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唯一玩家從哥譚開始 第2章

作者:汗水打溼豬腳飯

  拜託,這又不是遊戲,怎麼可能會有比小丑還瘋的人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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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這個年紀,怎麼睡得著覺的?

  砰!砰!

  槍聲密集且急促,混雜著癲狂至極的笑聲,彷彿中世紀的某種古典樂,聽得人心底寒意滿滿。

  一道人影手持雙槍,正對著縮在銀行角落裡的保安以及大堂經理。

  槍聲每響一次,都有人中彈倒地,鮮血淋漓。

  空氣中瀰漫著宛若鐵鏽般的血腥味,讓林恩不由得蹙了蹙鼻尖。

  他目光放在那道手持雙槍的人影身上。

  人影穿著紫色西裝,蒼白的臉上露出癲狂的笑容,瘋狂若惡鬼。

  赫然是林恩的目標——小丑。

  見到目標出現,林恩深吸一口氣,沒有猶豫,扛著那具女屍大步衝了過去。

  “牢大,蝙蝠俠來了!”

  蝙蝠俠?

  正在不斷射擊的小丑聞言,頓時愣住,緊接著嘴角就止不住的上揚,笑容變得越來越瘮人。

  果不其然,他的老對手按照計劃的那樣來了。

  小丑舉槍的手收起來,扭頭看向剛才說話的那名小丑幫成員。

  只見對方頭戴小丑面具,上半身穿著某個動漫角色的羊毛大衣,下半身是花花綠綠、有些晃眼睛的花褲衩,腳下則踩著人字拖。

  不僅如此,這傢伙肩上還扛著一個看上去已經有點死了的女人。

  看清楚林恩的裝扮,小丑嘴角微微有些抽搐。

  這特麼穿的是個啥?

  他小丑幫有這麼一個打扮抽象的人嗎?

  算了,反正是炮灰,現在還是蝙蝠俠的事情要緊。

  阿卡姆瘋人院優秀畢業生小丑,對著自己的“小弟”問道:

  “蝙蝠俠他在哪兒?”

  “天花板上!”

  林恩說著,往前走了兩步,離小丑手邊的錢袋子更近了一些。

  小丑聞言,連忙抬頭,果然看見掛在牆角當老六的蝙蝠俠。

  “哦齁齁齁齁...蝙蝠俠,我找到你了!”

  情人見面,分外臉紅。

  小丑臉上泛起一抹不正常的紅暈,舉起手槍,就要扣動扳機對蝙蝠俠開槍。

  對上小丑癲狂的視線後,蝙蝠俠面色一凝,準備一躍而下,解決這件事情。

  憑藉他的身手以及這次的準備,只要防備好小丑的笑氣,這次銀行搶劫案就能落下帷幕。

  然而——

  撲通!

  一具屍體壓在小丑身上,他毫無防備,直接被這屍體壓倒在地。

  就在小丑還懵逼的時候,男人的聲音傳入他耳中。

  “牢醜,謝謝你幫我搶哥譚銀行。”

  林恩拽著裝有錢的手提包,同時使用博爾特人物卡。

  沒等小丑幫的成員反應過來,他便撒丫子狂奔,幾秒的時間內,便離開了眾人的視線。

  掛在天花板上的蝙蝠俠眨了眨眼,陰沉的臉上還有一點點懵。

  身為一個成熟的超級英雄,蝙蝠俠輕易不會笑。

  可不知道為啥,看見小丑被別人搶了,他嘴角有點止不住的上揚。

  滴嘟!滴嘟!滴嘟!

  刺耳的警笛聲在外面響起。

  小丑雙手用力,咬牙推開壓在自己身上的屍體。

  “厚禮蟹!J先生,你被人搶了!”小丑女哈莉奎茵驚訝的聲音響起。

  她臉上慘白的粉底看起來有些瘮人,身上的紅黑小丑服包裹著渾圓,露出姣好可人的曲線。

  “我知道,哈莉,不需要你提醒我!”小丑咬牙切齒。

  身為阿卡姆瘋人院優秀畢業生,他不在意被搶這種事情。

  可問題是......

  蝙蝠俠在這啊!

  蝙蝠俠也看見他被搶了。

  到時候蝙蝠俠會怎麼看他?

  覺得他小丑不過如此,居然會被一個無名小卒從手上搶走戰利品?

  特麼的,必須得找到那個傢伙,把場子找回來!

  ......

  【個人資金:10680美金→110680美金】

  【任務進度:50%】

  “怪不得人們都說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法律裡面。”

  陰暗的小巷內,林恩右手摩挲著下巴,若有所思。

  “搶別人的錢,就是比讓別人從口袋裡掏錢要更容易。”

  他點開系統工作列,繼續檢視搶劫銀行的任務。

  “嘖,就跟穿越前某米的廣告一樣,搶了小丑任務進度剛好50%,還得激怒蝙蝠俠才能完成這個任務。”

  無奈之下,林恩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繼續用通訊器騷擾蝙蝠俠。

  “嘟嘟嘟!”

  電話被瞬間結束通話。

  “他在忙?”

  林恩臉色詫異,視線放在退出撥號介面的諾基亞手機上。

  “下次試試凌晨四點的時候打過去,看看他睡了沒。”

  反正小丑還在哥譚銀行那邊,等會兒再回去就是。

  至於會不會被蝙蝠俠和警察抓住,林恩表示:身為玩家,不進一下局子那還是玩家嗎?

  “得換一套服裝,這喜羊羊服裝的強度已經不夠了。”

  林恩念頭一動,當即換上了系統揹包裡的另一套服裝。

  視線放在手機螢幕上,看了看上面頂著熊頭,穿鐵片甲,腳踩板鞋的自己,林恩滿意的點了點頭。

  “玩家嘛,做任務的時候,就得把數值拉滿。”

  有哪個玩家做任務、過動畫的時候會穿得像個人?

  正準備再度出發的時候,林恩忽然眉頭一皺。

  “我都在這小巷子裡待了十多分鐘,怎麼一個搶劫犯都沒找上來,這還是哥譚嗎?”

  不對勁,十分有十二分的不對勁。

  就在這個時候。

  “嘿,朋友,借點錢給兄弟花花唄?”

  噢~

  舒服了。

  林恩抬起頭往前望去。

  小巷內昏暗的光線下,一個戴著兜帽,口罩以及黑色墨鏡的壯漢站在他的面前。

  壯漢手裡還拿著一把格洛克17手槍,此時正對準林恩。

  看見這壯漢的模樣,林恩眼前一亮。

  雖然窮酸了點,但既然這傢伙有武器,也算得上是一個合格的炮灰隊友了。

  他食指指著面前的壯漢,理所當然的說道:

  “你,就你了,走我們去賺大錢。”

  剛準備搶劫說辭的壯漢聞言,頓時一愣。

  “啊?”

  林恩一把拽住對方。

  “啊什麼啊,你不是要錢嗎?小丑剛剛搶了哥譚銀行,我們去搶他不就行了。”

  雖然他從小丑的手裡搶了十萬美金,但糖糖小丑,怎麼可能只搶這麼一點。

  而且有小丑的地方,就一定有蝙蝠俠。

  他想要激怒蝙蝠俠,還得再次找到小丑才行。

  壯漢有些懵逼的看著這個穿著奇怪的男人。

  這傢伙...是不是腦子有毛病?

  不過仔細一想,好像搶銀行確實比搶人要來錢更快一些。

  但小丑......

  在哥譚,誰不知道小丑的威名?

  稍有不慎,就會被那個瘋子一槍崩掉。

  見到壯漢猶豫,林恩勸說道:“想想你的奧迪,你老婆的迪奧,你兒子的奧利奧。”

  “你這個年紀,怎麼睡得著覺的?”

  壯漢:“......”

  這傢伙是個瘋子吧?

  就在他準備搖頭的時候。

  林恩不知從哪裡掏出了一架火箭筒。

  漆黑的洞口對準壯漢,他甚至還能聞到那股重火力武器濃郁的火藥味。

  壯漢吞嚥了一口唾沫,義正言辭的說道:“走吧,我們現在就去搶小丑。”

  沒有迫於火力壓制的無奈,全是對金錢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