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姓窃明 第346章

作者:浙东匹夫

而这个“20年”的数字,最早就是从英国《专利法》那里抄来的。在18世纪初,地球上其他国家还没有专利法呢,只有英国立了这个法。

所以资本家们的选择,其实就等于是干等20年,就看着你专利保护有效期过了,纽科门蒸汽机变成公开技术了,然后再扑上去不花钱白漂。

从1705年到1725年完全是白费掉的。

而1725年纽科门蒸汽机终于被人拿来在工业实践中使用后,人们才发现了各种各样需要改良的问题。

但因为纽科门的20年专利期是被白白耗掉的,纽科门一个便士专利费都没赚到,所以他发现问题后,却拿不出钱来继续他的研发工作,后续又花了大约15年的时间四处化缘乞讨求资本家施舍投资他继续研发。

而这种遭遇,不光纽科门遇到,80年后的瓦特,在改良成功之前同样遇到了。瓦特接手蒸汽机研发后,至少也花了纽科门一半的时间来白耗专利保护期和拉投资。

可以说,从纽科门到瓦特的整个82年的研发周期,至少有30年是花在资本家们干耗着等专利过期、好吃人不吐骨头白漂上。还有20多年花在了穷得滴血的发明家因为收不回投资、继续乞讨研发经费上。真正用在科研上的时间,绝对不超过25年。

当然了,82年里能有25年花在实打实的研究上,在当时已经是地球第一的速度了。

英国好歹有《专利法》,只是培养逼迫资本家为专利花钱的习惯,培养了80多年。等瓦特成功之后,后续几十年英国人的科研投资体系总算建立起来了,进入了井喷期。

同期的德国和米国连专利法都不存在呢(法国倒是跟进得比较快,但法国一次工业歌命也没主导),他们要比英国人多80年觉得“白漂有理”,一直到1868年法拉第发明发电机后,德米觉得应该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发力了,才开始追赶建立专利付费意识。

而至于历史上的华夏……不吹不黑,要比德、米还再多觉得“白漂有理”120年左右,到21世纪开始,才真正开始逐步培养“白漂不对”的社会氛围(虽然84年就立了专利法了,但实际上20世纪最后15年,国内基本上还是能白漂就白漂,法治还没建设到那个程度)

……

朱树人很清楚这段历史的血泪教训,所以他也知道,从纽科门到瓦特的正常研发周期,绝不该是82年,而是最多25年——

哪怕他不点拨胡克,让胡克自由发挥,但只要大明内务府给的研发经费足够。同时由大明内务府来承担这个“帮早期还不成熟的蒸汽机,提供工业应用试错的场景”的兜底角色,不要跟西方私营资本家那样干等20年等过期好白漂。

那么,大明就至少可以节约60年的人类科技进步时间,甚至更多。

这就是大明以国家力量搞科研的制度优越性,体现了大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伟大卓越,不用被自私自利的白漂怪拖累人类历史的进步速度。

不过,朱树人也很清楚,如今这个时代,并不适合直接颁布近代意义上的《专利法》。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如果按照后世纽科门、瓦特时代的英国专利法为蓝本,那就意味着“技术创新需要以公开原理细节,来换取朝廷一定期限的垄断保护”。

说白了,就是纽科门拿蒸汽机申请专利的时候,他得把这东西是怎么造的、原理结构统统详细公开,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有样学样造出来。然后,朝廷保护他吃20年的独食,作为鼓励他公开的奖励。

而大明眼下发明的很多领先科技,都还集中在生化环材领域,而那些领域的配方如果保密得好,能吃独食捞好处的年限,是远远超过20年的。

就好比后世可口可乐的配方,虽然到了21世纪早已不是秘密,但至少在可口可乐诞生的最初半个多世纪里,同行竞争对手也没法化验出它的成分,因此可口可乐公司才不会傻到去给配方申请专利、然后公开配方。那样最多只能吃20年独食,20年后别人不就能白漂了么?

所以,是否推进专利制度,需要跟时代结合。只有时代进步到工业歌命即将开启、很多技术创新就算不申请,在别人的拆卸逆向研究山寨之下,也撑不过20年保密期,这时候才是专利真正发挥威力、继续确保人民科技创新的保驾护航神器。

但不管怎么说,朱树人觉得,大明在这些方面的立法和制度建设,必须做出一定的配套了,如果管理制度不能与时俱进,最终就会出现“落后的生产关系制约了生产力”。

如今已经是小康十五年,本来就到了他当初制定的“大明第三个七年计划”的开始之年。虽然如今因为种种变故拖延,还没干掉西北准噶尔部的噶尔丹,但大明自己的改革和种田发展,并不该受外部环境的拖延,该干的事情还是要干。

……

于是乎,在视察完胡克的纽科门蒸汽机样品后,朱树人足足闭关冥思苦想了大半个月。埋头写写画画纸上谈兵做了一些政策规划,

然后才出关,召集了皇帝儿子朱慈煜,和首辅表哥张煌言、次辅大舅子方以智、科学院院长老婆方子翎,几个人闭门开了一个关于未来几年继续深化政策变法的内部会议。

至于原本的挂名内阁首辅史可法,说句题外话:非常不幸,人都有生老病死,史阁部最终没能熬过刚刚过去的那六七年和平种田期,最终在四年前病故了,享年七十岁,

史可法能活到这年纪,在当时也算高寿了,寿终正寝,晚年也过得非常安乐,在朱树人给他特供的疗养院里累计住了十几年。

人都到齐之后,朱树人也不急着直接宣布自己的想法,因为他儿子毕竟都三十岁了,不能再跟对付少年人那样教他做事,还是容易引起压抑和反弹的,所以需要让朱慈煜自发感受到做某些事情的迫切性。

因此,朱树人先带着大家不谈事,只参观,去看了一下胡克的蒸汽机。

那台蒸汽机,已经比半个多月前朱树人第一次看到时,又稍微微调了一下,主要是临时加装了一个冷启动的摇把手柄,可以让启动惯性更快建立起来,开机前的折腾鼓捣时间,也能因此缩短个好几分钟,看起来流畅些。

而别的地方暂时还都没改,毕竟给胡克的时间还太短。

看过蒸汽机靠着烧煤烧柴产生的动力、自动向外做功,朱慈煜等人也受到了极大的震撼,隐隐约约觉得当今之世,真是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日新月异的变化太多了。

而因为在科学院的研究所里,不便于展示挖矿提水的活儿,所以这台蒸汽机的动力输出端倒也没跟汲水泵来演示,而是在朱树人的亲自授意下,在过去这半个多月里,临时改装了一台实验款的、纱锭数量最多的小宛纺纱机。

传统人力的小宛纺纱机和缫丝机,如今普遍可以做到同时牵引五个锭甚至八个纱。其中五锭的纺纱机,早在崇祯十六年时就造出来了,八锭的也是隆武二年的老型号了,距今都过了足足二十多年,早已在全国全面普及。

再往后,科学院其实也一直有鼓捣纺纱机和缫丝机、织布机的后续改良。

甚至董小宛本人年纪大了之后,没什么男女方面需要侍奉朱树人的,从四十岁那年开始,董小宛也渐渐闭关潜心,回去琢磨她少女时代家里开绣坊那点技艺。(董小宛只比朱树人年少三岁,所以现在也已经是五十岁了,年老色衰闭关琢磨织机已有十年)

所以,后续二三十个纱锭,甚至更多纱锭结构的纺纱机,也都有陆续造出来,只是缺乏市场的检验。那些二十多个纱锭的,好歹可以用于水车动力驱动的纺纱机,再多的话,水车动力输出不够均衡,很容易出故障,也就只停留在测试原型机的层面。

这个机械研发速度,严格来说也不算快。在平行时空的西方历史上,珍妮纺纱机在最初诞生后,从五个纱锭走到三五十个甚至更多纱锭,也同样花了几十年。后续都只是工程磨合和机械优化的活儿,并不存在质变。

而如今,罗伯特·胡克造出了纽科门蒸汽机,这总算为超过三十个纱锭的纺纱机,提供了用武之地的动力源。

此时此刻,在皇帝朱慈煜和其他阁臣面前的,就是一台胡克造的蒸汽机,在输出端拖了一台董小宛亲自造的最新48锭并行纺纱机。

在蒸汽飞轮的动力驱动下,48个纱锭的捻绕速度运转得非常均匀、平稳。

没有出现水车动力纺车动力输出忽大忽小、一旦力量变化过快,部分纱线短时间内张力变化太大,就容易崩断的故障。

朱慈煜完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就是如果倒退四十年,倒退到崇祯十年左右、他出生前十年,当时的纺纱女还得手绕纱锭。

而现在一台蒸汽机拖一台最大号的小宛纺纱机,只要给够水和煤,就能自动生产、抵得上四十年前五十个民女的纺纱生产力了。

这可是一种只要煤够水够、就能生生不息源源不断生产的力量!

为了保护和强化这股力量,为了让这股力量继续自我进化,大明确实需要在制度上进行调整和保护。

曾经的《大明律》,曾经的各种已经落后的绊脚石,都必须要调整了。

朱慈煜很想改变,但他忽然觉得,自己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干。于是乎,时隔至少五六年了,他又升起了一股年轻时主动求知的心态,不由自主请教:

“父王,您见多识广,孩儿很想做一些大刀阔斧的改变,让大明的法度适应得了这种力量,但孩儿一时迷惘,竟想不出从何下手。父王能否点拨一二?”

朱树人内心暗笑,这小子果然还是要主动来求教了,那就不是他喜欢说教、爹味太重了。

“过去十五年,前半段我大明改革了税制,进行了废丁分籍为主,提升了工商税的比例。后半段实施了数理科的改革,增加了新的选官选才渠道,办理了南京大学。

如今改钱和改人的法,都推进得差不多了,朝中新学人才渐渐增多,是时候对大明最后最悠久的顽疾进行攻坚了。

眼下应该要改官制,改《会典》,从根子上重新制定《大明新律》,突破当年太祖时定下的‘后世子孙只能法外加例,不能修改原始《大明律》成法’弊端。

大明如今有国已近三百一十年,中间几乎倾颓,最后却如光武中兴一般涅槃重生。自古唐朝也已不如我大明国祚长久,两宋也只比我大明如今的历史多了仅仅数年。祖宗之法已经彻底超过了一个王朝有活力的年限,必须做出根本性变化了。

相信大明中兴数十年国力的蒸蒸日上,以及大明国祚长于前朝,会让天下人看到大明的底气,都支持这个变化的。”

朱慈煜点了点头:“好,那就从长计议,力争再花五到十年,把第三阶段的硬骨头啃了。”

第五百一十八章 内阁大臣

激起了皇帝朱慈煜本人的变法决心后,后续的事情就好办一些。

毕竟大明如今都这么强大了,国力进步天下百姓有目共睹,守旧势力也被朱树人此前十五年的改税改官两波大清晰扫除得七七八八,祖宗之法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当然,此番变法的直接诱因,毕竟还是纽科门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展示,所以要变革,也要从这个切入点开始。

朱树人要整个变革大明的官制和法度,也不能一上来就说要重修大明律,而是要强调大明律一贯的残缺、覆盖面太窄,以至于后续法外加例繁冗不堪,只能加不能改。

朱树人便这样跟儿皇帝和阁臣们说:“《大明律》订立之初,一个极大的弊端就是只注重官制和刑名,而其他东西都是夹杂在其中颁布。实施和贯彻大明律的,又以刑部为主。

哪怕民间百姓违反的部分是《户律》的内容,户部也只能要求纠正,而处罚依然要全靠刑部体系,连罚没课金、赔偿损失这些钱财部分,也都靠刑部,这就过于繁冗。

如今我大明百业昌盛,还进行了工农分籍,废除农户丁税和工户田赋,这更是三百年未有之大善政。既然工商如此昌盛,民间钱财纠纷处罚还依然全靠刑部系统管辖,实在不妥。

因此未来的法度,首先要‘刑/民’分来,由国之公器处断的,只是罪刑之属,民间侵犯赔偿、工商经济纠纷,应该另有新法。”

朱树人能想到这一点,也是很正常的,因为近代化国家的法治建设,一个最重要的分水岭就是把刑法民法彻底分开。有些事情不用政府去行使惩罚权,政府只要给公平的民间主体进行仲裁就行了。

而从根子上把法分开,先定一部全新的《大明民律》,以后就可以以此为契机,把旧的《大明律》里面的户律部分,和其他民间财务纠纷的条款统统废掉。

将来再定一部《大明刑律》,以及其他律慢慢补足上来,形成新的统一法典,这个过程中旧的《大明律》也就可以逐步废止,而“成化例”、“嘉靖例”这些好几百条的历年加例,也不用再以补丁的形态出现,该被大明新律并入吸收的就直接吸收,过时该废止的就直接废止。

如此一来,最终就显得朱树人也不是想废太祖之法,而是太祖之法定得实在混乱,对各个门类不够确权明责、分得不细,如今需要一部分一部分各自独立细化,最终导致旧律无法实施操作,自然废止。

……

朱树人把这个提纲挈领的思想总纲和路线图提出后,瞬间让朱慈煜和张煌言、方以智都眼前一亮,不得不承认这个思路非常好,非常稳。

既把事情做了,也没人会觉得这是“以沈代朱”,把老朱家的祖宗之法彻底掘了,同时还与时俱进了。

朱慈煜忍不住摩拳擦掌地追问:“既要刑民分律,不知这新民律该如何制定、从何处切入?需要几年,才能进行后续的改革呢?”

朱树人是提前闭关了半个多月的,所以已经把问题想明白想透彻了,儿子请教他,他都不用思考,直接脱口而出:

“新民律,自然要以民商为重,主要处断百姓、工商之间的钱财侵犯、纠纷、契约,说白了,就是管钱为主,不管罪刑。

而这个切入点,眼下不是摆在那儿了么,可以借鉴英吉利国的《垄断法》,先定一部我大明的《科教垄断民律》,作为未来完整《民律典》的一个篇章,然后再渐渐把民律的侵犯、契约、经营部分慢慢补上,有了三五个分篇后,总的《民律典》也就呼之欲出了。

如今我大明还缺乏中西合璧、完善与时俱进的立法人才和经验,所以第一部《垄断律》可以多留点时间,三五年内里完都可以,不急。

让南京大学的研究员们,顺带研究一下西洋诸夷可用之法。以及古罗马铜表法中关于民间工商部分的精华,边学边借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务求稳妥。毕竟我华夏自古重农抑商太过严重,这方面确实经验不足,欧罗巴诸国重商,在民商律上,我们有需要学习借鉴的地方,而未来的刑律,就可以以我华夏传统为主。”

朱树人也很清楚,如今的大明国力强大,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内忧外患,所以不可能跟平行时空的晚清那样去普遍借鉴西法,也没这个必要。1670年代的西法,也确实还很落后。

但是,有一说一,民商法领域,西方因为重商注意,如今都有公司制度银行制度了,确实有值得大明学的。这方面,大明缺课太严重,没有自身的历史积累。

所以,朱树人就定下了“只借鉴西方商法,基本不借鉴西方行政法和刑法”的实事求是指导思想。

另外,说句题外话,在眼下的1677年,英吉利虽然还没有近代意义上的《专利法》(三十年后纽科门发明蒸汽机时就有了),但是,如今的英国却已经有了颁布自1624年的《垄断法》。

所以朱树人刚才的话里,才会建议立法的负责部门将来去借鉴这部《垄断法》。

这东西已经问世五十年了,就是成文条例的形式,朱树人还从牛顿那儿借到过一套原本的读过,还在记忆中跟后世的法典做出了比对。

而《垄断法》和后来的英国《专利法》相比,几个最重要的差别点,就在于如今的《垄断法》,对于技术保护的有效期,似乎并不是20年,还可以更久,

而且是跟后世《著作权法》一类的法律类似,可以保护发明人终生,只要发明的人还活着,他就能一直独占该项技术。换言之,如果一个人发明出某项技术时特别年轻,后续命还很长,远远超过20年,那他就赚到了,他们多吃很多年独食,至少吃到他死。

(注:但是英国历史上,17世纪晚期到18世纪早期,也因为这种制度,出现过很多发明了牛逼技术的工匠,因为怀璧其罪,经常保护满20年后还赖着不死,最后就莫名其妙死了。英国人后来估计也考虑到这层因素,才在《专利法》颁布时,不管发明人活多久,都统一保护二十年。

相比之下,《著作权法》保护著作人终生加死后50年,就没那么大道德风险,毕竟著作权早期是针对文艺作品的,没那么大经济利益。不会有人为了想要早几年请天下人免费白漂看金庸武侠小说,就嫌金庸命太长把他嘎了。)

而除了保护期限外,1624年《垄断法》和后来《专利法》还有一个重大的区别,就在于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公开程度的要求,有相当大的程度不同。

后世《专利法》是要求“充分公开”的,就是确保保护到期后别人能山寨逆向你的发明。但1624年《垄断法》要求还没那么高,只要你能造出样品,当众演示你们实现设计指标和功能,那么具体的技术细节和原理,是可以不公布充分的。

而大明如今借鉴《垄断法》,也存在着类似的考虑。大明那么多生化环材配方领域的科技创新,如果为了专利保护而公开配方,那大明就亏了。本来大明至少可以保密四五十年甚至更久,就跟可口可乐配方保密得一样久。

所以,大明的早期《垄断法》立法,也要搞成重实物实验审核、轻原理解释。你能当众演示你做得到这个效果,就可以授权。至于怎么做的,可以保留一点秘密。

(注:这样也会有弊端,那就是如果后来人发明出用别的原理实现同样的功能、但成本更低的办法。但因为两者外在功能表现相似,而前者不用公布内部技术原理,这个后来的降本改良型发明人就可能得不到授权。

换言之,这样的法律对于鼓励人类从无到有、发明彻底全新功能的产品是非常有激励效果的,但是对于鼓励人类去发明‘已有产品的低成本改进型’是非常不利的。只是如今大明还没到争取工业化降成本为主要矛盾的时代,也没多少“降本增效型发明”,所以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

至于将来《垄断法》与时俱进向《专利法》转变,那起码是几十年之后的事儿了,先让大明把朱树人本人开挂带来的红利吃干抹净利益最大化再说。

……

定下了花三到五年慢慢边学边立《垄断法》,然后再花三五年把《大明民律》初步立完的时间表。

最后再花若干年把《大明刑律》和《大明行政律》补足、彻底废除旧《大明律》,那估计整个时间周期,就要奔着20年去了。

20年后是什么情况?朱树人如今53,如果他能再活20年,那都73了——连孔夫子都是活到73就没了,这已经是圣人的寿命。

所以,朱树人很清楚,他为“大明的第三个七年计划”定下的全面修律、与时俱进,是肯定不能在七年内完成的,要拖堂。所以后续也没必要想什么“第四个七年计划”了,就顺着惯性往下见招拆招,稳住大局方向,这辈子就很不错了。

不过,既然要全面修订律法,大明的官制和分部改革,也同样显得迫在眉睫了。

正如大明律都要把民律从刑律里拆出来了,将来再顶着一个“刑部”的名头管民商事案件,不觉得奇怪么?

大明从隋唐沿用下来的六部制度,已经磕磕绊绊走了一千一百年了。如果从东汉给尚书台分六曹算起,那就更是一千六百年了,这个分权的划线方式,实在是衰朽别扭得可以。

政出数门,权责不明,一切的一切都亟待解决。

所以,朱树人建议,从今年开始为修订新法做准备的同时,大明中枢的六部,必须重新划分和拆分。

这个问题,张煌言方以智也都赞成改变,因为目前方以智执掌的工部,也是混乱不堪,明明只是工部,但科学院得归他管。

这还不算,因为南京大学的建立也已经过去七八年了,而南大是理工科为主的,这里的学生教育和任用调用,也多归工部管。

可教育工作原来明明是礼部的,工部教出来的很多数学人才,如果走上财务管理类岗位,或者去税务部门,那是归户部管的,这么杂乱无章互相交错,扯皮太多了。

总之,大明这些年已经积攒了太多新事物,都是曾经划分六部时不存在的东西,已经没法往里塞了,必须拆分梳理。

小皇帝朱慈煜,对此也深以为然。最后,大明朝廷就在小康十五年的春夏两季,重点集中讨论了这些问题。

一边筹备新法的立法班组成员,一边讨论按照未来新法工作职责门类拆分对应部门。

经过五个月的集中讨论,反复推演磨合。内阁最终宣布:

把原有的六部,拆分、改名为十个部。

礼部拆分为三个部:礼部、文部和藩部。

旧的礼部只负责皇家事务和朝廷祭祀其他一切礼法活动。

而拆出来的文部,专门掌管全部教育工作,不分文科理科,都归文部省管,科研工作也归文部管,等于是后世的“科教文卫”。

藩部则是相当于后世专管外交工作的,把旧礼部的“藩属朝贡”任务拆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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