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笑死,我根本沒有好嗎 第102章

作者:报一丝啊

  “爲了一己私利,明知是誹謗信息也要發表和傳播,不惜傷害他人爲自己牟利。”

  “如此種種,足以說明被告人不但是故意犯罪,而且主觀惡性極爲強烈,請合議庭從重判處!”

  張三聲音洪亮,語速又快。

  氣場強大無比,瞬間就全面鎮壓了張偉。

  張偉臉色變得無比難看,啞口無言。

  見狀,羅婭慄急了。

  連忙大喊道:“不不不,不是那樣的!”

  “我只是,只是神經大條反應慢了點而已啊。”

  “後來我不是都刪了媽,這還不足以說明我的悔罪態度嗎?”

  可張三卻冷冷一笑,淡漠開口:

  “悔罪?你管毀滅證據叫悔罪?”

第113章 它不是知道錯了,它是怕了

  “什,什麼毀滅證據,我都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羅婭慄心裏咯噔一下,目光不停閃爍,但嘴還是硬的。

  對此,張三輕蔑一笑。

  法庭不是吵架,這裏是講證據的。

  張三也不跟它浪費唾沫星子,直接申請出示證據。

  蘇貫徹同意。

  接着,兩份證據被當庭展示出來。

  一份是珠城法院司法警送達傳票的時間。

  一份是羅婭慄微信公刑栣崤_以及微博後臺記錄的刪除文章的時間。

  送達在前,刪除在後。

  兩件事時間相差三分半。

  “被告人是在收到傳票後才刪除侵權文章,也就是說,在刪除文章之前,被告人看到了傳票和起訴狀副本內容,知道自己被起訴誹謗罪!”

  “兩者時間極爲接近,絕對不是巧合。”

  “這足以說明,被告人刪除文章,不過是爲了毀滅證據,逃避法律責任。”

  “根本不是悔過心理。”

  刑法中並沒有“毀滅證據罪”,倒是有一個“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這個指的是幫助訴訟活動的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的行爲。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個罪名的行爲人可以是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辦案人員等,但絕對不會是當事人。

  當事人自己毀滅證據,不成立犯罪。

  倒是可惜了。

  不過羅婭慄此等行爲,足以說明它悔罪態度惡劣。

  還想減刑?

  怕不是在想屁喫!

  羅婭慄反正是傻眼了。

  它當時刪除文章,確實是因爲緊張害怕,以及心存一絲僥倖,覺得這麼做可能會讓自己逃避法律制裁。

  可萬萬沒想到,這一波偷雞不成蝕把米。

  而旁邊張偉的臉色也是越來越難看。

  羅婭慄不是一個人。

  很多被告的情況跟它極爲相似。

  受不實信息誤導,出於誤解而發佈誹謗信息,知道真相後也沒有停止侵權,偏偏在收到傳票之後,卻又匆忙刪除。

  可以說張偉針對羅婭慄制定的訴訟策略,可以套用在相當一部分被告人的身上。

  如此一來,這場戰役的勝負就極爲關鍵。

  因爲這將很大程度上影響後續類似情況被告的量刑輕重。

  不能就這樣放棄!

  張偉腦袋飛轉,深吸一口氣開口了。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發在網上的東西就算刪除了也會保留痕跡。”

  “我方當事人作爲一個多年的自媒體從業者,自然不會不知道這一點,它更加清楚毀滅證據完全是不現實的。”

  “就不說平臺方可以從後臺調取數據,單單自訴人在起訴的時候,肯定就已經做好了證據固定,毀滅證據只能是徒勞無功。”

  張偉看向法臺方向沉聲說道:

  “因此我希望合議庭相信,我方當事人刪除誹謗文章絕不是爲了毀滅證據逃避法律制裁,而是幡然醒悟,要停止侵害!”

  “沒錯沒錯,就是這樣的!”

  羅婭慄急忙附和。

  張三面無表情說道:“對方律師所言,完全沒有事實依據!”

  “在收到傳票之前,被告人有無數次機會可以刪除文章停止侵權,何至於等到傳票送到手上才幡然醒悟?”

  “這種說法是否太牽強了一點?”

  “我更願意相信,被告人是在知道自己被起訴之後,驚慌失措,無法冷靜思考,在此情況下刪除文章毀滅證據!”

  張三冷冷一笑。

  “而且!這次並不是被告人第一次誹謗他人。”

  “我研究過它以往的文章,發現其中不乏缺少事實根據的憑空推斷和臆測,再添油加醋,以此來蹭熱度。”

  “換言之,被告人經常做誹謗他人的事情。”

  “如果真如你所說,它幡然醒悟,決定要停止侵害,爲何不刪除其他文章,卻唯獨刪除了針對我方當事人的三篇文章?”

  說到此處,張三再次當庭出示證據。

  羅婭慄深耕自媒體行業四五年,垂直領域細分的話就是年輕女性,情感話題。

  說白了,也是個喫性別對立這口飯的。

  要想把這個飯碗端得好,那就得保證自己的屁股不能坐歪了。

  因此,羅婭慄經常會發布一些“重男輕女”、“婆媳矛盾”、“男女對立”之類話題的文章。

  經常需要用到一些事例來引出話題或者作爲論據證明觀點,而羅婭慄用到的事例,很多都是未經證實的傳聞,其中甚至有不少已經被闢謠過了。

  但羅婭慄表示,事實真相不重要,能調動情緒就纔是關鍵!

  反正就算是假消息,又不會有什麼不好的結果,有什麼好擔心的?

  結果……

  常在河邊走,終於是溼了鞋。

  “證據顯示,被告人曾多次在網絡上發表不實言論,造謠傳謠,誹謗他人!”

  “甚至曾帶頭網暴受害者。”

  “它之所以沒有受到法律制裁,是因爲沒有人較真,所以也就心安理得喫人血饅頭。”

  “現在我方當事人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它終於要面臨法律的嚴懲,卻突然站出來說它知道錯了?”

  “呵呵,它不是知道錯了,它只是知道要坐牢,害怕了!”

  張三這番聲音洪亮的話語,化作一柄柄攻城巨錘,粉碎了張偉的減刑辯護。

  也狠狠砸在羅婭慄的心頭。

  它頓時慌得一批,臉色慘白。

  “不,不是這樣的,我不是,我沒有,別瞎說!”

  羅婭慄聲音顫抖地狡辯。

  “哦?不是這樣?那你倒是解釋一下啊。”

  張三輕蔑一笑。

  羅婭慄“我我我”了半天也沒說出個一二三四五六七來。

  解釋?

  解釋個屁!

  它上哪兒解釋去?

  “張偉!你說句話啊!”

  “你別跟個吉祥物一樣往那兒一杵就完事兒了,你趕緊反駁他啊!”

  “就算你沒收錢也不能這樣子敷衍吧?”

  羅婭慄一個勁兒地催促張偉。

  焯!

  你自己幹那些缺德事兒的時候想啥來着?

  現在急了。

  張偉內心暗罵不已。

  卻也只能硬着頭皮幫它辯護。

  然而這並不能改變一面倒的局勢。

  他的辯護詞剛說出口,便被張三輕鬆駁倒。

  很快便徹底潰敗。

  而這一場的潰敗,似乎讓張偉一蹶不振。

  在針對接下來三十幾個被告的辯護中,也是一敗塗地。

  全程被張三壓着打,幾乎沒有像樣的抵抗。

  終於在煎熬了幾個小時後,第一天的庭審宣告結束。

  雖然沒有當庭宣判,但林北目測,這第一批次的被告,三年封頂刑期是沒得跑了。

  妥妥滴。

第114章 張偉很菜?你不看他對手是誰!

  有話則長,無話則短。

  庭審第二日到來。

  這次審判的是第二批次的被告,同樣是三十六人,情節也相對比較嚴重。

  侵權言論、誹謗信息的播放量閱讀量少說都有大幾十萬。

  經過一晚上的休息,張偉也算是重整旗鼓,重新找回了狀態。

  全力爲當事人辯護。

  針對每一個當事人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分別制定訴訟策略,爲其爭取減刑。

  不得不說,張偉還是挺有責任心的。

  這麼多的被告,情況各不相同。

  而張偉需要清楚地瞭解每個人的情況,爲其量身定製減刑方針。