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眀智
他又看了看清單,最後看了看門外的貨櫃車,地上的幾隻囊匣,以及旁邊的崔立。
好像還是京大考古系的?
以及電話裏那一句:我怕被人截胡……
明白了:初生牛犢不怕虎,以爲撿到了漏。
東西肯定還是那些東西,堆了好多年,他閉着眼睛也能數出來。
說實話,上千萬都夠嗆,但現在有人開一個億?
“眼拙了,沒看出來!”
默然好久,溫有全又笑了笑,“冒昧問一句,家裏人知不知道。”
“家裏人不管這個!”
李定安掏出了卡,“溫總,就一句:賣,我就付錢,不賣,我就走人!”
“賣!”
溫曼愣了愣:“爸?”
“開門做生意,哪有放着錢不賺的道理?”
溫有全擺擺手,“付彬,打合同,小劉,沏茶……”
第321章 事發了
車裏開着空調,冷風“呼呼呼”的吹,菸灰飄的到處都是。
“老馬,你對準點,不然還得給張摳搜洗車!”
“洗就洗!”
馬獻明渾不在意,吹了一下襯衣上的菸灰:“何館,張處長這一插手,是不是就沒我們什麼事了?”
“不然呢?他來不及從京城調人,再說了也不符合程序,肯定要當地的緝私部門辦理。等人來了一看:好傢伙,全是漢玉?還是從滿城漢墓裏挖出來的,更有金縷玉衣殘部?
這要還能被我們帶走,當地的緝私部門以後別想好過,文博、旅遊、宣傳等部門都能給他弄一堆穿不完的小鞋……”
頓了一下,何安邦又嘆了一口氣,“李定安真沒說錯!”
“什麼?”
“張漢光確實是根攪屎棍!”
馬獻明差點笑出來……
兩人嘀嘀咕咕,煙抽了四五根,馬獻明又看了看錶:“半個小時了!”
“確實挺久。”
何安邦撓了撓眉心,又往大門的方向看了一眼。
裏面的人不出來情有可原,因爲說不好就是在扯皮,連警察都沒辦法調停。
但張漢光通知的緝私部門的人呢?
半個多小時,爬也爬到了……
正狐疑着,崔立出了別墅,小跑了過來:“何館,馬所,李老師說讓老師們把囊匣搬進去!”
“要囊匣幹嘛?”
“裝東西!”崔立比劃着,“就清單上的那二十多件,李老師全買了……一個億!”
啥?
兩人愣了愣。
這轉折來的太快,快的兩人猝不及防。
“警察還在問話,還在查他耍流氓的事情,怎麼又成買東西了?”
“問完了,警察說是誤會!”
“握手言和了?”
“沒,那位溫小姐不認同警察的處理結果,非說李老師調戲她,還哭的稀里嘩啦,然後那位溫總又給電視臺打了電話,告李老師的狀……”
告狀也是向京大告,再不就向部裏告,給電視臺告狀算怎麼回事?
八百杆子都打不着……
“那個……小於……就於徽音,在電視臺上班,這段時間就在保定……”
崔立的表情有點古怪,“我也在劇組幫忙,溫總認識我,看李老師是和我一塊來的,又聽他是京大考古系的研究生,就以爲他在劇組實習……”
“給於小姐告狀……這也沒用啊?”馬獻明一頭霧水。
何安邦嘆了口氣:“誰說沒用?男朋友耍流氓,人家還報了警……傳出去,以後小於還怎麼在電視臺上班?”
馬獻明恍然大悟:就李定安那性格,這要不弄出點事來,都對不起他那外號?
“那他還買,這是仇將恩報吧?”
沒有錢送上門不賺的道理,溫有全當然樂意至極。
但李定安呢,這不等於給別人送錢?
確實能撿漏,而且賺的不少,但依他睚眥必報的性格,哪怕這錢不賺,甚至是賠點都行,但氣得出……
“呵呵!”何安邦冷笑一聲,推門下了車,“以後別說自個是國博的所長!”
“何館,你要進去?”
“越鬧越大,還進去個屁?我安排人……”
越鬧越大……啥意思?
馬獻明睜着無辜的眼睛,一臉的不明所以。
崔立嘆了一口氣:“馬所,一個億不是涉案金額,而是交易金額,而且還簽了合同!”
我靠?
馬獻明才反應過來,猛的一個後仰:就說都半個多小時,當地緝私局的人連個鬼影子都不見?
肯定被張漢光攔在什麼地方了,等交易完再過來。
而一旦有了交易事實,溫有全不死也得脫三層皮。
這還是什麼都查不出來的前提下:比如金縷玉衣、漢代葬玉的來歷沒任何問題。
但可能嗎?
十個幹古玩生意的,九個都是一屁股的屎,剩下的那一個不是沒問題,而是早賠的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李定安夠狠。
要麼不做,要做做絕……
……
東西一樣一樣的搬了下來,四個工作人員有條不紊,整理的整理,裝箱的裝箱。
李定安掃了一眼合同:藝術品、藝術品,還是藝術品!
古玩商人的老套路,不止合同,包括髮票上也是這麼標註。
如果發生交易糾紛,法官就會問買家:白紙黑字寫這麼清楚,你看不到,依舊要付錢?你這屬於主觀明知……交易成立!
公安機關辦文物案件時,同樣是這一套流程:什麼樣的藝術品,指肚大那麼一點兒就要幾千萬?
除了珍貴文物,不會有第二種,你這屬故意、且具有牟利性質,同樣屬於主觀明知……罪名成立!
是不是很熟悉?
和幫人取快遞,被抓後辯稱不知道里面是什麼東西的那些人一模一樣。但警察和法官都會問:跑腿取個快遞,你敢要兩萬的報酬?
主觀明知!
只是因爲倒賣文物的危害性不是太大,所以相對寬鬆,公安機關偵辦文物案件時,很少會死摳條條框框,不然九成以上的收藏公司、拍賣行的負責人都得進去。
但不管多寬鬆,這也是金縷玉衣,國家一級甲等文物,何況交易金額上億,緝私部門絕對會查個水落石出:從哪買的,什麼時候買的,又是什麼時候盜的?
啥,你不知道?
行,我們慢慢查,總有能查清的時候。
不誇張,關個一年半載都是少的。
而溫總的生意又做的這麼大,經年遊走在灰色邊緣是必然,最怕的就是認真查。
弄不好,就出不來了……
是不是有點狠了?
但反過來再想:依張漢光作風,不管有沒有這一億,溫總的結局都好不到哪裏。
反正沒準備賺錢,就當爲社會做貢獻了……
李定安魂遊天外,默然不言。
張漢光卻轉來轉去。
一樓的那十多件不用說,妥妥的一級文物。甪端和白瓷觀音他也知道,李定安講的很清楚:清西陵墓葬。
但剩下的呢?
名字晦澀難明,器形古里古怪:比如一件叫“普巴(金剛橛)”的東西,長的就像武俠電影中的飛鏢,售價八十萬?
還有一件“法螺”,就普通的海螺,長的稍大點,一百四十多萬?
跑海邊,十四塊錢能買倆……
還有一條門簾,髒的連原來的顏色都看不出來了,勉強能看到一條行龍的圖樣,
兩千八百萬?
張漢光就想不通:龍袍纔多少錢?
“這些玩意怎麼這麼貴?”
“都是密宗法器!”
“廢話,我能不知道?”
其他的不好說,但像櫃子裏擺的那些,比如頭蓋骨製成的碗和念珠,以及小孩腿骨製成的號角,他還是能認出來的。
但反過來再說:南昌寧王府的那些東西,有好多都是天師法器,專家估價一件也才幾萬十幾萬。沒道理輪到大喇嘛,一翻就是十幾倍?
他瞅了瞅,拿起海螺晃了晃:“這東西也是?”
“對,屬樂器之一,和那白麒麟,白瓷觀音是一起的!”
一起的又怎麼了……嗯?
我靠,泰陵墓葬?
明白了,這就是李定安所說的“一級文物”中的一件。
他又指了指那道門簾:“這個呢,兩千多萬,哪值了?”
李定安瞪了他一眼:“回去再說!”
兩人一塊混那麼久,這眼神他不要太瞭解:你給我皮夾緊……
所以,搞不好這玩意,是最值錢的那一件。
因爲最貴。
就像甪端,比狗沒大多少,溫有全才賣八百多萬,但李定安問何安邦要多少?
兩個億!
那這件呢?
張漢光的眼皮止不住的跳了兩下,又瞅了瞅沙發對面的溫總:標準的商人性格,挺精明,也挺謹慎。
應該懷疑過:都鬧成這樣的,還買這麼多東西,會不會是套?
但當一億的真金白銀轉進了賬戶,貪婪最終壓倒了疑慮:合同籤的這麼細,就是打官司也不怕,先把錢賺了再說。
所以,他壓根就沒想過,故宮的專家看過的東西,竟然會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