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球神祇时代
周方宇看着蛮神和镇元子,暗暗点头,这两个家伙,真是冲锋陷阵的猛将啊。
自己之前对他们关注还是太少了。
没想到有人能将盘古锻体决修炼到这种程度。
还有这个镇元子,不仅将简单的御土决修炼到了顶点,还突破了御土决本身的限制,成为现在这种。
可以说,他对于大地的理解已经接近了道的边缘。
人族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钻研。
他们对于什么都钻研。
就算是简单的御土决,也研究到了这种程度。
这就是人族中的最成功的那一批人。
而和他差不多的,还有许多。
虽然达不到他这种程度,却也能登堂入室。
“你,不错,不过,你等级太低了。”蛮神打的很爽,整个人开心的笑了。
他还是第一次能这么爽快的打一场近身战。
这对于他这种只炼体,不修法的家伙来说,真是前所未有的。
“是吗?可惜,你作为地仙境强者,也只能到这种程度吗?我成功晋级之后,就的位置就要换人了。”地书镇元子有些嚣张的说道。
他是有自傲的本钱的,他就是人族最顶尖的那批人。
蛮神摇摇头,道:“你对于力量的认知只停留在浅浅的力的层次,你赢不了我。”
蛮神对着镇元子,轻轻打出一拳,这一拳,远比刚刚对战时打的轻得多。
但是,镇元子却是脸色大变,捂着胸口。
他猛的突出一口血,震惊的看着他,“你,你居然这么强?”
他整个人仰倒在地,人事不省。
周方宇皱着某头探查了一下。
松了一口气。
这个家伙很有手段,只是震昏了他,却没有下杀手,甚至连生命防护的保护规则都没有触发。
这个家伙真是粗中有细啊。
“蛮神,胜。”
最后一组,是龙族敖红对战赵长征。
作为兴华会的领头人,赵长征,依然是一击毙敌。
他没有留手,他睁开眼的瞬间,敖红就被轰击了。
要不是周方宇一直在关注这个怪物级的家伙。
敖红就被直接毙了。
不得不说,这家伙真是一个强者,一个真正的超级强者。
将蓄力之法修炼到了极致。
他这一击之后,攻击力将会骤降。
所以,能防御住他第一击,就算是能赢了他了。
可是,能防御住他一击的家伙,真的是很少。
周方宇甚至觉得,就连蛮神这个家伙都不一定防御住。
“赵长征,胜。”
一目无敌,真的是名不虚传。
“下一场比赛,三天后,五进三,规则不变,请五位玩家做好准备。”
随着天道化身的话语落下,众人松了一口气,又变得无比紧张。
就要到选拔神职者的时候了。
不知道,谁能成为最终的嬴家。
………….
第256章
“这十强真的是强大无比,你们没看到,那个蛮神一击就干掉了镇元子。”
“那个是厉害,但是你们知道冥王有多强吗?没有一个对手能扛得住她一击之力。
感觉冥王才是最强的。”
“切,那个女人绝对开挂了,我感觉忘忧大人最强,他可是地仙境,而且,能召唤雷劫之力,谁能强的过雷劫啊。”
“靠,我怎么感觉长征大人才是最强的,一目道人的称号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没人能扛得住他一击之力。”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一个和尚走了上来。
“阿弥陀佛,诸位施主,我佛与你有缘,可愿加入我佛门。”
那些议论的家伙,一哄而散。
“靠,快跑,是佛门的秃~驴。”
“疯了吧,居然想要老子当和尚,老子还没-快活够呢。”
和尚一看,赶紧追上去解释。
“诸位施主,本佛门有欢喜禅,现在已经不忌讳传宗接代了。”
没错,在金蝉讲述了现代社会的人们的生活习惯之后。
笑弥勒有些感慨。
这可跟洪荒时代那种生灵不如狗,妖族遍天下的时代不同了。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寿命只有三十岁。
而且,洪荒生灵大多数都生活的水深火热,根本就没有人能保护他们。
在那种情况下,佛门才得以传播。
行善积德,积累轮回福报。
可是现代人更在乎这一世活的痛快不痛快,谁管来世洪水滔天。
所以,大多数情况,根本就没人愿意信佛。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佛门变革。
像金蝉这种被一个老和尚收养之后,就从来没有出过佛门,也没有入世的存在,简直是凤毛麟角。
同时这也是金蝉能够修炼佛门功法有成的根本原因。
他是真的信佛。
“靠,佛门都能结婚生子了吗?”
“切,你是不知道还是怎么的,以前就能啊,只是不摆在明面上罢了。”
“奥,这么说就只是摆在明面上了吗?”
“对啊,信佛和传宗接代不冲突啊,佛门只是宣扬善,而不是禁锢大家的自由。”
“有道理,那我加入佛门试试。”
不得不说,佛门是真的够狠。
弥勒佛也真的是大肚能容啊。
这种事情都能容得下,可以想象,这次佛门也许真的能靠着这一点变革崛起呢。
不提佛门的事情。
忘忧这几天早就被冥王的事情折磨的头都大了。
他想出了无数的办法,居然没有一种能对抗冥王。
而且,这个家伙的实力根本就不能用常理去判断。
他现在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全副武装,希望能靠装备,防御住这个家伙的攻击。
那恐怖的速度,带来的攻击力实在是太强了。
只有有同样的速度,才能对她形成伤害。
他这几天,一直在尝试将雷霆附着在自己的腿上,好让自己达到雷霆的速度。
可是,一直都没有成功。
因为肉身的原因,在雷霆的速度下,根本就不能保持完整。
他也知道弊端,就是因为肉身的强度不够。
其实如果他有蛮神的肉身的话,应该能轻松做到这一点。
但是,靠着他自己的肉身确实有些困难。
“大人,也许我有办法。”地书镇元子有些忐忑的说道。
他输的那么惨,实在是有些丢脸。
所以,他最近一直在考虑怎么才能挽回些自己的面子。
看到教皇大人这么愁苦,他也跟着想了不少办法。
而他的这个办法,也许真的可以。
“哦,你说说。”忘忧早就没了法子,听一听别人的意见也许真的可以呢。
“我的御土决,可以将大地之力附着在身上,这样就能形成一层岩石盔甲。
我这种附着,会深入到细胞层次,这样就能在战斗中伸展自如如同一体一样。
而我的这身盔甲,在大地之力消失之前,应该不会脱落,大人如果想要超速度,这是唯一的一种办法。
只是,有个弊端,那就是大人的身体中的细胞会和土石融合,形成一种新的生命形态,这样,大人的外表,也许会有些变化。”
地书镇元子也是有些忐忑的,他的这种办法,一不小心,一个人的外表就毁了。
虽然教皇大人的外表不是很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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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因为他的原因给毁了容,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他可不想因此叛出洪荒神教。
所以他将利弊说的十分清楚。
你要是还选择,那就是你的事情,跟我没什么关系。
“好,你这办法不错,外表而已,为了神职,拼了。”
忘忧大喜过望。
谁能想到,一个人仙境的家伙能想出这么绝妙的办法。
反正他又不是靠面子吃饭的家伙。
只要能赢,做什么他都愿意。
最后一场比赛,很快就到了。
这几天,忘忧已经充分熟悉了石甲的使用。
不说使用起来毫无妨碍,也能做到运用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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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速度跟上,她一个女人,还是一个人仙境,根本就不可能是他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