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火影魔禁之王
哪怕是酒后乱那个啥,似乎也是她赚到了才对。
“不知道有没有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
刘小丽自卑想道。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下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回答:
“恩,睡了一觉好多了。”
接着,她赶紧转移话题看向女儿:
“茜茜,你作业做完了吗?,就看电视!”
“恩,已经昨晚了,林叔叔还辅导我呢!”
刘天仙说道。
“哦!”刘小丽点点头。
看着她心不在焉,林峰就站起身说道:
“既然刘姐你醒了,我就告辞了!”
他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现在对方看到他应该十分为难。
既然这样的话,他最好给对方一点私人空间去考虑一些问题。
对此,刘小丽也没有挽留。
就像是林峰想的那样,她现在一下子还无法面对某人。
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份关系。
不过,在她的潜意识里,
两人已经不再是单纯朋友的关系了。
于是,林峰接着就离开公寓。
一直都守在外面如同门神一般的保镖1号看到主人出来,
就立刻跟了上来。
接着,就坐上酒店专车回到了酒店。
紧着,林峰又在丑国待了两天,
主要是落实入股谷歌,网飞等事情。
接着,就买了回到南啡的机票。
临走前,他又见了一下刘家母女,说出自己要离开丑国了。
这让包括刘小丽在内母女两都十分不舍。
毕竟,林峰的存在真的让她们生活的十分舒心。
另外,刘小丽离婚的事情也是林峰找人在跟进。
估计很快就会有结果了。
而经过两天的平静期,刘小丽也算是想通了。
准备过一阵子就带女儿回国。
为了女儿的未来,她自然是不可能得罪身为大富豪的林峰的。
反而,两人有了肌肤之亲,她也更好让某人帮助女儿了。
至于说,她当初那个陈姓朋友,现在早已不在她的思考范围了。
毕竟朋友只是朋友,她和林峰已经不是单纯的朋友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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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回到南啡
三天后,在机场送行的时候,刘天仙有些不舍的拉着林峰衣服。
“好了,茜茜,过一阵子我们就回国,到时候就可以去找林叔叔了!”
“恩,茜茜,等你和妈妈到了国内,我继续帮你补习功课好不好!”.
刘小丽和林峰接连劝道。
这才让刘天仙心情好了一些。
保镖王铁柱则拉着行李箱。
这次刘小丽没有跟林峰一起去南啡,
但是却已经约定好,
等到她离婚后,安排好国外的一切后,就带着茜茜去帝都。
“阿峰,到时候姐和茜茜就靠你的提携了!”
刘小丽笑着道。
林峰当然是不介意了:
“放心吧,刘姐,等我在帝都安定好,就立刻通知你们,那我先登机了!”
“恩!”刘小丽则才开心的点头。
于是,林峰就登上了前往约翰内斯堡的飞机。
不过在离开前,他已经安排了LGTC公司后半年的工作。
其一,就是在亚马逊低于50美元每股的时候,
开始缓慢吸入亚马逊的股份。
虽然说亚马逊股票在2001年左右会跌倒谷底,
但是真的到那时候,亚马逊未必不会回购股票。
以贝佐斯对股权的看中,这是很有可能的。
LGTC公司需要再不引起市场在意的情况下,吸纳低于5%的股份,
这样按照美股规则就不需要披露可。
等到2001年亚马逊股票价值最低的时候,再收购更多的股票。
并且想办法在亚马逊董事会得到了一个董事席位。
其二,分析美股,让LGTC公司开始正常的投资业务。
为此,林峰给索菲亚留下了2亿美元。
其中1亿美元,用于收购亚马逊股票。
剩下的1.2亿美元则作为公司自有资金。
他想看看索菲亚这个哈佛高材生成色到底怎么样。
这段时间,林峰早就调查了她的详细资料了。
毕竟作为他公司临时的CEO,如果是一个不值得信任人,
那就会让人头痛了。
索菲亚,1973年出生在伊利诺伊州布卢明顿,是家中独女,
父亲是一名小农场主,但并不富有。
索菲亚能够进入哈佛大学,可以说完全依靠的是自己的努力。
其在哈佛期间获得了三次全额奖学金。
走出校门后,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花旗银行金融投资部。
一年时间就成为了投资部部门新星,斩获了不少业绩。
但是,因为是女性的缘故,面临职场上的潜规则,
结果就是索菲亚一拳将投资部门的上司打出鼻血,
险些被开除。
虽然最后工作是保住了,却被调到了VIP服务部。
其实在林峰招揽索菲亚时,她已经拿到了摩根大通的Offer.
只是这个人是那种当一天和尚就要撞一天钟的人,工作十分认真。
最后,在思考后,索菲亚决定放弃了摩根大通的Offer,
加入了LGIC公司。
因为她本人觉得留在LGIC公司远比去摩根大通更有前途。
毕竟在LGIC公司她将是CEO,除了林峰外,公司她最大。
而在摩根大通,她至多也就是一名投资经理。
正所谓宁做鸡头不愿做凤尾。
当她拿到林峰的2.2亿美金,更是坚定了这种想法。
就这样将卖50吨黄金的5亿美金近乎挥霍一空,
林峰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在飞行了14个小时后,他终于踏上了南啡的土地。
说实话,对于南啡这片土地。
林峰内心十分矛盾。
按理说,他10岁从祖国来到这里,
整整度过了11年,他应该对这篇土地有一些感情才对。
可是实际上却正好相反,他很厌恶这片土地。
一方面,他来到非洲的头三个年头,因为不会英语,
所以耗尽心力专门学习三年英语才去了学校。
这也是为什么,他都21岁了才高中毕业的原因。
而且就算在南啡的学校里,因为他是唯一的龙国人,
除了女人外,基本上也不和那些尼哥和白人交朋友。
因为这些人总是以看动物的眼神看他,让他十分不爽。
另外一方面,也和当时的南啡政治有关。
在1994年,南啡总统曼德拉上台前,南啡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发达的国家。
当时统治阶层都是白人,并且实行了长期的种族隔离政策,
白人少数族群掌控国家经济命脉与政治权力,黑人则被排除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之外。
但是随着曼德拉上台后,虽然废除了种族隔离法,但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社会动荡和仇恨情绪,以及土地改革政策的争议,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大量白人带着财富,技术与经验离开了这个国家。
导致国家的经济基础受损严重。
而且随着白人离开,更大问题在于南啡周边大量的黑人开始涌入这个国家。
这些黑人目不识丁又非常懒惰,还有着严重的暴力倾向。
这导致南啡社会治安极为恶化。
林峰看着南啡变得混乱。
再加上前世父母的死,南啡政府的包庇以及他本人被迫离开。
他能够对这个国家有好感才怪呢。
甚至因此,他对于尼哥这个群体都产生了极大的厌恶。
当他走出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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