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指尖灵
再贫苦的年代也有舍得在吃喝上花大钱的老饕,这要是留住几个,也能是门长久的生意。
甚至一转手卖往城里,他就能赚上一笔。
作为一个生意人,田友诚有着他的精明。
吕律在接连挂过三次消炎针水,养了那么些天后,他腿上的伤口早已经结痂,开始发痒了。
这是要好的征兆。
就在这十多天的时间里,王大龙特意帮吕律找了先生,算好了动工建房的日子,现在,木刻楞的地基已经建好,就连木头都打理出一大堆。吕律特意请了孟兆华,从区上拉了不少水泥过来,地基弄得很牢实。
明天就要开始进行木刻楞搭建了。
第241章 杀到草甸子里来了
纯木头打造的房子,之所以叫木刻楞,是因为木头要用刀斧锯刻出沟槽,房屋有棱有角。
吕律之所以选择建造木刻楞,那是因为,兴安岭冬季的天气气温极低,经常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如果房屋是砖瓦结构,碰到冻害、气温急剧变化,土层热胀冷缩,一冻一鼓就会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开裂。
而木刻楞,是由一根根木头构成,四角沟槽固定扣住,相当结实,怎么抻都抻不开。
以前建造木刻楞,是在房子四角用石头墩子垫住,但这年头的水泥不是那么难搞到了,吕律选择铺满石头,灌上水泥,效果更好,这也是后世的做法。
在兴安岭,到处林海,林场分布各处,在这年头,想要用木材,那是随处可取,没人会在乎什么。
可再过上十多年后,满山的木头,可就不能随便碰了。
森林保护,禁止乱砍乱伐,还有不少树木,直接成了保护植物。
到了那时候,再想像现在这样建造一座纯红松木的木刻楞,单是木头都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
而且,现在这木刻楞,吕律已经是按照后世的住房功用来设计来进行,住到他这辈子结束都不过时。
这东西,打理好了,屹立百年不成问题。
单是大房子,占地一百八十平,再加上仓棚等一系列东西和围成的院子,那也是大宅院了。
而且,这也算是吕律的一个梦想:闻着松木的清香入睡。
这是大自然的味道。
陈秀玉显得很兴奋,一大早上起来,也不下地了,忙着给王大龙一干人包了黄瓜香馅的饺子,在招呼他们吃饱后,也兴奋地参与其中。
早之前就已经知道建木刻楞需要苔藓,她特地叫来了陈秀清,帮忙到附近山林里进行收集,然后用马车运送回来。
吕律也很期待,就站在旁边看着王大龙他们搭建。
半山坡的红松林里挑选的红松非常规矩,粗度都差不多,剥皮后,被他们根据所需要的尺寸弹线后架在木架上,用两人拉的大锯将两面锯得平整。
再用油锯、斧头和凿子刻出沟槽,一个房间四根木头,让相邻的木头相互咬合,然后在木头上用钻花钻出孔,用同样的红松木做成的楔子进行加固,一层压一层,叠垒在一起,不用一颗钉子。
王大龙不愧是木刻楞建造的知名手艺人,活计做得那叫一个漂亮,咬合起来的木头,看上去严丝合缝。
在木头的层与层之间,垫上了一层陈秀玉和陈秀清收集来的青苔。
可别小看了这层青苔,能将木头之间的些许缝隙填得严严实实,既可以防止漏风,又能调节室温,而且,风透不进,水泼不进,真正做出了冬暖夏凉的效果。
不用王大龙说吕律也知道,这是完全按照老毛子那边的方法来建造,木头层叠之间的青苔,老毛子在建好木刻楞以后,甚至试图将苔藓养活,可见其作用不一般。
虽然在东北这边,人们更喜欢用黑土下的黄泥来涂抹堵塞缝隙,但对于吕律来说,那样就失去了木刻楞该有的味道。
吕律相信,搭建出来,上了门窗、木瓦,自己的房子会是一座非常漂亮的山中别墅。
元宝娘四个似乎也对这屋子充满好奇,吕律走到哪儿跟到哪儿,摇着尾巴看着王大龙他们敲敲打打。
临近中午的时候,陈秀玉和陈秀清再次送回来一车青苔,跟着吕律站在一旁兴奋地看着。
“律哥,这房子会不会太大了些?都有别人家的两个大了。”
陈秀清也羡慕得不得了。
“宽敞点好,清子,等你以后攒够钱要建房子,也记得弄大一点,住着才舒服。”吕律提点道。
“就我现在这样,都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能攒够建房子的钱。”陈秀清也是头疼不已。
“你现在不也已经攒了几百块钱了吗?”
吕律笑着说道:“你又不用像我这样圈那么片地,有千把块钱,也能将房子建起来。”
木材山上去砍就行,需要的就是工钱而已。
“可我想先买枪!”陈秀清犯难道:“有了好枪,才能更好地狩猎赚钱。”
“这么想也没错,总能建起来的。”
吕律冲他使了眼色,让陈秀清看向在地基里忙活的王大龙,他故意提高声音说道:“去找个会建木刻楞的老丈人,建个房子,那就不是事儿。”
陈秀清脸一下子就红了,鼓着眼睛瞪吕律,使劲地摇头,生怕吕律这话被王大龙听到。
但吕律其实就是故意说给王大龙听的。
一听到这话,埋头干活的王大龙抬起头来看了看眼前并排站在一起观望的三人,笑了笑,但没有多说,只是时不时地抬头瞟一眼陈秀清,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啥。
觉得尴尬无比的陈秀清,赶忙转头看向一边,很不自然地开始挠头。
陈秀玉看着自家哥哥那模样,握了拳头,笑着朝吕律的肩膀锤了一下:“你坏死了你!”
“我不帮他点破,就以你哥这样,不知道啥时候才敢开口,我这是在帮他!”
吕律压低声音在陈秀玉耳朵边吹气,说完后,他抬头看看天空:“走,我跟你做饭去。”
王大龙忙着来吕律这里上工,田地里的活计就交给了赵美玲和王燕,两人挺忙,陈秀玉就将做饭的事儿给接手过来,省得王燕每天来回跑耽搁时间。
“做啥做,老实一边呆着去,我又不是不会!”
陈秀玉还是不让吕律动手。
“已经好得差不多……”
吕律话还未说完,忽然听到元宝朝着草甸子方向呜呜地叫了一声。
这是有猎物的信号。
他微微一愣,看向草甸子。
除了追风在草甸子里吃草以外,十二只鹿经过这段时间的适应,似乎也不再那么怕人了,经常到草甸子里采食和舔食盐分。
此时,鹿群正呆在小河边上一棵大柞树下乘凉。
元宝娘四个早已经适应了鹿群的存在,哪怕吕律哄来那两只养得最早的两只小鹿,送到它们面前,元宝无动于衷,三条狗崽也就是凑过去嗅嗅,到后来就跟没看见似的。
它们已经将鹿群当成这草甸子里的一部分了,根本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吕律眼睛一下子眯了起来,他相信元宝的判断,肯定有野物到周边来了。
可这大白天的,这草甸子中经常有人活动,还有元宝娘四个,什么样的野物会在这种时候出现。
看到吕律神情一下子变得严肃,陈秀玉连忙问道:“咋啦?”
“去地窨子里把我的枪和子弹袋取来!”吕律依旧目不转睛地朝着元宝指示的方向张望。
兄妹俩都听吕律说过元宝的特点,陈秀玉没有迟疑,赶忙回了地窨子取枪。
就在陈秀玉刚跑到地窨子门口的时候,吕律看到鹿群一下子惊慌着跳过小河,朝草甸子对面狂奔。
从小河林子中蹿出来的还有一道身影。
别说吕律了,就连陈秀清也看清楚了那东西,叫了出来:“律哥,是老虎崽子!”
“吜……吜……”
陈秀清话音未落,吕律已经冲着元宝娘四个发出了追击的命令。
很显然,那猞猁就是冲着鹿群来的。
娘的,竟然都杀到草甸子里来了。
真是嚣张!
只见那只猞猁动作极快地追向离得最近的一只小鹿,纵跃起来,朝着小鹿扑了过去。
那小鹿尚未断奶,对上这种连母鹿都能灭杀的凶物,根本没有逃跑的能力,顿时被这一扑按趴在地上,眼看着就要被咬。
听到小鹿惊叫的母鹿,掉转头来,虽然无角,也低着头朝着猞猁冲撞过去。将猞猁惊得跳向一旁,但却胆大地没有立刻跑掉,而是蹲坐在地上,抬着一只前爪,在空中虚抓,和母鹿僵持着。
小鹿趁着机会跑掉,母鹿也准备掉头,就在这时,猞猁突然蹿跃起来,一下子抱住母鹿脑袋,张嘴就咬。
这整个过程,不过四五秒的时间。
吕律看得心惊,元宝娘四个都狂吠着冲扑过去了居然还敢如此胆大,一意猎杀。
这要是母鹿脖子被咬,以猞猁长达三厘米的尖细牙齿,母鹿蹦跶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咬死。
好不容易从深山抓回来的鹿,这要是被咬死了,那损失不得了。
现在这些母鹿,对吕律来说,就是鸡生蛋、蛋生鸡的存在,长远看来,那可比一只猞猁有价值。
怎能被它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咬死?
吕律等不及了,转身就朝地窨子跑,迎面看到陈秀玉正拿着枪准备从地窨子小门钻出来,被吕律一把接过,提着就往地草甸子跑。
只是,当他回来的时候,看到母鹿已经跑挣脱开来,元宝娘四个正朝着小河边的山脊冲追上。
显然,看到元宝娘四个扑来,它也怕了,放弃对母鹿的猎杀,重新又逃进了山坡上的林子里。
吕律脚步不停,仍然追了上去,现在母鹿虽然跑脱,但是他又开始担心元宝娘四个。
东北的猞猁体型大,能长到三十公斤,比起狼,那也小不了多少,这玩意如果遇到单独的狼,那也是能猎杀的。
到了夏季,食物丰富,狼群也会分散开来,因为单独的狼也有不小的机会成功捕猎,这种情况下和猞猁怼上,那是能将狼灭杀的。
而三只狗崽才四个月,只是猎性初开,就即使有元宝领着,也有防不胜防的时候。
他可是十多天前才眼睁睁地看过猞猁猎食猪崽的。
这玩意儿,比想象中狡猾得多。
吕律跑,陈秀清也跟着跑。
别说吕律现在腿上伤还未完全好,就即使完好无损,真正跑起来也不是陈秀清的对手,很快就被陈秀清追上。
跳不过小河,吕律直接不管鞋子裤脚被弄湿,一路跑过,反倒是陈秀清到河边忍了一下,又被吕律超前。
见吕律这样,陈秀清也不管了,跟着跑过小河,随着吕律钻进山林。
上边,元宝娘四个正叫得凶。
吕律和陈秀清两人,手脚并用的在林子里往上快速攀爬,到了靠近栅栏的时候,透过林木缝隙,能看到猞猁就蹲在栅栏最顶上的栏杆上,看着下边被栏杆阻挡,只是冲着它狂吠的元宝娘四个。
吕律在看到这种情况的时候,立马停下脚步,端枪上脸,准备瞄准直接打。
他还没来得及瞄准,那猞猁早已经注意到林子中的情况,直接跳下栅栏,钻进了山后的林子。
吕律也只能悻悻地将枪放了下来,大口喘息着朝着山脊爬上去。
到了栅栏边的时候,元宝娘四个的吠叫也渐渐停了下来。
不用说吕律也知道,猞猁已经跑远了。
“这只猞猁,胆很肥啊!”吕律隔着栅栏看着后边的山林,小声地说道。
第242章 必除的隐患
看到这只猞猁的时候,吕律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刚落户的时候,准备打只狍子作为礼物送给张韶峰,顺着自己草甸子进入山里,到狍子经常活动的另一个小草甸子时,发现有狍子被猎捕,在小水塘边黑泥上看到的猞猁脚印。
那地方,距离吕律的草甸子并不是太远。
猞猁是有领地的,范围不小,跟吕律今天看到的这一只,很有可能是同一只猞猁。
当时发现那只猞猁的踪迹,吕律也尝试着跟踪了一下。
之所以是尝试,就有了不少碰运气的成分。
那是因为,猞猁有毛茸茸的大爪子,如同穿上了一双毛鞋,行走无声,现在不是冬雪天,不是特殊的地方,轻易不会留下脚印,很难发现它的踪迹。
加之当时只有元宝一个能领着出来,吕律手头用的又是双管猎枪,子弹用的是独豆,想着即使找到了,自己很有可能接近不了,而且,吕律也清楚自己的枪法,碰到这种敏捷的野物,有很大可能打不到。即使打到了,皮毛也有可能严重破损,最终稍加尝试后,选择了放弃。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它盯上了自己的鹿群。
这就是个必除的祸患。
不然的话,这圈养在栅栏内,没法长途迁移逃跑的鹿群,迟早被祸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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