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苟在書香雅苑的國宴主廚 第70章

作者:何小蔓

聽到支付寶到賬的信息。

林墨拿上單子,走進廚房。

“謝老闆請客!”安迪抱拳恭維道。

“應該的,不把我尊敬的CFO伺候好,誰幫我管好這家公司呢!不過他這小店的價格,倒是出乎我的意料。難道現在國內的物價,上升這麼快嗎?”

譚宗明有一絲絲疑惑。

正說着。

風鈴聲又響起。

一道靚麗的倩影,推門而入。

“是她!”

安迪坐的方位,正巧面向店門。

眼前的美女,她一眼就想起來,是上次一起喫飯,隔壁桌的另外一位美女。

藍未未也注意到了安迪投來的視線。

兩人簡單點了個頭,打了招呼。

安迪指了指廚房:“他在裏面。”

“好的,謝謝。”

藍未未走進廚房。

“林總。”

林墨正在處理豬蹄,扭頭一看:“你怎麼來了?喫飯嘛?今天客滿了,至少得明天。”

“沒有,我今天休息,閒的沒事,過來你店裏看看。”

藍未未今天是休息,但也算好日子,隔了兩天再出現比較妥當,於是今天就來了。

“閒的沒事?那回公司加班唄,加班工資辣麼高。”林墨笑道。

藍未未:“……”

“林總,你也開始展露資本家本性了!”

“哪有資本家像我這樣的,天天給人做菜,還資本家呢。這裏煙大,你還是出去吧。”

“別啊,我今天來,就是想着能不能幫上什麼忙,你看我今天穿的多幹練。”

林墨打亮了一眼藍未未,今天穿的確實幹練,也沒穿蓬蓬的羽絨服,而是換了一件修身的羽絨服,下身也不穿裙子,穿了條牛仔褲搭配一雙邉有^髮也紮了起來,一看就是來幹活的樣子。

“你不會真要給我來幹活吧,那多不好意思啊。”

“沒事,你要實在過意不去,管我一頓中飯吧,反正你也要喫飯,我跟你中午隨便喫一點。”

藍未未笑道。

得!開始漸進了!

林墨琢磨了一下。

也行!

送上門的勞動力,不用白不用,何況藍未未還是搞健身的,身體不錯,最適合幹體力活。

“那你幫我打面吧。”

“打面?”

“來,我教你!”

林墨走到打面臺前,給藍未未示範了一遍。

“是不是很簡單?”

藍未未也覺得很有趣:“這不就是手擀麪嗎?”

“差不多。你來試試?”

“好,我來試試!”

藍未未放下包,斂起袖子,接過鋼管。

開始按照林墨教學的,壓面。

“嗯,不錯,未未你真有悟性!”林墨不吝誇讚,一頓馬屁輸出。

藍未未聽得心裏像抹了蜜似的,一時間更賣力了:“林總你給客人做菜吧,這裏的活交給我。”

“好,記得打滿1000遍哦!”

“啊,一千遍?”藍未未臉色微變,急忙點頭道:“行,沒問題,不就是一千遍嗎,今天就讓你看看咱們專業健身教練的體格。”

“牛筆!加油!我絕對看好你,未未!!”

林墨這貨也真不憐香惜玉,給藍未未一頓輸出,瘋狂打雞血!

第61章 來自老饕的約菜

萬三蹄的做法,說難不難,說簡單也不簡單。

清理完豬蹄後,需要先對豬蹄焯下水。

生薑切片備用。

林墨又拿出一塊紗布,把草果,砂仁等香料包成香料包。

下一步,就把豬蹄放入熱水鍋內,加入少許白醋去腥。

加蓋,等大火將豬蹄煮成五分熟後,再撈出豬蹄,瀝水裝盤,刷勻糖色。

接着起鍋熱油。等油溫燒至五成熱左右,放入豬蹄。等豬蹄被炸至大紅色時,就可以撈出來。

冷卻切塊,裝盤。

鍋中留底油,加入白糖,放入姜蔥略炒,再放入豬蹄,加料酒炒香。隨後放入適量水老抽香料,加蓋小火燜到八成熟。

加鹽雞精調味收汁後,將豬蹄加入碗內澆入原汁,就可以入蒸鍋了,用中火蒸20分鐘左右,等豬蹄酥軟後取出即可。

等豬蹄入蒸鍋以後,林墨就開始先做香菇甲魚湯這道菜。

這道菜的時間可比萬三蹄長多了。

當然,紅燜羊肉也不短,只能說譚宗明不愧是譚宗明,真的會挑。

另一邊。

藍未未打得香汗淋漓,也只打了不到三百下。

一想到還有七百下,她突然好後悔自己今天過來了,好好的休息天,給自己找這麼大一體力活。

剛想把節奏慢一下,暗暗休息會。

“未未,累嗎?累的話休息會。”

林墨總是不忘送上關懷。

“不累,怎麼會累呢?”藍未未訕笑道,手上無奈,又只好使勁。

“真厲害,不愧是咱們瑜伽館的王牌教練,回頭我看有必要單獨給你弄個橫幅,或者個人簡介的插畫,放店裏面,讓來來往往的客人都知道你的厲害。”

藍未未哭笑不得,心想:累雖然累點,但能在林墨面前博些好感也不錯。

大堂內。

譚宗明和安迪等菜之餘,便開始聊工作上的事,對最近的項目進行了一個規整和總結。

兩人聊得很入神,也不知道聊了多久。

林墨把第一道菜端上桌,二人才如夢初醒。

“萬三蹄,嚐嚐味道。”

“來,安迪,嚐嚐味道如何?”

譚宗明給安迪遞過去筷子,又自己抽了一雙。

“爲什麼叫萬三蹄?”

“這你就有所不知了。這萬三蹄的典故,得從明朝說起,明朝皇帝朱元璋想殺他好兄弟,明朝第一首富——沈萬三,於是這一天就去沈萬三家做客,碰巧沈萬三家的廚師做了豬蹄,朱元璋一想居然殺朱,正好有藉口,誰知道沈萬三聰明,說這不是豬蹄,是萬三蹄。於是就流傳了下來。”

譚宗明還真是博古通今。

不錯,這正是萬三蹄的來歷、。

“你們慢用。”

林墨走回廚房,繼續做第二道。

安迪咂咂嘴:“沒想到我們國家的菜這麼博大精深,隨便一道都有濃厚的文化底蘊。”

“五千年的文化,其實也是一本五千年的菜譜。”

譚宗明夾起一塊豬蹄。

作爲一名老饕,譚宗明一眼就看到這道萬三蹄的成色,都在水準之上。

“沒想到一家街邊的小飯店,還能做出這樣的品相,擺盤也講究,這筷子夾着豬蹄的軟糯感也很明顯。看來這老闆確實不是一般人。”

心中暗自予以肯定。

譚宗明沒一口送進嘴裏,而是不大不小先咬了一口。

不料軟糯的豬蹄,入口即化,初嘗口感嫩滑。

之後,肉的滋味,便裹着鮮香麻辣的口感,像一隻刺入敵軍腹部的先鋒軍。

滋味在口腔內炸裂!

譚宗明瞳孔一縮。

低頭看着筷子夾中的豬蹄。

似是不敢相信!

“怎麼了?不好喫嗎?”安迪還在做心理建設,沒敢夾筷子。

“快嚐嚐,這豬蹄的味道你一定喜歡!”

這位在京城堪稱手眼通天的大老闆,此時竟顧不上斯文,將豬骨頭先抽去,不料骨頭一拔就抽了個乾淨,手感絲滑無比。

很明顯,豬蹄已經燉爛!

譚宗明將整塊豬蹄塞進嘴裏,便大口咀嚼起來。

“嗯,這味道!這是加了什麼配料,怎麼會這麼香,嗯~”

譚宗明一邊喫,一邊大腦在狂歡。

到他這個層次。

除了精神層面,靈魂共振的享受。

物質方面,也只有美食,能讓他得到片刻的歡愉!

他萬萬沒想到。

來之前,已經把期待感拉得這麼滿了。

結果這家店的烹飪水平,還是遠遠超出了他的想象!

看來今天最大的正確,就是跟着安迪來這喫飯!

“你慢點,這麼大一老闆呢。”安迪失笑道。

她還是第一次看譚宗明喫飯,喫得這麼開心,這麼放浪形骸。

看來林墨的廚藝,已經徹底征服了這個挑剔到骨頭裏的大人物。

“喫到好東西是慢不下來的,再說我又不是跟別人喫飯,端着幹什麼。”

譚宗明坦率道。

“行,你喜歡喫,多喫點,大頭留給你。”

“你也喫安迪,這豬蹄美容養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