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红年代:隐居四合院当大佬 第367章

作者:笔下宝宝

  干完那事后,范国志白天没敢把尸体搬出去,就偷偷把尸体塞在大衣柜后头,紧贴着墙。

  崔玉芬背上还蹭上了墙上的白漆,范国志就把她掉地上的帽子和一只鞋也一块儿藏了。

  本来想去她屋里找找钱,结果碰巧邻居范明回来了,就没找到机会。

  等到晚上五点半,范国志该去上夜班了。

  到十点,范国志找个借口说要出去吃夜宵,就骑着自行车从厂里溜出来,跑到他们厂在沙滩那边《红旗》杂志社的工地。

  范国志跟铲车司机柳红军交情不错,就说他还没吃晚饭呢,就把自行车交给柳红军,让他骑回去。

  然后,范国志开着柳红军的铲车直接开到他家门口,停那儿了。

  这时候,院子里的邻居们都已经进入了梦乡,范国志悄悄从家里把尸体抱出来,放到铲车的驾驶座上。

  然后,范国志开着车从胡同的东口出去,穿过十三条北小街,最后在育树胡同北口把车停了下来。

  范国志脱下尸体脚上剩下的那只鞋,解开绑住崔玉芬手的绳子,把尸体从车上抱下来,扔进了女厕所里。

  大概十二点的时候,范国志把铲车开回了厂里,把尸体的一只鞋扔到了他们厂南边那个化工厂的院子里。

  到了第二天,范国志又把她剩下的那只鞋,还有钥匙、枕套这些东西,都扔在了他们厂的某个地方。

  出事后,范国志心情紧张害怕,总想公安如果抓到他就得把他给枪毙了。

  就在这时,佟大伟找我他聊天,佟大伟对他很关心。

  在佟大伟的帮助下范国志认识到只有向政府坦白自己的罪行,没有别的出路,就决定走坦白从宽的道路。

  范国志指出了关键线索后,李爱国等人立即找到了崔玉芬的鞋子、钥匙,还有枕巾、枕套这些物品。

  办案人员按范国志描述的作案过程一一核查,发现都和他的说法对上号了。

  这样一来,这案子的真相就算是水落石出了。

  最终明国志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案子如此迅速地告破,让市局治安处的每一个人都松了一口气,整个办公区域的气氛明显轻松了许多。

  这天下午,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值班室里,一位年轻的值班员忍不住感叹道:“哎呀,真是太好了,今天居然这么平静,我可以早点回家了。要是再不回去,我老婆怕是要跟我急眼了!”

  他对面坐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听到年轻人的话,脸色微微一变,严肃地说道:“别瞎念叨,小心没事让你给念叨出事来!”

  小年轻不以为意,笑着还想反驳:“嗨,老李,你……”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桌子上的接警电话“叮铃铃”地响了起来,声音刺耳而急促。

  小年轻的脸色瞬间变了,他愣愣地看着电话,自言自语道:“不会这么邪门吧,刚说没事就来电话了?”

  老李见状,连忙呵斥道:“愣着干什么,赶紧接电话呀!”

  小年轻慌忙地接起了电话:“喂!这里是市……”

  “喂喂,有人今天下午两点钟在CY区金盏公社一个地头上发现一具女尸,你们赶紧派人过来看看。”对面的电话,果然是报警电话。

  “完了!又出命案了!”小年轻哭丧着脸道。

  老李闻言,眉头紧锁,没工夫搭理他,起身便急匆匆地向领导的办公室奔去。

  葛叔平听到这个消息,也是大吃一惊。

  刚刚处理完一起棘手的案件,没想到转眼间又发生了新的命案。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心中暗自感叹:能者多劳啊!看来,这起命案还是得交给经验丰富的李爱国来处理,毕竟他在侦破案件上有着独到的见解和非凡的能力。

  接到命令后,李爱国带领手下的刑侦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始了周密的勘察。

  发现死者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女性,上身穿蓝色棉袄,紫红色毛衣,棉裤、秋裤、短裤、棉鞋,分散在尸体周围,有被暴力性侵过的迹象,头部共有三十九处伤,致使头骨破碎凹陷,为致命伤。

  经过分析,认为凶器可能是一把直径2.5厘米的圆形铁锤。死者的身份不明,需进一步调查。

第471章 异地抓捕!!!

  天色很快黑了下来,刑侦人员冒着冬至后刺骨的寒风,利用汽灯照明,在现场一寸寸地仔细搜寻,试图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一群人忙活到深夜,终于有位派出所的同志发现了一团被水浸泡过的纸团。

  李爱国精神一震,心想:“终于发现点了有用的东西。”

  将这团纸小心翼翼地带回技术科后。

  经过技术科的同志,细心地烘干、平整、复原,终于能够大致看清楚纸团的“真面目”。

  这是一张从黑省牡江派往京城的电报底稿,可以明显看到发报人的名字叫曲丽珍。

  有了这条线索,李爱国等刑侦人员决定立即展开下一步行动。

  因为死者的死亡时间极有可能是1月10日,故这一案件被命名为“110案件”。

  “110案件”由葛叔平亲自督办,力求在新年前破案,将犯罪分子刑之以法,还死者一个公道。

  专案组成立后,李爱国根据底稿上的姓名和地址,带着两名刑侦人员专程前往黑省牡江市兴凯湖农场。

  通过对农场工作人员的问话,并且出示了死者的照片,证实了死者就是曲丽珍。

  还有,农场管理员告诉李爱国等人,曲丽珍并不是他们当地人,她是沪海支边的知识青年,工作勤恳,作风正派,人缘和口碑都很好。

  1月3日,曲丽珍请假回沪海,说是回去结婚。

  1月9日,农场安排了一辆拖拉机送曲丽珍去车站。

  曲丽珍出发的时候,随身带了两个帆布旅行包,一个军用背包,以及一桶豆油。

  李爱国根据农场管理员提供的线索,认为曲丽珍购买的车票需要在京城站转车。

  在这段期间曲丽珍遭遇到歹徒的绑架,在遭到暴力性侵后,被歹徒残忍地杀害。

  ………

  很快案情又有了新的进展。

  命案发生后的第二天,有个十几岁的高中学生拿着一个旅行包来报案,他自称是在河边捡到的。

  专案组想起了李爱国等人在电话里通报的信息,曲丽珍正是随身带着两个帆布旅行包从黑河出发的。

  这可能就是死者曲丽珍的旅行包。

  但是这个包进了水,里里外外全都湿透了,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

  曲丽珍的其它随身携带的东西有可能也在河里。

  根据这名学生的指引,专案组刑侦人员来到了捡到旅行包的河边,这是一个三岔河口,距离曲丽珍遇害的地方足有十里远。

  利用借来的一条橡皮船和两条长杆铁耙子,刑侦人员一边破冰前行,一边仔细地在二十米宽的河里来回打捞着。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辛苦,现场侦查终于有了新的发现,铁耙钩上来一个军用背包,包里面大都是衣物,还有泡烂的碎纸和变成浆糊的饼干。

  由此可见,凶手曾经在此处销赃灭迹。

  李爱国他们是连夜坐车返京的,他回来后,也来到了发现曲丽珍包裹的现场。

  “嘶!这可真是怪了,为什么曲丽珍会来到远离京城市区五十里外的田间?”

  李爱国觉得不有些对劲,根据法医的检查,曲丽珍的右手小拇指骨折,证实为反抗伤,说明曾在生前跟凶手有过搏斗。

  但在尸体附近,却没有发现大量血迹,以及搏斗过的痕迹?

  另外,凶手为什么要用钝器击打三十九下,才使受害者致命?

  根据李爱国以往的侦破经验,认为凶犯极有可能受到了环境的限制,在这个环境中,凶手的力气和动作得不到全面施展,致使凶器举不高,使不上劲。

  这个环境极大可能是在驾驶室中,也就是说,凶手还会开车。

  有人会问会开车能有什么好奇怪的?

  会开车不奇怪,但这是七十年代末,几乎没有私家车,有车的全都是公家单位。

  所以,这年头司机还是很吃香的工作。

  相对的来讲,这一发现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很有帮助。

  时间眨眼来到了一月21日,距离发现死者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十多天了。

  这马上要过年了,自从发现曲丽珍的包裹后,案子又进入了死胡同。

  再没有了什么进展,令专案组的人们心急如焚。

  葛叔平还想着在年前破案呢,看样子是不成喽!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在专案组的焦头烂额之时。

  这一天中午,金盏公社北马房大队的一名拖拉机手突然来报案。

  这名拖拉机手自称在发现死者的前一天傍晚7点钟左右,他曾经看到过一辆小卧车在田间行驶。

  当时他还纳闷,是谁把这么金贵的东西开到了坑洼不平的泥路上呢?

  由于当时他离得远,什么车型没看清,只能看清车的尾灯是横排的,特刺眼。

  这可是重要线索,因为这年头的汽车很少,小卧车更少,无外乎就是那几个牌子车型。

  而且有小卧车的全是公家单位,级别不低的单位领导才有专车。

  根据这条线索,葛叔平让专案组找来了几辆车,做了实地行车试验。

  其中有一辆丰田牌小卧车(丰田海狮),那个拖拉机手十分肯定那晚看到的车跟这种车非常相似。

  虽然掌握了大致的车型,但侦破工作依旧非常艰难。

  因为在京城里使用这种车的大大小小的单位有好几百个。

  到底哪一辆才是凶手驾驶过的呢?

  总不能一辆辆地全部进行排查,这样也太耗费人力物力了。

  侦破工作似乎又陷于了僵局。

  真是无巧不成书。

  这会儿,有位即将退休的老刑侦王忠盯着线索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来。

  王忠拧着眉毛说:“葛处,我记得去年8月6号,有个南河东都来京开会的女干部冯娟。

  冯娟当时来报案,说她在京城站被一个中等身高的中年男子给骗上一辆挂着褐色窗帘,套着乳白色草席坐垫的小卧车。

  当那名中年男子驾车驶向郊外时,那个女干部冯娟在途中意识到了情况有些不对劲,于是她强行下车。

  正当那名中年男子一瞧自己要做的事情暴露,就换了副脸色,意图强行把她冯娟拽回车上的时候。

  恰好有几个人骑自行车在此经过,冯娟赶紧大喊大叫求救,那名中年男子见事不可违只好赶紧开车逃跑了……”

  闻言,葛叔平与李爱国对视了一眼,都发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

  这两个案子都与小卧车(丰田海狮)有关,作案手法也几乎一致,极有可能两起案件就属于同一人所为?

  那么这个人究竟是谁呢?

  时间很快来到了1979年的1月24日。

  这天上午,终于有了新的线索。

  在某部队大院,负责车辆调度的车队长告诉前来调查刑侦案人员,他们这里有一辆横尾灯的丰田牌小卧车,负责开这辆车的司机名叫耿三桂。

  1月10日那天,这辆小卧车的去向不明,转天上午10点多钟,耿三桂才将车开回来。

  车队长沉着脸问他:“你昨儿个开车去哪儿了这是?还有没有纪律了?这车是你自己个儿的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耿三桂觍着脸说:“哎呦!队长真对不住。昨儿个我有个亲戚得了急症,我开车拉着亲戚去医院,所以没能及时把车开回来,您看……”

  “这次因你事出有因,就饶你一回,但下不为例啊!你们偶尔的公车私用,我也理解,毕竟咱们都是司机,吃这碗饭的。但是你得跟我汇报是不是?”由于耿三桂经常公车私用,所以车队长也没有深究他。

  刑侦人员详细询问了耿三桂的出身以及平时的为人情况。

  得到的答复是,耿三桂是贫农出身,父母双亡,十五岁参加工作,当过兵,转业后被分配到油田工作,后被调回京城。

  由于他的驾驶技术过硬,于是安排他进了车队,担任某首长的司机。

  这个人的外表不错,但人品不咋地,爱贪小便宜,多次将公家的东西据为己有,那辆小卧车也被他视为“自己的车”,经常用作私用。

  这一情况被及时的上报回了专案组。

  葛叔平与李爱国非常重视这一发现,由李爱国亲自带队前往某部大院。

  随后,组织刑侦人员对这辆小卧车进行了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