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雨夜落刀
因爲安嵐早就知會過自己的粉絲羣管理們給韓舟拉票了。
雖然給韓舟投票不代表他們不給安嵐投票了。
但是投票效率被影響,鐵粉們能刷票的短信條數也會受影響。
要知道,這個事情不是比錢多,不是一塊錢一條。
投票口是不額外收費的,比的是鐵粉們誰投票效率高。
他們給韓舟投了票,就沒有那麼多時間給安嵐刷太多票數了。
主持人驚呼:“一億五千九百三十七萬八千……”
費利維這才暗中鬆了一口氣,但是緊接着馬上又眼前一黑。
自己第一輪比韓舟少了一億兩千萬票。
什麼概念?
第二輪韓舟瞎幾把唱,光是他的鐵粉投票,都夠送他登頂了。
費利維感覺要涼!
主持人:“艾米妮!八千四百萬……那麼,恭喜費利維和韓舟,會師決賽二進一終極挑戰!!!”
安嵐和韓舟面對面站着,安嵐大聲:“加油!”
艾米妮也走了過去,跟韓舟說:“真遺憾沒能一對一比一場,加油。”
韓舟笑着:“有的是機會。”
艾米妮微笑:“你比我剛認識你的時候,可進步太多了,當初我都沒想到,你會走到這一步來。”
“不只是贏下冠軍,我認爲你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邁克爾我們這個時代的普雷斯!”
費利維攤手:“你們都不給我加油,都給韓舟鼓勁。”
“拜託我纔是需要鼓勁加油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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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傢伙費利維這玩笑開的恰到好處,喜劇效果拉滿。
費利維沒辦法啊。
如果可以冷酷的裝逼,誰願意當笑星?整節目效果?
這不是打不過嘛,先展現一下態度,總是個好事。
免得事後被路人說‘一心想要贏結果一敗塗地太慘了。’
自己先搞笑一波,展現一下好心態,就沒人會說我慘了。
我真是個小天才。
韓舟伸出手,和費利維來了個街頭友好握手撞胸:“加油。”
“雖然不討女人喜歡,但你的歌我挺喜歡的,我給你加油。”
費利維故意板着臉:“我真是謝謝你!好心人!”
這跟被髮了好人卡有什麼區別,有什麼區別!!
主持人:“那麼,你們自己決定誰先唱。”
“韓舟票數領先,擁有優先選擇權。”
韓舟:“那我後唱吧。”
主持人愣了一下。
很明顯,單挑之中,先唱是有優勢的。
因爲先打動了路人歌迷,路人歌迷會先給投票,後唱就算水平一樣,也處於劣勢。
這和之前的七人一起唱後面有優勢完全不同啊。
費利維:“那我先來。”
韓舟走向了臺下。
費利維,從沒有打算過認輸。
作爲流行天王,費利維正是當打之年。
在韓舟憑空出現之前,他纔是全球樂壇現在聲量上的第一人。
強大的唱功,超強的作曲能力,雖然作詞能力不行,但是以他今日的地位,光是給他一個人服務的頂級詞人,就有三位。
背靠亞特唱片,背景深厚,各種音樂資源,只要想要,一定能調用的到。
在這種情況下,費利維怎麼可能認輸。
費利維纔是王座之巔的被挑戰者。
哪有第一和第二之間和平過渡的?
第一輪之所以優勢那麼小,單輪投票數被韓舟碾壓,完全是因爲時間不夠做出兩首有資格成爲超級經典的歌曲,所以,第一首的水平差些。
但是第二首,費利維認爲,自己能喚醒路人歌迷對自己的喜愛,喚醒自己的老歌迷給自己投票!
臺上,燈光暗了下來。
費利維帶着禮帽背對着舞臺。
當前奏響起的時刻,費利維同一時間轉身,靠攏話筒:“When I was……a child!”
前三個單詞,音高直接直上雲霄!
費利維的唱功,不是那麼簡單的。
臺下的張策永變了臉色。
張策永是現在真正意義上的華國第一天王,費利維是世界第一天王。
張策永一直覺得,除了英文歌更容易轉音以及和曲調節拍契合度更高的優勢之外,自己絕對不輸給任何天王。
但是僅僅這一句,張策永就知道,自己至少要低半個檔次甚至一整檔。
這句歌詞,那可是一點沒節奏,一點不押韻,非常不好唱。
但是費利維唱的沒有絲毫弱點。
費利維靠攏話筒,搖晃着身體,輕聲的演唱:“我喜歡如雲的你,
小心翼翼,
把一朵玫瑰放進玻璃瓶裏,
在校車路過的泥濘路口,
迎着風揮揮手。”
費利維這一次並沒有用他剛剛開始嘗試的歌劇和流行歌曲融合的唱法。
而是選擇了古典和流行樂融合的自己擅長的曲風。
這樣的歌詞,路人歌迷一般更多欣賞的是曲而不是詞,顯得有點文縐縐的。
但是,費利維演唱的時候,熱情如火。
讓人似乎能親眼看到那炙熱的初戀。
隨着演唱的深入,大量的路人歌迷開始投票。
“費利維還是費利維,真強!”
“太好聽了這首《情書》。”
“哈哈哈,這麼酷的費利維,也有這麼呆子的經歷嗎?所以這是他自己的寫的詞?”
美式校園,大家聊的都是派對,舞會,邉印�
誰要聊學習?誰會給女生寫情書?
一萬封情書,不如派對上走上前說一句:“做我的馬子吧。”
不過,歌曲是歌曲,生活是生活,這首歌因爲古典風格,所以歌詞方面更多是描繪的一種純真的東西。
因爲文化差異,韓舟聽得也是有點驚訝。
費利維敢用這歌詞,應該是有什麼依仗吧?
唱到副歌,吉他聲加快,費利維睜開雙眼,力量爆發:“嘿,安迪,幻想夢境不是現實。
在舞會上只敢偷偷看你,
在路口我收回了情書,
在十八歲的夏天,我看着你坐上了前往扭約的跑車。
法克,我失去了你!”
高昂的高音,接踵而至。
歌詞風格瞬間切換成了時下流行樂的寫法。
很多接地氣帶髒話的詞彙。
費利維仰起頭,閉上了眼睛,拔下了話筒:“字跡落在情書上,sasasasa!”
“輪胎碾過泥濘,sasasasa!”
“sasasasa!”
“風迷糊了眼睛,樹葉sasasasa!”
“遠方的房子裏,喇叭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帶我走了進去。”
“失去了你,我把情書寫成了歌,sasasasa!”
“sasasasa!”
“baby,sasasasa!”
“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失去了你,在我的歌聲裏,吉他知道我多想你。”
“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
當費利維唱完時,現場非常的瘋狂。
這是一首情歌,特別是sasasasa那個旋律,讓人難以忘記。
當一首歌極度悅耳時,其他東西就不重要了。
費利維這首歌註定了短時間要流行全球。
韓舟深吸一口氣:“真強啊。”
說實話,這麼久以來,韓舟製作音樂,早就習慣了樂理,習慣了寫歌。
長久以來做與原曲不同的編曲,也讓韓舟有自己寫一首歌的衝動。
但韓舟知道,自己現在雖然沒有真的去寫,但寫出來應該比一般歌手好得多。
但肯定不如費利維這一首。
這首就算放到前世,也是註定要流行一時的流行歌曲。
只要不聾,都聽得出來sasasasa這個旋律是配合着舞曲的寫法寫的。
費利維錯過了年少時候的舞會,在歌中完成了這一舞。
這種級別的巧思,雖然並不罕見,但是配合極度悅耳的曲調,絕對是頂級的。
現場觀携偪窀吆魰r,費利維非常滿足。
費利維感覺,世界上沒有人可以贏自己。
人力有盡時,費利維不相信韓舟在準備了一年做了一張專輯後,還能寫出超越經典的經典,來戰勝自己的必殺。
但是……
韓舟很平靜的登場了。
費利維的確代表着歌唱界的最高水準,就算放在前世也一樣,怎麼也是距離邁克爾一步之遙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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