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映红梅
“您剛纔說的,在搶劫中除了採取暴力、脅迫的手段外,還會採用‘其他方法’,‘其他方法’是指什麼?”周穎眨着大眼睛問道。
“搶劫中採用的‘其他方法’,一般是指行爲人針對被害人人身採用的除暴力、脅迫外,其他任何能夠使被害人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
比如對被害人使用安眠藥、麻醉藥品,或者灌酒致使被害人處於醉酒狀態等等,關鍵是看行爲人的手段是否使被害人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能力,是否導致被害人喪失抗拒行爲人劫財的意志自由和行動自由。”方軼道。
“哦,我好像明白了。”周穎恍然大悟道。
方軼一笑,接着道:“本案中,馮達年謊稱自己手裏有美元需要兌換,利用虛構的事實獲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一開始確實使用了詐騙的手段。
但在交易過程中,被害人何生國將錢交給馮達年後,後者並未按照約定將美元給被害人何生國,導致交易並未完成。
正常情況下,如果馮達年拿不出美元,被害人何生國是可以隨時終止交易,拿回自己的錢的,因爲錢款並未脫離被害人的視線範圍,被害人並未對錢款失去控制,至少其自認爲是這樣的。此後,馮達年趁被害人不備,當場搶走被害人的錢款。
從這一點上可以看出,被害人不是因爲陷入誤解自願地將財物交給馮達年帶走的,馮達年也不是通過欺騙的手段非法獲取被害人的錢款,所以馮達年的行爲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另外,乍一看,馮達年搶錢時,似乎是採取了乘人不備公然奪取的手段,事前事後也未直接對被害人施加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
但仔細分析下,你就會發現馮達年之所以能得逞,是因爲他事先精心設置了‘機關’,即對辦公室進行了改造,使被害人無法從屋子裏面將門打開,從而導致被害人被困在辦公室內,處於不能抗拒,也不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奪回自己的財物的狀態。
馮達年的行爲完全符合搶劫罪中‘其他手段’的認定標準,所以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論處。”
“噢啦!我昨天一直琢磨這案子,可總是感覺霧裏看花,朦朦朧朧的,這回全明白了。”周穎笑的跟朵花似的。
“其實這就是一層窗戶紙,不捅破怎麼也想不通,一旦捅破了,一通百通。沒什麼難的。”方軼微笑道。
在開庭前,方軼又去了一次看守所,與馮達年談了辯護方案。馮達年雖然害怕被判刑,但是他知道自己犯了錯,報應遲早會來。
“方律師,我會被判多少年?”馮達年忍不住問出了心中糾結已久的問題。
“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四)項的規定,你搶劫現金人民幣十五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有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當然,贓款已全部追回歸還給了被害人,而且未造成經濟損失,法院可能會酌情從輕處罰,大概率不會判處無期和死刑。
昨天我已經跟你父親溝通過了,我們會爲你做罪輕辯護。”方軼道。
馮達年點了點頭,沒再說話。
庭審過程中,馮達年表現的非常諔J罪認罰,對案件事實全部認可。檢察員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聽到檢察員的建議刑期,馮達年心中一顫,十五年啊!
方軼爲馮達年做了罪輕辯護,鑑於被告人馮達年歸案後,有悔罪表現,且贓款已全部追回歸還失主,未造成經濟損失,建議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庭審後,審判長進行了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不僅讓馮達年喫驚,方軼也感到很意外。
中院認爲,被告人馮達年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他人禁閉於其設置的房間內,使其喪失抗拒能力,進而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爲,已構成搶劫罪。
鑑於被告人馮達年歸案後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且贓款已全部追回歸還失主,未造成經濟損失,可酌情給予從輕處罰。
最終中院判決:被告人馮達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五年!方軼大感意外。
馮達年大喜過望,沒想到法院判了自己五年,這可比檢察員建議的刑期和律師說的刑期少了太多,他心中不由得對檢察員和方軼一頓鄙視,覺得他們水平不過如此。
對面公訴人席上的兩名檢察員面帶不爽,但是也沒說什麼,宣判後收拾東西離開了法院。
方軼走出法院大門時,馮林迎面走了過來。
“方律師,謝謝您。”馮林對判決結果還算滿意。
“您客氣了,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案子雖然判了,但是要等刑事判決書發下來,過了上訴期才能生效。不知道檢察院會不會抗訴。”方軼道。
“那咱們要是上訴呢?我兒子的刑期有沒有可能再降一降?”馮林覺得兒子的刑期越短越好。
“我覺得可能性不大。您想上訴?”方軼道。
“暫時我還沒想好。”馮林道。
他對方軼的話並沒當回事,之前方軼跟他說法院有可能會判馮達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但是最後中院只判了五年。他覺得方軼的名聲雖大,但是說的也不是那麼準。
第529章 不好意思
馮林剛回到家,手機響了。是李翔瑞的助理打來的,他與馮林一直沒斷聯繫,馮林倒不是信任他,而是覺得可以兩邊諮詢,相互印證對方說的話,聽聽誰說得更有道理。
“您好,劉助理。”馮林接通手機後道。
“馮先生,您兒子的案子判了嗎?”劉助理道。
“判了,法院判我兒子五年有期徒刑。”馮林如實道。
“五年?這麼多年啊!您得上訴啊,這要是我們李律師代理您兒子的案子,根本不可能判這麼多年……”劉助理一頓忽悠。
“那,您的意思是我兒子這案子還有改判的餘地?”馮林好奇的問道。
“太有了!如果我們李翔瑞律師代理您兒子的案子,絕地會改判,讓您兒子少蹲幾年大牢。”劉助理激情澎湃的說道。
“那好,我明天上午去找您,咱們談談。”馮林被說的心動了。
此時的方軼和周穎已經回到了律所,絲毫不知馮林去找李翔瑞的事。
“方律師,是不是中院判輕了?”周穎走進方軼的辦公室,問道。
回來路上週穎想了好久,按照《刑法》規定,被告人馮達年應該被判十年以上纔對,爲什麼會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中院的判決讓她非常費解,她甚至開始懷疑自己學的知識出了問題。
當初方軼建議馮林找被害人,看看被害人能否出一份諒解書,結果被害人避而不見,根本就不搭理馮林。說實話,中院這麼判,讓方軼也有些困惑,搞不清法官的思路。
“我覺得有可能是法官搞錯了!”方軼坐在椅子上想了想道。
“搞錯了?”周穎驚訝的看向方軼。
“對,除此以外,我實在想不出還有其他原因。
馮達年搶了十五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四)項的規定,應該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院以馮達年歸案後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且贓款全部追回歸還失主,未造成經濟損失爲由,對馮達年從輕處罰沒有問題。但在具體量刑時卻減輕了處罰,這顯然混淆了‘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的界限。
在本案不具有任何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情況下,中院在法定刑以下量刑,違反了《刑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屬於量刑不當。
這對於馮達年非常有利,對咱們來說無所謂,如果檢察院不抗訴馮達年算是抄到了,不過我估計檢察院十有八九會提出抗訴。”方軼道。
“哦,您這麼一說我就放心了,我還以爲我學的知識過時了呢。”周穎笑道:“如果檢察院提出抗訴,咱們怎麼收律師費?我先去準備下委託手續。”
“按照一審律師費的一半收就行。”方軼道。
不出方軼所料,馮達年搶劫案的刑事判決書下發後沒多久,檢察院以被告人馮達年搶劫數額巨大,原判量刑畸輕爲由,向省高院提出了抗訴。
馮林並沒有來找方軼,而是在劉助理的勸說下,將兒子馮達年搶劫案的二審委託給了李翔瑞。
很快二審開庭了,審判長當庭宣判。
省高認爲,中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當,應予糾正。最後,撤銷了中院判決中的量刑部分,改判被告人馮達年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宣判後,旁聽席上的馮林一下傻了眼,被告人馮達年也癱坐在了椅子上。
此後,馮林去找李翔瑞,但是李翔瑞擺出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姿態,矢口否認曾說過可以降低刑期的話,把責任都推給了劉助理,後者則躲了起來。
兒子馮達年由五年改判爲十二年,馮林咽不下這口氣,去司法局投訴,卻又拿不出證據,最後折騰了一個多月,然並卵。
周穎得知此事後,心裏直念阿彌陀佛,多虧了方軼之前跟馮老爺子說的明白,要是爲了簽單,忽悠當事人,最後說不定也會被投訴。
下午的時候,方軼接到了李明博的電話,後者來市裏開庭,晚上不回去,想請方軼喫飯,順便再介紹個朋友給方軼。
晚上,方軼把小志接回家後,小志喫過晚飯去臥室複習,方軼收拾了下,便出門去了。
半個多小時後,方軼走進了一家飯店的包間,包間裏坐着兩個人,一個是李明博,另一個是位中年男子,穿着一身高檔西裝。
“方律師,這位是我的老同事夏軍,原來他也在縣裏當律師,現在市裏一家中型律所當合夥人。
夏律師,這位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起的方軼律師。”李明博見方軼進門,起身介紹道。
“夏律師,您好。”方軼道。
“您好,方律師,早就聽說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有位擅長刑事案件的方軼律師,沒想到您居然與老李是同事。”夏剛起身與方軼握手後,笑道。
“坐下聊,今天我請客,你們都不要跟我搶哈。”李明博非常興奮:“方律師,我今天來市裏開庭,在法院正好碰到了夏律師,夏律師對您非常敬佩,很想認識您。正巧我想請您喫飯,都趕在一起了。”
“老李說您和他是同事,我一開始還不信,現在我信了!”夏剛笑道。
三人點完菜後,又聊了一陣,酒菜端上後,三杯酒下肚,氣氛活躍起來。
“方律師,您在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感覺怎麼樣?”夏軍放下酒杯,問道。
“挺好的。”方軼不知道他這麼問是什麼意思。
“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是咱們省裏的大所,排名前三的存在,競爭一定很激烈吧?”夏軍道。
“我感覺還行,這幾年律所發展挺好的,現在不論是在市裏還是在省裏都是排名第一的大所。”方軼微笑道。
“方律師,有沒有興趣動一動?”夏軍突然問道。
“動一動?怎麼動?”方軼看向他。
“我們律所這幾年發展的也很快,現在有七十多名律師,別看我們律所的律師沒有你們律所多,但是各種資源還是挺好的。
現在我們律所正在廣納賢士,與市裏比較出名的律師都有接觸,李翔瑞律師您知道嗎?非常有名,經常在電視上露臉,他就是我們律所的合夥人。不知道您有沒有興趣轉到我們律所執業?咱們一起組個團隊。”夏軍說完,滿含期待的看向方軼。
“不好意思,暫時我還沒有轉所的打算。”方軼微笑道。
第530章 惱人的秋風
“您只要轉過來,立刻無條件給您提升爲合夥人,而且不是有名無實的合夥人,是二級合夥人,可以參與我們律所的管理。”夏軍又拋出了一個自認爲很吸引人的條件。
“不好意思,我剛提升爲合夥人不到一年,現在暫時不想換律所。”方軼收起笑容,很嚴肅的說道。
“夏律師,咱們喝酒。不談那些。”李明博覺得氣氛有點尷尬,舉杯道。
見李明博如此,夏軍也不好再多說什麼,但是後面的酒喝起來多少有些不是很舒服,又聊了一陣後,三人酒足飯飽結賬離開了飯店。
夏軍與二人打過招呼後,打車離開了。李明博預定的酒店距離飯館比較近,方軼知道今天要喝酒,沒有開車,兩人一邊往酒店溜達,一邊聊天。
“方律師,真不好意思,我以爲夏軍是想認識下您,沒想到……”李明博尷尬道。
“沒什麼,這不是你的錯。夏律師勸我轉所,想給自己所在的律所拉律師,我能理解。他現在那邊是二級合夥人吧?”方軼問道。
“嗯,據說是二級合夥人。其實我跟他的關係也一般,之前當實習律師時我們在一家律所,後來他轉所來了市裏,據說一年能賺五六十萬。”李明博語氣中透着羨慕。
其實夏軍從實習時起,就一直瞧不上李明博,覺得他腦子太軸,不知道變通,而且家裏是下面村裏的,沒有任何背景,將來利用不上。
之所以今天過來跟李明博喫飯,是因爲他聽李明博說認識方軼。他想趁着喫飯的機會把方軼拉過來,到自己所在的律所執業。
方軼的專業水平和名氣在市裏的律師圈非常有名,即便是從來沒見過方軼的夏軍也聽過他的大名。他想把方軼拉過來跟自己一起組團隊,利用方軼的名氣吸引客戶,提高自己的收入。
但是今天方軼一口回絕了他的邀請,一點回轉的餘地都沒有,讓他那顆高傲的心有些不太適應。
“你現在怎麼樣?律所業務如何?”方軼換了話題問道。
“還是老樣子,業務不溫不火的。
孫主任年事已高,現在也不怎麼跑業務了,早上一杯茶,中午睡一覺,下午沒事了,就提患茗B遛彎,去公園下棋。基本上處於半退休狀態。
對了,剛纔忘了恭喜你了。”李明博道。
“什麼?”方軼一怔。
“晉省合夥人啊。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那可是很有含金量的,在外面的認可度也高。
不像夏軍他們律所,去了就給合夥人名頭,之前他想讓我轉過去。說實話我真有點心動。”李明博道。
“你打算轉過去嗎?”方軼一笑,看向他問道。
“沒想好,縣裏邊的情況您也清楚,就那點案子,僧多粥少。離開是遲早的事。”李明博道。
“說實話,我不太建議你去夏律師他們的律所,規模大小先放一邊,主要是資源有限,全靠人數撐着。能給你的助力不大。”方軼道。
“夏軍說有幾名市裏知名的律師轉去了他們律所,說不定能有一定的名人效應。”李明博道。
“說句實話,之前夏律師提到的那個李翔瑞律師,我開研討會時見過,水平一般。
前不久我辦的一個刑事案子,李翔瑞接過去辦的二審,結果被人家投訴到了司法局。
這樣的知名律師你覺得能給律所帶來多少資源?而且在市裏的律師圈裏大家都知道李翔瑞律師,經常上電視,嘴上的功夫好,但是實際上也就那麼回事,水平一般。”方軼道。
“這樣啊!”李明博喫驚的看着方軼。
“所以……你要考慮好。咱們律師可以借力,但是不能依靠,靠人不如靠自己。你要是準備轉來市裏自己幹,就要做好半年沒業務的準備。”方軼道。
他所說的半年沒業務不是說真的一點業務都沒有,而是告誡李明博,要做最壞的打算,要有思想準備。李明博自然明白,當年他差點窮的轉行賣煎餅,自然知道沒業務的苦。
夜已深,雲梅穿着睡衣坐在窗前,手裏捧着一杯紅茶,望着窗外的一輪明月,思緒萬千。
一旁鐵三角牌的黑膠唱片機內傳出了盧冠廷的《一生所愛》:
從前現在過去了再不來,紅紅落葉長埋塵土內,開始終結總是沒變改,天邊的你漂泊在白雲外,苦海翻起愛恨……
記得小時候,姥爺家有一臺老式黑膠唱片機,姥姥在世時經常聽,慢慢的她也迷上了黑膠唱片機。後來她一個人打拼,賺了第一桶金後,便買了這臺鐵三角的黑膠唱片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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