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免也太極端了 第39章

作者:正在吃瓜的饕餮

種種跡象都在表面,對方是故意讓暗精靈帝國放棄精靈羣島,去征服草原一樣。

“算了,這與我無關。”

“等以後出現問題了,我可以跑到精靈國度。”

作爲父親是精靈,母親是暗精靈的混血,她兩邊都可以去,完全不需要留下來死磕。

第五十三章還是截然不同

可汗。

這個存在所幹出的事情極其可怕,征服草原,聯合各族,然後覆滅不可一世的暗精靈帝國。

那可是人口遠超草原總合數十倍的龐大國度。

財政良好,官員廉潔,軍力強盛,一個完全處於上升期的大帝國。

就這樣沒了?就這樣被輕輕鬆鬆地給滅了?

更令人喫驚的是他們河中人擁有鍛造這種鎧甲的方法。

作爲大公爵的弗洛家族。

被認爲是河中人先祖的直系後代,家族的所有人都是食屍鬼。

在整個河中王國中享有聲望受人尊敬。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家族卻在接連幾次觀察剪輯後產生了一種難以想象的野心。

他不想繼續當大公爵了。

他想成爲國王,並以此發動河中人的力量,稱霸整個草原。

千百年來河中王國一直都處於平穩富足的時代。

王國也很安定。

可弗洛家族卻毫不猶豫地發起大叛亂。

以一個家族的人對抗整個王國,這聽起來挺不可思議的,卻實實在在地發生了,還取得勝利。

“這些鎧甲!這根本不是我們國度的鎧甲!”

“是的!”

“沒錯,這確實不是我們國度的鎧甲!這就是暗精靈帝國的鎧甲!”

體型龐大的無皮食屍鬼,用自己血紅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站着自己面前的東西。

渾身都是堅硬紮實的鐵甲。

那種沙漠特性的鎧甲,只要是有所見識的人看到了都會發現異常。

足足有三百多人,他們穿的都是這種鎧甲,沒有暴露出一點皮膚與肌肉。

“這種數量!你投靠了暗精靈!!!”

因爲極度憤怒,他的聲音聽起來很尖銳。

“你又猜對了,你實在是太聰明瞭,我都忍不住表演你了~”

說完話,這頭全副武裝的食屍鬼還拍了拍手,三百多具鎧甲的援助是幾個月前那個鬼人給的。

主要目的就是讓他打起來,掌控整個王國,再去找那些草原蠻子的麻煩。

哈瓦在獲得這些東西后,沒有讓暗精靈帝國失望。

他直接發起進攻,僅用三天的時間就打入國王的領地,並以自己是食屍鬼血脈的直系後代爲由自稱爲國王。

一些牆頭草直接倒向他的懷抱。

而另一些死硬份子,就像前面這個傢伙一樣,誓死抵抗。

“爲什麼?爲什麼要這樣做!”

“爲什麼?你們這些白癡還問我爲什麼?”

“看看那個剪輯裏面出現的東西!那個所謂可汗的隊伍當中,有出現食屍鬼嗎!”

剪輯當中並沒有出現任何食屍鬼,而可汗本人又是騎馬人出生的。

那些騎馬人根本不懂耕種。

對上他們這些種田的,當然是像蒙突人一樣舉起屠刀大開殺戒。

況且他們還是食屍鬼,其他地方的人都已經非常明確地表示歧視,還將他們劃出人類的行列。

一下子就要殺掉整個暗精靈貴族。

這種人在面對食屍鬼這種明顯異族時幹什麼?還不清楚嗎?

老國王那個白癡還抱有幻想,覺得自己只要守住這裏就可以抵禦百萬大軍。

一直呆在領地裏面,一動不動像個王八。

現在還不算晚,主動出擊和暗精靈帝國聯合起來對付這些草原蠻子。

他們才能擁有生存空間呀!

“該死!等暗精靈把草原人死光了,就輪到我們了!你這個白癡!”

“不,等草原人死光了,就輪到我們崛起了!”

他的聲音有力。

眼中帶着野心與無法反駁的堅定,可這點並沒有持續多久就被打斷了。

“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一頭傳達命令的殭屍慌慌張張地跑了進來。

哈瓦臉色陰沉地看着他。

直到殭屍調整好自己的動作和顫抖的身體,才緩慢開口道。

“把事情說清楚,如果是小事的話,我就把你關在棺材裏面。”

“是,是,是……南邊的里斯曼伯爵說,他在驚魂城發現了可汗。”

“可汗!”

這兩個字的發音非常標準,與剪輯裏出現的詞語完全一致。

可汗的那張兇殘猙獰的臉也在他腦海當中越發清晰,一種莫名的恐懼在他的脊柱上爬升。

作爲最瞭解暗精靈帝國的邊境大公。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暗精靈帝國的強大,也更加清楚可汗的危險與恐怖。

整整八十萬大軍,都被毀滅。

到後面還可以輕易殺死全部暗精靈貴族。

作爲詛咒之人的直系後裔,他對剪輯視頻深信不疑,也正是因爲如此他才投入暗精靈帝國的懷抱。

成爲對方的盟友。

現在……可汗卻出現在自己的領地內部。

這,這是什麼!

“消息準確嗎?”

“準確無誤,這是里斯曼伯爵跑死了兩匹馬才送來的。”

該死!可汗出現在這裏是爲了什麼?

不,不對。

可汗的臉部骨骼與露出的牙齒都表面了一件事情。

他那個時候只有三十幾歲。

覆滅暗精靈帝國即使再怎麼離譜也不應該只有兩三年,至少也應該打上很長的一段時間。

可現在整個庫賽斯都沒有可汗的蹤跡。

“有沒有提到可汗的年齡?”

“額,那名騎士說,可汗最多也就八歲。”

話音剛落。

原本還非常驚慌的哈瓦陷入了無盡的狂喜。

八歲,才八歲,這代表着什麼?

這代表着對方現在的戰鬥力很弱,社會閱歷很少,心智不成熟。

想嘎掉對方也好,想馴服對方也罷。

都變得非常容易。

這個時間段簡直就是天神所賜呀!

“傳令下去,把可汗抓起來!要活的!”

第五十四章乖怪起來了

食屍鬼並不害怕太陽,因爲他們的身上有着一層光鮮亮麗的皮膚。

但如果失去了這層皮膚。

會怎麼樣?

答案自然是害怕太陽,從原本的日行者轉變爲夜行者。

當然,也可以不這樣幹。

直接去搶劫其他人的皮膚,或者……找個活人拿走他的皮。

可皮如果不是自己的話,腐爛速度會非常快,需要每隔一段時間就去搶劫。

否則便無法在白天活動。

“這路段有剝皮強盜出沒路過商人請多加小心。”

立在道路旁的小木牌上,寫着此地貴族的告知,有一頭無皮的食屍鬼。

在夜間出沒。

他會搶劫路過行人的皮膚,用於維持自己的樣貌。

如果有見到什麼人的臉排列錯誤,或者出現少許翻轉那就需要多加小心。

“敢來我就嘎掉他。”

大偉自言自語着說着。

此刻的天空已經掛起了三顆太陽,而他也在河中人的地界行走了足足半個月的時間。

這裏與草原不同。

人口較爲密集,只是走上幾天左右他就見到農村和非常明顯的道路。

河中人的農村相當正常,除了有一頭食屍鬼外,其他的都是正常人。

在穿上斗篷後,大偉除了騎馬外,和正常的河中人一樣,所以也沒有發生什麼麻煩。

這裏的環境可以算是相當的不錯。

沒有什麼要命的怪物,環境也很舒服,他在河中地區舒舒服服地待著。

可以順利地活到成年。

等他羽翼豐滿時,就可以跑到蒙突人的地盤招兵買馬。

大偉堅定地說道。

“但這屬於妄想。”

前世的工作正是狩獵,他對這方面的工作也是多有研究。

膚色相同的情況下安定下來確實很難抓到,因爲你與周圍的人長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