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东匹夫
小女对世侄也算略有好感,昨晚拙荆也察觉到了,就深聊了一下,有意成秦晋之好,招世侄为婿,不知意下如何?可要与南京沈尚书商讨后再作定论?”
沈树人微微一惊:“能得王爷高看,当然是下官荣幸,但会不会草率了些?郡主与下官不过一面之缘,不会委屈了吧。而且……下官身份敏感,至此多难之秋,与其他督抚联姻,都要担心被陛下猜忌,如果是……”
朱常淓立刻把昨晚商讨好的对策说了:“这两点都不用担心,毕竟是事出有因嘛。世侄也能算是我王府上下的救命恩人,便说兵荒马乱之中,你救了小女,小女也被世侄看到了。
为了全其名节,本王自会一力承担,请陛下赐婚,陛下也不会拿自己妹子的名节轻忽的。关键是另有些难处,不太好意思启齿——本王因为无子,其实一直想为小女找个赘婿。
世侄这样雄才大略,做赘婿肯定是不肯的了,本王就想,这次上奏陛下时,多多美言几句,请陛下给世侄加爵、赐国姓。
如此,就算将来世侄与小女的子女姓朱,外人也不会觉得这是世侄当了王府的赘婿所致,于沈家的名声脸面也就绝无损伤。
所以,关键在于世侄肯不肯被陛下赐给国姓,只要你肯点这个头,别的都好说,不用沈家操心,本王自会一力包办。事成之后,再给沈家一个准信,如果陛下那边不允,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暂时也别声张了。”
朱常淓也不敢把话说满,毕竟皇帝那边他只能秘密请求、暗中说明原委,给双方一个台阶下。但皇帝是否答应,这是不可控的。
朱常淓也知道,沈树人这边相对好说一些,所以要把除了皇帝以外其他各方的态度先秘密统一起来,最后才能去麻烦崇祯。
否则崇祯都批了,当事人却闹出幺蛾子,岂不成了弄巧成拙欺君。
更何况,朱常淓昨晚琢磨过之后,还考虑到一个风险:他也怕自己秘密上奏之后,崇祯会出于尊重沈树人的想法,怕沈家不愿意被赐姓,从而不能当机立断。
但如果沈树人点了头,朱常淓就能在奏折里多加一两句话,暗示崇祯“这事儿当事人双方都谈妥了,只是差一个朝廷赐婚赐姓的名分”,那崇祯直接同意的概率也会大大增加。
不能把难处推给皇帝来操心,这才是人臣本分。
沈树人听朱常淓一下子说了那么多细节,当然是震惊得好久都没回过神来,朱常淓看他无语,还以为时不愿意将来姓朱,只能等他慢慢想通。
殊不知,沈树人却是早就愿意了。
他前世本名朱树人,来到这个世界后,肉身是沈廷扬的儿子沈林,当时虚岁十八还没取字,他为了尽量保留一点前世的痕迹,才跟父亲做交易,以改过自新学好为条件,让沈廷扬赐他字“树人”。
算是把前世的本名先弄回来了,姓当时暂时也就无所谓了。但沈树人内心,其实一直存着将来跟历史上的郑成功一样被赐姓的念头的。
对别人来说,这是抛弃祖宗,但对沈树人一个穿越者来说,这是一个改回前世本姓的机会,
唯一吃亏的只是肉身的便宜父亲沈廷扬,毕竟一个有能耐的儿子改了国姓,其他的话并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
但沈树人飞快想了一下,自己这辈子的成就,可比历史上沈廷扬那个默默无闻的纨绔膏粱儿子厉害了何止百倍千倍。连沈廷扬自己的官职,都因为他这个儿子的帮衬打点、带掣着立功,额外多升了好几级。
如果没有沈树人的蝴蝶效应,沈廷扬到崇祯死的时候,也就在北京的户部做到一个郎中,而现在却已经在南京户部做到尚书了,就算南京户部实权小,那至少也相当于北京户部一个侍郎,而且还比历史同期早了两年达到这么高的高度。
反正沈树人的肉身还有几个异母弟可以继承沈家的姓,甚至沈树人将来如果有多个儿子,也可以留几个跟着本家人姓沈,所以沈家绝对不存在没人继承香火的问题。
这么一算,沈树人就算被赐国姓,他给沈家做的也已经够多了,沈廷扬绝对不亏。
想明白了这些弯弯绕,沈树人内心当然已经愿意了,但他毕竟还要讲究一下表面的封建孝道,所以表示:
“王爷抬爱,下官自无不允,这事儿,下官本人乐见其成,不过为人子嗣,最好还是先派出快马信使去南京,与家父取得联系,只要家父首肯,下官决无异议。”
朱常淓松了口气,连忙说:“沈尚书也是明事理之人,肯定会体谅本王的难处,既然贤婿这边没问题,小女的婚事是说定了,所差的,无非是贤婿的赐姓、赐爵而已。
无论最终是否给贤婿赐爵,将来贤婿与小女有后,至少要留一个外孙,名义上过继给本王嫡妃当年早产夭折的孩子,宗法上也好算本王的亲孙子,
这样潞王府的爵位,将来也不至于无人继承,便宜了外人过继。不管怎么说,外孙身上毕竟还有几分本王的血脉。”
第二百七十六章 李自成掘黄河
朱常淓也是唯恐有变,所以先拿出了一套保底方案,
把潞王府对郡主婚事的最低要求,先给敲定了。
他说的这个操作方法,也是让沈树人愣了一下,但很快就理解了,并表示支持。
朱常淓现在确实没有儿子,但不代表他的那些妃子和侍妾们,只怀过朱毓婵这一个孩子——前面说过,明朝的胎儿难产死胎率是很高的,哪怕生下来,先天不足夭折率也是非常高的。
朱常淓只是养活养大的孩子只有朱毓婵一个,其他那些名义上早产甚至死胎的例子,加起来其实还有两三个。
事实上,就算朱常淓的妃子们没有过其他生育记录,这事儿硬捏造都能捏造一个——将来就硬说潞王妃十几年前,曾经还怀过一次,只是流产了,早产生下来就是个死胎,没记录。难道还有人能反驳不成?反正只是借个名份。
为了宗法名分上说得过去,如果沈树人自己名义上不肯当赘婿的话,未来他要是和朱毓婵有了孩子,最稳妥的处理方式,就是把其中一个孩子过继到“朱毓婵早夭了的亲弟弟名下,继承其宗祧”,也就是从朱常淓的外孙处理成孙子。
或许现代人会觉得这种倔强不可思议:一个一两岁都没活到的早夭孩子,怎么还可以有宗法上的子女?
但这种事情,古代其实并不是没有。
说个不太恰当的类比,东汉初年,刘秀重兴汉室之后,还追认汉宣帝为皇祖呢,认汉元帝为皇考。虽然他比汉元帝小了整整七十岁,比汉元帝的儿子汉成帝都小了四十六岁。
以至于后来到了东汉末年,刘备也想过抄刘秀的作业。虽然刘备最终没成就大业,但他身边的人也都给他出过主意。
按照刘备是刘协的叔辈来算,他跟灵帝同辈,认爹就该认桓帝。但桓帝跟灵帝也没有血缘关系,而且他们都是先帝绝嗣、藩王入继大统。
汉朝最后的冲质桓灵,冲质桓都是同辈,都是小孩子继位,于是当时有谋臣认为,刘备最终真要学刘秀认爹,可以直接认汉冲帝。那汉冲帝总算是汉顺帝的亲儿子,但三岁就死了。
既然汉末的文官有认为刘备可以认一个距离当时七十五年前就已经死了的、死时三岁的小孩为爹(如果还活着,那就是三加七十五,七十八岁,刘备登基时六十岁,爹比儿子大十八岁很合理)。
那将来沈树人如果和朱毓婵生了儿子,认一个三岁没活到就早夭的朱毓婵亲弟弟为爹,也没什么不合理了。
想明白这一切,沈树人当然不会再有任何心理负担。
“所以,无论是崇祯肯给我本人封爵赐姓,还是不肯封爵赐姓将来只能过继,咱都有后手可以应对。
本人赐姓,可以比照李克用李存勖。过继儿子,可以比照刘秀刘备,怎么算都说得过去,不亏。”沈树人心中如是暗忖,心情大定。
当然,他绝对不会把这些心理活动说出来就是了,毕竟这些例子有些大逆不道。
这两组例子,一组是重兴炎汉的,一组是再造大唐的,可不能乱比喻。
……
沈树人答应了潞王的安排后,次日一早,一行人也就从信阳再次启程,南下先去武昌。
与此同时,沈树人已经连夜修书一封,启程时,也同时喊了一个心腹信使,让他立刻带着信,快马赶去南京,通知他父亲沈廷扬前因后果,并且请沈廷扬告假到合肥一趟,面见一下潞王,敲定一些细节。
沈廷扬这个南京户部尚书,终究不如北京的同行那么忙,要管的也就是江南的漕运和税赋而已,所以要抽时间请长假,还是很容易的。
这边启程后,一路上潞王府一行倒也没给沈树人添麻烦,潞王和王妃也没把安排细节跟女儿说,觉得女儿还小,不该知道太多太复杂的事情,还不如等尘埃落定再告诉她。
反正这一路上,小郡主也是深居简出,沈树人也没再上门见王府女眷,小姑娘也不以为意,她早就习惯了见不到外面男人的生活方式。
两天之后,一行人穿越信阳道,抵达随州、黄州交界,又过了一天,顺汉水而下入长江,就抵达了武昌。
沈树人跟潞王府诸人告辞,也是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再次见到了朱毓婵,跟小姑娘稍微聊了几句。
朱毓婵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跟沈树人也挺聊得来,问了很多问题,沈树人都一一解答,言谈举止妙趣横生见识不凡,让小姑娘很崇拜。
“王爷,那就祝你们一路顺风,静候佳音了,到了合肥,务必派人回信报个平安。下官还有要务在身,必须留在武昌整顿军政,以备援川,就不送了。”武昌码头上,沈树人下船后,就对着潞王一行拱手。
朱常淓:“沈抚台不必客气,但愿武运恒昌,为大明再造一方安宁。”
(注:这里说的是“武运恒昌”不是“武运长久”,所以没问题,别说这是日系风,南北朝时谢眺就说过“武运方昌”形容初建军功,
但如果一直打胜仗,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就变体为“武运恒昌”,都是这么用的。现在很多人一听到有点像日语繁体字的措辞就喷,也不管到底是真日语还是中国古文。)
朱常淓一行继续顺江东下,又过三四天,自然也就到了合肥。
……
话分两头,沈树人和潞王福王等南下东归的同时,河南战场上,追击李自成、解围开封的战斗,也在稳步推进着。
河南战役第一阶段的捷报,也有陆续传到崇祯耳中,但最初收到的,并非沈树人的亲笔捷报——
毕竟陈县决战,只是击退了李自成的主力,斩获歼敌不少,但并不算决定性的收复失地。如果仅仅依靠一场击溃敌人的战斗,就大张旗鼓,也显得沈树人不谦虚。
所以,崇祯至今还没听到沈树人亲自报捷,是很正常的,怎么也要开封解围后,才好给个阶段性结论。
因为沈树人要求稳扎稳打,打通颍川水路才能继续推进,所以黄得功和张名振也着实耽误了三四天来拆除闯军留下的水利破坏痕迹,然后小心推进。
当黄得功部前进到郾城时,沈树人都已经从信阳再次启程、准备南下武昌了。
而沈树人从信阳到武昌的这四天时间里,黄得功同步在北边推进,基本上少则日进五六十里,多则七八十里,
四天里先后收复了开封府下属的临颍、鄢陵、许昌、新郑四县。
除了开始在郾城稍微打了一场,又击溃一支舍不得走的闯军残部,大约数千人,歼敌一两千,余者溃散或投降。
剩下许昌新郑等地,都没有爆发战斗,或者就算有流寇没走,也都是官军一到,就直接开门投降。
过了新郑,再往前就只剩一个中牟县,外加一个朱仙镇,就到开封府城了。
黄得功推进到这一步,都没看到闯军主力留守抗拒,也是产生了一丝狐疑,因为中牟县和朱仙镇,原本分别是李自成自己的驻地,以及刘宗敏部的驻地,不可能前面那些小县城都还有留兵,这儿却撤得那么干净。
以黄得功原本的脾气,他也是不会想太多的,但这次出兵前,沈树人反复叮嘱他,还做了一些推演。黄得功想起之后,难免后怕,推进就愈发小心,而且要跟张名振严密配合。
十一月十八日这天,当官军穿插到中牟县和朱仙镇之间时,沈树人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黄得功部在戒备中行军、向前搜索时,前方斥候忽然就出现了大水,快速蔓延过来。
朱仙镇距离开封城墙还有三十多里路呢,所以水势冲到面前时一下子还不会太深,黄得功立刻让人鸣金,吹收兵的牛角,把搜索部队收拢回来,同时让得到警报的后军立刻靠拢准备登船。
张名振足足带了两百多条大船,每船额外挤几十个人,总算把黄得功的前军主力骑兵全部收拢。除了一部分士兵成了落汤鸡,被浸湿了之外,倒是没造成什么伤亡。
“李自成这狗贼,果然是留人挖开了黄河大坝!可惜了,要是我们再晚半个月来,说不定黄河都枯水封冻了!这一放水,要多少开封府百姓遭殃!城外估计是没什么流贼部队了!肯定都跑了!”黄得功看着蔓延的积水,痛恨不已,大骂李自成歹毒。
张名振也是脸色铁青,却只能劝黄得功别生无谓之气:“这不是我们来得早来得晚可以阻止的,要掘毁堤防,几个时辰就够,哪怕发现我军抵近到二三十里内再动手,都来得及。
眼下还是想想善后,外加如何上奏吧。此地已成泽国,倒是不再需要骑兵搜索攻击围城贼军了,不如我先分一半船只,把骑兵运回稍后方一些,
再把所有船上的粮食,先集结到剩下不返航的船只,先轻装驶往开封城下。大水之下,开封城内必然更加饿殍遍野,能把军粮运进去,多少能解燃眉之急。
反正抚台大人原先已经筹备了不少粮食在寿县、陈县了,既然都运到河南了,再运回去湖广也是白费人力损耗,不如在河南就地多救活些百姓。
另外,还要抓紧把周王救出来,周王能散尽王府钱财犒军助战守城,在诸王中也算贤王了,救了他对我们有好处,对沈抚台的名声也有好处。
另外看看开封总兵陈永福的人马,有没有愿意护送周王撤退的。就说这儿发了大水,反正闯贼也不可能再来攻打这种死地,而朝廷也不会再往开封运军粮,他们去别处就粮,也是减轻朝廷的压力,至少吃饭省个运费。”
黄得功想了想,叹息道:“也只能如此了,还是张总镇想得周到,你们这些带水师的,肯定跟海商打交道不少吧,算账是比咱这种老粗灵光。”
商议定了之后,黄得功带队回返,同时准备捷报,陈述开封城已经被解围,但李自成临走狗急跳墙,挖了黄河淹城,怕是至少要死几十万人。
张名振依计实施人道注意救援,并撤走周王府和一部分陈永福的守城部队。
第二百七十七章 拉帮结派非我本意
十一月十九,凌晨。
整座开封城,都笼罩在一团沉沉死气与悲哀绝望之中。
自从昨日午后,弥漫的大水,忽然从黄河决口处汹涌而出,不到一个时辰,就把开封城周遭彻底淹没。
城外水深丈余,城内好歹有城墙阻隔,可以暂时阻挡大部分积水,但渗入的水量,也足以平地积起数尺。
这种深度,纵然无法直接淹死成年人,但百姓夜里都已经不能睡在床上。但凡是城内只有一层的平房,床铺这点高度肯定会被淹没。
烧煮食物也成了奢望,只能是“悬釜而炊”,来不及抢救的余粮,也多半会被水浸泡,柴禾稻草也基本上用尽毁尽了。
前期数月围城血战而饿死战死不及处理的尸体,或者是仅仅浅埋的尸体,被大水泡上几日,更是会爆发瘟疫。
河南巡抚高名衡,登高站在城楼上,看着这一片汪洋,彻夜未眠。
一整夜里,他不知道绕着城墙走了几圈,最后体力不支倒了下来,但双眼仍然瞪得圆圆的,肌肉疲惫了,大脑却无法入睡。
“我高名衡最后竟要在此活活饿死、染疫等死,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亲自上墙,被李自成的狗贼一箭射死来得痛快。
难道是我也存了挖河淹贼同归于尽之心,上天要报应么,可为何只应在我们头上!李狗为什么没一起遭此天谴!”
高名衡恍惚之间,竟靠着女墙垛堞说起了胡话。
原来,他被围了那么久,也存过挖河淹贼的念头。只是还没到最后一步绝境,加上城中守军不敢组织敢死队突围出去挖堤,这才一直没有实施。
这也不是黑他,也不是黑李自成,历史上他和李自成都干过破坏黄河堤防的事儿,一个乡破城,一个想拉个垫背同归于尽,
实在是仗打到这个份上了,已经红了眼,只想不惜代价把对面彻底斩尽杀绝,付出多大代价都行。毕竟谁都知道,挖开了黄河,只要李自成还想要开封,那就是两败俱伤,杀敌一千自损至少也八百。
只不过,这一世因为蝴蝶效应,李自成放弃了拿下开封,也没这个本事拿,于是选择了彻底毁灭。
故而高名衡虽然也存了挖河之心,却没有机会实施,并不是说他良心有多好。(还是解释一下,免得农民军粉又说我只黑李自成。我一碗水端平,官军一方也有人想挖河的,并不是只有农民军这么想。)
高名衡正在绝望,很快另一个绝望的消息又压迫了过来。
“高抚台,高抚台!您怎得在这儿?末将都派人去巡抚衙门找了,都说您巡城彻夜未归,可让人好找。”
高名衡双眼无神地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骨架高大坚粗、但肌肉瘦削、经脉凸出的武将,不着铠甲,只挎着一口佩刀,喘着粗气登上城楼台阶,正是开封总兵陈永福。
陈永福原本不是这样的,也是个魁梧壮实至极的汉子,但如今也只剩下骨架和经脉了,皮肤和肉都贴在了筋骨上,这都是饿的。
作为总兵,陈永福这几个月好歹还有口饱饭吃,不过肉是基本没得吃了,他每天督战厮杀消耗又大,时间久了,连一部分肌肉都分解供能了——
这一点,后世但凡健过身的,基本上都知道,如果只吃碳水而没有蛋白质,练多练久了反而掉肌肉。明末的人虽不知道其中科学道理,但生活常识还是能理解的。
高名衡扇动了一下干枯的嘴唇:“闯贼不是都退走了么?还能有什么更坏的情况?”
陈永福喘了几口,叹道:“是周王府的消息,殿下怕是不好了,殿下毕竟年事已高,被围城困苦日久,怕是扛不住了。抚台您要不还是去看看吧。”
高名衡心情一沉,又一股无力感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