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天雨
“裝逼後,我就立刻去找女友練車。”
“不對,我好像還沒有女友,裝逼卡還是先留着,不能亂用。”
【宿主,你可以試試。】
“必須的。”
見方球王被捉走。
張三馬上把意識迴歸現實,和牛大新一起走出法院。
“臥槽。”
“什麼情況?”
“方球王被警察拉走了?”
“媽呀!”
“嚇死我了。”
“幸虧我剛剛跑得快,不然現在被拉的人,估計也有我在內。”
“看來爺爺說得對,面對比自己厲害的人,啥也別說,跑就對了。”
跑到半路,想起自己的文件袋還在方球王手上的張跑跑,突然掉頭回法院。
沒想到剛回到法院,就看到方球王被警察捉走。
“不行,此地不宜久留。”
“否則讓張三看到,我就有危險了。”
想到這個,張跑跑看一眼方球王,記住捉他離開的警車,馬上以最快的速度溜走。
“張律師。”
“律師費我在手機轉賬給你吧。”
走出法庭門口,牛大新因爲很是感謝張三的原因。
馬上把律師費轉給張三。
“以後要是有什麼官司要找我打。”
“或者有朋友要打官司,記得推薦給我。”
見錢拿到了,張三可不打算繼續留在法院。
打算先回自己的律師所。
因爲昨天面試的李穎茵,已經確定來自己的律師所當助理。
不過發信息的時候,是半個小時之前。
那一會自己在打官司,並沒有回她。
“張律師,現在快要中午了。”
“先喫了午餐再走吧。”
“我請客。”
因爲案件複雜的原因。
判決書還沒有下發。
但此刻牛大新卻是非常開心。
因爲有了法院的判決,自己就不用擔心剩下的一部分合作商家,會和自己解除合同。
“不了,律師所還有人等我。”
感到自己的肚子不是很餓。
張三拒絕了牛大新的邀請,開車往自己的律師所趕回去。
讓張三沒想到,李穎茵不僅提前來到,還帶了一個比她年輕的男子過來。
“張律師,你回來了。”
“這一位是我的表弟,他得知我在律師所上班,特意過來找你,想要諮詢你一些法律的問題。”
李穎茵見張三回來,馬上帶自己的表弟朝張三走上去。
“什麼問題?”
“說吧。”
一般來律師所諮詢問題的人,基本都是25以上的人爲多。
這些人,要麼是離婚案件,要麼是遺產或者一些很常見的民事糾紛。
但眼前這一位,自己估計,連20都沒有,最多也就18歲左右的男子。
自己是真的想不明白,他想要諮詢什麼的。
至於犯法的事。
如果真的犯法了,以他的這一個年紀,他肯定被拘捕了。
不犯法的話,也沒必要過來找自己諮詢。
第064章 張三的猜測
“張律師,我想諮詢一下你。”
“我1歲就被拋棄。”
“現在還能否起訴拋棄我的人。”
“具體的過程,是這樣的。”
“我的養父母看到我已經成年了,就把我不是他們生的真相告訴我,讓我自己決定,是否去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因爲他們覺得我成年了,也該知道這一個。”
“然後,我就根據養父母的消息,去找私家偵探調查當年抱孩子給我養父的人。”
“因爲我覺得,那人很有可能是我的媽媽。”
“當初拋棄我,也是有原因的。”
“沒想到,這不調查不知道,一調查嚇一跳。”
“當年抱我給我養父母的,並不是我媽媽,而是我姐姐,親生的姐姐。”
“調查到這裏,我繼續調查。”
“然後出現的情況,是我怎麼都沒有想到的。”
“那就是,我父母生我的時候,是我姐姐上大學的時候。”
“因爲我姐姐不回家,所以並不知道父母有了我。”
“真正知道,還是在生下來之後。”
“當時她看到我,和我父母吵了一架,說要麼選她,要麼選我。”
“選我的話,馬上和我父母斷絕關係,並且立下遺囑,死後所有東西歸女兒,。”
“我父母說生二胎屬於父母的權利,女兒沒有權利管。”
“因此和我姐姐鬧掰了。”
“我姐姐一氣之下,把我父母趕出她的家,要是不出,就報警。”
“因爲在還沒有生下我之前,父母把家裏的幾套房,全部都轉到我姐姐的名下,他們的名下,一套房都沒有。”
“我父母聽到,自然不會離開。”
“因爲房子是他們買的。”
“所以提出了,索要回一套自己居住,剩下的都是你的,你弟弟不會和你搶的。”
“但我姐姐還是不願意,說轉了給我的,就是我的。”
“被迫無奈,我的父母離開了哪一個地方。”
“在附近重新租了一棟房子暫時居住。”
“打算等一段時間,讓我姐姐消氣之後,就搬回去,畢竟母女沒有隔夜仇。”
“誰知道,這一住,就是一年。”
“一年後,我父母覺得,我姐姐應該消氣了,就帶上我去找她,問她是否還有氣?”
“要是沒有,消氣的話,他們就搬回去居住。”
“畢竟不管怎麼說,也是你親弟弟。”
“沒想到,這一次回家,不僅連家都沒有進得去,還遭到了姐姐叫人來驅趕。”
“我爸媽見這樣子。”
“只能重回出租屋,另外想辦法。”
“畢竟怎麼說,兩邊都是自己的骨肉,不想鬧不公平。”
“只是讓誰都沒有想到,就在我回到出租屋,跟保姆的第三天,我的父母打算再去勸說一下她的時候,在勸說回來的路上,出了車禍,雙雙沒了。”
“而我,也因此被保姆送到我舅舅家。”
“但我舅舅在得知,我爸媽全款買的幾套房,全部都在我姐姐名下的時候,給我小姨看,不願意看我。”
“我小姨看了幾天,得知這一個後,又不肯看。”
“又把我丟回給我姐姐。”
“我姐姐說,她沒有權利養,又不是她的孩子,然後找了一個保姆看了我幾天,順利把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和父母的財產轉移到她的名下後。”
“把我送給了我的養父母,並且給他們3000塊。”
“讓他們不管養我也好,丟了也好,埋了也罷。”
“反正拿了她3000塊,以後不要再去找她。”
“這一些,都是私家偵探調查到的結果。”
“後來我又讓私家偵探去調查我舅舅和小姨,去問他們具體的事情,他們都承認,這都是真的。”
“所以我想要起訴她遺棄我,還能起訴不?”
“當然,我不是爲了父母的遺產,我只是想起訴她,讓她坐牢。”
“父母當年不是因爲她,也不會出車禍。”
“而她作爲姐姐,在父母沒了之後,屬於我的監護人。”
“但她不僅沒有承擔監護人的責任,還把我給遺棄,然後獨自吞了我父母死亡的賠償金和遺產,這還不說,連死後留下養我的撫養費,也給吞了。”
男子說這話的時候,越說越難受。
說到最後,直接哭了。
因爲男子覺得,要是姐姐當初不把父母逼走。
也不會有後面父母去找她們商量一事,更不會有父母出車禍一事。
【叮!】
【檢測到有還沒過追訴時效的公訴案件,請宿主引導對方去找線索。】
【完成任務,可獲得
塊獎金、200點律師經驗值、烏鴉卡1張。】
“公訴案件?”
“系統,你沒有搞錯吧?”
“對方這一個,最多隻能構成遺棄罪,而遺棄罪的最高追訴時效是10年。”
“他現在的年齡,起碼有18歲。”
“想要繼續追責,必須要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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