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伴读小牧童
而老太监如今也是无可奈何,他眼下真的只能有两条路选了,一个是跟宋北云比命长,一个就是讨好一点这个混账东西。这帮读书人,心里头脏的很啊……
第144章、8月26日 晴 转过回阑叩玉钗
马车再过庐州城外,此时距离宋北云离开已有近三个月,城外的气象却是翻了天、覆了地。
灾民们的聚居区已经出现了成片的房屋,女工们在河边说笑着浣纱,孩童们驱赶着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的小牛靠在树荫下三五成群的玩着孩童之间才有的游戏,一个个晒得黢黑。
那些个卖货的货郎也开始频繁推着独轮车、引着驴在这成片的房屋中行走,时不时会从屋里走出一个两个的人来与之攀谈,然后便开始买些生活之必备。
不光是这些走货的货郎,有些原本只在城里才见得着的商号如今在这也是能够瞧见了,那成片的聚居区与聚居区之间的道路两边也逐渐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棚子,里头大多卖些便宜但需求量很大的物件,盐茶酒米柴。
其实最让宋北云意外的就是那卖米的棚子了,当出现这个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以工代赈四个字终于呈现出它本来应有的样子了,虽然一直到明年春日都会持续供应这些灾民的食物,保证不会让一个人冻饿致死,但终究那搀和的麦麸米糠的蒸饭吃起来就如同再吃那地里的泥,虽是饿不死但的确也活不好。
如今公主殿下办了各种作坊,若是家中夫妇两人都能在其中讨生活,或者家中有些手艺人的,自是吃腻了那些喂牲口的饭团子,平日里买些精米面来,却也是不赖,至于日常发放的那些麸糠饭,拿来喂家中的牲口也是不错,也是有人做起了这米糠麦麸饭的生意,据那老太监说,每日傍晚时这里都会有人偷摸着挨家挨户去收这饭食,回家去酿出酒来再偷偷卖回给这帮人。
这其实就代表着整个灾民的集合进入了一种良性循环的过程中,这个过程要比宋北云预想的快。这绝对是一件好事,而这个区域的社会活力,宋北云自己都很难想象这帮人在四个月前还是一群差一点就让将自己子女卖去给人吃的饥荒之民。
所以想通之后倒也是觉得自己是有些小看了这弱宋,它虽是破毛病一堆,还总让人欺负,这若是比那社会活力,恐怕别说以前的汉唐盛世,就是到了那爱新觉罗都不一定能比得上。
要说这里头有没有宋北云自己的贡献?有,肯定是有。但有多少?宋北云估算一番,其实也就不到百分之五,最多百分之三就顶破了天。因为他不是实际管理者,他只是策划者,真正的功劳是头部管理者和底层执行者。
但是……
“有如此气象,可多亏了你这小厮了。”老太监合上帘子,喜上眉梢:“这若是官家能见到这般场面,定是要高兴的。”
宋北云没说话,只是靠在那仍然在看着窗外。
“嗯?你怎的还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宋北云不耐烦的回过头:“这几天天天看着你这么张老脸,我不郁郁寡欢谁郁郁寡欢?”
“哼!”
老太监冷哼一声便不再说话,好不容易想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未曾想他这狗东西竟是不领情,仍是一副冷嘲热讽的德行。这等人分明就是那种水泼不进的混蛋球子,用他老王家的家乡话说来就是“靠恁娘”的贱货。
但其实宋北云并不是郁郁寡欢,而是在想方设法怎么逃避这突如其来的巨大功劳,这玩意功劳太大了,更关键的是他真的是没有那么多功劳在里面。
这一波灾民对他来说其实是产生大量收益的,先是挤兑了徐家最大的本地竞争对手,然后再通过物流运输和物资买卖,徐家出现了这十年都不曾出现的利润高峰,随之而来的就是宋北云的固定资产直接往十倍上头翻了去。
要是细细说来,他不光是没什么太大的贡献,还趁机发了一笔,如果有心人想到这一茬,定他个发国难财的罪也不算什么冤枉。
但现在看起来,全天下包括赵性在内都把这事能成的功劳归到了他这么个无名小卒头上。
现在他终于能解释的了为什么一个皇宫大内总管要亲自过来护送一个名声不显的代理县长了,敢情因为这帮灾民的原因,上层管理者认定自己是一个值得重点培养的国家栋梁啊。
想到这一点,宋北云不由得长叹一声,到底是承担了这个年纪不该承担的重量了。
马车过城门,照例是要检查的,王公公出示了令牌,但未曾想守门的大头兵压根不认这司命司的牌子,嚷嚷着哪怕是福王殿下亲自驾车过来,该查还是要查,还说这是特殊时期的临时政策,不容得特权。
“这也是你的主意??”王伴伴指着宋北云质问道:“你这厮……”
宋北云眨巴着眼睛:“好像是……不过我不确定啊,我出的主意太多了。”
不过当那检查的人一上来,看到靠在宋北云肩头酣睡的巧云,还有她腰上的腰牌时,立刻就苦着脸下了车:“打扰了……放行!”
宋北云和老太监都懵了,司命司的牌子都不好使了,怎么一上车就又怂了?
不过怂不怂无所谓了,为这点小事打扰巧云更是不值得,但老太监却显然不高兴了,颇有一种“你不给我面子,我就要弄死你”的架势,一脸阴沉。
“我说,你不至于吧?这么点小事,你至不至于气成这样?”
老太监冷哼一声,却是不说话。而宋北云生怕这厮折腾那些守门的兵丁,连忙说道:“你这人多少是有点病。”
“我有病,我就是有病。如何?”
“握草……怎么感觉在哄女朋友。”宋北云无奈叹气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很不高兴?我就觉得没什么,你看我这么大个腕,被人无视了,我一点都不生气。”
“你?”
“我,怎么了?”
老太监眯起眼睛看着宋北云,显然是气不过了,他刚想说话,却听宋北云说道:“行了,你们这帮迁过来的中原人对南方多少还是有点不了解的。”
“嗯?何解?”
“你可以去看看啊,自古以来南北对峙都是北强南弱,但若是和平时期都是南强北弱。这就是因为这民风决定的,南方喜欢讲道理,北方习惯讲义气。做生意自然是要讲道理,而打仗鬼跟你讲道理。所以你觉得不给你面子,其实只是人家在讲道理,而为什么突然又不讲了呢?”
宋北云在巧云腰上摸索了一番,找到那块令牌:“指挥使虎符,你会跟官家讲道理?”
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老太监心中的恶气顿时消散了不少,但架子还是要端着的,他侧过头不说话,只是看着窗外的风景。
进入城内之后,气象更是为之一变,宋北云也做出了比较,相比较自己离开时候,这里变得更加繁华了,劳作的工人、商人甚至是青楼女子的数量都要多了不少,而且可以明显看到市场流通变得比之前更加频繁了,货物种类也相比有了提升。
这看起来应该就是福王那边正在缓慢的解除市场经济带来的资源闭塞,虽然现在都直接解禁不现实,但根据城外的情况来看,今年只要不出意外的话,问题是不大的。
“你回去跟官家说一声,让他最好能亲自来一趟,在这里祭一下天。”宋北云看了看周围的商人,眉头却又皱了起来:“他不是想挣脱文官集团和外戚的钳制么,最好的办法是拥有广泛的民众基础,让这些人知道今天的日子都是谁给他们的。别整的到最后只知有庐州,不知有金陵。”
王伴伴摇头道:“官家想出宫,哪有如此简单。”
“你照我说的去报就是了,你是个什么工作性质你不知道吗?许你思考了么?怎的?不光想当官家喉舌,还想当官家的……”
王伴伴用力咳嗽一声,愤然打断了宋北云后头那些污糟的烂话。
这厮!
王伴伴刚还觉得面前这混账是说话挺好听,未曾想他转手就能说出这等话来,当真是该死的……
“我告诉你,你可以不报,到时候出了什么事,你看看你有几个脑袋吧。哦,你有没有听说过满门抄斩、株连九族?”
老太监脸都绿了,他轻轻跺脚,气得直哆嗦,在这炙热如火般的盛夏中,浑身冰凉。
谁能想到呢,被那文臣武将说成是权手通天的大太监,现在居然在一个十八九的孩子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这个小畜生能准确的拿捏住这老太监的命脉。
简单说,就是他这个太监啥也不是,他所有的权利都是依附于皇权得来的,而宋北云刚好是拿捏住了这一点,所有的话语和思考角度都是以皇权的角度与他说话。
驳斥了他就是驳斥了皇权,而违抗了他就是欺君罔上……
这小畜生……不得了啊。王伴伴深深的看了几眼面前的宋北云,难怪福王殿下如此看中他,甚至想让他继承自己的衣钵,虽是亲王继承不得,但若是用的好,此人说不准还真的能成这大宋……
此时外头驾车的小太监回头喊了一声:“大伴,到落马桩了,可还驾车?”
“你他娘的疯球了?你驾车冲王府?给老子滚下来!”王伴伴满心的怒气顿时有了发泄口:“不长眼睛的东西!”
第145章、8月26日 晴 这皇家的事能不叫事么?
政治是这样的一门艺术:它只关心是否可能和是否可得,而并不关心是否最好——俾斯麦。
宋北云突然回来没有给任何人打招呼这一点,就连金铃儿都是意外的,当他看到跟王伴伴同时出现在王府的宋北云时,她差点就扑上去了,但良好的素质和自制让她控制住了自己的行动,毕竟有外人在呢,真扑上去了可是丢人现眼了。
“王爷呢?”宋北云问道:“怎么就你在家?”
“你不知道啊?父王每月都要拜见太皇太后的,月底去月初回,这是常理。”金铃儿坐在那轻轻晃着脚,显得极高兴,但外部情绪却还要保持着高度的镇定:“若是你寻我父王来的,那便就请回吧。”
“其实也不全是。”宋北云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正在喝茶的老太监对金铃儿说道:“福王殿下若是不在,公主千岁可否全权主持大局?”
“能却是也不能。”
“公主殿下,那可否过后堂,我有些事要与公主单独聊聊。”
老太监不解,但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巧云嘴角露出了一种很古怪的笑容,起身道:“那我便先去寻小姐他们了。”
老太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然后又看了看瑞宝和宋北云,他突然觉得自己的脑子好像转不过弯了。
“麻烦王伴伴稍事休息。”金铃儿笑道:“我且吩咐人去备好饭菜。”
她说话时,旁边的丫鬟侍女都差点忍不住笑出了声,但这老太监仍然是全程懵逼,不过这也不怪他,有些事是真的触及到他的知识盲区了,毕竟他九岁就被送入了宫里,今年已经五十有七,让他去琢磨这些少男少女,他很难。
不过既然坐在这也是坐着,那自己倒不如去收拾一下那个还活着的女人好了,他跟金铃儿打了个招呼,背着手就走了出去。
接着宋北云就被公主殿下领到了后堂中,一句要事相谈,身边的侍女都四散离开了,但她们走时都带着一副了然于胸的笑容。
见人都走光了,金铃儿直接就扑在了宋北云的怀中,就跟久旷的怨妇一般,各种黏黏糊糊、各种迫不及待。
当然了,在王府里大白天可是不能干什么,要真的被传出去了,皇家颜面扫地的很,到时可就是大事了。
自然也就是亲亲摸摸就算完事了,毕竟人生不全是咸湿,还有是有正经事的。
“好哥哥……妹妹想你。”
坐在宋北云怀里的金铃儿抱着他的脖子,也不管热不热,俩人反正都已经是汗津津了,黏一点也没什么关系了。
“先别说想不想的问题,这有正事呢。”
金铃儿低头看了一眼:“那有正事儿你这爪子可还没老实呢。”
“没事,这冰凉的舒坦。”
金铃儿打了他一下,却也是没把她的手从衣裳里拽出来,任由他在里头瞎折腾。
宋北云很快就将自己遇到袭击这事告诉给了金铃儿,他可是将这事说的是惊心动魄,不过想来的确也是惊心动魄,虽然他和巧云看着是举重若轻,但实际上当时的情况是极危险的,稍有差池可能真的回来的就是人头了。
这些事金铃儿听完之后几近暴怒,而宋北云却是轻声宽抚道:“你莫气,这事已不是我的事了,只是那祁门县我再也去不得了。”
“为何?”金铃儿歪着头满脸不解:“不是应当斩草除根吗?”
“斩草除根?你想太多啦。”宋北云在公主殿下的侧脸上亲了一下:“这次只是你的皇帝哥哥敲山震虎罢了,本来只想打几个小老虎,阴差阳错引出了母大虫。而杀我也只是对面给的警告,但他们没想到,这事没成。”
“你还笑……你可知有多凶险?”
“当然知道。”宋北云叹气道:“你先下来,我腿麻了。”
金铃儿下来之后也不走开,就坐在宋北云的身边,挽着他的胳膊,靠在他的肩头,腻腻歪歪的,丝毫没有公主该有的样子。
而宋北云则手舞足蹈的给她描述了一番为什么现在不是斩草除根的时,更是告诉她现在斩草除根绝对是个错误的打算,至于什么时候才时机合适,这一点宋北云倒是没提,毕竟他可不是先知,就现在这个混乱的模样,鬼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发动秘籍——大革命。
“现在么,已经是那些人跟皇家的冲突了,你没见天下第一老太监都来了么。他来这真的是为了救我?哦……是为了救我。但其实更深一层的含义是告诉所有人皇家的面子、皇家的利益是不能触碰的。而我,这次就代表了皇家的颜面。”宋北云指了指自己:“福王把我派过去,临危受命时,其实就是带了一层钦差大臣的意思,敢谋害钦差大臣,这不就等于是一巴掌打在你爹爹你哥哥的脸上么?”
金铃儿软软地说道:“还打在妹妹的心坎上……”
“你是不是吃了毒蘑菇?”宋北云转过头捧着金铃儿的脸:“这不是我认识的金铃儿啊,她说话总是很色气,不会这么软的。”
“没法子,都叫你给揉软了。”
“嗯,没错了,就是这感觉。”宋北云点头道:“所以现在根本不是我的事了,而是上面的对决了。如果这事办不好,以后没人会给赵性办事也没人会给你爹爹办事了,明白吧?”
“嗯,自是明白了。不过好哥哥,你怎的突然就回来了。”
“考试。”
当然是考试啊,宋北云虽然是保送的,但经过他再三思考,这考试是一定要考的,不然很容易被人捏住小辫子,不管是福王捏还是别人捏,他都不舒服。
至于这会不会惹福王不高兴,那他不管那么多,哪怕是福王是天命之子也不能什么事都顺了他的意思,让他有点挫折感多少能提升他的生活体验。
不过即便是如此,宋北云也不打算太高调,入场的时候高调一些就行了,放榜就无所谓了,反正有那个黄安维盯着。
对,黄安维!刚才听金铃儿说话时好像带上了一句“一个祁门县的书生”,她还说这书生讲了一把好故事,宋北云第一个反应就是那黄安维。
看来这家伙已是见过金铃儿了,那信自然也是送到了,不过现在他本人都回来了,自是不重要了。
“你在那祁门县可有认识什么朋友?男男女女的。”
“你不就是想问我有没有在那跟别的姑娘乱来么。”宋北云摊开手:“女的没有,老猫倒是有一只,玩得挺好,还会给我喂耗子吃。”
金铃儿戳了戳宋北云的脑袋:“算你还老实,若是让我知道你与那些个不三不四的女子厮混,别怪我发脾气。”
“你发脾气又能把我怎的?”
“你且试试。”金铃儿凑到他耳边轻轻说道:“用力一咬。”
宋北云顿时打了个哆嗦,连忙转移话题:“不跟你多说了,我先去找俏俏他们。”
“俏俏姐姐如今住在公主府呢,你干脆晚些随我一并过去好了。今日我在王府只是顺带看家门的。”
“那我总要去看看玉生哥嘛。”
“你就这么不耐与我多待片刻?”
所以说女孩子不讲道理是不分时代的,哄了有二十分钟才把这只要是人的醋都吃的公主给哄好,并吩咐她去处理一下那个带来的断手女子,之后他便起身提着从祁门县带来的东西直奔向玉生的所在。
可刚开门就见玉生坐在井口边正在跟人喝茶,那喝茶人背对着门口看不清面容,但却可以看到玉生哥笑容满面。
不错,宋北云心中暗叹到这玉生哥终是有了朋友,不管是什么朋友,总要比多少年来独来独往、不善交际的好,至少有人说个话不至于被憋成疯子。
等他走过去时,刚巧玉生抬头也看到了他,玉生先是愣了片刻,然后开口道:“北云,你怎的回来了?”
听到这个名字,玉生对面的那个人立刻回头,宋北云一眼看去,发现居然是那个口灿莲花的黄安维。
“唉?”
“草民见过宋大人!”黄安维显得很高兴,连忙起身见礼:“宋大人怎的回来了?”
“回来考试。”宋北云将祁门的红茶和芝麻烧放在台上:“你怎么在这?”
黄安维变得有些尴尬,他这个那个支吾半天,还是玉生开口说道:“黄贤弟如今住在这里,与我做了个伴,一起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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