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只想躺着 第71章

作者:猪心虾仁

  “咳咳咳,嫂子也给我送了一根几十年份的野人参。”赵四说出了实情,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难怪。

  李易拿出人参,发现人参经过特殊处理,应该还能栽种。

  “大黄。”

  一条大黄狗在八百米外狂奔而来,速度之快仿佛一头猎豹。眨眼间就来到李易跟前,端坐在地上,吐舌头摇尾巴。

  “汪汪汪!”

  李易将人参交给大黄狗,吩咐道:“将它种到田里,细心照看一二。”

  大黄狗经过他的细心调教,已经掌握了诸多种植技能技能,其中包括灵药灵草,种一根人参不成问题。

  “汪汪汪。”

  大黄狗将人参含在嘴里,一溜烟的跑不见了。

  李易打开信封。

  【吾听闻父母身体欠佳,这三百年份的野人参有大补元气,为治虚劳圣品,故常用于元气欲脱,神疲脉微之症。凡大病、久病,大法不止,脉动微欲绝者,皆可痊愈……】

  如果没用云果之前,这野人参确实能够调理父母的身体。可惜卫兮当时忙于战事,来不及把这东西送过来。

  不过这人参也并非无用,至少李易可以尝试培养成人参精。他很好奇在如今的环境,所诞生的人参精会不会有夺天地造化之功效。

  而且为父母逆天改命,也可以用到人参精。

  “没有什么事的话你可以回去了。”

  李易将信封塞进口袋。

  赵四道:“晚点再回去,我趁机偷个懒,易哥你不是说你种出灵菜的吗?给我整一点。”

  “那自然没问题。”

  两人一同走进了菜园这里,见到一地如翡翠般的生菜,赵四赞叹不已。

  李易摘下一颗生菜让水牛给二大爷送去,那老头最近吹笛子吹疯了,再不补一下人就要垮掉了。

  中午,李易炒了一盘青菜,香味飘了半个山头。

  赵四迫不及待夹起一片生菜叶,送入口中,顿时感觉整个人都要飞升了。

  “好吃,太好吃了!易哥,没想到你厨艺也这么厉害。”

  李易漫不经心的说道:“这是用兔儿自创的烹饪手段做的。”

  “兔儿?那个你半路收的兔子?”

  赵四回想起了大雷音书里面投胎成兔子的狐狸精。

  “没想到她还会做饭。”

  “兔儿能歌善舞,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她算是把讨好人的技能都学满了,其中厨艺最为精湛。”

  回想起那只怂兔子,李易也忍不住露出微笑,原本只是路边随手捡到的小妖精,没想到能陪自己那么久。

  下午,赵四又离开了,大黄狗一路相送。

  又过了一天。

  赵四与谢雨南扛着一个大木箱上来,放到地上发出闷沉的声音,累得两人直喘气。

  “易哥,嫂子给你送金条来的。”

  木箱子打开,黄澄澄的一片,一整个箱子的金条,目测下来至少有上百根。

  李易无语了。

  ……

  秦,一处湖边的庭院里。

  一个身穿着玄色军装,面容温婉,续着齐肩短发的女子端正坐在湖边,翻阅着手头的情报。

  她的样貌和气质可称得上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整个湖畔都因她明亮起来。相比起容颜,她肩膀上的勋章更加惊人,跺一脚足够让整个神州为之颤抖。

  她旁边站着一个女军官,修为筑基,作为本土修士如此修为算得上楚翘。

  “小可,夫君好像需要一栋房子,要不把我的房产……”

  话还没说完女军官差点给她跪下来。

  “大人,不能再送了,我们已经家徒四壁了!那天道碎片,那三百年的灵参,那一箱的金条,就是您的全部家当了。要是连这房产都送出去,您就要睡大街了。”

第94章 卫兮

  女军官名叫唐可,普通军户家庭出身,祖上六代为从军,算得上说根正红苗。至灵气复苏以后受到官府的大力培养,成为了一名修士。并且一路高歌猛进五年筑基,哪怕放修行界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才。

  她也因此脱颖而出,成为了面前这个在秦地区被奉为神明的飞将助理。

  卫兮,原名不详,属于秦地区的最高机密。短短八年时间东征西讨,无一败绩,被她灭掉的国家两只手都数不过来,被奉为军神。

  能打胜仗的将军,在秦地区的地位与神明无异。

  不过他们的飞将陷入了婚姻陷阱。

  打仗时还好,就算知道自己夫君转世了,也只是在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写了一封信,随后又全身心投入战争。用神乎其技的指挥能力,一点点的压垮敌人。

  在飞将的指挥下,数以百万的战士可以为一个整体。每一个士兵,每一件武器,每一条信息都将发挥到极致。罗马最不怕死的圣教军在他们面前,也只是一群会跑的野猪,而他们面对的是一台高效的杀戮机器。

  战争状态的飞将能够永远保持冷静,可现在不知为何她感觉自家将军有点……恋爱脑。这么形容或许有点大逆不道,可这几天飞将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

  先是将战争所得之一天道碎片赠送出去,虽然说这东西官府已经赐予飞将,法理上属于飞将的私人财产。可怎么说也是一件至宝碎片,怎么能随意赠送出去?

  官府给卫兮是理所当然,论功行赏,况且镇国级越强秦地区也就越强。可飞将转手送给了自己的丈夫,那人可不是秦地区的人。

  随后前天又把珍贵的野人参给送出去,这野人生可是整个神州北部,将近两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仅有的几颗带有灵性的人参,而且还是品质最好的那一根。说不准以后随着天地灵气浓度上升,能够开启灵智,成为人参精。

  这可是仅次于天地灵根的存在,拿来当突破元婴,甚至化神的主要也不是不可以。

  昨天又将全部财产换成黄金,直接运到周地。也就飞将有这个权利,换其他人可没办法随随便便将一箱黄金运出去。

  也因为这件事,唐可发现飞将是真的清廉。按照现在的金价,一根一百克的金条大约是五万块,一百五十根金条就是七百五十万。

  这就是卫兮除了官府赠予的房产以外的全部财产,仔细一算,这大概是飞将八年来的所有俸禄。

  这几天相当于飞将的所有财产都送给人家了,就差人没过去了。

  “我的将军呀,您要不把自己打包送过去算了。”

  唐可一脸无奈的说道:“好马不吃回头草,那人连信都不给您回。我说句不好听的,可能心里根本没有您。”

  话刚刚说完,卫兮柔美的脸庞露出些许思考,好像真的在考虑要不要去周地。

  吓得唐可连忙出声劝阻:“我就开个玩笑,您可千万不要当真,您要是真的去了,那我恐怕要上军士法庭。”

  现在秦官府最怕的就是卫兮在事业与爱情之间选择后者,一位能称得上镇国级的强者难得。这不仅仅是因为实力,更是其人品与担当的认可。

  好在卫兮也只是想想而已,她摇摇头,道:“夫君不回书信我已习惯,况且我们已无缘回到从前,相夫教子不适合我。”

  “小可,我是不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唐可立马摇头回答道:“您舍小家为大家,您不应该是任何人的附庸。在古代社会女子只是附庸,现代妇女能顶半边天。”

  “我不是说这个。”卫兮摇头神情有些暗淡,“现代男女平等自然如此,可古代不一样夫君独居这么多年必然受到许多非议。若是夫君真的纳了小妾还好,可他们骗了我……”

  说话间,一缕杀意闪过,微风忽止,天地为之色变。

  仿佛一个难以言喻的庞然巨物苏醒,无数股气息瞬间凝为一股绳,可谓万众一心。

  下一秒,一切又归于平静。

  唐可并未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到,因为她也是其中之一,化于兵势之中。

  她好奇的问道:“大人,斗胆问一下,您既然对那人有意为什么您没有回去?”

  根据《卫兮传》,两人可以说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虽然是从小定下的娃娃亲,说难听点是包办婚姻,可两人却是极少的两情相悦,郎才女貌。

  两人的娃娃亲也是颇为有趣,李长生与卫兮从小认识。后李长生之父见状,也不感到自卑,跑去卫家提亲,最后卫家还同意了。

  当时卫兮父亲是远见闻名的名士,与李家的差距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可她家虽为士绅家庭,但也不嫌弃李长生一家农户。卫兮的父亲甚至说出,李家不以贫辍业,长生不以农为卑,贻谋必无磋跌,遂贫何病?

  后来李长生因受到朝堂争斗的牵连,断送的仕途,可卫兮依旧不弃,在那一年嫁给了李长生。

  再后来,有仙门寻来,李长生也放手让妻子去修行,见证更广阔的世界。

  当时唐可看到的时候还一阵羡慕两人的感情,是真心实意想让对方的好。

  只是后来不知为何卫兮再也没有返回家中,好像真的斩断红尘,不再理家中的丈夫和父母。前后变化之大,让人难以理解。

  网络上有许多解释,自然有一大群人为卫兮站台。哪怕《卫兮传》没有任何解释,甚至对这一行为的辩解都没有,只是平铺直叙的说的结果。可凭借着超高的威望,还是有无数人分析出各种原因。

  但飞将至今没有亲口解释什么。

  “回不去,我并非出道即无敌的天才,那时我只是一个颇有天赋的内门弟子。无权无势,自然做不了主。而我也没有鱼死网破的勇气,心存一丝侥幸,不过咎由自取。”

  卫兮指尖快速翻过手头厚厚的资料,每一张都是某个人的资料,以及他所犯的事。这些人每一个都举足轻重,算得上是中上层,其中不乏经常上电视的大人物。

  而到了她手上,意味着十有八九都需要去蹲大牢,或者人道毁灭。

  “权力是个好东西,不管是拳,还是权,我都想握紧,免得旧事重起。”

  曾经他们的跌宕起伏,一切都是因为权。

  没有力量只能受人摆布,形同傀儡。

  ……

  清水村外的集市。

  每月十五都会聚集十里八乡的人,带着自家的鸡鸭鱼,自家种的蔬果,或者一筐筐土鸡蛋,有些猎户摆出了野猪肉,各种皮毛,以及各种小吃与玩物。

  卫家小女年方五岁,生得俊俏可爱,宛如一个陶瓷娃娃。

  “爹爹,集市好热闹。”

  卫兮骑在卫秀才的头上,抓着父亲的头发,兴奋的左摇右晃的,让父亲不得不腾出一只手稳住她。

  奶声奶气的童音引得路人投去笑容。

  “这位官人,要糖葫芦吗?”

  忽然,一个粗布麻衣,相貌端正的,六岁小儿挡在他们面前。他手里扛着一个带着斗笠的草人,草人画着个笑脸,上面插满了一颗颗红果,看着像万箭穿心。

  如此怪异的草人,立马引起了卫兮的注意。

  卫秀才看着面前的六岁小儿,问道:“何为糖葫芦?”

  “以野果裹上麦芽糖稀,甜脆而凉,是为冰糖葫芦。不好吃不要钱,先生可免费试吃一二。”

  说着少年郎取下一根冰糖葫芦,裹着麦芽糖的红果在太阳照射下微微发光,立马夺得了卫家小女的欢心。

  “爹爹,爹爹,我要这个我要这个。”

  “别急,让爹爹尝一下先。”

  卫秀才接过冰糖葫芦,一口咬下,发出咔嚓清脆的声音。淡淡的麦芽香气,以及山楂的味道。

  “不错不错,多少钱?”

  少年郎摇头道:“不要钱,只要您许我用一下您的名头,说您吃了都说好。”

  卫秀才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道:“你这小儿颇有意思,你是谁家的?”

  “李长生,名字是我自己取的,牛狗猪马一二三四等不能明我之志。”

  少年郎穿得虽简朴,可那股精气神非常人能有,让卫秀才颇为惊奇。

  “那你如何觉得,我这名头只值个冰糖葫芦。”

  “非也非也。”李长生摇头像个小大人一般,“先生说好吃,是冰糖葫芦之幸。也这并非冠以先生之名,而是先生说好吃。”

  这两句先生说好吃,倒是给秀才吹高兴。

  “可识字或上私塾否?”

  李长生回答道:“家徒四壁,并无钱财求学,但小儿已偷学识字。”

  “那你在这地上写写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