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309章

作者:雪映红梅

乐长生顿感不妙,于是四处打听媳妇余依静的下落,去其家里见了岳父岳母,索要媳妇的联系方式。此时的余依静正在与第三人谈恋爱,已经到了准备领证的程度,当她知道丈夫回国后,心里害怕便想尽办法避而不见。

第831章 这事你可做的不地道!

乐长生见媳妇躲着不见,心里已经明白,日子是过不了了,只能离婚。但是见不到人怎么去民政局办离婚,于是乐长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

余依静这才找到马义帮她打离婚官司。但是在打官司过程中,余依静始终隐瞒乐长生已经被宣告死亡,以及自己在二日前已经领证结婚的事实。

此后,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判处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余依静觉得财产分的少,自己吃亏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并在诉讼中披露了乐长生已经被宣告死亡,自己与第三人已经领取结婚证结婚的事实。

得知自己被宣告死亡,乐长生自然不干,于是他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很快法院依申请撤销了宣告死亡的判决。

随后乐长生的律师代其向中院申请,要求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经审理,中院撤销了之前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

此时的乐长生心生恨意,在咨询律师后,以余依静犯重婚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哎!要不怎么说民事案件是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呢,当事人想隐瞒点什么,法院和律师根本不可能知道。

如果律师作为高参给当事人出主意,专门搞虚假诉讼。法院更难发现。”马义感叹道。

“刑事案件中也有,但相对来说要好一些。”方轶回道。

“嗯,民事案件中的虚假诉讼只是侵犯利益的事,而刑事案件中的虚假诉讼,那可是人命!所以刑事案件不出事则已,一出事肯定是大事。”马义道。

“现在被告人余依静在家还是被关在看守所?”方轶岔开话题问道。

“余依静刚生完孩子三个月,现在正在哺乳期,所以没进看守所。我给她弄了个模板,然后她父母帮她申请的取保。”马义回道。

“嚯!你这是想往刑事诉讼方向发展啊!”方轶调侃道。

“那啊!我收了人家钱,二审没打完当事人就进去了,我怎么也得提供下服务啊,我请你们团队的周大律师帮忙写的取保申请。嘿嘿……”马义无耻的笑道。

“好吗,我们团队的律师干活,你收钱,这事你可做的不地道啊!”方轶白了他一眼。

“我不白让周颖帮忙,给了红包的。”马义反驳道。

“好吧,介绍费没有了。”方轶冷着脸说道。

“别啊!兄弟我赚点钱不容易,你多少也得给点。”马义死皮赖脸的说道,就差拽着方轶的胳膊撒娇了。

“得!给你一半。你少腻歪,我可警告你,别把对付老娘们的招都使在我身上哈,不好使。”方轶瞪眼道。

“好吧,百分之十也行。律师费你准备谈多少?”马义问道。

“你的意思呢?”方轶反问道。

“我的意思,律师费我帮你谈,你给我对接个律师就行,反正也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要不就让周律师办这案子吧。”马义不错眼珠的盯着方轶,等他表态。

“好吧,就依你。”方轶点头道。

“好嘞,你跟周颖说一声,我这就去约当事人。”说完,马义抬屁股就走。

“不再坐会儿了?”方轶乐呵呵的问道。

“不坐了,赚钱要紧。”马义嘿嘿一笑,快步出了办公室。

马义虽然看着不着调,但是在离婚诉讼方面还是很专业的,要不然万可法也不会让他拉团队。

马义与方轶和黄援朝的关系很密切,虽然有时候一个月见不上一次面,但是相互的默契还是有的,就拿这个案子来说,其实他找宋律师也能做,但是他就认方轶,介绍费多少根本不叫事,这就是交情。

周五下午,周颖拿着一个本子,在方轶办公室的白板上写着什么,办公室的门开了,杜庸、孟广达等团队成员陆续走了进来。

平时大家都忙,周五下午法院很少会安排开庭,大家都在,所以方轶会招呼团队成员来办公室,让大家说说最近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发现的新规定。算是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吧。

“方律师,今天咱们谈论什么案子?”孟广达坐在沙发的最里端,给其他人留出了位置后,问道。

“前不久周律师接了一个重婚罪的案子,这个案子挺有代表性的,所以今天咱们讨论下,也算是给周律师提些建议,广开思路。”方轶放下茶杯,笑道。

方轶说完,众人看向周颖面前的白板,白板上以时间为节点,将整个案情的关键点都写了出来,让众人看了一目了然。

“周颖,你给大家介绍下案情,然后把你的疑问跟大家说说。”方轶冲着周颖说道。

周颖答应一声,收笔,看向众人,将余依静重婚案介绍了一遍。

“这个案子之前我与杜律师探讨过,现在的关键点是被告人余依静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我认为不构成重婚罪,理由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于2021年1月废止,以《民法典》为准)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案中,乐长生被宣告死亡后,余依静与其的婚姻关系消灭。在死亡宣告判决被撤销以前,余依静有权与他人登记结婚。故被告人余依静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这是我的意见,算是抛砖引玉。”周颖笑呵呵的说道。

“我的意见与周律师的相反。”杜庸待周颖说完后,发表意见道:“余依静故意隐瞒其丈夫出国打工后仍有联系的真相,恶意向法院申请宣告乐长生死亡的行为,系民法上的欺诈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恶意欺诈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通过欺诈行为获得确认的法律关系无效,且自始无效。

因此,余依静通过欺诈行为而获得法院确认其与乐长生婚姻消灭的法律关系无效,其与乐长生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余依静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第832章 你滚!

“老孟,你怎么看?”方轶看向孟广达。

孟广达斟酌了下:“我同意杜庸的意见。”

“嗯,老孟,给你十分钟想想理由。

大家都别拘着了,趁这功夫都去拿水杯,咱们这是茶话会形式的案情谈论会,大家不要太拘谨哈。渴了那边有饮水机,别搞得跟开大会似的。

云乔,把零食拿出来,这都三点了,来点下午茶点。”方轶拍了两下手,笑道。

云乔的动作非常麻利,从办公室的柜子里面拿出来了一箱零食,有小面包也有火腿肠,都是方轶之前让云乔采购的。每次吃完了,云乔会自动补货。

众人忙了起来,十分钟后,办公室内一片撕包装,吃零食的声音。

“达哥,别总顾着吃,该你发言了。”杜庸一边吃着小麻花,一边催促道。

孟广达正准备咽下口中的饼干发言,也不知道是饼干太干了,还是被杜庸催的急了,他突然被噎住了,直瞪眼,旁边的宇文东急忙递过水杯,老孟连忙灌了几大口,呼吸才舒畅。

“达哥,你可得悠着点,要不还是先让别人发言吧!”杜庸笑道。

众人一见孟广达如此,也笑出了声。

孟广达急忙摆手,面带尴尬道:“不碍事!不碍事。肚子饿了,吃的有点急……

我的理由很简单,被告人故意隐瞒真相,恶意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死亡,其行为属于欺诈,因此他们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应该消灭,仍应存在。具体来说……”

众人一听“具体来说”这四个字就知道孟广达的老毛病又犯了,要开始敲黑板讲课了,不过大家没打断他,孟广达的课有时候还是很有营养的。

“……具体来说,民事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善意的民事行为,要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那些恶意实施侵犯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的行为,民事法律是不予保护的,不仅如此,还会规定相应的制裁或救济措施,并会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民法典》实施后已失效)的相关规定,恶意欺诈行为应当属于无效行为,因欺诈行为而获得确认的法律关系也应该无效,且自始无效。

所以,刚才周律师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应该仅仅针对合法的民事行为,换句话说,仅能针对善意行为。对于恶意实施的欺诈行为,不应适用。

本案中,被告人余依静故意隐瞒其与丈夫乐长生之间存在联系的事实,以及乐长生汇款的事实。

谎称乐长生下落不明已经满四年,恶意向法院申请宣告乐长生死亡,严重违法,当属无效民事行为,因乐长生被宣告死亡而导致其与乐长生婚姻关系消灭的法律关系也应该自始无效。

综上,余依静与乐长生的婚姻关系,因为乐长生被宣告死亡行为的无效而实质上并未消灭。”

“方律师,您怎么看?”周颖看向方轶,有那么点寻找铁盟的感觉。

只是她忘了,社会上的铁盟是靠利益维系的,而团队内的铁盟却不是靠利益,而是根据法和理。

“我同意老孟的意见。”方轶回道。

“好吧,我成孤家寡人了。”周颖像是泄了气的皮球。

“周姐,你别泄气,我虽然也觉得你说的不是很站得住脚,但是在精神上我支持你。只要你包下我下周的午饭,你说啥是啥。”云乔嘿嘿笑道。

“你滚!你这是趁火打劫,知道不?”周颖半真半假,没好气的怼道。

“那好吧,我这唯一的盟友也撤了,跟你断盟五分钟。”云乔也不生气。

二人斗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好了,我说下我的理由哈。”方轶喝了一口茶水:“我认为,被告人余依静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余依静在申请宣告乐长生死亡时,其主观上明知多年来乐长生一直与其保持联系、并非下落不明这一事实,却谎称乐长生出国后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并以此向法院申请,宣告乐长生死亡,从而导致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余依静取得了虚假的‘拟制丧偶’身份。

其次,乐长生被遣返回国后,其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人余依静又以乐长生妻子的身份参与离婚诉讼,这充分证明余依静对其并非“丧偶”而是“已婚”身份这一点是明知的。

因此,被告人余依静以欺诈手段骗取法院宣告乐长生死亡,取得法律规定的‘拟制丧偶’身份后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性质,与已有配偶者采取欺骗手段制作虚假手续,冒充未婚或离异的身份,又与他人结婚的性质是同样的,均是重婚行为。

从全案来看,本案被告人余依静骗取的虚假手续是人民法院做出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重婚行为的一种特殊表现手段。

综上所述,本案被告人余依静先是隐瞒真相,恶意向法院申请宣告乐长生死亡。之后在离婚期间,继续欺骗法庭,隐瞒自诉人乐长生已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事实,并在此期间与他人结婚。

余依静的再婚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乐长生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仅如此,她还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情节严重,显然不再是一般的民事违法行为,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重婚罪。”

“嗯,看来我得调整下辩护思路。”周颖听众人说完后,嘀咕道。

如果一个律师反对她的辩护方案,有可能是大家对案件和法律的理解不同,但是团队里这么多律师反对她的意见,周颖不得不重新考虑辩护方向。

“我们只是提供下不同的意见,具体该怎么定辩护方案,还是要靠你自己。咱们不搞一言堂哈。”方轶笑呵呵说道。

专业的团队最怕的就是搞一言堂,这样会挫败大家的积极性,你都一个人说了算了,那我们还考虑个屁问题。你自己玩就是了。

第833章 虚晃一枪

方轶在建立团队之初就定下了规矩,不是谁嘴大谁说的就有理,大家聚在一起讨论案件也不搞少数服从多数那套,因为那种虚假的表决方式在专业团队中不适用。

开会讨论案件是为了给主办律师开阔思路,让其海纳百川,综合下大家的意见,有理就吸收,反对意见更有利于辩护方案的完善。

总之这种讨论会,就是要鼓励大家说出自己的想法,对错在其次,最怕的就是不张嘴,滥竽充数,那就失去开会的意义了。

“嗯,我明白。”周颖点头道。

“这个案子既然定性上改不了,那么量刑上是否可以争取下?”宇文东那深沉的眼神突然闪过一道光。

“你说说看。”方轶看向他。

“刚才周律师介绍被告人现在是哺乳期,对于哺乳期的妇女,我记得好像不能关押,可以争取缓刑。这个案子咱们律师可能发挥的作用有限,所以……”宇文东说道。

“宇文的想法跟我的想法是一致的,刚才我就在想,咱们律师总得有个方向,要不然被告人请咱们的作用在哪,所以我就想争取缓刑,这案子判缓刑的希望极大。这样对被告人也算是个交代。

但是从之前我与被告人的沟通来看,被告人比较倔,一直认为自己不构成重婚罪,可能是这个罪名对她的名誉和生活影响比较大吧,她不认罪。”周颖把话茬接了过来,微笑道。

“你有A、B方案吗?”方轶冲着周颖问道。

“我是这么想,如果被告人接受罪轻辩护,我会为她争取缓刑。如果不接受,就只能根据她的意见辩护,但是结果和风险我会明确的告诉她,并写在笔录里。让她自己选择是否继续委托。”周颖说道。

“嗯,可以。你与被告人谈的时候,带上宇文东,让他给你们做笔录。程序上的事不能马虎。”方轶想了下说道。

“好嘞。”周颖点头答应。

周一下午的时候,周颖和宇文东找到了方轶,告诉后者余依静最终同意了周颖为她做罪轻辩护的建议。

方轶问起余依静同意的原因,周颖说是宇文东周末加班搜了好几个类似的案例,余依静看过案例后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点头同意了周颖的辩护方案。

事实证明,周颖的辩护方案是有效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依静编造虚假事实和理由,恶意申请致乐长生被宣告死亡。在得知乐长生回国后并寻找自己的情况下,不顾其与乐长生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的客观事实,在离婚应诉期间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乐长生指控余依静犯重婚罪的罪名成立。根据余依静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考虑其尚在哺乳期内,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及《婚姻法》(《民法典》生效后,该法已失效)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余依静犯重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被告人余依静与案外第三人的婚姻无效。

此后判决生效,余依静重婚罪的案子结了,当然这都是后话。

……

主任办公室内,万可法的茶艺越来越纯熟。据说他可以用同一种茶叶,泡出七种不同的味道,关键点就在于火候的把握。

虽然听胖老头也这么说,但是方轶却一点都不信他真的能做到,因为他压根就没品出来。估计这是胖老头忽悠外行的噱头,根本就没有这么回事。

方轶坐在万可法对面,端着杯子,品着香茶,回味着口腔中的余香,一副很享受的样子。看起来心情不错。

“你给老华介绍的那个项目已经做完了,八十万律师费已经付过来了,我算到你的创收里。”说着,万可法给方轶放下的茶杯添了些茶水:“你这喝茶怎么跟牛饮似的,就不能文雅点!”

方轶没想到胖老头都这么大岁数了,思维还这么跳跃,上一句说创收的事,下一句却转到了牛饮上,差点闪了方轶的腰。

“这不是口渴嘛,我刚从看守所回来,您就薅脖领子把我提过来了,连口水都没喝上。”说完,方轶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