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造谣鱼
林哲二話不說,跟着周宇飛前往了他的辦公室。
來到辦公室後,林哲將自己的要求說了出來。
包括,生日晚宴上的求婚儀式,也一併說了出來。
除此之外,林哲也告訴周宇飛。
這次生日晚宴的預算,沒有封頂。
只要你辦的足夠漂亮,足夠優秀。
花多少錢都無所謂。
林哲的這些話,讓周宇飛瞠目結舌。
不愧是大公司的董事長啊。
還真是大手筆啊。
不過,林哲的這些話,也讓周宇飛動力十足。
準備大幹一場了。
這一場策劃下來,別的不說,光是利潤就非常的可觀。
最後,經過兩個小時的商談。
初步的策劃,算是敲定了下來。
而此時,距離葉婉清生日,還有半個月,也就是差不多兩個星期的時間。
周宇飛準備,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將策劃案正式敲定!
然後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時間,用來籌備生日晚宴所需要東西。
“行,那就這麼定了。”
“等你的策劃案完成了,記得給我過目一下。”
商談妥當只會,林哲也就不再繼續逗留了。
“好的林董。”
“策劃案一旦完成,我們會在第一時間聯繫您。”
周宇飛連忙說道。
“嗯,好的。”
“走了!”
林哲微微點頭,也就不再多說什麼了。
周宇飛見狀,連忙起身,親自將林哲送到了樓下。
等林哲離開之後。
他直奔策劃部。
“都聽好了,公司接了一個超級大的單子。”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我們要儘量將這個單子給攻克下來。”
“不能讓僱主不滿意。”
“將這個單子做好了,接下來我們的名氣會更響亮。”
“到時候,接單接到手軟,也不是不可能的。”
來到策劃部之後,周宇飛大聲的宣佈道。
然後,他叫來了策劃部的部長以及幾個優秀的員工,將剛纔和林哲初步定下來的策劃案分享給了他們。
讓他們在這個初步的策劃案上,盡情的發揮自己的創意。
務必做到盡善盡美。
讓林哲能夠滿意。
...........
“親愛的老公,你剛纔去哪裏了?”
當林哲回到公司的時候,葉婉清跑過來好奇的問道。
剛纔她找林哲有事,結果卻發現林哲竟然不在公司。
“出去辦了點事。”
“怎麼了,有什麼重要的事嗎?”
對於自己去心相印策劃公司的事,林哲沒有說。
畢竟,這是準備給自己寶貝老婆的驚喜。
“當然了。”
“就在剛剛,咱們公司的股價,已經正式突破400元每股了。”
“你這個當董事長的,竟然都不關注一下的!”
葉婉清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景瑞的股價突破400元大關了?”
“那這可是好事。”
林哲驚喜無比的說道。
景瑞公司的總股本,只有3億1000萬股。
當初林哲接手的時候,估計是327元。
那時候公司的市值是1013億7000萬。
算是剛剛達到千億級別的公司。
如今,股價達到400。
算起來,公司的市值,已經達到1240億了。
而他接手公司到現在纔過去多久?
頂了天,也就兩三個月而已。
這也代表着,林哲接任董事長這位的這兩三個月裏。
幫景瑞公司,賺了200多個億!
按照股份來份的話,這200多個億,他可以分100億。
不過麼,100個億雖然多。
但是,對不起林哲之前兩天就賺了600個億的神話。
還是略有不逮的。
不過那次能賺那麼多,也是天賜良機。
誰讓鵝廠的股價,一下子跌了那麼多呢?
“嗯,是好事!”
“我準備,明晚舉行一個慶功宴。”
“一來,是慶祝我們公司的股價突破400元大關。”
“二來,也是犒勞一下大家,畢竟這段時間,大家都忙壞了。”
“如果沒有他們的努力,就算我們能夠拿到那片爛尾樓,公司的股價也絕對不會升的那麼快的。”
葉婉清緩緩的說道。
“這個慶功宴確實需要辦。”
對於葉婉清的提議,林哲沒有任何意見。
最近一段時間,確實辛苦員工了。
犒勞一番,也是必要的。
“對了,爛尾樓那邊,最後一期的工程,完成的怎麼樣了?”
提到爛尾樓,林哲又再次詢問道。
股價那邊,林哲要賺。
而爛尾樓這邊,他當然也要賺錢。
“已經完成了三分之二了。”
“大概再有一個多月就可以徹底竣工了。”
“除此之外,地鐵也在建造中了。”
“預計通車時間,應該會在四年到五年之間。”
對於常寧區那塊爛尾樓...
不,不對!
現在應該說是寶地了。
對於常寧區拿塊寶地的消息,葉婉清是時時關注的。
常寧區,本身在魔都就是比較靠前的區域。
如今,這塊寶地,又是在地鐵旁邊。
房價有多高,不言而喻!
一般來說,整個魔都地鐵周邊的房價大概是在8萬一平米到12萬一平米之間。
越是經濟靠前的區域,那麼房間自然是越貴。
像常寧區這樣排名靠前的區域,地鐵周邊的房價,最高能夠漲到十萬。
而之前的那片爛尾樓,如今的這塊寶地,距離地鐵站是最近的小區。
所以說,房價漲到10萬一平米,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不過,房價想要漲到10萬一平米,需要的時間就久了。
最起碼,也會等到地鐵正式建造完成。
這個房價纔會漲到如此高的地步。
畢竟,如今這個地區的房間,也就4萬多一平米。
不過即便是四萬多一平米,這三個小區,也爲林哲帶來幾百個億的收入了。
如果漲到10萬一平米,
那能爲林哲帶來的利潤,就更多了。
當然了,林哲也不可能真的這四五年一套房子也不賣。
就等四五年後地鐵站建成。
那樣不現實!
該賣的時候,還是要賣的。
畢竟,錢生錢!
4萬和10萬之間,也就相差了2.5倍。
如果能一開始就將房子賣掉。
那利用這些錢,四五年的時間,林哲絕對不止賺2.5倍那麼簡單。
最起碼,他覺得可以將這筆資金翻個五倍不是問題。
所以,林哲一開始的計劃就是。
當常寧區這三個小區的樓房建設完畢之後,就立刻開賣。
至於有沒有人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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