果的發生起直接的決定性作用時,危害行爲與危害後果之間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本案中,被告人劉猛雖然私自對車輛進行改裝,致使車輛高度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的規定。

但被告人的這一行爲本身並不能直接引起劉良柱死亡的後果,也不是導致劉良柱觸電死亡的直接原因。

根據在案證據顯示,劉良柱是觸電死亡,引起觸電的直接原因是案發地點的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合安全用電的套戶線路對地距離,以及電線的絕緣損壞,從而導致電線裸露處放電。

被告人劉猛的農用車遮雨棚金屬桿恰巧碰到了不符合安全高度的電線裸露部位而帶電,從而導致劉良柱觸電身亡的事故發生。

因此,被告人劉猛違規改裝車輛的行爲與被害人劉良柱死亡的後果,沒有必然的直接的內在聯繫,故被告人的行爲與被害人劉良柱的死亡無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綜上所述,被告人劉猛私自改裝車輛違規超高的行爲,雖與被害人劉良柱觸電身亡的結果有一定的聯繫,但其行爲與被害人劉良柱死亡的後果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且主觀上也不存在過失。

劉良柱觸電身亡系被告人劉猛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屬於意外事件,因此,被告人劉猛不構成犯罪。完畢。”方軼發表完辯護意見後,看向審判員。

……

第682章 化學反應

短暫的休庭後,審判員當庭宣讀了判決結果。

法院認爲:被告人劉猛的行爲雖然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但既不是出於故意也不存在過失,而是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屬意外事件,不構成犯罪。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猛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定性不當,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不予支持。法院最後判決:被告人劉猛無罪。

一開始談律師費的時候,劉安忠覺得方軼要的律師費太高,在他看來律師辦案子,看不到摸不着,就在法庭上叭叭的說幾句,就要好幾萬的律師費,跟搶錢差不多,最後結果還不一定是啥樣,有些不值!哪有買肉喫實在。

但是當他聽到判決結果後,心中服了,委託律師還真能起到作用,本來他都做好兒子被判,兒媳婦鬧離婚的心理準備了,現在不用了。

刑事判決書下發後,檢察院沒有抗訴,十日後,判決生效,劉猛的案子結了。

劉猛當天回家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拆除農用車的遮雨棚,本來他媳婦想請個能人給自家的農用車驅驅邪,畢竟車上死了人,不吉利。

但劉猛越看農用車越覺得膈應,最後也沒跟媳婦商量,將自家的農用車賣給了二道販子,買了一輛小貨車拉飼料。

……

萬可法當初將雲喬安排到方軼的身邊,其實是想加強雲梅和方軼之間的聯繫,但卻沒想到雲喬居然發揮出了超出他想象作用。

雲喬這小丫頭靠着一顆好奇心和八卦之心,居然讓雲梅和方軼之間產生了化學反應,而這化學反應並不是從二人開始的,而是從外部開始的……

週六早上,日上三竿,雲喬側臥在牀上,雙腿夾着睡枕,雙手抱着一隻熊,鼻子打着輕鼾,雙脣微張着,若有若無的流出一絲透明的液體。現在的她宛如一隻喫飽喝足後,躺在圈裏,慵懶的享受着生活的動物。

牀頭的手機連續響了十多聲後,終於成功的把她叫醒了。

“哈嘍,那位?”雲喬睡眼稀鬆,一臉不耐煩的抓過手機,放在耳邊,慵懶的問道。

“我是誰你不知道啊!五千多買的手機連個來電顯示都沒有?”手機中傳出一個男人的怒吼聲。

雲喬撲棱一下坐了起來,這個聲音對她來說太熟了:“啊!老爸,……我正忙着呢,沒看來電顯示!”

打來電話的正是雲喬的父親,雲梅的二叔雲振華。

“忙什麼呢?忙睡覺吧!這都幾點了還不起牀,準備窩裏喫窩裏啦啊?”雲振華訓斥道。

“爸,您別這麼粗……俗,好吧!”雲喬翻着白眼說道。

“別扯那沒用的,上次我跟你說的事你考慮的咋樣了?人家等着呢。”雲振華語氣強硬的問道。

“考慮什麼?”雲喬一臉懵逼的撓了撓頭,問道。

“相親啊!就是上次跟你說的相親的事,你不會給忘了吧!”雲振華的語氣立時變得嚴厲起來。

“沒……沒忘,怎麼可能忘呢,那個姓李的不合適我。”雲喬噘着嘴回道。

“什麼姓李的,那都幾百輩子的事了。你個丫頭片子,想氣死我啊,我跟你說人家可是家趁人值,有房有車,家大業大……”雲振華嘮叨着。

“行啦,我知道了,男方有房有車,有房車,家大業大有的是洋蠟,豪門大院,是不是這意思?

爸,你就這麼想把你這舉世無雙、獨一無二、無可匹敵的寶貝女兒賣出去?這回您老人家跟對方要了多少彩禮?”雲喬氣呼呼道。

“你別胡說,我都是爲了你好,我可跟你說,你這次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怎麼也得跟對方見一面。

我已經跟你雲梅姐說好了,她會帶着你去,明天早上十點,你必須給我去,你要是不去,我跟你媽就去找你……”雲振華語氣異常強硬。

“不是……爸,你怎麼老盯着我啊,我雲梅姐也沒結婚,你瞧我大爺什麼時候強行要求她去相親了,強有得瓜不甜!”雲喬見硬的不行,只能來軟的。

“你少廢話,強有得瓜怎麼啦,想當年我跟你媽也沒見過啊……,反正有瓜就行,我管你甜不甜呢。村裏跟你同歲的,二胎都有了。

再說了,你能跟你雲梅姐比。你雲梅姐那是沒辦法……”雲振華欲言又止道。

“啥叫沒辦法?”雲喬立時雙眼放光,還有意外收穫。

“你小屁孩,別瞎打聽。想當初,你大爺沒少給她安排相親,誒……怎麼說來說去,說到你雲梅姐身上去了,咱先說你的事……”雲振華差點被女兒雲喬帶跑偏了。

“爸,其實我雲梅姐有對象,就是不跟家裏說而已。”雲喬不管那個,使勁往雲梅身上聊。

“等等,你說啥?雲梅有對象了?你可不許騙我,給你爸說說,你是怎麼發現的。”雲振華一怔,好奇之心頓生,八卦起來。

看來雲喬的八卦之心隨根,她爸就這樣。

雲喬一聽老爸對這事上心,故意賣關子道:“爸,雲梅姐找不找對象又不是什麼要緊的事,您打聽這事,合適嗎?”

“嘿,你個沒良心的東西,你雲梅姐對你那麼好,你怎麼能這麼說呢,你不知道你大媽爲你雲梅姐的事都住了兩回醫院了。

你雲梅姐的婚事是你大爺和你大媽的心病,我作爲你雲梅姐的長輩,稍微打聽下,給他們老兩口透露下信息,讓他們高興下,這不是好事?!”雲振華較真道。

“不是……你現在逼着我去相親,我也沒工夫給你說這事啊!再說了,我不得了解詳細了再向你彙報啊,萬一鬧個大烏龍,多尷尬啊!”雲喬眼珠轉了轉說道。

“嘿!跟我耍心眼是吧,我告訴你,你雲梅姐的事你必須給我弄明白了。我給你說,你雲梅姐不容易,他父母又都在南邊,照顧不到她。

你工作都是你雲梅姐給你找的,咱們不能忘本,讓你大爺大媽高興,就等於是在幫你雲梅姐,你懂了吧!”雲振華語重心長的說道。

第683章 持續發酵

雲喬沒想到東拉西扯的,居然還扯着這麼多事來,無形中把自己給綁上了,這事看來只能繼續往下走,自己得想辦法給雲梅和方軼製造點條件,讓事情有點發展,實在不行就編點信息,也好向上彙報,要不然老爸一天到晚的崔,誰受得了啊!

“好,我答應你。那我相親那事?”雲喬嘿嘿一笑開始提條件。

“這事沒得商量,相親的事是你媽在牌桌上給你定的,對方怎麼樣我也不瞭解,只知道也是做生意的,就在你工作的那個市。

你去見一面吧,如果實在不合適就算了。我只能幫你這麼多,千萬別告訴你媽,聽見沒?”對方壓低聲音說道。

“歐拉!老爸,等我放假回去,給你帶茅臺哈。”雲喬興高采烈的說道,剛纔那種敵對情緒瞬間化爲無形。

……

中午,南方某市富人區的一座獨棟別墅內,一位看起來像是四十來歲,實際年齡已經五十多歲的貴婦人,放下電話後,心中一陣激動,心臟都跟着激烈的跳動起來。她站起身,在富麗堂皇的客廳內來回踱步。

“你這是怎麼了?有什麼好事這麼興奮?”一位身材挺拔,滿頭花白頭髮,年近六十的男人,提着澆花用的噴壺,走了進來。

“振國,剛纔振華打電話來,說梅梅找了個男朋友。”貴婦人眼神閃動,興奮的說道。

這位貴婦人就是雲梅的母親林婉寧,而被稱爲振國的年近六十的男人便是雲梅的父親,雲振國。雲梅長得像她母親,但是性格卻像父親。

“哦?振華怎麼說?”雲振國一怔,急切的問道。

“振華是聽他女兒雲喬說的,雲喬這丫頭大學畢業,不好找工作,雲梅推薦她去當地的一家大型律所做實習律師。

雲喬跟咱們家梅梅住在一起,所以對梅梅的事知道的比較多。但是雲喬也沒細說具體是怎麼回事。”林婉寧走到老公身旁坐下後說道。

她見雲振國目露擔憂之色,倒了一杯茶水給他:“我知道你擔心什麼,梅梅已經長大了,既然她選擇重新開始,就說明不管結果好壞,她都會接受……”

“嗯,我明白,我也希望她能找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人。

對了,你給她周姨打個電話,問問是怎麼回事。如果咱家梅梅找了對象,她周姨不可能一點信兒都不知道。”雲振國眼神變得複雜起來。

林婉寧答應一聲,拿過手機撥了出去。

雲梅有男朋友的事在繼續發酵,周姨被林婉寧問的蒙燈轉向,只是知道一點凍柿子和新小米的事,其他的一概不知。

其實這也不怪周姨,她不過是一個做飯的,除了做家務外,她的最大愛好就是用雲梅給她買的平板電腦追劇,逛菜市場。她不是一個喜歡八卦的人,否則也不可能一直在雲梅身邊當保姆。

萬般無奈之下,林婉寧給她安排了一個“臥底”的任務,只要雲梅出現異動要立刻打電話告訴家裏。爲了避免自己“臥底”的身份被泄露,影響自己的保姆工作,周姨給林婉寧出了一個主意,讓她直接打電話問雲喬,說雲喬肯定知道什麼,不然也不會說雲梅有男朋友。

下午的時候,雲喬正挎着小包,跟周穎在北國商城閒逛,突然她的手機響了起來。

“周姐,我打個電話。”雲喬拿出手機衝着周穎晃了晃,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