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笑死,我根本沒有好嗎 第254章

作者:报一丝啊

  “呵呵............”

  王瑞鑫笑着搖了搖頭。

  “多餘的我現在還不能給你透露太多,但有一點是可以告訴你的。”

  “他們回不去了。”

  林北一聽這話便笑了。

  沒想到這次居然歪打正着。

  本來以爲就是個脾氣火爆行事霸道的被告家屬而已。

  沒想到居然還真是混嘿的。

  得,這次也算是爲民除害了。

  就這些逼養的,早些年靠着暴力狂攬錢財,不知道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結果撈夠了錢之後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安安心心享受富足生活了。

  哪有這麼好的事兒?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

  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林北滿意離去。

  ....................

  龍城某醫院。

  “媽的!”

  “老子出道這麼些年,從來沒栽過這麼大的跟頭。”

  “那個小逼崽子......”

  馬洪軍躺在病牀上,腦袋上包着紗布。

  還是能感覺到隱隱作痛。

  相比身體上的疼痛,更要命的是心裏難以接受。

  馬洪軍在道上風裏來雨裏去這麼些年了,拼倒過一個個狠人,結果居然被一個小孩給撂倒了。

  這讓他有一種陰溝裏翻船的屈辱感。

  馬洪軍心裏異常憤懣。

  “草!”

  “不過......這樣一來,倒也有點好處,最起碼我手裏有籌碼能拿捏那個小雜種。”

  “逼他撤訴,不再告曉悅。”

  “只要他撤訴,我這趟就算沒白來,至於我跟他這筆賬,哼,以後有的是時間慢慢清算!”

  馬洪軍雙眼微眯,眼睛裏閃過一道寒芒。

  他可不是什麼善男信女。

  不但要借這次的事情威脅林北撤訴,而且即便撤訴也不代表事情一筆勾銷,還準備秋後算賬呢。

  只可惜啊,馬洪軍想得挺好,但現實卻不會如他所願。

  “吱呀!”

  門開了............

  兩個警察走了進來。

  “警察同志,那個小雜......小子,你們抓了嗎?你看他給我打的,太囂張了,太惡劣了!這種人,必須得......”

  馬洪軍話還沒說完,便被其中一個警察打斷了。

  “刑了馬洪軍,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別急。”

  “我們過來,就是要告知你這個案子的情況。”

  馬洪軍“嗯嗯”兩聲,滿懷期待地看着。

  警察接着道:“關於林北先生打傷你以及你兩個朋友的事情,經所裏調查研究,最終認定爲正當防衛,林北不須對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啥......?啥玩意兒?”

  馬洪軍頓時就傻眼了。

  正當防衛?

  還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不是......這憑啥啊!”

第284章 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來不了了

  “警察同志,你看看我都被打成啥樣子了!”

  “還有我那兩個兄......那兩個朋友,一個腿斷了,另一個更慘,可能......”

  “這憑什麼他沒責任?”

  “就算天王老子來了,也沒這個道理!!!”

  馬洪軍漲紅了臉,大聲吼道。

  警察淡淡道:“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來不了了。”

  “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人小夥子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懂嗎?”

  馬洪軍梗着脖子說道:“我不懂什麼正當防衛,我只知道,打了人,不可能什麼責任都沒有!更別提還把我們打得這麼嚴重。你別以爲我不懂法,我們三個都已經達到輕傷標準,這種情況,如果我們不和解的話,那個打人的,他都得去坐牢!”

  因爲太過激動,或許抻着傷口了,剛說完便齜牙咧嘴倒吸了一口涼氣。

  正所謂久病成良醫。

  這馬洪軍作爲一個“專業”的混嘿人士,對於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還是有些瞭解的。

  至少這個故意傷害罪的相關規定,他就很清楚。

  輕傷,已經達到故意傷害罪的刑事立案標準。

  “呵呵,你居然還懂法?”

  警察挺意外地看了馬洪軍一眼。

  “只可惜,懂的不多。”

  “你們三個人,還持刀,還是主動出手,並且聽現場羣姓f,還聽到你們喊着要弄死那小夥子?”

  “怎麼,還以爲是二三十年前呢,還以爲是你們當黑老大的時候?”

  “也不看看現在什麼年代了,居然還玩兒這一套!”

  警察目光逐漸變得冰冷。

  “馬洪軍,現在通知你,因你聚袑め呑淌拢瑲⑷宋此欤呀浾叫淌铝福 �

  “不過考慮到你的傷勢,暫時不拘你。”

  “就在這裏進行訊問。”

  馬洪軍頓時傻眼了。

  “什麼?”

  “我可是受害者!我是受害者!”

  “你們龍城的警察都是這樣子的嗎?”

  “不去抓行兇的人,居然要審訊我這個受害者,咋了,看我是外地的,就欺負我們這些外地人是不是?”

  馬洪軍現在火氣很大。

  警察擺擺手板着臉說道:“刑了馬洪軍,我是不是給你臉了?跟我這兒渣渣嗚嗚的!”

  “你們哥仨光天化日的堵人家門口,又是威脅保安,又是對業主動手,咋了你覺得你們還挺遵紀守法唄?”

  “好死不死的你們還是三個人。”

  “一個兩個,這頂多算犯罪份子,可你們是三個人,這已經能算犯罪團伙了。”

  “你也別在這兒跟我吆喝了,不如老實配合,主動交代,或許還能爭取寬大處理。”

  馬洪軍臉色頓時變了。

  他這會兒終於意識到,事情貌似比自己想的,要更加嚴重!

  心跳迅速加快。

  如果只是尋釁滋事還好說,頂天了三年,這次又沒造成什麼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找個好律師的話,估摸着緩刑問題不大。

  但馬洪軍從警察口中聽到了另外一個更加嚴重的詞。

  “殺人未遂”!

  所謂殺人未遂,在定罪的時候,側重點不是“未遂”而是“殺人”。

  這特麼叫“故意殺人罪”!

  刑法四百來條罪名,故意殺人罪絕對能算得上“名列前茅”,妥妥的八大罪之一。

  所謂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殲罪、搶劫罪、販賣麪粉罪、縱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險物質罪。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如果犯的是八大罪,那麼已滿十四周歲就應當負刑事責任!

  負刑責年齡提前兩歲,足以表明八大罪的嚴重程度。

  殺人未遂,成立犯罪的話就是故意殺人罪。

  “未遂”不影響定罪,隻影響量刑。

  最低也是三年以上。

  十年封頂。

  這跟三年以下的尋釁滋事罪完全不是一碼事兒。

  馬洪軍蹲過十年大獄,按理說這點“小案子”對於他來說不算什麼。

  但當初蹲大獄的時候,馬洪軍一窮二白,而且也年輕,坐幾年牢完全不算什麼,甚至坐牢在他們道上,是一筆豐厚的履歷。

  坐幾年牢出來,那社會地位都不一樣。

  可現在,馬洪軍家底豐厚,有老婆孩子,年紀也大了。

  他很享受現在的安寧生活。

  再讓他去坐牢,那比殺了他還難受。

  “咕嚕!”

  馬洪軍艱難吞嚥口水,看着警察道:“不是,警察同志,這個我承認,我確實衝動了,我不該那樣的。”

  “但我那也是着急啊,我閨女被他搞了,我心裏着急得不行。”

  “我看你的年紀,應該也當父親了吧,你應該能理解我的心情。”

  “而且我絕對絕對沒有要殺人的意思,我可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可能幹這種事情。”

  “我單純就是想嚇唬嚇唬他。”

  “懇請政府寬大處理。”

  馬洪軍很諔┑臉幼印�

  他發誓,自打出道以來,從沒有像現在這麼“軟”過。

  警察卻冷着臉道:“求饒的話,留着上了法庭再說吧,現在你要做的,就是配合調查,老實交代你的問題!”

  隨後,便架好錄像錄音設備,開始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