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笑死,我根本沒有好嗎 第211章

作者:报一丝啊

  王明浩慢悠悠說道。

  這話給魏大剛和田淑芬帶來了緊迫感。

  他們猶豫片刻,還是選擇王明浩作爲代理人。

  王明浩大喜,當場拿出合同。

  兩人翻看起來。

  合同這玩意兒,內容很多,條款很多,長篇大論,而且其中不乏一些對於普通人來說晦澀難懂的東西。

  大部分人都沒耐心逐字逐句認真地看。

  再加上魏大剛眼睛不好,而田淑芬呢文化程度不高,更是沒耐心仔細看。

  他們直接翻到後面看費用——5萬!

  這一看,兩人同時倒吸了一口涼氣。

  “王律師,你這個,收費這麼高啊?”

  田淑芬有點被嚇到了。

  王明浩淡淡道:“我這個收費是標準收費,並沒有多收一分錢,這都是律協有規章制度的。”

  田淑芬說道:“可我看網上那些律師,人家費用都沒這麼高啊,最高的一個都不到你的一半。”

  王明浩頓時就不樂意了。

  網上的律師?

  隔着網絡,毫不誇張的說,對面是人是狗你們都不知道。

  很可能都沒有律師執業證的。

  拿那些冒牌貨來跟自己這個正兒八經的執業律師相提並論?

  這是對自己的侮辱!

  王明浩板着臉說道:“兩位應該知道便宜沒好貨的道理,這請律師也是一樣的。”

  “厲害的律師報價自然高,那些水貨,沒能力,沒資歷,沒名聲,他們只能靠壓低價格來吸引客戶。”

  “但你們敢相信這樣的人麼?你們知道對方能力如何?甚至,對方是不是真的律師你們都無法確定!”

  王明浩無所謂的攤了攤手。

  “當然如何選擇是你們的自由。”

  “如果你們信得過網上那些騙子,儘管去找他們好了,我並不阻攔。”

  “只是希望事後別後悔。”

  王明浩這番話,直接是讓魏大剛和田淑芬心裏愈發沒底了。

  其實這道理,他們也清楚。

  剛纔提到網上律師的報價,也無非是想壓一壓價格。

  只是現在看來並沒有發揮作用。

  倆人用土話小聲嘀咕起來。

  王明浩靜靜地看着,也不催促。

  片刻後,

  魏大剛看向王明浩說道:“那個王律師啊,我們肯定是相信你的,就是這個錢……我們一時半會兒確實湊不夠。”

  “不過我之前看過一個律師電視劇,好像叫《底線》還是什麼來着,裏面說請律師可以先不給錢,等打完官司了再給錢。”

  “你看……”

  田淑芬緊接着道:“沒錯沒錯,就是打贏官司給錢,打輸了不用給錢,我記得很清楚!”

  王明浩挺意外地看着倆人。

  沒想到這兩個小地方來的老年人,居然知道“風險代理”。

  所謂風險代理,簡單來說就是當事人和律師關於代理費的一種約定。

  這種約定對於雙方來說,都有一定風險。

  律師的風險在於,打輸了官司,他一毛錢都拿不到。

  當事人的風險在於,如果官司贏了,他們通常需要支付高於正常標準的律師費,而且一般來說,會高挺多。

  聽了王明浩的解釋後,魏大剛說道:“這個我們可以接受,只要能救我兒子,多付點錢沒關係。”

  “我們兩口子還有點積蓄,就是一時半會兒拿不出來,需要點時間。”

  時間,是關鍵。

  而且魏大剛還有點自己的考慮。

  他擔心律師收了錢不出力。

  可如果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律師爲了自己的收入,肯定會盡心盡力。

  但王明浩卻猶豫了。

  他猶豫的原因很簡單。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羣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簡單來說,在刑事案件當中,採用風險代理收費,是違規的。

第235章 理想很豐滿,現實卻骨感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禁止在刑事訴訟案件中,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如果在刑事案件中實行風險代理,那麼代理人就可能爲了拿到錢,做出一些違背律師規範,甚至違反法律的事情。

  比如,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等等。

  雖說刑辯律師的職責,是讓被告人,也就是自己的當事人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但畢竟“財帛動人心”。

  如果審判結果跟自身利益直接掛鉤,那麼誰也不能保證在巨大利益面前,律師是否還能保持本心不變。

  人心是經不起考驗的。

  所以乾脆禁止這樣的行爲,將風險和一些不好的可能性,扼殺在搖籃裏。

  這是法理角度的原因。

  其實從律師自身角度出發,他們往往也不願意在刑事訴訟中實行風險代理。

  要知道,在公訴案裏,公訴人所指控的罪名最終被判成立的佔比,高達90%以上!

  辯護人能做的事情真的非常有限。

  如果採取風險代理的話,相當於讓律師承擔了更高的風險。

  因此,纔會有禁止刑事訴訟實行風險代理這樣的明確規定。

  作爲一個從業多年的律師,王明浩自然知道這些事兒。

  但……

  還是那句話,財帛動人心。

  王明浩算是看明白了,如果自己不同意風險代理,那麼這個案子,多半落不到自己頭上。

  那自然會少一筆收入。

  王明浩缺錢啊。

  沒辦法,誰讓他管不住自己的坤坤,在外面拈花惹草。

  可謂家裏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

  簡單來說就是找了個小三。

  本來以王明浩的收入,在龍城這樣的地方,妥妥算得上高收入人羣了。

  可誰讓他養了個小三呢?

  這小三吧,人美聲甜身材好,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

  但花錢也多。

  正好最近王明浩也沒什麼案子,如果再不開張,怕是要後院起火了。

  如此想着,王明浩一臉爲難地說道:

  “兩位有所不知,這個刑事訴訟採用風險代理,可是違規的,如果被律協查到,或者被人舉報的話,我很可能會收到處分,甚至有可能連執業證都被吊銷,以後都做不成律師……”

  魏大剛看着他道:“你的意思是,不行?”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

  王明浩搖了搖頭,淡淡吐出三個字:

  “得加錢!”

  魏大剛:“……”

  王明浩說道:“不是我貪得無厭,實在是這麼做確實違規,我可是承擔很大風險的。”

  “這也是看在你們愛子心切的份上才同意。”

  “你們出去問問別的律師,我跟你說沒人敢做這種可能毀了自己職業生涯的冒險。”

  “如果你們同意的話,我把合同條款改一下,收費加到7萬。”

  魏大剛和田淑芬一合計,還是答應了。

  畢竟事關自己兒子的前途。

  多花點錢,能讓律師更上心,也算值得。

  雙方達成共識,實行風險代理,代理費7萬。

  打贏官司,全額支付。

  打輸官司,一分不給。

  當然這裏所謂的“打贏官司”也有明確說明,並非讓魏孟榭無罪——這幾乎沒可能,王明浩也不會傻到拿這個來對賭。

  而是說,減刑!

  只要能在訴訟請求的刑期裏,減刑30%以上,就算打贏這場官司。

  王明浩沒把握讓魏孟榭無罪,但如果只是減刑30%的話,那還是沒問題的。

  除了委託代理合同外,雙方還簽了個保密協議。

  畢竟刑事訴訟採用風險代理是違規的,爲了保護自己,王明浩讓魏大剛和田淑芬簽了保密協議,保證不把這個事情說出去。

  這也是他同意風險代理的一個重要原因。

  合同跟保密協議都簽好,王明浩正式成爲魏孟榭的代理人。

  時間有限,他沒有耽擱,即刻啓程前往榆縣。

  ……

  王明浩想得挺好。

  但當他從派出所瞭解到案件詳情和最新進展後,整個人都不好了。

  他沒想到,魏孟榭賣假酒涉案金額居然高達百萬!

  更沒想到,警方居然找到了兩個因爲喝了魏孟榭所售假酒而進醫院的被害人。

  這下事情嚴重了。

  減刑難度直線提升。

  王明浩也是叫苦不迭,但合同都簽了,他也別無選擇,只能硬着頭皮一條道走到黑。

  好在魏孟榭還有立功情節,這還算不幸中的萬幸。

  如果能拿到被害人的諒解,情況會好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