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荒年:我每日一卦粮肉满仓! 第71章

作者:风起于渊

  离开之前,江尘的目光落在站在最后面的沈砚秋身上。

  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

  随后就被江田半扶半搀着往家走。

  江家人匆匆离开,可围在拒马旁的众人却还愣在原地,目光又落回了被扔在道旁的狼王尸体上。

  体型如牛犊的狼王趴在雪地里,灰白色的毛发被风吹得微微颤动。

  一双黄瞳依旧怒目圆睁,可以相见生前该是多么凶厉和残忍。

  可它的额头正中央,一支箭矢破颅而入。

  外边只留下半截箭身和彩色尾羽,显得格外扎眼。

  直面这种山君级别的凶兽,还能搭弓射箭、一箭穿颅。

  这得有多大的勇气和魄力?

  在场的猎户,哪怕上山打猎几十年,也没人敢说能在正面面对这种凶兽时,淡定拉弓射箭,还能破骨穿肉。

  众人看了许久,似是觉得眼前的一切发生在梦中才合理。

  “这小子,还真把狼王给猎了……”

  过了好一会儿,张本善才喃喃开口,打破了沉默。

  顾金山也长出一口气,语气里满是佩服:“了不得,是真了不得!”

  之前他还和陈新豪商量,想带着江尘进二黑山。

  但那时候,只是想借借他的 “运气”。

  现在才明白。

  什么运气,只是自谦而已。

  亏他们打了这么多年猎,竟然还信了,现在顾金山想起自己说的话都有些脸红。

第102章 沈朗的决定

  单枪匹马猎杀狼王。

  别说三山村,就是附近十里八乡,也没几个猎户能做到吧。

  “这狼尸…… 怎么办?” 有人小声问。

  山君虽死,威势仍在。

  特别是那双圆睁的黄瞳,寻常人根本不敢靠近。

  顾金山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狼尸,狠淬了一口:“这玩意儿生前再狠,还不是被人杀了,怕个鸟。”

  “来两个人,帮忙抬到江家门口。”

  这张狼王皮拆下来,比寻常兽皮大了一倍不止。

  虽说有不少损伤,可物以稀为贵,这皮子说不得能卖近百两。

  足够置上十几亩上好的水田了。

  可这么大一笔横财摆在眼前,却没一个人敢动歪心思。

  之前说江尘找死、活该的的几人,此刻也凑了上来。

  满脸堆笑:“我来帮忙!”

  “我也搭把手!”

  “算我一个!”

  墙倒众人推,势高百客迎,

  江尘由死转生,还将山中肆虐的狼王杀了。

  此前冷嘲热讽的众人,又再次成了乐于助人的乡里乡亲。

  人群外侧,沈砚秋眼眶里的水汽终于化泪落下。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

  “爹,我就说他不会死!”

  “不仅没死,还把狼王猎下来了!”

  她到现在还觉得一切像幻梦。

  明明爹爹说的是,江尘上山一夜未归,和张三坡一样,成了狼王的猎物。

  可现在看到的,却是江尘扛着狼尸进村,狼王成了他的猎物。

  喊了一声没得到回应,沈砚秋转头看向身旁的沈朗。

  却发现他额头渗着冷汗,眼里满是惊慌,刻意避着被众人抬起来的狼王尸体。

  猛虎,豺狼。

  沈朗常在书中见,甚至不时用来骂人。

  可心底还是想着,猛虎不过大猫,豺狼不过恶犬

  可今天亲眼见到狼王尸体后,他才明白什么叫 “猛兽”

  别说那壮如小牛的体型,单是那双残留凶光的黄瞳,就让他浑身发毛,大冬天惊出一身冷汗,连腿都有些软。

  可这还只是具死物啊!

  这种凶兽,真的是一个人、一张弓能猎杀的?

  江尘才不过十八岁吧?

  而他自己,活了快四十岁,见了具狼尸都吓得腿软,说出去都觉得丢人。

  看着江尘离去的方向,沈朗不由心里自语:“此子,真有英雄气在身啊……”

  “爹,我们回去吧?”

  沈砚秋本来还很兴奋,可转头见父亲脸色发白、额头冒汗,还以为他之前的风寒没好透,又受了风雪,病情加重了。

  沈朗的声音有些干涩,伸手搭在沈砚秋的手臂上,慢慢转身。

  沈砚秋扶着父亲,察觉他两腿发软,才明白缘由。

  没想到,爹这么大个人见到狼尸会害怕成这样。

  她刚才光顾着看江尘,倒没仔细看狼王。

  现在回想起来,那狼王是真的大、真的凶,比书中写的妖怪还吓人。

  真的是江尘猎到的吗?

  这么说,他还是很厉害的啊。

  “有什么可笑......” 沈朗见女儿笑,脸颊不由有些发热:“为父也是第一次见这种凶物,一时间有些心神失守。”

  “是是是,女儿晓得。”

  沈砚秋连忙应声,但嘴角的笑意,却仍旧压不住。

  回家后,沈朗仍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索性躺下休息,一口气睡到了天色近黑。

  原本还觉得有几分好笑的沈砚秋,也多了几分担忧,怕爹爹真被吓失了神。

  好在天色将暗时,沈朗终于从床上坐起,拿起桌上的茶壶,将里面温热的茶水直接灌了大半壶。

  喝完后,他长舒了口气,只觉得身体轻快了不少。

  “爹,你没事了?”

  沈砚秋走进来,见父亲气色好了许多,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沈朗点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意外:“出了一身汗,又睡了一觉,这缠了我近半个冬天的风寒,好像是全好了。”

  他也没想到,这次被狼尸吓到。

  反倒是因祸得福,缠了他半个冬天的风寒,竟然终于痊愈了。

  “真的,那太好了!”沈砚秋脸上瞬间绽开笑容,眉眼都亮了起来。

  今日还真是好事连连。

  “砚秋,你坐这儿。” 沈朗指了指书桌前的凳子。

  沈砚秋虽不懂父亲要说什么,还是乖乖坐下。

  沈朗这才轻声开口:“砚秋,你真的对江尘有意吗?”

  沈砚秋本来还带着笑意,一听这话,脸颊顿红,嗔道:“爹爹,你怎么说这种话?”

  “我是认真的,你也认真回我就是。”

  沈朗语气严肃,“若是你对他无意,等开了春我们就搬走,免得他再纠缠你。”

  “若是愿意,那开春就让他来下聘。”

  沈砚秋猝然抬头,瞪着无辜的大眼睛:“啊?为何?”

  之前沈朗为了不让她跟江尘接触,可是大发雷霆的。

  怎么这就突然变了主意?

  沈朗沉默了许久,直到沈砚秋快要忍不住开口,才缓缓说道:“我觉得你上次说的有道理,我们,可能这辈子都回不到都城了。”

  他顿了顿,目光渐渐郑重,“江尘身上有英雄气,或许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原来是因为他猎狼的事啊。” 沈砚秋在心里嘀咕。

  确实,能把那么大的狼王猎回来,在书中肯定算有英雄气。

  可英雄气和值得托付又有什么关系?

  她读的书中,英雄都是三妻四妾,身边美女如云......

  若是可以,她倒希望丈夫只是个普通人,能和她一起相夫教子就好。

第103章 陈玉坤回乡:杀了了事

  沈朗静静等着沈砚秋的回话,目光渐渐看向窗外。

  那日听完沈砚秋的话后,他也觉得终兴业一朝,他可能都回不到京都,更别说重建家族了。

  但逃难这一路,从南走到北。

  一直走到这最偏远的地方,他最大的感触就是,世道要乱了。

  这种感触,不是坐在京都的酒楼中可以感觉到的。

  而.....乱世出英雄。

  英雄,也可终结乱世。

  在看到江尘猎狼而归之后,他刚刚做了一个梦。

  不算是噩梦,但也不算是好梦。

  醒来后,他心中就有了别样的心思。

  只不过这种心思,终究只是书生的一梦之言,他自然不可能跟女儿说。

  若是没有机会,他也一辈子不会将这点心思说出来。

  仅仅是能力,江尘也确实是他从能走到没见过的最值得托付的人。

  收回目光,沈朗再次发问:“砚秋,你愿意吗?”

  沈砚秋讷讷不言,脸颊的绯红蔓延到耳根。

  最终细若蚊蝇地哼出几个字:“女儿…… 愿意。”

  听到这话,沈朗终于露出笑容:“那好,等过几日他身体养好了,请他来家里做客,我还得好好考教考教他。”

  “要是入不了我的眼,我照样把他扫地出门!”

  “好。” 沈砚秋点点头,又起身开口,“爹爹,我给你换杯热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