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收徒洛神,輪迴紫蓮立地道 第133章

作者:河洛长安

  直把女媧看的面紅耳赤,這才作罷。

  在兩人的深入探討之下。

  漸漸的,對於身體器官的功能、佈局,漸漸達成一致。

  比如:

  某些方面需要增大。

  某些功能需要增強。

  某些不必要的器官,無需保留。

  某些器官的功效,則得到了一定優化。

  雖然此時,尚未到人族出世時間。

  但兩人將一切都安排妥當。

  接下來。

  就可以專心修煉。

  只等時機一到,便可讓人族現於世間。

  而在洪荒大地之上。

  鎮元子和伏羲,藉助地書和趕山鞭。

  正可勁的修補洪荒地脈。

  地書是洪荒大地胎膜,能夠引動洪荒大地本源之力。

  不但是極品防禦至寶。

  對於地脈的梳理功效,同樣很強。

  而趕山鞭。

  同樣可移山趕嶽,操縱大地山川、地脈走勢。

  此刻。

  兩件先天靈寶,相互配合,相輔相成。

  梳理地脈之氣的效率,成倍提升。

  這時。

  鎮元子心中波瀾驟起。

  冥冥中,彷彿一股強烈的機緣感召,襲上心頭。

  讓他心中思緒翻湧。

  ——

第113章 大地神境,地道之辯

  ……

  東海,龍族祖庭。

  見到一醒迳駥⒌臍鈩荩幌綮稛o形。

  帝俊雖微微喫驚,倒也沒有太過放在心上。

  他身負億兆妖族無盡氣撸�

  乃無上帝者!

  有天命加身。

  又豈會懼怕區區一個揹負滔天業力,猶如昨日黃花的先天龍族?

  見到龍族對於加入天庭,仍舊不冷不淡。

  帝俊也沒了繼續勸解的耐心。

  既然龍族沉浸在往日的榮光中,不願醒來。

  那他也沒有必要,再浪費口舌。

  等將來踏入準聖,以妖族之勢,壓服區區一個龍族。

  易如反掌。

  帝俊一甩袖袍,正要率領白澤等人,告辭離去。

  這時。

  大羅金龍彷彿得到了某種指示。

  連忙換了一副笑臉,極力挽留帝俊,留下品嚐東海盛宴。

  並且言語之間,對於妖族天庭,表現出了極大興趣。

  見到龍族態度前後轉變。

  帝俊心道,這龍族之中勉強還算有個明事理之人。

  於是,這才重新安坐下來。

  對龍族宣揚起了加入天庭的種種好處。

  ……

  而在洪荒大陸之上。

  鎮元子二人,循着冥冥中的機緣感應。

  來到度朔山東,萬鬼出入之所——鬼門。

  過鬼門,入九幽。

  便是洪荒冥界!

  幽冥之地、無盡血海,皆處於冥界之中。

  天界。

  九霄宮前。

  西王母手持一方神璽,腳步匆匆。

  “師兄。”

  西王母剛一見到紅雲,便立刻說道:

  “小妹方纔藉助九天神璽,竊取一絲天機。”

  “嗯?”

  紅雲聞言,頓時來了興趣。

  “師兄,方纔天機顯示,洪荒有一大地神境,好似即將現世……”

  西王母神色振奮。

  大地神境。

  秉承天地意志而生!

  和九霄天界一樣。

  天生不凡。

  聽到師妹所言,紅雲眼神瞬間轉亮。

  大地神境。

  感應天地而生,是天命的地庭道場。

  而洪荒地庭,關乎老友鎮元子的證道之路。

  原本洪荒之中。

  大地地脈受損嚴重。

  大地神境始終沒有孕育完成。

  也從未出世。

  而現在,竟然有了出世的跡象。

  想到此處,紅雲眸光微微一亮。

  “莫非,是因爲這一世,鎮元子乃是天定聖人。”

  “天道,在爲其證道鋪路?”

  真正身處洪荒,對於天地的理解加身。

  紅雲自然不會狹隘的認爲,天道和地道相互對立的說法。

  天道。

  是萬千法則的聚現,是天地規則意志。

  地道。

  則是客觀物質世界,是洪荒之中,一切自然物質。

  “物質”的邉印l展,必須遵循天道法則!

  而天道法則,又必須依託於客觀世界,才能存在。

  “虛空”之中,法則不存。

  如果沒有了物質,法則就無所依託!

  沒有了洪荒世界,洪荒天道也就無法存在!

  故而。

  天地一體!

  天道和地道,從來都是相互依存的。

  地道本身,是沒有自身意志的。

  如果地道誕生了意識。

  那麼它就不再是地道,而成爲了類似行星生命的“人道生靈”!

  因爲。

  “人道生靈”的定義,便指的是:一切具有自主意識和行爲的生命體!

  故而。

  地道受天地規則限制,絕無誕生自主意志的可能。

  那些天道“陰终摗闭撸J爲洪荒地脈受損,是天道爲了壓制地道。

  其實。

  地脈受損最大的受害者,是洪荒天道。

  大地受損,本源削弱。

  天道所能引動的天地源力,就會大大衰減。

  天道法則,也會相應削弱。

  故而,天道纔想要維護洪荒的秩序和穩定。

  對於修補洪荒地脈之人,也會降下功德。

  所以。

  洪荒地庭的出現,是符合天道利益的。

  原本洪荒之中。

  地庭之所以沒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