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产生原因只有一个——爬得太高了,只要回到低处,所有不适症状立刻消失。”
“为何吐蕃人跟吐谷浑人不受影响嗯?”
“那是因为他们常年成活在高处,身体早就适应了,大唐府兵很少有机会去那么高的地方,自然就会不适应。上去了就会头痛,胸闷等等毛病全来,这时候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会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殊不知,这样做只会加重病情。
其实,他们只要不胡乱动弹,不要喝酒,每天不要吃太多,三五天之后,很多症状就会消失,半个月之后再慢慢得进行恢复性训练,一般两个月之后,就大非川那片地方,完全就能适应,也能全面恢复战斗力。”
“既然是这样,为何大唐派遣了那么多的军队,为何还没有适应?”
云初叹一口气道:“刚刚派遣上去的人,会患病,然后是一大群人患病,接下来还会有人莫名其妙地死掉,军官害怕,就把人撤下来,再派一些新的军队上去,根本就没有适应的时间,当然每一支都不成,每一支军队都在大非川里待不住。”
云初说完话就狠狠地盯着狄仁杰看,狄仁杰舔一舔拿在手里的杏子道:“你放心,我没有把你弄去大非川当兵的想法。”
“你最好没有这个心思,老子的心思全在长安,没打算再去别的地方胡混。
更不想跟程咬金一样,七十岁的人了,还要骑着马,跑好几万里到处追杀一只叛逆的野人。”
在长安过的生活,云初都不怎么满意,更不要说去大非川了,他以前又不是没去过,不过是去龙羊峡旅游的。
开着车,带着火锅,还有美女音乐陪伴,他在那里总共也不过待了三天,早上羊肉泡馍,中午黄焖羊肉,晚上烧烤羊肉,几天下来吃得他满嘴燎泡,想弄点水库里的鱼吃一吃,又恰好赶上人家投放鱼苗,水库不准出鱼。
现在去大非川?
一个八月就开始下雪的地方,就连牧人都赶着羊群转移牧场了,能吃到啥呢?
难道说,吃那里的特产岩羊?
回想起自己在天山悬崖上跟岩羊抢夺一个落脚点的遭遇,云初就浑身发冷,那种局面,他一辈子都不想再经历一次。
第二十三章 看不见的红线
回到后宅,就看到身材高大的公孙,将头放在娜哈单薄的怀里放声大哭。
崔氏坐在一个小小的凳子上流着眼泪陪着,至于娜哈则是一脸地茫然无措。
虞修容瞅着公孙神色难明,似乎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立场,也找不到合适的话。
云初来了,六神无主的娜哈立刻对痛哭的公孙道:“我哥哥来了,你可以趴他怀里哭,我向你保证,我哥哥可厉害了。”
云初向娜哈投去一个赞许的目光,不过,这孩子还不够聪明,说这句话的时候,至少应该避开虞修容。
崔氏被娜哈的一番话说的再也哭不下去了,而虞修容更是脸黑的跟煤球一样。
公孙听了这话,也哭不下去了,只好从娜哈的怀里坐起来,顶着一对大桃子一般的眼睛暗自啜泣。
裴行俭她是真的不敢再依靠了,继续依靠下去绝对是死路一条。
而她一个长得美艳,钱又多的歌舞伎,有的是人想在她这里占便宜。
这些天,自从传出他被裴行俭的老婆殴打了之后,就有无数的青年才子,赶着贴上来想要安慰她,安抚她,抚摸她,再睡了她,最后拿钱走人。
她知道,如果她从了其中的某一个人,陆氏就会放过她,从此不再找她的麻烦。
可是,这些人里面那里还有一个好鸟呢,就连她认为为人方正的云初,跟狄仁杰也会偷偷地看她的背影……
算来算去,普天之下真正毫无目的的对她好的人,竟然只有娜哈这个小姑娘……或者还有那只麻皮猞猁?
想到这里,公孙再一次泪如雨下。
娜哈连忙又站在软塌上抱着公孙的头,还用手掌拍着她的后背安慰她。
虞修容不知何时站在云初与公孙之间,没有说话,不过看样子她也快哭了。
云初呵呵笑道:“其实不算什么事情,我相信老裴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必定是全心全意地喜欢你,现在出现的事情是一种意外,也可以说不是意外。
我曾经听说过一首很好的诗,如今送给你。”
云初顶着虞修容杀人般的目光轻声吟诵道:“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听完云初吟诵的诗歌,虞修容咕唧一声笑了出来。
崔氏也掩着嘴巴哈哈大笑。
就连正在悲伤的公孙也顿时没有了眼泪。
只有娜哈不知道需不需要继续抱着公孙安慰她。
虞修容扶着云初的手臂笑得发软了,被云初揽着腰身,这才不至于滑到地上。
“郎君,把这首听来的诗歌送给公孙姐姐吧,就说是裴县令送给公孙姐姐的。
也无需改动太多,只需将妾改成君,将君改成妾,就该是一首可以脍炙人口的好诗。”
公孙擦试一下眼泪摇摇头道:“我不想败坏他的名声,离开他就是了。”
娜哈见公孙似乎又想哭,就再一次抱着她的头,怒气冲冲地道:“坏人不要你,我要你,你以后跟我睡,就没有人敢来打你。
实在不成,等猴子阿爷回来,就让他杀了坏人。”
公孙反手搂着娜哈道:“你才是世上最好的人。”
云初对虞修容道:“家里应该隔出来一个院子,让娜哈独自居住。”
虞修容点点头道:“也是,娜哈是大唐佛女,两次担当水陆法会的执灯女童,这等荣耀确实应该有自己独居的院子,豢养自己的人手了。”
崔氏连连点头道:“确实如此,确实如此,娜哈小娘子已经长大了。”
公孙看着娜哈道:“你想收留我吗?”
娜哈道:“你出去了,别人就会来打你,有我在,你就不用担心别人打你了。”
公孙瞅着一脸坚定的娜哈,将脸贴在她的胸口道:“好,公孙以后就是娜哈小娘子豢养的舞姬,我们一起跳舞,跳一辈子。”
“好,等我的腿长长了,砸砸长大了,就能跳很好看的舞蹈了……”
听着娜哈的豪言壮语,云初瞅着娜哈的短腿感慨万千,这孩子因为骑马骑得太多,已经有了一些罗圈症状了。
“妾知君有妇,赠君双明珠。感妾缠绵意,系在红罗袍。知妾用心如日月,事妇誓拟同生死。还妾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云郎君,就把这首捡来的诗送给裴郎吧。”
看着公孙递过来的那张纸,云初觉得这个女人这一刻,可能真的对爱情死心了吧。
“我要早点嫁过来,七月你觉得如何?”
“不成,太热了,敦伦的时候全身都是汗……”
“八月也很热啊。”
“所以,九月是个好时间,那时候秋风咋起,凉风习习,你我相拥于榻上,不论是观赏红叶,还是看着北雁南归都是极好的。”
“那就九月……”
这一次虞修容对于云初放在她臀上的手置若罔闻,也对云初嘴里喷吐出来的,不要脸的话毫无感觉,公孙进了云家宅院,这让她明显的有些不适。
感觉不适的不仅仅是虞修容,武昭仪对于长孙无忌的话,也感到了极大的不适。
“后宫,乃是陛下修心养性之所,后宫诸人,不过是为陛下繁衍子孙所设,恩宠荣辱不过在陛下一念之间,何须废后,引来朝野议论纷纷……”
武昭仪安静地听着宫人禀报,不知不觉间一双白皙的手青筋暴跳。
“知道了,下去吧。”
等宫人退下之后,武媚就来到一张桌案边上,开始慢慢地翻看桌面上的文牍。
“精钢不作钩?你真的是精钢吗?”
武媚瞅着试卷上那个红艳艳的圈,以及圈子里那个醒目的九,沉默片刻,轻声道:“陛下连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却不知这些人呕心沥血的参与考试到底是为了什么?
如同英公所说,区区几页纸,一些文字,真的能够从庸才中间挑选出人才出来吗?
却不知这些人,这些纸依附了多少人情与铜钱呢。”
李弘稳稳当当地走到武媚身边,不过,他不敢触碰武媚的东西,只能在一边眼巴巴地站着。
武媚瞅了一眼自己的长子道:“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吗?”
“会了。”
“写给阿娘看。”
李弘就用自己的小手,笨拙地拿起毛笔,在一张纸上写下了李弘两个字。
武媚微微摇头,这孩子写的不是两个字,应该是四个字,在孩子身上,她的耐心一向不算好,在发现李弘把字写在了一张试卷上后,凤眉往上扬了扬,终究还是压住了火气。
不是她认为李弘没有做错,而是她认为,那个被人涂改了卷子的人,应该不会生李弘的气。
瞅着李弘把名字写在一个硕大的被圈在红圈里的“九”字下面。
就对李弘道:“既然人是你挑选的,以后,他就是你的伴读。
好不好的看你的命!”
李弘茫然地瞅着母亲,不明白,只好看看卷子再看看母亲,希望解惑,只是从武媚说过那句话之后,就不肯再跟他说话了。
于是,李弘就大着胆子拿走了那张卷子,去前边寻找还没有起床的父亲。
“父皇,父皇。”
听到李弘童稚的声音,李治叹口气,将一只脚从一个美艳的妇人怀中抽出来,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等待着李弘进来。
“这是你写的字吗?”
拿到卷子的李治没有理睬这张纸以前是干啥的,只是注意到了纸上,李弘写的那两个字。
“是的,父皇。”三岁的李弘扭扭捏捏地回道。
李治对那个面色绯红的女子道:“拿毛笔来。”
等毛笔到手,李治就在李弘的名字下边,又重新写了一遍儿子的名字。
“拿去,照着这两个字,再写一百遍。”
李弘欢喜地拿着那张纸就离开了,李治则对那个女子招招手道:“你,过来。”
女子偷偷地朝外看看,确定没有人再来打搅,就脱掉衣衫跪在床榻前媚声道:“陛下——”
武媚忙碌完毕之后,已经是日上三竿了,她放好了那些文章,站起身的时候,肚子微微有些痛,她就原地站立了片刻,直到那一阵疼痛消失之后,这才发现儿子拿着一张黑乎乎的纸张,等她良久了。
此时,这张卷子上除过那个红艳艳的九字还在,其余的地方已经被无数笨拙的李弘二字给遮盖住了。
“谁让你写了这么多字?”
“父皇!”
武媚朝寝宫位置看了一眼,就拖着李弘的小手,拿着那张纸去了寝宫。
此时,李治正靠在床榻上,手里拿着一卷书在看,见大着肚子的武媚牵着李弘进来了,就笑着问李弘:“大字可曾写好?”
武媚抖抖手里的纸张道:“写好了,就是字没有什么长进,可惜了一位读书人十年寒窗之苦打磨出来的好文章。”
李治笑道:“都说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他们学成了文武艺,还要看朕这个帝王家要不要呢。”
武媚将卷子上唯一能看得清楚的,那个被红圈,圈起来的九字让李治看看。
李治大笑道:“李义府圈阅,褚遂良定名,此人能得到第九名,看来朕没道理不买啊。
既然弘儿已经把名字写在上面,此人就赏赐给弘儿当一个伴读吧。”
武媚笑道:“臣妾也正有此意,只是此人还不能此刻就给弘儿。”
李治笑道:“这是谁家的子侄?”
武媚笑道:“英公要求此子即刻担任万年县尉。”
“即刻?”
“没错,这是英公这些年来第一次向陛下求的恩典。”
第二十四章 被区别对待的云初
云初当然不知道他呕心沥血写满了的卷子被一个小孩子当成了练字的废纸。
即便是知道,他也没有办法,因为给这个孩子卷子的是武媚,怂恿这孩子胡乱写字的是李治。
云初其实不喜欢巧合,一点都不喜欢巧合,奇遇一类的事情。
尤其在他已经腰缠万贯,前途光明的时候,巧合,奇遇只会给他带来很多困扰。
什么都没有的人才希望得到奇遇,希望可以不通过努力继而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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