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上岸,從外賣員成秘密特勤 第147章

作者:騎著青牛漫步

  職責不同,許可權邊界也不同。

  列車長快步走過來。

  “顧警官,車上旅客已經全部轉移到安全區域,涉事車廂完成封閉。車站方面安排了飲水和簡餐,後續會根據排程命令組織旅客換乘。”

  “現場交給你們了。”顧承安說,“我需要先完成指認和強制核驗流程。”

  列車長點頭:“明白。”

  趙海峰問:“顧警官,您不先去休息一下?”

  “不了,早辦完早走。”

  “您還要走?”

  “不然呢?”顧承安看了眼停在站臺上的列車,“我買的是去大理的票,不是來鶴慶參加案件研討會的。”

  這話聽著有點不近人情,可他又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顧承安只是路過。

  他完成了緊急處置,穩定了現場秩序,剩下的事情自然應該由鐵路公安、地方公安和專業排爆力量負責。

  如果每個偶然發現危險的人,都被留下來從現場勘查一路跟到結案,警察系統早就不是辦案機構,而是大型熟人聚會現場。

  “先從現場指認開始。”顧承安說,“其他人不要圍著我問案情。”

  “明白。”

  趙海峰轉身下令。

  “刑偵組繼續保護現場,未經許可不得移動物品。”

  “排爆組接管防爆罐,外圍警戒擴大到備用股道兩側。”

  “鐵路方面確認涉事車廂斷電狀態,封存車載監控和站臺監控。”

  “旅客資訊登記、行李安置、換乘安排,交給車站和乘警處理。”

  幾道命令很快傳下去。

  有人去拉警戒帶,有人登記現場人員,有人開始核對監控裝置。剛才還擠在車廂門口的人迅速散開,所有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顧承安站在車廂連線處。

  一名鐵路公安民警拿著記錄板走來。

  “顧警官,我是鶴慶鐵路派出所民警周明遠,負責現場指認記錄。請您站在這裡,不要接觸地面和周邊物品。”

  “好。”

  周明遠抬手示意技術人員。

  相機先拍攝整體環境,再拍攝區域性位置。車廂門、地面血跡、牆面彈孔、趙建國倒地的位置,以及顧承安當時站立的位置,全部被逐一記錄。

  周明遠問:“您當時所在位置?”

  顧承安抬手指向飲水機旁邊。

  “這裡。”

  “嫌疑人從什麼方向出來?”

  “洗手間。”

  “他出來後做了什麼?”

  “看了我一眼,走到連線處蹲下,拉開背包拉鏈,把右手伸入包內。”

  “之後呢?”

  “我判斷他準備實施直接危害列車執行安全的行為,拔槍開火。”

  周明遠的筆停住了。

  “開槍前有沒有口頭警告?”

  “沒有。”

  “能說明原因嗎?”

  “嫌疑人的手已經進入疑似爆炸裝置內部。列車處於高速執行狀態,車廂即將經過高架橋。延誤處置可能造成全車人員傷亡。”

  “您使用的槍械型號?”

  “92G。”

  “射擊次數?”

  “一次。”

  “命中部位?”

  “頭部。”

  周明遠沒有繼續追問細節,而是抬頭看了他一眼。

  “現場指認結束後,會由督察部門對槍支、彈藥和彈痕進行核驗。稍後還需要您到鐵路派出所完成一次事實詢問筆錄。”

  “可以。”

  “還有,您剛才提到的爆炸裝置,目前由排爆部門負責。您沒有接觸涉案物品,對嗎?”

  “檢查的時候可能觸到過。”

  “背包呢?”

  “我只在轉移過程中托住背包底部,並將它放入防爆罐。”

  周明遠在記錄上補充。

  顧承安繼續道:“背包內部裝置由專業人員檢查。我的判斷只針對現場處置,不代表對裝置結構作出結論。”

  周明遠點頭。

  “我會按原話記錄。”

  “很好。”

  旁邊一名年輕警員忍不住問:“顧警官,您之前是不是已經確認那個裝置不會爆炸?”

  周明遠皺眉:“小梁。”

  年輕警員馬上閉嘴。

  顧承安卻沒有責怪他。

  “沒有人能在不檢查的情況下確認爆炸物絕對安全。”

  “那您為什麼敢搬?”

  “我不敢。”

  年輕警員一怔。

  顧承安看著他:“只是當時有更大的風險必須處理。害怕和執行決定不是一回事。”

  年輕警員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防彈背心,沒再說話。

  指認記錄完成後,周明遠讓技術人員重新檢查顧承安的鞋底和衣物外側,確認沒有帶走現場微量物證。顧承安站在原地配合,直到對方完成登記,才離開涉事車廂。

  站臺另一邊已經搭起臨時詢問區。

  沒有桌椅,沒有攝像機,也沒有圍觀群眾。

  一名穿著便裝的督察民警等在裡面,身邊放著槍械登記表、彈藥清單和現場勘驗通知。

  “顧警官,我是大理鐵路公安處督察支隊的林致遠。”

  “林警官。”

  兩人握了下手。

  林致遠沒有寒暄,直接進入流程。

  “按照公務用槍管理規定,發生開槍事件後,需要對配槍人員進行身份、持槍資格、槍支狀態、彈藥數量和現場射擊痕跡核驗。”

  “知道。”

  “請您先出示持槍證和警官證。”

  顧承安將證件遞過去。

  林致遠檢視鋼印、防偽標識和電子備案資訊,又通過內部系統進行二次比對。系統反饋很快傳回。

  姓名、單位、職務、警銜全部一致。

  林致遠繼續核對持槍證上的許可權說明。

  看到最後兩行時,他的目光停了片刻。

  “許可權有效期永久,授權範圍不限定槍型。”

  “是。”

  “現場開槍是否使用授權範圍內槍械?”

  “是。”

  “開槍前是否存在可以等待的安全視窗?”

  “沒有。”

  “是否能夠通過控制肢體、徒手製服或使用非致命器械,降低現場風險?”

  “無法確認。”

  “為什麼?”

第206章 為什麼直接擊斃?

  “嫌疑人右手進入疑似爆炸裝置。距離近,動作快,連線處結構脆弱,列車正高速行駛中。任何近身控制都可能觸發裝置,或者導致嫌疑人採取其他動作。”

  林致遠將這些內容逐字記下。

  他沒有因為顧承安級別高就減少問題,也沒有故意把流程變成審訊。

  該問的問清楚,該記的記完整。

  顧承安也沒有擺出一副“你們配查我嗎”的姿態。

  他知道,特殊許可權越大,事後監督越不能省略。

  持槍證不是免檢通行證。

  它只是在極端情況下,給了他先做決定的資格。至於這個決定是否符合現場事實,仍然需要記錄、複核和歸檔。

  林致遠抬頭:“顧警官,您認同這次核驗流程嗎?”

  “當然。”

  “有人認為您身份特殊,可以直接免除這些手續。”

  “那是把證件理解錯了。”

  顧承安拿回自己的警官證。

  “許可權是為了讓人承擔責任,不是為了讓人躲開監督。”

  林致遠手裡的筆頓了一下。

  這句話沒有寫進記錄,但他記住了。

  “請您將隨身槍械交給現場督察人員。”

  顧承安解開外套,取出92G。

  槍口朝向安全區域,彈匣先行退出,膛內確認清空。技術人員戴上手套,對槍身、套筒、彈匣和槍管進行登記拍照。

  顧承安站在旁邊,沒有插話。

  92G使用狀況、彈匣剩餘彈數、備用彈匣數量、攜帶方式,逐項填寫。現場發現的彈殼由勘驗人員裝入物證盒,編號封存。

  “現場發現一枚彈殼。”技術人員說道,“彈殼位置與您描述的射擊位置基本一致。”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