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朝天乐
随著音乐声息止,老唐面露笑容的和现场的歌迷打了个招呼。
,诶瑞巴得!”
“今晚的演唱会将会很漫长,我,乔(吉他手),格列(吉他手、键盘),蒂莫西(贝斯)都是一帮六十岁的老头。”
(笑)
“所以,我想我们需要休息一下。”
“不过,诶瑞巴得,你们不需要担心冷场,接下来,请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位来自东方的天才歌手——卢卡斯·LU!”
话音刚落,陆远乘著升降机从后台缓缓升起。
与此同时,大屏幕上的画面也随之一变,陆远出现在了荧幕之中。
“嘿,卢卡斯,向大家打一声招呼吧。”
旋即,老唐和陆远进行了一段简短的互动,以谈话的方式将陆远介绍给了台下的歌迷。
其实,当台下的歌迷看到陆远时,不少中老年歌迷都是下意识的皱了皱眉。
代沟,是不分国界的。
一如四五十岁的中老年人不会去听周杰纶,阿美瑞卡的中老年歌迷,也很少关注新生代乐坛。
他们更喜欢像老鹰乐队、警察乐队、披头士乐队、琳达这样的老牌巨星。
毕竟,这是他们的青春!
台下。
看到老弟登台,陆静的眼睛顿时弯成了月牙状。
这小子,真帅!
台风,也很稳。
面对现场近十万的观众,一点都没有怯场的迹象。
笨蛋帅哥,长大了啊。
就像《我的天空》里写得那样,【不飞到高处,怎么开阔自己的视野,你已经长大了,快告诉全世界……】
少顷,陆远从老唐手中接过鼓棒,坐到了架子鼓前。
既然是唱名人堂致敬,当然要学个十成十,今天的演唱,其他部分是伴奏,只有鼓的部分是现场演绎。
陆远今天和老唐一样,一边打鼓,一边献唱。
哒!
哒!
伴奏声响起,陆远缓缓敲出鼓点。
台下。
听到这风格迥异的音乐,一些中老年歌迷眉头皱得更深了。
显然,这是当下的流行摇滚风。
恰在这时,陆远那极具特色的嗓音骤然响起。
,,
你可以成为最伟大的人,
伱能做到最好,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那些中老年歌迷,大多都是喜欢了半辈子音乐的人。
哪怕只是听了几句,他们也能判断出一个歌手到底有没有实力。
毋庸置疑,台上演唱的这位年轻人,很厉害。
不止是唱腔技巧不输于那些一线实力派,情绪感染力更是毫不逊色。
,
你有移山之力,
你能击碎岩石
,
你可以成为命运主宰,
无需等待幸运之神……”
T1级别的唱功+T0级别的极致感染力+顶级的音效,当陆远唱到这里,很多中老年人都觉得心脏狠狠地抽动了几下。
歌声重新唤起了他们少年时期的回忆。
熟悉地感觉来了!
热血,似乎又涌了上来!
放手一搏,然后你便会恍然发现,
你已身处名人堂中,
全世界都会知道你的名字……”
当三个单词出现在大屏幕上,台下的歌迷们后知后觉的发现。
原来,这首歌是在致敬老鹰乐队。
不错!
不错!
这个年轻人,很有眼光。
抛开情怀成分不谈,这个叫卢卡斯的新人歌手,也非常棒。
气息稳定地可怕!
即使是在激烈的打鼓过程中,也很少听到换气声,如果不是转音偶尔出现几分颤抖,他们甚至会怀疑‘假唱’。
不同于那些偏保守的中老年歌迷,台下的青年歌迷们听到这里,已经开始跟著音乐的节奏开始摆动。
够酷!
够劲!
够燃!
够狂!
(内心OS:很适合我)
第121章 我征服!
一曲唱罢,现场的大部分年轻人纷纷献上掌声。
一时间,掌声、口哨声、尖叫声,此起彼伏,尤其是某些女性歌迷。
陆天王的颜值,通杀东西方!
极具个人特色的嗓音,堪比一线实力唱将的唱功,超一线的极致感染力,完美的演绎,配合超高的颜值!
请迎接来自陆天王的暴击!
有些跟著爸爸妈妈一起来的少女,瞬间叛变了阵营,对著舞台上摆手尖叫著。
数息后,陆远缓缓起身,并顺手拿起了摆放在一旁的电吉他。
下一首,吉他+主唱!
,
最近我总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
,,,
但亲爱的,我早已在内心深处祈祷著
祈祷自己不再迷失于金钱的追逐中,
我们可以一起细数漫天繁星……”
的旋律轻快,并且,不论是前奏、主歌、还是副歌部分都非常出彩。
尤其是歌词部分的押韵,堪称流行音乐的典范。
主歌部分,四个单押,紧随其后又是四个单押。
连续两轮的四个单押,无疑给这首歌注入了一种轻快的感觉。
除了押韵之外,歌词中还有很多排比,以及遥相呼应的歌词。
朗朗上口的歌词,轻快的轻摇滚旋律,尽管这首歌的重复片段很多,但每一段的编曲并不重复。
每一段的情绪是层层递进。
这么多精妙的结构搭配在一起,只有一个结果。
洗脑!
反复的洗脑!
后台。
“乔,看看这小子,拿起了你的吉他。”
说著,老唐目光一转,看向了另外两位队友。
“好了,老伙计们,诚惠每人50刀。”
在休息的间隙,他们四个人打了一个赌。
赌陆远接下来会选择哪样乐器,是键盘,还是吉他,亦或者是贝斯。
彩排那会,每一样乐器陆远都表演过,尽管水平算不上顶级,但也足够惊艳。
所以,他们才会打这个赌。
老唐的老伙计们,理所当然的,每个人都投了自己一票。
如今,陆远选择了乔的吉他,格列和蒂莫西自动成了输家。
“嘿,这小子。”
格列乖乖送上五十美刀,而后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待会我一定要‘好好’招待招待他。”
“老伙计,我支持你!”
蒂莫西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一定要让他……”
这话刚说到一半,蒂莫西忽然愣住了。
发生了什么?
前场竟然有歌迷跟著一起合唱了?
这,是一首新歌吧?
虽然蒂莫西已经听过好几遍,他也承认这首歌的旋律和歌词都非常棒,并且歌曲表达的内容,也很有深度。
但歌迷们是第一次听啊!
这就合唱了?
即使只是零星的合唱,也很夸张了。
前台。
感受到台下传来的合唱声,陆远变得更加兴奋,情绪的变化,也带动了歌声的变化。
也许是受到了陆远歌声的感染,也许是受到了氛围的影响,又或许是受到了歌词洗脑的缘故。
总之,台下的合唱声越来越大,从最初的零零散散汇聚成了一条条紧密相连的声线。
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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