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头巨怪
(買主夫妻把小羊塞進了後備箱,開車離開,你趕緊騎車跟了上去。)
(買主的家就在你學校的附近,停車之後,買主和他的妻子就把小羊抬了出來。)
(小羊四蹄着地,咩咩亂叫,奮力掙開了蹄上的繩子。)
(妻子大罵,卻被小羊撞飛在地。)
(丈夫從院子裏拿出鐵鍬砸在小羊的腦袋上,小羊用力一頂,撞斷了羊角,也撞飛了鐵鍬。)
(小羊抬起前蹄,一腳踹在丈夫胸口,幾個起跳跑出院落。)
(買主夫妻大聲尖叫。)
(小羊慌不擇路,朝着你懷裏奔來,你趕緊推車讓到一邊。小羊的速度很快,如果自己不騎車恐怕根本追不上。)
(買主夫妻看到你,責罵你爲什麼不攔着。)
(你沒有說話,騎車繞開夫妻二人。)
(你抄近路,跟上了小羊。)
(夫妻二人的汽車先一步堵在了小羊的逃跑路線上,小羊輕巧一躍,跳過了車頭,朝着鎮口跑去。)
(丈夫搖下車窗,大聲求助,周圍鄰居聽到聲音,紛紛騎着小電驢幫忙抓羊。)
(不一會兒,半條街道的居民全都跑了出去。)
(你感到很詫異,一頭羊爲什麼值得如此勞師動校浚�
(小羊跑進了小樹林裏,居民也跟着跑了進去。)
(你沒有猶豫,也騎車走進了小樹林。)
(自行車在泥地裏不好走,你把車子丟在了一邊。)
(居民吆喝着。)
(甲:你去那邊找!)
(乙:這個林子不大,它跑不出去的。)
(丙:西邊可以出鎮子,你們幾個去堵住那邊的出口,剩下的人跟我進小樹林搜捕。)
(你追着羊蹄印尋找小羊。)
(當你走到林子中心時,你發現羊蹄印已經很難追蹤了。周圍居民的聲音也變小了,看來他們不準備再搜了,只要堵住出口,小羊無處可逃。)
(你沒有放棄,繼續尋找。)
(大概過了十分鐘,你在一堆灌木叢後發現了小羊。)
(它身上到處是傷口,頭上的角斷了一隻。)
(你試圖靠近小羊。)
(小羊立刻站了起來,用斷裂的羊角對着你。)
(你退後兩步。)
(你:我是來幫你離開的。)
(小羊歪着腦袋看着你。)
(你:我帶你走。)
(小羊似乎聽懂了你的話,用腦袋蹭了蹭你的小腿。)
(你帶着小羊走到了小樹林邊緣,你發現小鎮口居然站着四五個大人,買主丈夫也在其中。)
(你:你在這裏等一會兒,我把那些人引開。)
(小羊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你跑出小樹林,說看見小羊離開小樹林朝北邊走了。)
(腥松钚挪灰伞#�
(你回頭牽着小羊送到鎮口。)
(你也想踏出小鎮,但立刻被無形的力量推了回去。)
(小羊離開了小鎮。)
(鎮外的虛空風暴洶湧襲來,立刻將小羊捲成了碎片。)
(你驚訝地往後退了兩步。)
(居民們此刻正站在你的身後,買主夫妻對你怒目而視。)
(丈夫:你居然把羊放跑了?)
(妻子:打死他!)
(你被人用鐵鍬敲破了腦袋。)
(你的眼前一片血紅。)
(你死了。)
(推演結束!)
顧毅睜開眼,剛好看見買主夫妻牽着小羊從自己面前經過。
小羊發出咩咩的叫聲,夫妻兩人合力把小羊塞進了汽車後備箱。
“又是一條規則……丟了一隻羊而已,至於把人打死不?”
顧毅撓了撓頭,拿出紙筆記下了新的規則。
【當有小羊試圖逃跑時,必須要去阻止,不能讓它離開小鎮。】
小鎮的居民民風淳樸,和高譚市有的一拼。
當然,顧毅不會真的把羊當成羊。
這一定有其背後的隱喻。
顧毅來不及思考,電話鈴聲就響了起來。
又是母親打來的電話。
“媽媽。”
“你晚上回來喫飯不?”
“嗯,回來。”
“今天晚上我們喫紅燒羊肉,你早點回來。”
“呃……好的。”
顧毅點點頭,看了看天色。
現在也沒有什麼別的地方可以探索了,顧毅只好回家。
小鎮裏沒有什麼多餘的線索提供。過了今天,會有新的日記解鎖,那時自己才能獲得新的線索。
顧毅接回妹妹,在路上閒逛一會兒便回了家。
母親拿着一盤紅燒羊肉放在了桌子上,母親的手藝很棒,顧毅根本沒聞到有一點腥羶味。
顧毅舉着筷子,始終不敢夾羊肉喫,他想起了日記裏內容——“羊肉可能變質了”。
顧毅閉上眼睛。
(推演開始!)
(你夾起一塊羊肉放進嘴裏。)
(味道雖然有些奇怪,但是喫起來感覺還不錯。)
(你繼續夾了一塊。)
(你感到腹中劇痛。)
(你全身麻痹,呼吸急促。)
(父母一臉疑惑地看着你。)
(你的眼前一片漆黑。)
(你死了。)
(推演結束!)
“兒子,你怎麼不喫羊肉?”母親笑眯眯地看着顧毅,“你好像很久都沒喫羊肉了吧?”
“不,我最近上火,還是不喫了。”
顧毅強顏歡笑,不敢再去看那盤羊肉了。
第72章 羊肉(3)
“行吧,那太可惜了。”
父母嘆了口氣,開始喫肉。
妹妹嚐了兩口,覺得羊肉嚼不爛就不喫了。
晚飯後。
顧毅在紙上寫滿了密密麻麻的規則和推理,他在上面添了一條新的規則“不要喫羊肉製品”。
顧毅已經漸漸明白這個副本的意圖了。
這是一個需要自己去推理、判斷和總結規則的副本,如果一不小心就會觸發死亡flag。
信息差、時間鎖、空間鎖是副本里的最大難點。
整個副本里唯一可以提供文字信息的,只有手機短信和日記本,偏偏這兩個文字都語焉不詳,需要依靠冒險者腦補和推理。
白天的時候,顧毅忙着探索小鎮,沒時間仔細思考。
現在有空,他正好可以慢慢推理思考。
“羊肉……這個東西到底代表着什麼?是指du品嗎?”顧毅摸了摸下巴,“不對,應該不是,小羊是活物、不是死物,所以……羊肉指的是……人?”
“嘔哇——”
想到此處,顧毅不由地捂住了嘴巴,胃裏翻江倒海。
——難怪自己喫下“羊肉”後會直接觸發即死flag!
顧毅認識一個讀法醫的朋友,他告訴過自己,人肉煮熟了會有種甜腥味,口味與羊肉接近。
在古時戰亂和饑荒年代,人也被稱爲兩腳羊。
如果把羊當成活人來看待,那麼自己白天遭遇的一切就好理解了。
羊販子就是人販子。
買主夫妻看見小羊跑了,發動所有鄰居來追,因爲這是他們花錢買回來的活人。
小羊出鎮之後就會被虛空風暴撕碎,是因爲他人生地不熟,無法獨自離開崇山峻嶺。
買賣人口是違法行爲,全鎮居民都曾參與其中,他們要麼是買家要麼是賣家。
只要有一家的“羊”出逃了,所有人都會幫忙抓“羊”。
——他們根本就是在集體作惡!
自己放跑了“羊”,在其他居民看來,無異於背叛了整個小鎮,所以自己纔會被大家羣毆致死。
父母煮的羊肉未必是真的人肉,其中的暗喻是:父母用買賣人口賺來的錢養活了自己,所以自己就像是在“喫人肉”。
推理到此處時,顧毅內心的憤怒已經衝上了頂點。
在顧毅看來,這個副本里最大的惡並不是不可言說,而是那些狼狽爲奸、拐賣人口的居民。
“算了,睡覺吧,看看明天會解鎖什麼樣的日記。”
顧毅收起紙筆,躺在牀上睡覺。
……
翌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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