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起于渊
当年陈花母亲熬死丈夫、气走公婆后,把祖宅卖给了逃难来的沈朗。
这小院在三山村也算得上中上水平,一间堂屋、一间正屋外加两间厢房、一间厨屋和一间柴房。
堂屋的陈设也和普通百姓家不同,最显眼的是一张长条书桌,上面堆满了书籍和写过字的纸墨。
沈朗此刻正坐在书桌后,江尘只好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
等江尘坐下后,堂屋内陷入一阵沉默。
两人,似是都没有想好如何开口。
气氛渐渐尴尬起来。
江尘只能硬着头皮找话:“沈伯父,这一手字写的真好啊。”
沈朗也终于找到了话头,抬眼问:“你识字?”
“之前上过一年私塾,认识一些字。”
“那你看看,我这句诗如何?” 沈朗指了指书桌上写好的诗句。
江尘起身走过去,看向纸上写的诗句。
【夜阑忧离乱,徒有救时心】。
江尘轻颂一遍,然后赞了一遍:“好诗!好词!好字!”
他没刻意研究过诗,也没研究过书法。
但这可是未来岳丈,难道还能说不好吗。
沈朗轻捻胡须:“你能认全这十个字,在村里已经算不错了,可知这诗句的意思?”
江尘略微沉吟,装作思索的样子。
沈朗心道:毕竟是生于乡野,能认字就算不错了。
也并未不意外,正要开口解释诗意。
江尘忽然开口:“伯父住在这酷寒之地,心中却装着天下苍生,黎民百姓,小子佩服!”
沈朗:“?”
江尘不太懂,但.........管他呢,夸就完事了。
他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把沈朗哄开心了。
然后心甘情愿的把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嫁给他。
沈朗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你这可不像是只读过一年私塾的样子。”
“这个....... 其实我只是平时喜欢听戏,对这些诗句也略有一些了解,略有。”
“聚乐楼?”
“对,就是聚乐楼。”
实际上,原主之前没钱,就算想听戏,也只能在外边儿听着个响。
后来,江尘也只是陪沈砚秋去过两次而已。
但好在,沈朗没有细问的意思,将话题再次转到了诗句上。
“那你觉得,我大周如今世道如何?”
江尘说道:“其实我从出生到现在,我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只是永年县而已。”
沈朗微微颔首。
他也明白,这问的有些超纲了。
大多数黎民百姓都浑浑噩噩,甚至连国家的概念都很模糊,更别说天下大势如何了。
不过,他其实也并不怎么在意江尘回答。
当时,那一梦之后,他的确因为江尘独身猎狼,起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念头。
但是很快,那种念头就消去了。
猎了狼王,也只是有点本事的猎户而已。
他那一梦,甚至自己都觉得有些荒唐离奇。
现在也渐渐接受此生难回都城的现实,帮女儿寻个良配而已,起码在自己百年之后,可以帮忙照顾女儿。
但江尘沉吟后开口:“但如今大周,应该是世道将乱。”
“哦?你都没出过永年县,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沈朗稍稍有了些兴趣:“别说你是从我的诗里看出来的,这个不算。”
江尘:“我这两年,经常往永年县跑,最大的感觉是永年县人多了很多外地人。”
“人多,那不是更繁华吗?跟世道将乱有什么关系?” 沈朗不解。
“可永年县是苦寒之地,一般哪会有那么多外人过来定居,那些人恐怕大多都是来逃难的。”
“永年县地处周朝最北,再北边就是异族了,要不是大山拦着,说不定随时能打过来。”
“能逃难到这里来,说明更南边的地方比这里还乱。”
沈朗眼前一亮,确实没有想到,江尘还有这种见识。
“而且,这两年全县的收成都不好,几乎年年灾荒,朝廷不仅从未赈灾,反倒是不断加税。”
“各家各户,莫说存粮充足,能有一碗粟米粥果腹,已经比其他人要强了。如此情景,不都说明乱世将至吗?”
沈朗看江尘的眼神已经有些发亮了。
他从南走到北才发现的事,一个从未出过县域的十八岁猎户,竟然也能从细微处看出来?
莫非,潜龙真能出渊,他那日看到的英雄气,也并非是一时幻景。
不由再次发问:“那你觉得,大周将入乱世的根源在哪?”
说完之后,沈朗又觉得问的有些过了。
补充了一句:“你随便说说就行,这是我最近致知的问题,到现在也没有答案。”
江尘这次反倒没有思索。
似是刚刚两个问题,帮他理顺了思路。
“还不是穷的。”
“穷的?”沈朗哑然失笑。
古往今来,多少人皓首穷经,只想找到乱世根源,怎么会只是因为穷的?
到底是生于乡野,只见到了身旁人,未曾见过都城的百尺星楼,千钟玉酒。
不过沈朗也没打断:“那你到说说看,怎么就穷出一个乱世。”
江尘开口:“一是百姓穷。”
“各地如同陈丰田这样的豪强地主、千方百计地利用荒年放贷,赎买田地。普通百姓无田可耕,无地可种,丰年无存粮,越来穷,灾年只能饿死。”
“二是国家穷!”
“这些豪强地主买了土地后,反倒有办法不交税。百姓已经穷的交不起税,朝廷因为收不上税而穷。”
“百姓穷的成了流民,国家穷到不断压榨百姓,流民自然四起,天下自然也就成了乱世。”
第112章 养名之法
当江尘说完百姓穷时,沈朗的表情就已经僵住。
等他说完国家穷,整张脸面色都涨红起来。
一对眼眸紧紧盯着江尘,如同见鬼了一样。
江尘连忙开口:“我只是随便说说,伯父勿怪。”
“穷.......哈哈哈,好一个穷啊!”猛地喘息几口,忽然大笑起来,随后声音猛的一高:“原来天下动乱根源,说到底就是一个穷病啊!”
再看江尘,如同看见了稀世珍宝:“没想到,我空读了几十年书,见识还不如你啊!”
“好,好啊!”
他那死寂的心思,莫名地再次活跃起来。
赞叹几句后,沈朗才渐渐冷静下来。
心中疑惑:“等等,你说你从没出过永年县,这些道理你又是从何处听来的?”
江尘暗忖:当然是从书上看的,怎么说他也经受过九年义务教育。
哪个王朝乱世,不都是因为这些原因。
他这属于是带着答案找问题了,自然没有不对的道理。
只不过,他将土地兼并、国家财税崩溃用更加适合他身份的话说出来而已。
面对沈朗问询,也只能编个理由:
“当然是因为我穷过啊,而且这些事我都是亲身经历的。”
“之前,那陈丰田只为了夺我家里的那几亩田,差点害了我性命。”
“另外,我上次去长河村,见到了村里的赵员外,据说只要跟他沾上关系,以后大多数的税都能免了。”
“所以我才不免乱想,若是天下都是这两种人,那百姓越来越穷,国家越来越穷,世道怎么能不乱。”
江尘说话时,沈朗凝神看着向面前的少年。
剑眉虎目,面带英气。
自小生在深山,但谈吐说话不卑不亢。
说的话虽然浅显,却鞭辟入里,比他见过的那些都城士子都强。
看着确有几分不凡。
沈朗感觉自己的心又火热起来了。
“你...... 不错。”
“等开春了,就让你爹过来下聘吧。”
江尘面色一喜,成功拿下!
但沈朗又加上一句:“那你觉得,这穷病应该怎么治呢。”
“这个简单,让有钱人把钱分给穷人就行了啊。”
沈朗摇头:“那些有钱人可不愿意把家产分出来。”
江尘做思索状,最终也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
他当然知道,打土豪分田地嘛。
只不过,这话说出来有想造反的嫌疑,反正已经拿下了,他也不想继续说了。
这时,沈砚秋恰好进来,将两杯热茶放在两人面前。
见到桌上的诗文,刚刚又听到爹爹喊叫。
站到沈朗身后,有些不满地低声开口:“爹,他就上过一年私塾,你怎能拿诗文为难人。”
本来有些激动的沈朗,忽然感觉一阵心痛:“你还没出嫁呢,胳膊都拐到哪去了!”
沈砚秋才觉得失言,小脸一红。
只能岔开话题:“饭好了,先吃饭吧。”
吃罢沈砚秋亲手料理的一桌饭菜,沈朗才看向江尘:“你打的那张狼皮,准备如何处理?”
“自然是卖了,明年开春,我准备重新盖一间房,等房建好,就娶砚秋过门。”
沈砚秋低头不语。
沈朗却摇头:“不急着卖。”
“伯父的意思?” 江尘有些意外。
不卖留着干什么,虽然很有纪念意义,但对他来说,现在还是银子最实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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