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跃千愁
“话说,我好像听说这次的水灾是司南府搞出来的?”
“嗨,谁说不是,我也听说了,造孽呀!”
“嗯,好像是说照州那边有一座从未干涸过的大湖,说是湖底可能有什么仙家水府,为了找到那座仙家水府,司南府掘出了一条洪道排水,结果令下游变成了一片泽国,造成灾民无数。”
“唉,听说事先也组织了下游的百姓撤离,好像是按人头算,你富商也罢,乞丐也好,一视同仁,一人十两银子。然而官府那帮子层层克扣下来,实际发到百姓手上的,也就一人一两银子不到。”
“是啊,百姓住的房子,糊口的田地,各种家当什么的带不走不说,背井离乡后一两银子怎么安家?人家住的好好的,你给这点钱,自然是不肯搬。”
“那些百姓以为自己抱团对抗就行,认为上面就不敢妄为。而那些狗官也认为毕竟涉及那么多人的性命,也以为能拖过去,谁知司南府才不管你那些刁民和狗官,说好了什么时候干就什么时候干,时候一到就直接动手了,结果瞬间饿殍无数,惨呐!”
“听说朝堂为此事而震荡,恰好又值锦国六百年大庆之际,陛下震怒,派了玄国公去彻查此事,给了玄国公先斩后奏的大权,听说玄国公一口气砍了三百多个狗官的脑袋。”
“嘿,司南府还不是一点屁事都没有。”
角落里的庾庆慢慢喝着小酒,侧耳倾听状。
他也知道,那些人谈论的这些话,也就他们这些江湖路人敢说,换了普通百姓是不敢这般议论的。
酒足饭饱后,庾庆喊了声店家结账,拍下一颗银裸子起身便走。
他顺手摘了挂一旁柱子上的棕色斗篷,抖开了披在肩上系好,后挂的帽子没管,摸了摸嘴上的小胡子,就此穿过酒家厅堂而去。
离京转眼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
如今的他,又如同当初出山时的模样。
恢复了简单自在的马尾辫,也蓄上了装成熟的小胡子,乍眼看认不出是当初的那个探花郎。
这半个月他算是过得逍遥自在。
有钱到处瞎溜达不自在才怪,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不是被约束在京城的日子可比的。
当然,他还是挺有上进心的,只要停下了就研究那宝图,或修炼封尘剑诀。
宝图还是没看懂什么意思,至今没有找到任何头绪。
封尘剑诀的三十六式他倒是全部练会了。
当然,他还不至于天赋异禀到短短半个月便将封尘剑诀彻底练成。
只是练会了剑诀三十六式的花式,也算是练到了娴熟。
剑式其实不难练,因为这剑诀不需要重新修炼内功什么的,他本就有一定内功修为,加上他又有相当的剑术基础,练起来还算是事半功倍的。
至于将剑诀合一的真正招数,那是一招都没有练成。
没办法,那才是真正难的。
第一招三十六剑合一,他只能配合游龙身法发出六剑,离真正的三十六剑合一还差的远。
不过对庾庆自己来说,已经是很高兴了,仅凭那剑诀最基础的三十六式就已经是让他受益匪浅,就已经让他感受到了远超玲珑观剑法的精妙。
也因此自信到有点失控,感觉自己可能成了高手,屡屡想找人茬,想试试自己的实力究竟几何。
还好重出江湖的时间尚短,还没遇上让他看不顺眼非要拔剑的人。
关键是人家看他很有自信的样子,也觉得不好惹他。
“庾兄,用过了?”
酒家门口,迎面走来一人,和庾庆照面时打了个招呼。
庾庆也就是“嗯”了声,笑着挥手打了个招呼而已,便与之错身而过,未因其逗留半分。
两人算不上熟悉,就是之前恰好同路的路人,互通了个名号而已。
他如今行走江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用的是本来的“庾庆”真名,再也不想被“阿士衡”的名字绑住手脚了,因为自己是“阿士衡”导致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干什么都要考虑会不会影响到阿士衡,真的是太憋屈了。
他也不怕用真名会怎样,除了玲珑观的人,外人基本上也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哪怕是九坡村的村民,也只知玲珑观里面道士的道号,并不知各道人的真名。
这里面也有玲珑观隐世的需求在。
譬如九坡村的人都称呼庾庆为“广广道长”,庾庆原本的道号就是叫广广,小师叔以前给叫出来的。
店小二从马厩里牵出一匹体型健硕的青骢马,看着还挺神骏的一匹坐骑。
原来小镇上临时买的那匹马太糙了点,外形上不好看,脚力也不好。
也能理解,一个小破镇子上能有什么好东西。
总之某人感觉配不上自己这个掌门的内在和外在风度,年轻人还是比较在乎异性目光的,介于面子和里子的需求,反正手上也有钱,就卖了矬的,买了这么匹好的。
接过缰绳翻身上马,庾庆信手抛出一枚铜钱当赏钱,换来店小二一声感谢。
两脚一敲马腹,青骢马立刻迈开了蹄子冲上了官道。
头扎马尾,嘴上蓄着小胡子的小年轻,一袭棕色斗篷当披风,身着青衫,腰悬长剑,跨骑青骢,迎风驰骋,有点风流倜傥的味道。加上他本来长的也确实还算可以,辅以这身行头,是个女子的都会忍不住回头看一眼。
这能换来他莞尔一笑的满足感,这么潇洒的日子,京城那些个怎么可能留得住他。
他暂时还没有回玲珑观的打算,尽管已经对小师叔的英明产生了怀疑,不过还是认为小师叔的话有点道理,辞官离京后暂时还不能回玲珑观,以免把麻烦带回玲珑观。
等到造成“阿士衡”不会再回九坡村的假象后,他才能回去,他决定在外面晃个半年或一年再回。
半途上,腰包里当当响的撞击声出。
庾庆低头看了眼,知道“大头”又有意见了。
“大头”不喜欢在他骑马的时候被装在罐子里,因为被会颠个不停,换谁都不会觉得好受。
不过“大头”也就是发表一下意见,庾庆若是不理会的话,它也不会再吵闹。
关键是吵闹也没用,把人给吵烦了,被人抓着罐子狠狠摇晃一通可是很难受的,某人可不是善茬。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服软都不行,只能是乖乖的。
意见听到了,庾庆心情还不错,从腰包里摸出金属罐子拧开了盖子,表示可以出来兜风了。
一只虫子立刻嗡声飞出,那飞掠速度很快,东南西北天上地下的一阵唰唰乱飞。
火蟋蟀的速度本来就很快,当初若不是有障眼法阻碍了它的视线,凭庾庆的出手速度根本不可能抓住它,那么多玄级修士都抓不住,他一个武级修士不取巧又怎么可能抓住。
又得了自由,“大头”有种乱飞撒欢的感觉。
勒住它脖子的丝线已经没有了。
倒不是庾庆跟它相处久了有了感情不想虐待什么的。
问题是他不能为了一个卖不出价的虫子,把那能卖出高价的虹丝给耽误了。
虹丝的价值是一丝便值一千两银子,花这么多钱就为长久绑住一个不值钱的虫子,不划算。
前些日子碰上了合适出手的机会,他果断把一根弓弦的十丝全给卖了,包括拴在“大头”脖子上的,总共又得手了一万两银子。
又赚这么多银子,心情美滋滋的庾庆已经看不上了“大头”,也懒得再绑了,关键一般绳子根本不可能绑住它,只能随便了,防不住的话,爱跑就跑吧。
结果得了自由的“大头”立马逃跑。
敢情以前的乖宝宝都是装的,奸诈的很,跑的毫不犹豫,跑的庾庆措手不及,这他娘的是一点旧情都不念啊!
这摆明了是时刻准备着逃跑的,一直在等机会呢,有够隐忍。
速度太快,庾庆一时间想抓都没能抓住,窗户上直接穿出一个洞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不过跑了也不可惜。
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
那狗东西吃骨头已经不太能满足了,尝过了灵米的滋味后,三天两头还想吃点灵米换换口味的,这就是有点过分了。
第138章 归来
本就卖不出去,也卖不出价钱,如今还要吃昂贵的灵米,怕是越发难以找到合适的买家了。
再养下去太费钱了。
所以,跑了就跑了吧。
然而,就在他要放下牵挂时,那狗东西自己又跑回来了,又老老实实回到了他身边,居然还自己爬回了窝里,也就是那个金属罐子里。
庾庆牙疼了,这费钱玩意,已经跑了还跑回来,给了逃跑的机会却不跑,几个意思?
后来吧,他才渐渐反应过来,应该是这狗东西逃出去后发现无处可去,加之这家伙警惕性又高,感觉哪哪都有危险,而他这里还能免费提供吃的,不回来还能去哪?
遇上这么个鸡肋玩意,庾庆也很无奈,留着无味,丢了又可惜。
结果只能是随缘了。
好在这独自闯荡江湖的,偶尔夜宿山林的,“大头”还渐渐有了些作用。
野外找到水源就能随时烧开水的感觉还行。
想烧火了时,把它扔进柴堆里,模仿它的声音,“哭哭”两声,它搞懂了后还真就“哭哭哭”的吐火星子帮你点火。
没了绳子拴着,提溜也不方便了,给予点习惯性的声响调教的话,“大头”也能很快理解过来,毕竟都是一些它干习惯了的事情。
譬如每次要把它倒进水里时,当当敲击两下金属罐子,它很快就会知道是要让它烧开水了。
找到了点诀窍后,庾庆敲击金属罐子时开始辅以声音调教。
一人一虫朝夕相处、形影不离到现在,“大头”已经接受了庾庆的声控。
“大头,烧水。”
一听这声音,“大头”就会爬出罐子往就近器皿的水里跳。
“大头,哭一个。”
一听这声音,“大头”又会爬出罐子,主动跳柴火堆里“哭哭哭”的吐火星子点火。
吃撑了也不需要庾庆亲手帮忙解决了,会自己去找地方放屁去。
关键是身处未名之地时,把“大头”给放出来居然还有警惕放哨的效果。
因为天生的不安全感,加之其在地下空间时警惕性本就高,可谓天性,所以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靠近他就会立刻示警。
好比此时,“大头”就在他身边到处飞来飞去,就是不敢飞远了。
比开始要好一些,一开始似乎还不习惯这般生活在地表,现在发现在地表也能生存,似乎在渐渐适应。
放肆飞翔一阵后,“大头”一个闪身落在了庾庆的肩膀上,附着在庾庆的身上兜风,这比在滑溜溜的罐子里被抖个不停强多了。
只是依然警惕性很高,依然很怕生,见到有路人经过依然会躲起来。
譬如有人从庾庆左边过,它立马会往庾庆右边肩膀爬去躲起,看起来似乎只认庾庆一个人。
不知情的谁也不知道这虫子是什么东西,只会误以为就是只普通虫子落在了庾庆身上。
偶尔来劲了,“大头”又会蹿出去飞一阵,真的好像是在渐渐适应地表生活。
一人骑马驰骋,一虫来去伴飞在旁,阳光明媚……
天气阴,小县城,半下午。
一辆寻常马车穿城过,车内的明先生偶尔拨开窗帘一角探望这小县城的街景。
不敢完全拨开,怕被人认出,又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谁又还能认出他来,但还是不敢。
街头挑担货郎的吆喝,来往路人的谈笑,小儿奔逐嬉戏的吵闹,入耳皆是乡音,令他听觉上分外享受。
马车来到城郊后,明先生一颗心忐忑,一别多年,多有情怯。
城郊有座竹林院子,院墙是篱笆墙,墙内有自食其用的一块块菜地,一个包着头巾的妇人蹲在菜地中扒菜皮。菜皮扒来可食用,待里面的嫩叶长大又可以继续扒来吃,直到菜心长大,又可砍下菜心剥来烹食。
竹林庭院很雅致,里面打扫的也很干净,房子墙面也粉刷的很到位,整座庭院打理的算是整洁,没有明先生想象的破败。
马车就停在了院门外,明先生钻出车辕下了车,并将路资结清,与车夫互相道谢而别。
转身面对这熟悉的庭院,在京城见惯了富贵人家的明先生内心万分紧张,这里是他真正的家。
他父亲是个教书先生,原在城中略有薄产,后因父亲喜爱此地的雅静,遂变卖了薄产,转而卖了这亩来地安家,明先生的童年在这里,一身学问也始于此。
依稀记得与父亲在竹林中各拿书籍问答的情形,奈何父亲体弱早逝。
目光打量庭院内时,看到了庭院菜地里站起的朴素妇人,两人四目相对在了一起。
有两名负手而过的乡邻正在闲谈,见到庭院门口的人,多看了眼后,突然双双怔住,一人难以置信地指去。
“渊澄,是你吗?”
一人问道。
明先生回头看,然后转身,没有在京的放荡不羁,拱手躬身,行礼拜见。
“渊澄,真是你回来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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