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古长风
第103章 异能补全计划
取名,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所以在思忖了一番后,刘煜郑重地对金雕道:“就叫你小灰怎么样?”
因为金雕身上的羽毛多为褐色,所以刘煜觉得这样叫挺适合。
“啾啾!”
金雕一听,立即抬起脑袋,将还没咽下去的一枚晶核完全吞掉后,鹰脸上马上呈现出了拟人化的抗拒之色。
“看来你喜欢这个名字。”
“啾啾。”
刘煜正打算就这么决定时,就见到金雕疯狂地摇头。
“那看来是不喜欢了。”
刘煜一皱眉,感觉这没个翻译实在麻烦。
而且他也没有上官冰云那种读心的能力,双方之间交流,金雕的意思只能靠他连蒙带猜。
“啾啾。”
金雕严肃地点点头。
“那么...小金如何?”
因金雕头部到颈部的羽毛为金黄色,刘煜觉得这个名字也比较符合。
而且似乎是因进化了的原因,金雕背上的金色羽毛还增多了不少,连在一起仿佛是一条金线。
“啾...”
金雕将一条翅膀拐到身前,摸摸自己的鹰喙,状若沉思。
“啾。”
两秒后,它坚定地摇了摇头。
刘煜竖起一根手指,指向天空道:“要不叫小黑吧,反正飞到高空,看起来就是一个小黑点。”
“啾...”
金雕继续摇头,并叹了口气,且露出无奈之色。
“大金?”
“啾!”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这泼雕,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名字?”
“啾啾。”
刘煜看起来有些生气,但金雕在这件事上寸步不让。
它绝不想今后自己顶着个俗套的名字。
你个两脚兽小弟,真是起名废啊!
“罢了罢了,那不妨叫金羽吧。”
刘煜摆摆手,不容置疑道:“这名字听起来威武不失神圣、霸气不显残暴,寓意你将来能成为神话中的金翅大鹏一样厉害,我觉得最适合不过。”
“啾。”
对于这个名字和刘煜的解释,金雕...额不,应该说是金羽,算是勉强接受了。
过了一会儿,当金羽将晶核全部吃完后,刘煜发现,金羽对自己的好感度,已经提升到80了。
这是忠心无二的程度,已经很高了。
‘居然没有达到100并破格?’
不过,可能是因为有身边诸女为例子,刘煜已经习惯了好感度达到999+,以至于他此刻并没有多高兴。
‘额不对,除了老婆们之外,最忠心的手下对我的忠诚度也就达到100点并锁死,只有老婆们才能破格溢出无上限,想要让这小家伙也达到那种程度,难道要我...’
刘煜摸着下巴,瞧着金羽的目光,逐渐变得有些古怪。
“啾?”
金羽本能一激灵,似乎感应到了什么。
‘不行不行,我又不姓许,也不姓宁,再说金羽也不是人形态,那种事不能乱想,不能乱想。’
刘煜摇摇头,连忙将脑海中的一些念头给深藏。
然后他对金羽道:“咳,金羽,现在你吃也吃饱了,是不是该卖点力气工作了?”
“啾啾。”
金羽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听不懂,但我就当你同意了。”
说罢,刘煜一步跳到了金羽的后背上。
而对此,金羽也没有阻止。
这小家伙合上翅膀的体型,足能把五六个人给装进去。
它前后长七米,翼展长十几米,驮着一个人飞,那是相当的轻松。
“啾。”
金羽昂首叫了一声,振翅而起。
刹那间消失在原地,冲向了高空!
如此速度,不可谓不快,让刘煜暗暗心惊。
他想,若非之前自己用如影随形的雷电笼罩威胁,金羽要是想逃跑的话,以此刻它展现出来的这种速度来看,当时自己恐怕就是全力操控金属飞鹰也追不上!
只能说,刘煜很幸运。
他没有遇到一只桀骜不驯的成年雄性变异金雕。
成年的雄性猛禽之王即便是面对死亡,恐怕也绝不会屈服!
也就这种刚出生还不到一年,就经历了世界剧变而进化、脾性还不太成熟、对食物很是渴求的幼鹰,才会被他连哄带吓唬的一顿忽悠,给忽悠瘸了。
当然,能这么快就给收服,最主要还是因为金羽是只母雕(诶嘿嘿)。
...
“哈哈,好极了。”
刘煜盘膝坐在金羽身上,显得格外高兴。
经过半小时的测试,他发现金羽的速度真的很快!
全力飞行之下,竟然远超直升飞机的速度,达到了可以比肩民航喷气客机的程度。
甚至金羽在使用控风能力的加持下,最快能媲美战斗机的时速。
有时候,速度非常重要!
比如说,今后哪里发生了突发情况,刘煜就能乘坐着金羽,以最快的速度抵达。
“金羽,你还有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一起叫过来呀,包吃包住有编制,永远的铁饭碗啊。”
刘煜脑洞大开,把主意打到了这上面。
他想着,要是有更多金羽这样的进化猛禽,给自己的神武部队配上,那这支异能者军团的战斗力和机动力将会更上一层楼!
“啾...”
驮着他飞行的金羽翻了个白眼。
它们家一窝就它一个独生女,在末日降临之际,它的父母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恐怕现在已经变成了丧尸。
上哪给你找其他雕?
小弟主人,你可真是异想天开!
“看你这意思,是没有喽。”
金羽默认了,让刘煜有点失望。
旋即他闭上眼睛,开始感知城市中,剩下三个SS级异能者的位置。
‘嗯?又变成两个了,另一个消失了,不在市区中...该不会是梁奇吧?’
刘煜睁开眼,眸光闪烁。
‘圣殿之主’梁奇,觉醒了SS级异能·异变类·【空间跳跃】。
可以说,他的异能,绝对是最适合逃跑的异能。
也是最能够保证自身安全的异能!
并且,将这个异能利用好,绝对吃喝不愁,物资拿到手软。
刘煜猜测,梁奇应该是利用自己的异能,去了花都外面。
‘呵呵,你这小子,幸亏你没有离开花都,而是选择留下建立了什么狗屁圣殿,不然我还真逮不到你...’
刘煜嘴角微微翘起,眼睛里浮现出贪婪的光彩。
就凭梁奇的异能,这天下之大,大可去得!
对别人来说的遍地危机,对梁奇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只要他不作死,什么丧尸也无法对他造成威胁。
若他选择直接离开花都,跑到什么小散远地区过悠闲的日子,那刘煜就算眼馋他的异能,也因不知道他在哪儿而束手无策。
可他偏偏就留下了,且还不知道有个异能收割者已经盯上了他,那他的结局已经注定。
‘虽然是这么说,但想万无一失地将这家伙逮到,那还真需要好好计划计划才行,不能大摇大摆直接打上门去,毕竟人家会瞬间消失,出手的机会只有一次...’
刘煜开始制定“异能补全计划”!
‘剩下两个就简单了,不管是李浩还是水妖娆,我直接以绝对的实力碾压就行...嗯,决定了,先对付他们两个,最后去逮捕梁奇。’
想罢,刘煜喝道:“金羽,走,我们去山岚区。”
第104章 我能杀你
赶往目的地的途中,刘煜问金羽:“金羽,一会儿我要是从你背上下来,你不会趁机跑路吧?”
“啾啾...”
听到这个问题,金羽实在不想回答。
一张包吃包住的长期饭票,还能被刘煜这个深深吸引它的主人摸,它只有傻了才会跑路呢。
“我也听不懂你说什么,反正希望你别跑。”
刘煜摸着羽毛说:“你要知道,宇宙的尽头就是考公,有多少人想要个编制都求不上呢,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
放心吧,小弟主人,你的靠山我是当定了,是不会放弃你的。
金羽眯起了眼睛,心情变得愉悦起来。
没一会儿,他们就抵达了目标区域的上空。
“就在这里了,到处晃悠,看来这小子是个独行侠。”
刘煜俯视着下方的城市,准备狩猎。
...
山岚区
某座仓库内,一群幸存者小心翼翼地站在一个年轻男子面前。
“大佬,这些就是我们最好的食物了,请您笑纳。”
为首的幸存者,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他指着面前的一堆食物,恭敬地对年轻男子道。
“就这些?”
年轻男子看了看,不由眉头一挑,面露不悦之色。
因为对方所谓的“最好的食物”,不过就是些鸡爪子、香肠、罐头、泡面这些在他看来是破玩意儿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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