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臣 第47章

作者:青史尽成灰

过几年之后,这帮人遍布朝堂,张希孟还怎么跟李善长周旋?

所以你管征税,人事大权就必须捏在我的手里。

这就相当于首辅和吏部尚书不能由一个人担任一样,是不可撼动的铁律!

李善长也只能苦笑摇头,他真不知道朱元璋从哪里找出这么个小崽子?

论年纪,也就十三岁出头,还没他儿子大……偏偏奸猾狡诈,半点不吃亏,或许这就是家学渊源吧!

对了,还有贾鲁那个老东西,他一心站在张希孟那边,出谋划策,弄得自己势单力孤……等进了滁州,一定多找几个人才,充实上位的霸府。

所谓霸府,就是最终成就大业的诸侯班底,最典型的赵匡胤,他之所以取国号为宋,就是因为他在宋州担任归德军节度使期间,网罗一批文人,给他出谋划策,组成霸府,夺取江山,赵普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李善长也渐渐意识到,朱元璋虽然实力还很弱小,但是展现出了的勃勃生机,不是任何势力能比拟的。

自己也唯有甩开膀子,替朱元璋冲锋陷阵了。

文人拿不动刀剑,唯有一杆毛笔,可有些时候,这一杆笔,却是胜过千军万马……李善长一刻不停,给自己昔日同僚好友写信,送入城中,让他们看清情势,不要自寻死路。

随后他又把那几个商人叫出来。

“咱们都是朋友,我劝你们一句,朱将军手握几万雄兵,濠州的十几万元军灰飞烟灭,横涧山的知院老张,兵败被俘。如今滁州还有多少兵马?只怕连四门都看不住,否则你们怎么能顺利出城?”

众人低着头,默认了李善长的说法。

“事到如今,就别想着让朱将军承诺你们什么!关键要看你们能为朱将军做什么……言尽于此,你们自便吧!”

李善长没让他们见朱元璋,直接给撵走了。

可了不得了,姓李的翻脸不认人!

这几位提心吊胆,返回了滁州,都没敢拖延,直接在城里散布流言……要说起来,这商人也够好玩的。

如果老朱真的礼贤下士,他们没准以为老朱需要他们,就会坐地起价。

可是老朱不见,李善长翻了脸,反而吓住了他们,要求也不敢提了,办事情还更卖力气了。

果然还是要出重拳啊!

朱元璋又静等了三天,让手下人置办攻城用的云梯绳索。

一切准备妥当,朱元璋下令汤和督兵,以冯国用和冯国胜兄弟为前锋,发起攻击……一鼓作气,拿下滁州。

“咱要在城里吃完饭,能做到吗?”

“能!”冯国用大声答应,“上位放心,城里早就山穷水尽,人心离散。咱们又兵强马壮,士气高昂,还拿不下滁州,卑职请愿献上人头!”

朱元璋笑道:“好,那咱们晚上就一起喝庆功酒!”

冯国用大喜,连忙施礼,随后领着人马杀了出去。

战鼓隆隆,士兵列队,整齐如林。

象征着红巾军的赤色旌旗,随风飘扬,猎猎作响。

一股铺天盖地的压力,扑面而来。

大家伙摩拳擦掌,准备大战一场。

可就在这时候,突然滁州城门开放,吊桥落下。

冯国用吃了一惊,怎么回事?里面的人疯了?要开门迎战?

有城墙保护都不成,还想出来交战?

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可就在他打算迎敌的时候,从里面缓缓走出一个人。

他赤着上身,露出白净的皮肤,双手倒背,用绳索捆起来。

在他的身后,有一杆白旗,上面写着大元滁州知府白敬恩的字样。

就是这个人,死守滁州,曾经击退了冯家兄弟。可是今时今日,他打开了城门,肉袒出降。

冯家兄弟看在眼里,先是一惊,随即大喜。

用不着打了,也用不着等晚上了,午饭就能在城里庆贺了大捷了!

“快去告诉上位!”冯国用喜得大吼。

片刻之后,朱元璋,张希孟,包括李善长,在士兵的簇拥之下,都出来了。

说实话,此情此景,有些诡异。

李善长曾经是白敬恩的手下,当过书吏,和堂尊知府之间,差的距离丝毫不亚于知府和皇帝……如今他骑在马背上,白敬恩跪在地上。

这就是天下鼎革的含义吗?

当真是局势大变,君子自当乘风而起啊!

同样的,冯家兄弟作为昔日的手下败将,如今逆袭成功,也是出了一口怨气,倍感欣慰。

只不过他们都比不上老朱!

曾几何时,自己不过是滁州街头,讨饭不得的叫花子,卑微如蝼蚁。

如今自己骑在高头大马,坐拥数万强兵,可以一言决定知府大人的生死,这滋味还真是奇妙啊!

在张希孟的影响下,老朱并不讳言自己的过去。曾经越是卑微,此刻就越是辉煌!

咱凭本事拥有了一切,有什么好害臊的?

“你就是白敬恩?”他的声音沉稳有力。

白敬恩跪在地上,迟疑少许,以头杵地。

“正是罪人!”

“你是来投降的?”

白敬恩羞愤摇头,“不是。”

“不是?”老朱冷笑,“既然不是,你就回去,点兵和咱交锋,拼个你死我活!”

白敬恩更加愁苦凄凉,满心无可奈何,悲泣道:“回将军的话,罪人无力迎战。”

老朱轻笑,“为何无力迎战?”

白敬恩迟疑再三,终于悲凉道:“自从上次击溃来犯贼匪,罪人向朝廷请功,希望能够赏赐钱粮,补充损失,提拔有功将士……奈何,奈何罪人无钱贿赂,竟然没有应允,以至于不少立功勇士一哄而散。”

朱元璋眨了眨眼睛,貌似元廷的蠢招不断,这种事情算不得什么,可是落在自己的对手身上,也着实够凄惨的。

不光得不到赏赐,城里的存粮也没了,如果开战,外面供应不上来,几万军民就只能挨饿。

再有老朱在定远等地推动分田,消息也传了过来,光是知府衙门,就跑了十几个人,纷纷回家,分田地过日子,谁还伺候你这个不知道哪天就要死的知府大人?

其实在老朱发兵过来之前,滁州已经撑不下去了,一颗熟透的桃子,只等着谁摘下来而已。

如今老朱的商贾政策也确定下来,又进一步攻心瓦解,当真是没有半点守卫下去的可能了。

只不过即便如此,白敬恩主动出来投降,也让人颇为意外,看起来这位还挺识时务的。

“元廷昏庸无道,气数已尽,你愿意归降,咱不会亏待你的。”

除了贾鲁之外,这也算是主动归降的元廷正式官吏,不是李善长那种小吏,很有代表性,老朱决定给白敬恩一个便宜。

可是白敬恩听到这话,居然一反常态,脸色绷了起来,昂着头,怒视朱元璋!

“我受大元天子洪恩,点为进士,牧守一方……自从为官以来,我清正廉洁,问心无愧,不说一心为民,也从不敢懈怠半分!贼兵围城,我招募勇士,殊死血战,保一方安全。”白敬恩声音响亮,诉说自己的功劳,竟然有那么三分得意。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投降贼寇,将军的好意,恕我不能接受!”

朱元璋被这位弄得笑了,“那你肉袒出降,又是为什么?怎么不留在城中死战?”

“我……我自知滁州难以守卫,我出城只为求将军网开一面,不要滥杀无辜,不要屠戮百姓。我身为父母官,为一府之尊,实在是不愿意看到百姓血流成河,家破人亡!我情愿一死,以这颗头颅,换来百姓的一线生机!”

“至于我自己的生死,早就无关紧要了。”

说完这话,白敬恩匍匐地上,以头抢地,涕泪横流!

老朱俯视着这个人,一股无名之火,不由得蹿了起来。

“你算什么东西?元廷的一条走狗!你来求咱饶了百姓,你也配!”

白敬恩大惊失色,怎么,这给红巾贼当真是铁了心,要屠杀百姓?

此时张希孟已经打马过来,忍不住冷笑,“主公,此人看似忠军爱民,实则是个糊涂车子,元廷背弃他,他死心不改,王师在前,却舔着一张老脸,跑来说三道四。殊不知忠于元廷跟爱护百姓,本就是南辕北辙的两件事!”

白敬恩被说得老脸涨红,“你,你们这些贼子,谋反朝廷,背叛君父,丧尽天良,也敢讽刺本官?本官在滁州任内,兢兢业业,百姓人尽皆知!”

还挺自信的!

张希孟扭头,看了眼李善长。

这时候李善长不紧不慢道:“他自说自话罢了,城里头堆积的冤案跟山似的,还真以为求求雨,开粥厂,就算是好官了?笑话!”

老朱直接道:“两位先生,把此人带着,咱们进城,也让他开开眼界,什么才是爱民如子的好官!”

第七十一章 有青天

朱元璋骑在马背上,缓缓进入了滁州城……还是那一副老样子,街道房舍,除了更加斑驳,地上的杂物更多之外,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他特意向城墙两侧看去,能看到不少临时搭建的棚子,那都是叫花子的栖身之地。

朱元璋还记得有一次遇上了下雨,天气还冷,他不得不去棚子里躲雨。

那两个乞丐人很好,他们不但没有赶走自己,还热情请客。

两个叫花子能请什么啊?

酒楼扔的糊锅巴,菜市场捡的烂菜叶,还有几块发了霉的豆腐……就是这些猪都未必爱吃的东西,都放在一个破砂锅里,炖了起来。

刚煮熟的时候,一股馊臭味道,直刺鼻孔,其中一个乞丐就用一种树枝搅合,另一个乞丐扔了几根草下去。

还真别说,过了一会儿,树枝香草的味道,竟然化解了不少馊臭味。

他们给朱元璋盛了一碗,热乎乎的,一口喝下去,不由自主打了个激灵,整个人都舒服起来。

朱元璋连着喝了三碗,好长时间都没有吃饱过了。他跟两个老乞丐聊着,笑着,他给他们唱蹩脚的花鼓戏,老乞丐教了他分辨草药的办法。

说来也奇怪,乞丐朝不保夕,吃的都是馊臭变质的东西,有时候捡到了一条死狗,哪怕生了蛆虫,也是要当成宝贝吃掉的。

换成普通人,估计没几天就食物中毒,直接挂了。可乞丐们风里来,雨里去,竟然还能活得好好的。

当然不乏一些人体质特殊,免疫力超强——弱的都死了。但是这帮人的一些救命小妙招,也是相当管用的。

比如治疗痢疾,解蛇毒,处理伤口……都有些独门的手段。

老朱跟他们学了不少生存小技巧,这才分手。

故地重游,那两个乞丐估计是找不到了,那个鲜美无比的汤饭也吃不到了……要不自己做一次,请张希孟和李善长都尝尝?顺便再请他们起个名字?

老朱想着这些,嘴角竟然向上翘起,露出了似有若无的笑容。跟在老朱旁边的张希孟敏锐察觉到了,他不知道朱元璋想什么,但这个时候,估计不会是太好的事情……

“主公,刚刚李先生说了,滁州积累的冤假错案不少,主公可是准备替百姓平反冤狱?”

老朱沉吟了一下,就道:“这是自然,只是案子太多,要劳烦两位先生了。”

李善长笑道:“上位,其实大多数的案子,是非曲直,不算困难……真正需要用心思的,或许也就一成而已。”

朱元璋立刻打起精神,张希孟也来了兴趣,这可是他最缺的东西,赶快跟李善长学学……民间的案子中,涉及到杀人放火,抢劫偷盗一类的恶性案件,数量并不多。

有过农村生活经验的朋友一定知道,在村子里,谁家有什么事情,很快就会传得人尽皆知,专门有那么一群大爷大妈,就喜欢干传闲话。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在乡土社会,是没有秘密可言的,谁干了坏事,十里八乡都会知道。

还有一层,就是长时间生息繁衍,彼此结亲,一个村子论起来,别管远近,多数都是亲戚。

面对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亲朋,杀人啊,抢劫啊,这类的案子,还真不容易下得去手。即便发生了,往往村子里的族老就会按照宗法处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能闹到衙门的案子,往往是经济纠纷,其中又以侵占土地为主。

而这类案子,又普遍表现为强者侵占弱者的,弱者主动去占强者的便宜,这种情况概率着实不高。

再有别忘了,在大元朝治下,人可是分三六九等的,虽然不一定有明文规定,但是各地约定俗成,蒙古人,色目人,官吏,豪强,就是比普通百姓高了不知道多少等。

这种案子办起来很容易,甚至能集中办理。

查清楚恶行,把人杀了,收上来土地,直接分给受害的百姓,一点也不麻烦。

至于真正有争议的案子,可以等站稳脚跟,有了精力,仔细核查清楚,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