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杏子與梨
凡間的子彈,怎麼能夠傷害超人的鋼鐵之軀?那他的所有努力,還有什麼意義呢。直到亨特·布林擺出了個投棒球的姿勢,用一坨狗屎把他從天上砸了下來。
那一刻。
宛如轉世投胎。
奧勒在他的靈魂上獲得了新生。
“拖死他?”銀行家想了想。
“拖死他。”奧勒說道:“他手裡不會有太多流動資金,慢慢的拖,一點點的磨。”
如同鬥牛一樣。
等待著那頭憤怒的公牛在奔跑裡慢慢的流盡最後一滴鮮血。
“除了油畫之外,他的其他風格的作品也很受歡迎。他是曹軒的學生,也是柯岑斯的學生,他的陶藝,瓷畫……都是現金奶牛。”銀行家又一次的挑剔道。
“父親,您說了,這除了《油畫》以外。”
奧勒說道。
巧妙的一語雙關。
他們不僅僅擁有油畫,他們還擁有《油畫》,一家世界上最為權威的藝術評論報紙,在整個收藏界,被《油畫》所奚落的畫家,就像整個時尚界被《VOGUE》奚落的模特一樣悽慘。
而這家雜誌的名字就叫作《油畫》,而不叫作《水彩》或者《陶藝》,對吧?
諏嵉恼f,這年頭就算在歐洲的評論界,也沒有人敢明目張膽的像老伯爵創立《油畫》雜誌社那個時代一樣,說世界上有且只有唯一的一種藝術形式,那就是“油畫”。畫水彩的就好比是拉中提琴的,只是些拉不了小提琴,畫不了油畫二流玩意。
玩陶藝的更慘。
不光算不上二流,可能連玩意都算不上了,那充其量就是一幫玩泥巴的,大約只相當於撒尿和泥的水平。
這話講出來,像柯岑斯這樣的人,搞不好連從哪裡摸個“炸藥包”找雜誌社這幫狗孃養的拼命的心思都有了。但話不能這麼講,這種想法會不會在一些心懷偏見的人心中存在,那就是另外一碼事了。
而且。
如果你把自己當成一個“IP”來經營,那麼其實收藏界買的也不是一張作品,而是這個“IP”的一部分,是你的名字的一部分,是你的傳奇性的一部分。
買藝術品和買報紙買《花花公子》、《閣樓》這樣的雜誌,遵循截然不同的市場邏輯。
求求了,諏嵰稽c吧。
行業裡每個人都在說,他們是為了自己藝術審美而買單,一張作品升值是“藝術性”得到了驗證,是筆觸畫的有多好,思考的有多麼深邃。
別逗了,買報紙的人關心的是當日的頭條新聞,買《花花公子》的人關心的是本期的比基尼女郎,而當一個人花了100萬美元買一張畫的時候,他內心裡真正關心的是他嘴裡談論的那些事情麼?
不一棍打死。
但腦海裡想著換跑車的人,大概比想著所謂“藝術”的人,要多的多。
她們伊蓮娜家族,一邊說著熱愛藝術,一邊偷偷把卡拉關進小黑屋裡用鞭子抽。他媽的顧為經,一邊在播客節目裡痛苦地說,啊啊啊金錢把藝術品市場異化掉啦,藝術品價值被金錢價值取代掉啦!
啊啊啊啊!
我好痛苦,我好偉大,我因為我的好痛苦而好偉大。
臭狗屎!
他掙錢掙的飛起,有人拿槍頂在他的腦袋上讓他掙錢麼?他反抗消費主義的方式,就是他媽的一副畫賣2000萬美元?太棒了,只要有一天,老子的作品賣的足夠貴,就沒有人能消費的起啦!
他收錢的時候,怎麼沒見他的痛苦了。
他和馬仕三世籤要銷售額要達到多少多少多少的對賭合約的時候,怎麼沒見他痛苦了?
他在紐約準備訂一架私人飛機的時候,怎麼沒見傑出的藝術家顧為經感到痛苦了。
這就好比,一個人下定決心想要減肥,他減肥的方式是趁老婆不注意,偷偷淦五個蛋糕,20個甜甜圈,準備依靠給胃部上訓練強度,以此提高基礎代謝來減肥。怎麼,你的減肥私教課是跟年輕時的酒井一成買的對吧?
天才!
萬中無一的絕世奇才!
也許,從這個意義上講,買色情雜誌的人,可要比買莫奈的人“Real”多了。
藝術品投資購買的從來都不止是一幅畫的內容,他們像用刀子切蛋糕那樣,從畫家身上切下一部分買走。
花100萬美元買空罐頭的人,買的不是幾十克錫鐵皮。
幾十克錫鐵皮連100美分都不值,頂多只值10美分。
剩下的99萬9999美元零90美分,買的都是“安迪·沃荷”的一部分,花一億美元買的畢加索,買的也是畢加索的一部分。
甚至你可以直接跟別人說。
“哦,我買了一幅‘畢加索。’”
畫不重要,畢加索才重要,買奢侈品的時候,很多時候,買的是上流社會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買的是身份的證書。
而切下來奶油餿了,不是換一塊奶油就行了,而是整塊蛋糕都壞了。
好吧。
就算沒壞,可當你發現切下來的這塊蛋糕沾著狗屎,蛋糕店的老闆揮舞著叉子和你說,“唉呀,唉呀,抱歉,這是個意外,我給你再切一塊。其他部分的蛋糕好著呢。”
摸著良心講,朋友,就算它真的沒壞,你敢去吃麼?
藝術是表達一個人思想、情緒、審美的方式,世界上有那麼多種藝術形式,但思想、情緒、審美是相通的,它們都是這位藝術家的一部分。
如果亨特·布林不久之前在全球面前,戳破了畫家顧為經和他的個人經紀人安娜·伊蓮娜所編織的“謊言”。
他的油畫能賣到2000萬美元,並不是因為他畫的有多麼好,並不是因為“這個時代,只有顧為經能畫出這樣的炫麗作品”,而只是因為他的經紀人是安娜·伊蓮娜。
因此。
它才被市場推到了一個從來都不屬於他的高度。
那麼。
你要去怎麼證明,顧為經的國畫那麼受人喜歡,不是因為他的老師是曹軒,他的水彩的成就不是因為他是塞繆爾·柯岑斯的學生……所以,他才來到了一個從來不應該屬於他的高度。
【他們是一群騙子……他們承諾了去製造真正的金銀,卻始終只是在用假的金屬和礦物來欺騙人們。】——當安娜·伊蓮娜站在馬林城堡的廣場上,雄心勃勃的向著觀眾和嘉賓講述達芬奇的故事的時候。
她決計不會想到。
這句話會像迴旋鏢一樣,在空中飛了七年,拐了一大彎,在七年以後正正好的砸中在了顧為經的狗頭上。
“哐!”
他們兩個一直在向評論界描繪他們身上的衣服有多麼的漂亮,“只有顧為經能畫出來”就像“只有聰明人才能見到”,而亨特·布林卻說,這兩個人什麼都沒有穿。
當一個拳王在拳臺上,經歷了一場堪稱恥辱性的大敗,被人一拳淦翻到了地上。他很難通過打敗其他人奪回自己的腰帶。
無論想還是不想。
他只能去打二番戰,三番戰,四番戰。
要麼勝,要麼死。
要麼奪回自己的頭銜,要麼證明自己已經不屬於這個時代了。如果一個人,A,一輩子打了50場比賽,49勝1負。B只打了一場比賽,1勝0負。
那一場比賽,B一拳就把A直接淦挺了。
那麼A所獲得的一切榮譽,都會成為B的個人傳說的一部分,成為B的墊腳石。
擺在顧為經面前的就是這樣的局面。
所以,他很明白自己必須要打敗亨特·布林,所以,他才直接終斷了一切事物安排,直接從紐約橫跨大西洋飛了回來。
奧勒也明白這一點。
“我不會給他這樣的機會的。”他把手裡的資料夾放到了桌子上,“我需要錢,很多錢。”
顧為經是一隻股票。
伊蓮娜家族是多頭,克魯格銀行是空頭。
做多和做空都需要錢。現在形勢逆轉,他們是防守方,優勢在他們身上。
銀行家沒有回頭,也沒有去看那支資料夾裡的內容。
“既然你該考慮到的都考慮到了,那就去做吧。”
他揮了揮手,抬了一下下巴,輕飄飄的說道。
第1065章 鬥牛
“吱、吱吱、吱吱吱……”
一陣算不得悠揚也算不得難聽的聲音從山谷間傳來,讓遠方山坡下一頭正在草坪上溜達著彎兒的大奶牛頓時停下了腳步,伸著頭望了過來。
顧為經拉完《春天奏鳴曲》選段裡的最後一個音節,從琴盒裡拿出琥珀似的松香,慢慢的在琴絃上擦著。
他的目光和山坡下的大奶牛對視。
目光交匯之間,那隻來自荷蘭,身為倫勃朗和魯本斯的老鄉的荷斯坦牛眨了眨眼皮,晃了兩下頭表示肯定。
奶牛的耳朵就好像是狗子的鼻子。
豐富的聽覺神經賦予了它曾經聽見過你們人類覺得難以置信無法理解的聲音。小的時候,它聽見過獵戶座的流星雨燃燒著呼嘯的滑過天空,濺落入易北河的河水中。伊蓮娜小姐買下那間牧場加以改造的時候,它聽過油鋸唔唔唔和挖掘機禿禿禿的聲音在空氣中閃爍著火光。
……
所有的這些時刻,終將流逝在時光之中,就像牛奶一滴一滴的消逝在大鐵桶中。
這麼多年過去了。
比起油鋸、挖掘機,從天而降的燃燒著烈火的大鐵坨子。還是這個年輕人的鋸木頭的聲音來的夠味夠勁!
就好比甜味的果酒和高濃度的伏特加,薄荷味的捲菸和老式的菸袋鍋之間的區別。
烈酒入喉,一滴即倒。
真男人就要喝伏特加。
真奶牛就要聽顧為經牌中提琴。
大奶牛就著剛剛的音樂聲,大口咬了地上兩朵首宿草所開出的紫色小花,那模樣,好比地道的老酒蒙子灌完二斤白酒,趕緊咬兩口鹽皮花生豆,怕頂住剛剛的酒勁兒,直接被淦倒。
它用力拉了一大坨便便,用尾巴驅趕著小蠅,搖搖晃晃的溜達走了。
三百多斤的荷蘭大奶牛似是還是有些醉了。
“真是知音難覓啊……”
顧為經看著溜達走的奶牛,慨嘆道。
論畫家們在他們的生命裡所最摯愛的動物,除了貓咪狗子這樣的寵物以外,在那些自然界的大型動物裡,獅子、老虎、大象、長頸鹿,大家喜歡什麼的都有,喜歡什麼也不稀奇。
若說是跨越文化,時代,民族的共性喜愛。
那麼則有兩樣。
一者是馬。
二者就是牛。
畫家表達對馬的喜愛的方式,多為對其肌肉、外貌的“美”的描摹,對飛馳如電的速度感的刻畫。
顧為經不討厭馬,來到伊蓮娜莊園以後,他第一次近距離的觀看那些馬,他才第一次理解到了為什麼在文學作品裡總是會說——“馬是一種優美的生物”。
炯炯有神的眼睛,雄健的肌肉,水波一樣的鬃毛,塗滿了橄欖油一樣反射著太陽光的皮服。
真的好漂亮好漂亮!
可現代社會裡,喜歡馬,準確的說喜歡賽馬,總會顯得多少有一點點的不太接地氣。
藝術界對於牛的喜愛,更加具有普世性。
畫家喜歡去用畫筆描繪牛的精神,描繪那股“牛脾氣的勁兒!”
華夏古代有很多專長畫牛的畫家,黃牛代表了一種溫和堅韌的象徵,水牛代表了人們對於田園牧歌式生活的想像,而鬥牛則代表了生命昂然的激情。
唐代的戴嵩就是有名的畫牛聖手,傳說“戴嵩畫牛,點睛則奔”,極為善於描繪牛的野性筋骨之妙。他的《鬥牛圖》則堪稱古代繪畫領域的國之珍寶。
無獨有偶。
畢加索也極愛畫牛,所有人都說,那時只要巴黎有盛大的鬥牛表演,你就伸著脖子往看臺之上去看,一定能找到一個擁有欣長的胳膊、雙手和相對較短的下肢,穿著雙排扣的大衣的禿頭老人。
那就是畢加索。
然後再繼續找,接下來你一定會看到一個穿著牛仔褲,牛仔帽,粗花呢的牛仔外套,硬橡膠底的皮鞋,身高要比剛剛的畢加索高上足足一個頭的魁梧老人。
那就是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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