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漫客1
或者说,比较明显的两个派系。
一个是宰相杨敬宗所代表的龟派,这一派的施政方略就是龟缩,尽量避免与北蛮交恶,从而维系住大陈现有的政权。
而另一派,也并不能说是鹰派,只能说是相对鹰派。
因为即便是这相对强硬的一派,也基本上很少有兴兵北伐的念头,大家心里所想的就是不能继续被北齐欺负,得找个机会跟北齐碰一碰,从而保持南北朝的“地位平等”。
很明显,甘泉书院这一派,就是相对的鹰派。
陆安世抬头看了看眼前的张简,微微叹息:“先帝当年,何尝不是此种态度?怕只怕陛下只是少年意气,一旦受到一些挫败,便会一蹶不振,到时候杨相那一边的人依旧会再起,朝堂又会恢复如今的模样。”
“再说了……”
陆安世低眉道:“老夫已经无心官场了,只想安心在故乡教书育人,尽量替朝廷,替大陈培育一些人才。”
他看了看张简,叹息了一声。
“大陈想要强盛起来,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戮力同心,而不是凭借陛下一人的意志,来决定一批人起一批人落。”
“如果朝堂像现在这样,你方唱罢我登场,没有个长久的主心骨,不要说兴盛起来,更不要说北伐,恐怕……”
“恐怕将来,能不能保住这半壁江山,都是未知之数。”
第七十二章 见义勇为
朝堂弊病,非是一朝两朝的事情了。
先帝即位初年,也是现在这个模样,一心想要重振大陈,甚至想要打过淮北去,收回故都。
那个时候,先帝重用的官员统统都是朝堂中的“鹰派”,整个朝堂上下都是嗷嗷叫想要跟北齐碰一碰。
十三年前,陈军越过淮河,与北齐军在江淮之地迎面撞到,五万陈军精锐只打了一个月,便只剩下两万多残兵败将逃回淮南。
而北齐军,只战损了一万多人。
十一年前,先帝再一次兴兵北伐,又在彭城一带惨败,积攒了两年的家底被直接清空,这一次先帝恼火至极,直接夷了统兵主帅三族,数百人被连累,死在了这场大案之中。
至此,建康京城再无一人敢领兵讨战,先帝也渐渐熄了北伐的念头,朝堂上的“鹰派”也渐渐没落,以杨敬宗为首的龟派重新在朝堂上崛起,到先帝去世的时候,更是任命杨敬宗为首辅,辅佐年幼的小皇帝。
到现在一转眼五年多时间过去,杨相公一系在朝堂的势力已经到了极为庞大的地步,不过小皇帝即将亲政,再加上前段时间大朝上,皇帝与杨相公之间发生了直接冲突,这就给了朝野一个很明显的信息。
当今天子,并不是“龟派”。
也就意味着,蛰伏了七八年的强硬派,要重新崛起了。
户部的赵昌平,以及赵昌平的学生张简,约莫还连带着整个甘泉书院一系,差不多都是强硬派,张县尊之所以这么兴奋,就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这个派系要重新登台了。
不过现在,被陆夫子当头泼了盆冷水,张县尊原本兴奋的心情稍稍冷静下来一些,他坐在陆安世对面,看了看眼前的陆夫子,然后也跟着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我朝武力孱弱,这是不得不认的事实,但是斯文在我,正统在我,如师叔所说,再这样下去大陈迟早要落入蛮夷之手,既然争亦死,不争亦死,不如奋力争一争。”
“斯文”与“正统”,是陈国仅剩的两块招牌了。
不过六十年时间过去,这仅剩的两块招牌也岌岌可危,北齐已经不止一次派出学子来到建康,与南陈学子论学,在以前,北齐学子的学问自然远不如南方,但是近些年,已经可以平分秋色了。
至于正统……
大陈太祖传下来的传国大宝,都在世宗南渡的时候丢失不见,北人已经不止一次的提起此事,甚至公然宣称说南陈是伪朝,北齐才是正统!
“争亦死,不争亦死……”
陆夫子长叹了一口气,开口道:“但愿朝野上下,都作如是想。”
“不然,即便我们想去争,想去拼,也会有人在背后,替北齐去拉扯,近些年……”
陆夫子冷哼一声:“建康城里,替齐人说话的人越来越多,不是还有人想要把建康定为国都,弃了北边的燕都?”
张县尊低头喝了口茶水,闷声道:“不思旧都者,皆可杀!”
听到张简这句话,陆夫子没有接话,而是默默的看了一眼眼前的张县尊,心里暗自叹息。
他今年已经接近五十岁了。
他出生的时候,大陈就已经失却故都了,更何况眼前这个才二十多岁的张县尊?
……
今年的县试进行的很顺利。
第一场是考帖经,沈毅无惊无险的通过,然后第二场是四书文,沈毅两三年前就可以通读四书五经,其中章句可以倒背如流,自然也不会有问题。
第三场试帖诗,也没有什么问题,县试也不会要求你写出什么千古绝句,一般只要文词通顺,格律工整就可以通过,沈毅的诗才虽然不如陈清,但是写一首工整的诗不是什么大事。
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写一首乃至于好几首千古绝句出来,直接少年成名,成为大陈的当代诗仙。
不过没什么必要。
真要人前显圣的话,也要去京城显圣,在江都县试考场里,老老实实答卷就是。
县试每一场是一天,考完之后空两天考第二场,因此等到县试第四场的时候,已经是洪德五年的十月初七了。
第四场第五场合在一起,因此这一天就是县试的最后一天了。
月字第七号考房里,沈毅拿到了县试最后一场的考题。
题目是“见义勇为”。
见义不为,无勇也。
语出论语。
这还算是个常规题目,而且因为语出四书,都是先生们反复讲过的内容,并不算难,只要能坐在这里的,都能就着这个题目,写出一篇像模像样的策论。
不过具体怎么写,写的出不出彩,就要看考生个人了。
沈毅这几个月时间,几乎都窝在书院里,除了偶尔出去指点一下许复等人,其他时间都在书院里,基本上三天一篇策论。
见义勇为这个题目,沈毅虽然没有写过,但是在策论集上看过类似的,因此自己弄出一篇出来并不难。
他坐在自己的桌子上,略一琢磨,便开始下笔。
大约用了半个时辰时间,一篇六百字左右的策论便被他写了出来,当然,此时还是写在稿纸上,并没有写在试卷上,需要检查有没有犯圣讳,庙讳等等一系列忌讳,还要检查有没有错别字,确定无误之后,才会誊录在正式的试卷上。
沈毅写完策论之后,时间还在上午,他把稿纸放好,吃了点东西,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养足了精神,等到下午之后,才起来伸了个懒腰,将策论誊录在了试卷上。
大陈的县试是不能提前交卷的,要等到衙役敲锣之后,一个一个考号收卷,不过衙役一共会敲锣三轮,一直到第三轮的时候,才是必须要交卷的时候。
日落时分,第一轮锣响。
沈毅把试卷交给路过的衙役,然后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转头提着考篮,大踏步走出考房。
考房门口,已经差不多站满了人,有些人考生的家人,师长,还有一些摆摊卖吃食的摊贩,更过分的是足足有七八个算命先生在考房门口摆摊算命。
算什么命?自然是算能不能中试!
沈毅是第一批走出考房的,跟他一起交卷走出来的并不是特别多,只有十来个人,这十来个人里有的人胸有成竹,有的人则是破罐子破摔了。
沈毅刚刚走出考房,就看到自家三哥沈陵,大踏步走了过来,上前便拉着沈毅的衣袖,笑着说道:“可算是出来了,你嫂子已经在家里准备好了吃食,我把小弟也从书院里叫回来了,今天咱们兄弟几个好好吃上一顿!”
沈毅看向沈陵,笑了笑:“三兄不问我考得怎么样?”
“考都考完了,问他作甚?”
沈老三爽朗一笑,开口道:“为兄只等着发案的时候,再请老七你好好吃一顿就是!”
第七十三章 人性如此
考了近十天的县试,虽然中间间隔时间都可以休息,但是神经一直紧绷,现在骤然放松下来,沈毅还是觉得有些疲惫的。
当天晚上,他在三哥沈陵家里好好吃了一顿,又喝了点酒,连家也没有回去,就在沈老三家的客房里呼呼大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沈毅才从床上爬起来。
这一觉睡了六个时辰以上,睡得浑身舒泰,沈毅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就看到三嫂的丫鬟端了一盆热水过来,放在了自己面前。
“七公子,您洗漱。”
这个丫鬟是沈夫人娘家跟来的,目前也是沈陵家唯二的两个仆人之一,这些年沈毅与沈恒兄弟常常在三哥家吃饭,与她自然也很熟悉,当即笑着点头到:“有劳巧儿姐姐了。”
听到沈毅这个称呼,这个叫做巧儿的丫鬟愣了愣,然后微微脸红,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道:“七公子怎么突然这样称呼我了?”
从前那个沈毅,虽然有些老实,但是因为在这个世界土生土长,他的内心是有明确的尊卑之别的,因此虽然巧儿姑娘经常照顾他们兄弟,但是沈毅并不称呼她为姐姐,只是跟着嫂子一起,巧儿巧儿的叫着。
新的沈毅到来之后,沈毅大多数时间都在书院,也不怎么回来了,因此这是沈毅第一次换称呼。
对于巧儿的反应,沈毅倒不以为然,他一边洗脸,一边对着巧儿笑着说道:“这么些年,巧儿姐姐没少照顾我们兄弟俩,称呼一声姐姐应当应分的,哪天姐姐给三哥纳进了门,我还要叫一声小嫂子呢。”
巧儿是沈毅三嫂的通房丫鬟,是跟着自家小姐一起嫁过来的,本来如果沈家这里有合适的仆人,也可以许配姻亲,但是沈家并不是如何有钱,家里就只有一个老仆,年纪明显配不上。
巧儿在沈家也已经好几年了,沈毅也不止一次看到她跟沈陵亲热,早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纳妾,估计是早晚的事情。
听到沈毅这句话,巧儿姑娘脸色瞬间通红,她瞪了一眼沈毅,扭头就走。
“七公子,你……你胡说什么……”
看着巧儿姑娘狼狈而逃,沈七郎面带笑容,笑着说道:“巧儿姐姐,三哥三嫂呢?”
巧儿脚步停在了门口,应了沈毅一声。
“少爷跟夫人出门去了,说七公子如果醒了,就让奴婢做些饭给你吃……”
她回头看了一眼,继续说道:“小公子也一大早起床,回书院读书去了。”
“七公子要吃饭么?”
沈七郎微笑摇头:“还是算了,我出去也有点事。”
巧儿姑娘脸色还是有些红,她低着头迈着小碎步跑远了。
沈毅看着这姑娘跑远的背影,小声嘀咕了一句:“这么脸皮还这么薄……”
洗漱完之后,沈毅换了一身新衣裳,迈步走出了沈宅。
因为刚考完县试,距离县试发案少说半个月,慢则一个月,这段时间里,沈毅终于可以给自己放个假,可以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了。
他先是在大街上找了家路边摊吃了饭,然后随便买了点糕点,在城里转悠了两圈,来到了他给几个小朋友租住的小院子里。
这几个小家伙刚开始摆摊干生意的时候,热情高涨,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出摊,恨不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卖东西,但是现在几个月时间下来,六个小家伙也渐渐习以为常了,就只出傍晚的摊,白天的时候都在家里备货或者休息。
沈毅敲了敲门之后,很快一个小姑娘过来,给他打开了房门,小姑娘看了一眼沈毅,神情有些高兴。
“沈哥哥!”
这个小姑娘,是六个小家伙当中最小的,看起来只有十岁出头,流浪街头不知道姓名,几个小家伙就叫她小妹。
小姑娘流浪街头差点饿死,后来碰到了少年许复,还有几个同伴,才勉强活了下来,从那之后她就跟着许复一起姓许,现在也有了个名字,叫做许小妹。
许小妹原本衣衫褴褛,脸上也都是黑灰,瘦到了可怕的地步,现在他们的日子好过了一些,经过几个月调养,小妹的沈毅不再那么骨瘦如柴,洗干净之后,看起来虽然不是那么俊俏,但是最少也有个小姑娘的样子了。
沈毅上前,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笑着说道:“你许哥哥在不在?”
“在的。”
许小妹拉着沈毅的衣角,开口道:“我哥前天才从外面回来,听说沈哥哥在考试,便没有去打扰你。”
说着,她微微低头,开口道:“还有,我哥他……受了点伤。”
沈毅微微皱眉,开口道:“带我去见他。”
许小妹这才点头,一路把沈毅领进了院子里,另外几个小家伙见到沈毅,都纷纷开口,称呼“公子”。
很快,沈毅就在里屋的床榻上,见到了躺在床上的许复,沈毅上前两步,找了个板凳,坐在了床边,他看了一眼许复,问道:“怎么了?伤哪里了?”
“胳膊。”
许复对着沈毅微微低头,然后开口道:“公子,我按照你的吩咐,这段时间带着那些药包,走访了十几个村子,有些村子里的确有孩童或者妇孺发热,我便将那些药包一一分给了他们。”
沈毅点了点头,问道:“有效果么?”
“我发了药之后就留在那里看一天,多半是有效的,有些是当天退烧,有些第二天退烧……”
说到这里,许复苦笑道:“但是也有没效果的,前两天我去乡下的一个村子发药,那人的孩子高烧不退,吃了公子开的药之后依然不奏效,孩子没扛住,第二天就没了。”
“我第二天再去看那个孩子的情况,就……”
听到这句话,沈毅微微摇头。
他开的药,只能治一般的发热,如果是其他原因引发的高烧不退,这个药的确没办法,而且这个时代医疗条件极差,小孩子夭折的比比皆是,可能一场高烧人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